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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我只是爱着你的脸 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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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过拉斐尔对别人带着冷意的脾气,但是人总是有种贱毛病,如果一个人对所有人都那么冷傲,而单单对你很好,你肯定在心里感到一丝窃喜,认为你在他心里与众不同,所以我依旧呆坐在那里,暗含一丝期待。
“我会和你结婚的最主要的就是你的脸和信息素,前者赏心悦目,后者提供优质的安抚作用,减少身体发情期时间,延长生理周期,保证学术研究的时间,还有避免单身税……”
听完这些话,我的头变得混混沉沉,可能是因为回家的时候喝了酒,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哦,现在哪里已经不是我家了,在我在那份婚前协议上签字之后。
这没什么可难过的,巴洛克,想想那群可爱Omega们,恭喜自己单身快乐吧。拉斐尔分配的教授房那么小,衣帽间里甚至放不下你的衣服。
现在晚上10点,正是潇洒愉快的好时间,不是吗。
我喝的没有丝毫节制,仿佛借助酒精就可以忘掉所有,在所有清醒全部飞走的前一秒,我骂骂咧咧的爬上了飞艇,感谢先进的智脑,让我安全回到了住的地方。
睡个好觉,明天花花公子巴洛克又是一条好汉,然而梦境总是不讲道理,你越不想回忆的事情,越是会被大脑一一复刻,梦境的时间总是很奇怪,有时我是个孩子,“你太令我是失望了,唐森·巴洛克”,有时候我是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中学生,“他爸妈有钱,要是爸妈也有钱,我也能这样。”我有时也会变成看直播的观众,看着一个名叫唐森·巴洛克的年轻人,绞尽脑汁的赢的别人真诚的赞扬。这真是够无聊的,如果你家够有钱,肯定会有不少人虚伪的夸赞你,但是真诚,做tmd的梦吧。
“这是你写的吗?我是一只黑皮怪兽,在南国的夏天,吞下了荔枝味的太阳。”周围的景色开始飞速变化,我也在梦中沉沉浮浮。
“是啊,大概是12岁时写的吧。”14岁的我歪歪斜斜的站着,毫不在意的想着,反正这是我的梦,没人看的见我。
梦中的拉斐尔笑了,说:“很有才华,我的脑子发育方向全部点到到逻辑、计算这两个板块上了,对文学和艺术毫无感知能力。”
我看着那句幼稚的诗,然后望着他,拉斐尔安静的对我微笑,之前的那些冷言冷语都不重要了,空荡荡的心被一股涌上来的热气填满,我的身体快速的长大,十四岁,十五岁,十七十八,二十岁,长大后的我紧紧抱住了他,像一个走投无路的病人找到了治病的良药,像坠崖的旅人抓住了安全绳。这个人和我不一样,我如同一个最合格的服装师,仔细检查他、丈量他,他是柔软的,他比我矮一点点,他的腿很长,可当我温柔的伏上去,我感觉我变成了一艘小船,在柔软的,碧波荡漾的大海里飘飘伏伏。
我的双腿紧紧地夹着一大团被子,然后被生物钟叫醒了。这个带着颜色的梦令我意识到自己彻底栽了。
我是帝星圈子里玩的最疯的,在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放浪和花心是我的代名词,万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我所有的朋友对我的评价是这样,曾经我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而且坚定不移的认为爱情算个屁。
这不能怪我,试想一下,如果在你从三岁的时候就面临这样这样的家庭环境和交友环境。
“唐森·巴洛克,我听说你给你的同学送了一颗糖,还说我爱你。”我的老不死Alpha母亲用一种超级严肃的表情和我对话,这种表情吓坏了年幼的我,以至于我到了成年后还记得。
我的Alpha母亲留着齐耳短发,坐在高高的椅子上俯视着年幼的我。她冰块一样的声音重重的划穿我的耳朵。“今天开始,你要背过四个字,婚前协议。”
要知道我当时才三岁,刚上幼稚园第一天。此后这个词贯穿了我的整个童年和青春。
不过老不死说的也有道理,要知道390岁的菲迪克·脉伦没签婚前协定,20岁的老婆起诉离婚分了300亿的家产,我的好兄弟的婚前协定是生一个孩子给一千万,他的女友嫌钱少拖了20年,没有办法才签字结婚。
总之,先签订婚前协议,才定钻戒结婚。有意思吗?现实往往比小说更离奇。我想了又想,以上这就是我对婚姻的全部理解,只有四个字,婚前协定。
人面对未知时总会感到恐惧,爱上一个人的感觉令我害怕,也令我软弱。因为我在现实中没见过爱情,也没人去教我如何去爱。大量的金钱可以为我买来优质的教育资源,我会背诵很多爱情的诗篇,得到过数位文学家对于爱情著作的单独讲解。这种对爱情的认知,就像一个成熟的孩子老练的模仿大人,模仿的再像,也终究不曾理解。
所以我把这种心声尝试告诉我的朋友,结果他们哈哈大笑并且说“老哥,面对感情害怕、软弱?是你一天换一个真爱的害怕,还是你下面软弱了。”
当时我感觉全身的血都快要冲到我的脸上,便从泳池里随便拉出一个Omega,我略带粗鲁的动作惹得她惊叫了一声,然后她看向我,挑逗的摸了摸我的胸肌,然后在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中,我深度标记了这个银发蓝眼Omega,当场证明了我所谓的“强大”。面对自己的内心我可耻的逃跑了,我装作毫不在意,在婚姻里夜夜笙歌,装作自己心中渴求的声音毫不存在。
在逃避感情10年后,就在昨天,我那颗蠢蠢欲动的心脏终于积攒了些许的勇气,试图向拉斐尔表达爱意,然后,就没然后了。我一定是史上最大的奇葩,在昨天这个被称作宇宙历最强大的史诗光棍节告白,1111年11月11号,瞬间成为一根悲惨的光棍。
收拾好东西,我打算将这串钥匙先放回到老不死那里,我不想在逃了,尽管我知道,拉斐尔和我结婚不是为了钱,是为了其它像颜值,信息素啊,之类的东西。但是他好歹认为我长得不错,不是吗。也许打扮一下,事情会有转机,反正我和拉斐尔已经离婚了,情况不会变的更糟。于是一个星期后,我挑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盛装打扮之后,在私家侦探帮助下,站在了拉斐尔回家的必经之路上。
下午5点,拉斐尔准时从路的尽头走来,我赶紧摆出一个最潇洒的站姿。不过他旁边的那个金毛是谁,长得真丑。不管我的心思如何千回百转,拉斐尔已经快要走到了我的面前。我对他露出了一个练习了多遍的标准微笑。
“拉斐尔,对面那个穿着cos装的人在冲你笑”
“不认识。”
“今天晚上做到几点”
“8点吧,我还约了别人。”
我的愣愣的看着这两个人从我身旁走过,他们说说笑笑的声音离我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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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历1314.7.7 天气晴 这是我和爱人告白的开始
“干什么呢,唐森?”
“在写我刚刚追求你时发生的事,拉斐尔,你还记得当时我们离婚一个星期后,在街上相遇的事吗。”
“我们不是离婚后很长时间都没见过面吗?”
“离婚一星期后。你和一个年轻的黄毛。”
拉斐尔转过身体,肩膀开始微微颤抖。
“我什么意思都没有,当时你又不喜欢我,而且又已经离婚,跟别人暧昧也挺正常,我不是,我就是随口一问”
巴洛克望着拉斐尔颤抖的越来越厉害的身体,轻轻的抱住了他,然后瞪大了眼睛“你在笑,你竟然在笑”
“我想起来了,当时我和我的助教甘娜德一起去帝国研究所,在路上一直在讨论重力模型,这时候甘娜德突然对我说,那有一个cos,我不是故意不理你的,是真的没认出来。”
“我那天不帅吗?还有一个星期不见,你竟然忘了我长什么样子”
巴洛克得意洋洋的用手撑着下巴,可是拉斐尔的笑声打断了巴洛克自恋的好心情。
“巴洛克,你的头发是金色的,染成了黑色,上面还挑染了红色,穿着一身传统礼服,站在街边一动不动的傻笑,我还以为是有人在搞行为艺术,再加上你那天到底往脸上糊了多少粉,白的像个雕塑。我忍了又忍才不盯着你看。”
“我那几天心情不好,脸上有疙瘩,谁让你说你只喜欢我的脸。这些你不用管,你就说我那天的表现。”
“你那天让我想起了古地球时期的一种鸟”拉斐尔道。
“什么鸟”巴洛克眼巴巴的望着他。
“这种鸟叫孔雀,拥有最华丽的羽毛,可惜你那天打扮的太过”拉斐尔微妙的停顿了一下,“成了漏腚的孔雀”。
“唔,巴洛克我在夸,”
“我最近一直在看和你一样的书……漏腚的孔雀不是什么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