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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上帝的但以理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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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是个什么概念?它可以让一个幼弱的婴儿学会走路,也可以让一对新婚夫妻从激情归于平淡,四年时间,有多少人死去了,又有多少人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没人能说清。
但四年,光阴在走,时间在流动,如果说四年时光可以让一个人的身影停留在内心深处午夜梦回的时候仍禁不住拿出来翻腾,如果说四年时光还不能让一个人忘记所有的恩怨情仇,如果说四年时光让一个人的心里留下了一个永远无法治愈的后遗症,那说明什么呢?
说明,四年,尝试去遗忘的努力算做白费;说明,四年,你根本没打算忘记那道影子;说明,四年,演戏演得再逼真都该重新检讨——那真的是在演戏吗?
他有严重的后遗症,他也在认真检讨。但后遗症却没办法治愈,检讨之后他仍认为那是在演戏。不过有一点倒是说对了,他所做的打算遗忘她的努力算做白费——这一点。
他戴着限量的古奇墨镜,身上穿着铁灰色的手工西装,白色条纹衬衫,袖口两粒金色限量贝壳袖扣在阳光下闪着光,嘴角轻扬,朝机场出口走去,他的到来惹来了众多人的目光,不只是因为他外表的出色,更因为他身后跟着的那群人,个个精英打扮,一脸的自信,快步的跟在他身后,其中一个秘书模样的人手里拿着一个黑色笔记本,向他不时的报告着行程。
他点头,并不回答,脚步没停,直接朝外面走去。
门外,一辆黑色的车闪着光停在车道上,见他走来,司机立刻下车将门打开,待他和秘书坐进车里司机才关上门,随行的人也都跟着上了后面的几部商务车中,不久之后,一排车子开出了机场主干道,朝市区驶去。
众人都眨巴着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的,刚才那群人如同天神下凡似的,再转瞬消失,不象真实。
摘下墨镜,随意拿在手里,他眯起眼睛看着外面似熟悉又似陌生的街景,好象在寻找着什么,窗外的阳光让他初拿下墨镜的眼睛不适应,稍微调试了一下,阳光在双眼中留下一道神采,如绚烂的烟火,他靠坐在椅背里听着旁边的秘书尽责的絮叨着行程安排,随着车子进入市区,他好看的眉毛也逐渐皱了起来。
四年了。他心中感慨着。
是的,四年了。它足以让一个幼弱的婴儿学会走路,足以让一对新婚夫妻从激情归于平淡,也足以让一个任性少年成长为一个任性而成熟的男子,一个出色的男子,一个将内心的欲望隐藏得更深、更危险的男子、一个可以耍尽任何手腕的阴险男子。他将他的孩子气隐藏得很好,但并不代表没有。那骨子里执拗的孩子气不是随着时光的推移可以轻易的磨蚀掉的。只是,这个时候的他开始懂得隐藏而已。
但越是懂得隐藏的就越是危险的。
毫无经验的捕猎者在草原上暴露自己的行踪是永远都逮不到猎物的,等待它的只有死亡;可是,如果是一只身经百战、经验丰富而又被人们宠坏了的豹子呢?
喝血、吃肉、剥皮、啃骨,只有你挨的份,没有你反抗的机会!
四年啊,足以将一个良人磨练成一个见血封喉的完美杀手了,更何况那个人还从来都不曾是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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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在乎别人的目光,执意吩咐司机开上一条狭窄的土路,一路卷起沙尘无数,将后头跟着的那排车的视线也模糊了。众人如同在沙漠里参加汽车拉力赛似的将一条路弄得风卷土扬,当最后最前头那部车卷起最后一层沙雾终于停下来的时候,众人只看到这片土路的尽头是一派开工的忙碌景象,到处是运送沙石的大型载货车,不远处两座高楼拔地而起,但却没完工,能看到两座高楼的大概框架。
时云飞重又戴上墨镜走下车,没理会那漫天卷起来的沙土,目光来来回回象是在寻找着什么。突然就看到路边一个似乎眼熟的杂货店,于是抬脚朝那边走去。
四年前,当他知道石若君请假几天的时候他并没有感到有什么特别,可是当他意识到她所谓的休假是再也不来上学之后,他不止一次来到她家寻找过她,但每次去都是一块铁将军把门,这条路他走过不下百次,也问过许多人,但都没人知道她的下落,只知道她母亲似乎是去世了。
他承认,他怕。他曾经跟她谈到过死亡这个话题,他懂她,他怕她会因为她母亲的去世而选择那条“要死她先死”的路,那条比他还任性的路。
他不只一次翻看报纸,生怕哪个地方出现个什么无名女尸的消息。这四年,他有每天订阅远在千里之外的报纸的习惯,翻过之后就堆在墙角,生怕他看到什么不好的消息,心心念念的,反倒成了习惯。这习惯真不好,几乎已经成癖,连他自己都知道。可,他仍旧固执的认为那只是在演戏,演一场名为“看看玩具用后功能”的戏,演得象了就能让自己心里舒服一点,演得如果不象今后见面是会遭到玩具的嘲笑的。他也告诫自己,当年她的逃离他并不是真的在乎,他只是不甘心被她随便甩掉而已,只是不甘心而已……;他的心里已经生了病,凡是与她有关的事他都要在心里做些心理建设,不然就会崩溃,他有严重的后遗症——不相信任何女人的话,更加不信所谓的爱,尤其是来自于她的。
有的时候他甚至是怀疑,如果真有哪张报纸上报道一具已经被当代科学辨认出来的尸体就是她的,也许他也会开心的笑上一回,然后否认——因为,凡是来自那个女人的,都不是真的。就算把她的尸体摆在他面前他也绝对不相信!!绝不信!!
想到这里,连他自己都怕。他果然心理开始不正常,甚至达到了偏执的程度。他只要一遇到那个叫石若君的女人就会莫名其妙的疯狂,骨子里那点好不容易隐藏起来的掠夺、占有、欲望似乎一瞬间就如同岩浆爆发似的全给他倾泄出来。
所以,就算让他看到她的尸体就让他相信她已经死了,他,也不信!
他抬脚越过那些沙土,走到那家杂货店,正赶上店主出门倒水,一抬头看到那满眼熟悉正在施工的黄色沙土中竟然多了一排光亮的高级车,让他一愣,那排豪华高级的小车在正在施工中的大楼旁显得恁是扎眼。更何况,他的小店门前还站着一个高大英俊得想都想不出来的出色男子呢?!只是~……这男子,似乎有点眼熟……
店家迟疑的看着时云飞,时云飞一笑,将墨镜摘下来笑看着店家,惹得店家一愣,立刻恍然大悟似的“哦~~……,我想、我想起来了,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几年前你来过这条街吧?!快进来坐,外头沙土好大,看这一身西装都毁了,可惜了好料子了……”店主热情的赶紧让出路将时云飞让进自己的小店里。
时云飞也不客气,进了他的小店,将沙土关在外面,也遮挡住了许多面面相觑的下属的试探的目光。
“您还记得我?”时云飞露出白牙,唇红齿白,加上那一脸男女通吃惹桃花似的妖媚,一个小小杂货店的店主怎抗得住?!
生生忍住那几乎要喷薄而出的鼻血,小店主红着脸道,“怎么不记得?不光我记得,我老婆还一直念叨着你呢!”说完之后自己都觉得尴尬,赶紧住了嘴。
“生意如何?”时云飞问着。
“还好,还好,原本是把东西卖给小街上的人,现在好了,前头盖大楼,咱这小店就专门经营些建材,生意倒还比过去好很多。”
时云飞点头。看着店主忙碌着给他倒水他赶紧摆手道,“不用了,我还是来问……之前的事的……”他谨慎的措着辞。
店主低头想了半天才想起来他想问的是什么,一拍脑门,道“哦~……,我想起来了,你是想问石家那家人家的事是不?”
时云飞点头。
“唉,我也想说呢,原本呢这条小街上一些老邻居都搬家去享福住楼房去了,这人一上年纪就怀旧,几个老邻居总琢磨着把从前的邻居都聚到一起大家热闹热闹,可谁知凑来凑去就是找不到石家那个孩子。原来我们这条小街上就属石家那孩子懂事,12岁就出去赚钱养家,做的都是最苦的工,干的都是最累的活,可为了她妈妈她却从没有怨言,咬牙坚持着,我见过她抗着那么重的米袋子回家,前后不足500米的路她歇了4回,那时候她才13岁啊~,别人要给她点东西她从不接受,又有礼貌又聪明会读书,不管什么季节,她总坐在外头那个街灯底下念书。那女孩,真好……”店主许是上了年纪,很絮叨。可时云飞却不知道怎么了,四年时光尽管让他变化不少,但他仍是讨厌絮叨的人,说了半天的话都抓不住一点重点,如果遇到这类人,他早让他们滚出他的视线之外了。
但,如果那些絮叨里是带着石若君这个话题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连他自己都讨厌自己那个爱演戏的个性。戏演成这样,够真了吧?!他想。
他没有打算截断店主的话,想听更多、更多、再更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