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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开学后没多 ...

  •   开学后没多久是南哥的生日,这厮那么快就有了媳妇儿,一定要狠宰一顿,于是我们决定五个灯泡搅黄他和他老婆浪漫的烛光晚餐,没想到的是,这厮以要跟兄弟们喝个痛快为由,东选西选,选了个不知明的小破餐馆儿,更没想到的是,书生他们又带来了俩灯泡。
      宿心是绝对的自来熟,没一会儿就和无名等人闹了起来。我看到南哥的眼神闪了闪,李木子的眼神也闪了闪,这俩还真是一对。
      “这就是传说中的星宿美女啊。”我对宿心说。
      “这就是传说中的小毛帅哥啊。”她笑着对我说。
      事实证明,男人没事儿别老和女人贫嘴,我的名字已经降了不是一个级别的问题了,直接从高雅艺术转(翎羽)向街边小贩(鸡毛)。
      宿心的性格着实让人喜欢,不矫揉造作。我终于明白包公说她是心灵上的纯爷们是啥意思了。这丫头,冲,能折腾,却也单纯。呆在一起,舒服。
      小妖,包公对她给了和宿心一样的评鉴,心灵上的纯爷们。可是,就我目测,没看出来。
      刚看见她的时候,我着实吓了一跳,还以为是白筝的妹妹呢。俩人无论从外形还是气质,都很像,一对瓷娃娃。
      相对于宿心的开朗,小妖显得沉稳多了。只是,后来听她和包公说话,讲出的黄色笑话一点也不输给男生,我终于承认我看人的眼光不是那么的准了。
      所以说,什么样的那啥找什么样的那啥,真理就是不容抵赖的。
      我们这一帮,烂到一块去了。
      很自然的,大家都混熟了。
      只是,席间能看出南哥的脸几次暗了又暗。
      李木子的脸色也不是很自然。
      觥筹交错之间,一顿饭,就给吃出个三角情节来。
      席间还有一件让我注意的事,就是白筝。
      人们一直说同性相斥的,所以我一直觉得像白筝和小妖这两个感觉上极其相似的人是不会有什么交集的。没想到的是,他们好像很早就熟识似的,这让我意识到另一个真理,那就是,异性相吸。白筝是男的,小妖是女的,所以这是正常的。
      只是,白筝对小妖的态度,不同于其他女生。这让我有些不舒服。
      开学两个月,白筝对女生的态度,是敬而远之就可以概括的。这就是为什么他和宿心是一个班的,却到今天才算正式认识的原因。可是小妖,好像打破了他的态度。
      他们之间好像有磁场一样,让人摸不到看不见。
      我不舒服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小妖不像宿心,不知为什么,她给我的感觉,会是——危险;二是白筝,所有人之中,他跟我是最好的,形影不离,即使我们不是一个班的。
      短短两个月,我就习惯了身边有他的日子,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终于,经历过一同的风卷残云,这顿饭就这么糊里糊涂的吃完了,结账时才花了二百多。九个人,十多道菜,十几瓶啤酒,菜全都是单价十元以内的,实在挑不出就一样儿点俩。对于这点,我特佩服南哥,吃醋之余还不忘有经济头脑,这年头,果然钱是最重要的。
      尔后一个男的载着小妖和宿心走了,从包公那里我得知那个男的叫严斌,是小妖的男友。
      我揉揉太阳穴,酒喝的有些多。这顿饭,着实吃掉了我好几个第一次。第一次见到小妖,第一次熟识宿心,第一次听说严斌,第一次感到头晕。
      坐在车上,我把头靠在白筝肩上“我有些醉,让我靠会儿。”他用手按摩着我的头皮,指尖的微凉让人感到清爽。第一次,我感到有些满足。

      一行人,歪歪倒倒的的回了宿舍,倒头就睡。
      住宿其实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好。
      所有住宿生,早上都要跑操,晚上都要自习。最主要的就是我们六个不是一个班的,没法一起自习,我还好,有南哥陪着,无名是最惨的,一个人。他下了课就往我们这儿窜,然后在一起窜到白筝他们班。
      至于宿舍,在我,南哥,无名的威逼利诱之下,换到了白筝他们那。为这,我们三个也付出了些小代价。
      学校的宿舍床铺都是署名的,宿舍老头总会不轻易的冒出一句“那谁谁把你那被子再整整,那谁谁谁,今儿是你值日吧,地拖了吗…”这谁谁与谁谁谁等,就是被我们悠忽出去的那仨。对此,我们都先是一愣,再有所反应。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年,直到我们和宿监那老头混熟了,才得以解脱。“你们几个小兔崽子,这事儿怎不早说。现在再让我这老头改你们的称呼,我还真反应不过来。”
      其实我们也反应不过来,被叫了一年的谁谁,谁谁谁,乍一下叫回本名还真不习怪,要不说习惯成自然呢,就在这宿舍楼的气场之下,我们总会在不经意之间变身为谁谁与谁谁谁。可是名字是爹妈给的,我们也不能说丢就丢啊。于是,在我们的坚持努力下,又用了半年,彻底恢复了自我。

      日子,就这么的像自来水般哗哗的过起来了。
      南哥忙着恋爱,手机总是握在手里。包公和书生就是俩伪人,白天在那装模作样的当好学生,晚上就翻墙出去网吧台球厅,加上无名,仨人玩的不亦乐乎。
      我和白筝,偶尔也去,但我们实在没有两个礼拜天天刷夜的毅力。
      我一直没脑明白的事儿有两件:1.包公和书生白天睡觉(他俩肯定得睡,没跑)怎么就没被老师发现过 2.他俩哪来的时间学习?
      大圈子定型了,小圈子分好了,每个人的日子都过得有滋有味。
      越和白筝在一起,越发现这就是个小孩。还是个特爱装深沉的小孩,及其闷骚。
      最近我发现他一特有意思的毛病,就是总爱说‘再说,随便’俩词儿。
      “今儿中午吃什么?’’ “再说。” “晚上去打球吗?” “随便。” ……
      “天塌下来你也得再说,闹饥荒了你也得随便是吧”
      他就冲我笑笑,就是那种特闷骚的。看的人心里痒痒的,特想上去捏他。
      “呦,你别再这么看着我了,勾人啊?”我转过头笑笑,“以后别老说那些模棱两可的答案了,懂不?”
      小孩特自觉的来了句“不懂。”
      看着他那一脸欠扁的笑容,我就特想整死他。不想?哼哼~~~
      “那巧克力你要吃吗,德芙的。”我掏出两块巧克力在他眼前晃
      “随…要!”
      “嘿嘿”我捏捏他的脸,“你再随便啊,你再说去吧。”
      所以说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瓷娃娃急了也会动手。白筝抓住我的手就是一顿猛抢。
      最终……
      “白筝啊,这东西甜滋滋的有什么好吃的?”我颇为无奈的说。
      “据科学家证明,人在吃甜食时会感到幸福。”他笑笑,眼睛弯弯的像一汪水,我的心颤了颤,这要是个姑娘,绝了。
      “嘿嘿,你以后老了可以跟你孙子说一句话”我岔开话题,“什么?”“你可以对他说 ‘孙子啊,你爷爷这辈子说过的再说,比你吃的饭都多’。”“那你也可以对你孙子说一句 ‘孙子啊,你爷爷这辈子听到的再说,比你吃的饭都多’。”
      一句听说,仿佛定了一辈子。
      撕开一包巧克力,含在嘴里,这辈子认识了这么个人……巧克力的味道……真的让人感觉到有些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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