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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翟梦远篇(完结) ...

  •   进入大学,第一件事就是隐瞒病情参加军训,只是想体验一下那事儿是不是真有说的那么厉害。
      事实证明确实厉害,我坚持到第三天,那个劳什子总教官不知因为什么事,在台上叽里呱啦吼了他妈的一堆,然后让我们集体所有人蹲下,蹲了约莫十十分钟,我就昏了过去,醒来就他妈在医院了。还真是怕我死了啊。
      于是后面我都呆在伤病连。这个连的人都不用进行体能训练,要做的就是拿个本子,给那些正在疯狂进行体能训练的人,疯狂的写一些加油励志的广播稿,真他妈二逼青年。
      我一篇也不想写,所以一篇都没写,就找了个花坛中央有亭子的地方坐下。虽然我在学校一旧教学楼,找了间十来平米的地方当我在校的活动室,因为我不住校嘛,但那里离操场太远了,我也不好造次得这样厉害,也就打住了。
      暑假的时候,我在电脑里翻到了之前跟我“同居”近一年的那个漂亮姑娘,给我下的几部动漫和电影,都是日本的。其中的动漫居然就是她送我的那套漫画的电视版,我就看了看,果然看不下。不过另外一个“命运石之门”和“只有我不存在的城市”都还不错,逻辑性挺强。
      还有部她下载的电影叫做“情书”,我看过原著,那书原著也叫《情书》。我看过电影,原著的情节没有删减,可能是因为这电影是原作者拍的,所以拍出了书里的感觉,那种淡淡的伤感,感觉很不错。
      于是我发现近来我看的小说,大多不过英国,美国或本国的,少有日本的。因为我看的好多书都是在书店的畅销书架上买的,而那些书架上很少有日本文学类的书。
      除了《人间失格》。
      那个暑假我发现动漫还挺有意思的,于是填志愿的时候就填了个英语,因为学英语能另选两门外语,其中之一我自然选了日语,想要研究一下这块新大陆。
      我再拿出于妮给的那套漫画,准备研究一下。还有那本村上春树写的,我至今没翻过的《海边的卡夫卡》,发现里面竟然有一张四寸大小的女生照片,一看到上面的美丽女孩儿我就想起了她的名字叫于妮,只不过在我记忆中她一直是及腰长发,照片上她的全身照,还是那样妖艳的美丽,性感,可能是她把头发剪短了吧,那齐耳短发看上去还不错,增添了一种狂野美。
      越看越漂亮。我看了好久,然后就让它继续夹在那书里了。
      我把那套“四月是你的谎言”的漫画带到学校里去,只要教官不让集合,我就去那个亭子那去研究一下。我看了动漫版的,虽然台词中二,但还是挺感人的,我虽然不喜欢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但也不会一见到就排斥或是厌恶反感。
      毕竟我也是个有欲求的男人。
      结果有一天我在那里研究这漫画,居然有了睡觉的感觉,然后我就发现不妙,那是贫血带来的昏厥,不过一般只是一瞬罢了,然而那天我却在那花坛那栽了一跟头。就这么一恍惚的时间,就有人跑来扶我起来了,其实过两分钟我能起来,我可不想要他们好心人帮忙,难得你们一会儿报告教官呢。
      结果我起来发现,是一个满脸疮疤的女孩儿,第一时间我就觉得这女孩儿要是没那些疮疤肯定得很清秀,说不定得是个美女。我示意她我没事,让她别叫教官,她很听话,看来是打哪来的农村姑娘。
      她那疮疤我每每夏天在村子的时候经常长,搞得像他妈的每年夏天全村的虫都集中晚上来爬我脸似的。都快成了因果关系。因为有我在,村里那些小孩就都不会生这疮疤,所以弄得最后庞爷爷每年都会给我提前给我备一瓶药。
      他妈的。
      高三的暑假夏天是在阳城度过的,就回去送燕子的那么两天都差点长起来,那个时候庞爷爷给我配的药我基本还没动过呢。
      我立马让这个女孩儿跟我回我的活动室,找到那药然后就给她了。
      女孩儿叫田甜,对付这样老实的农村女孩还真得耐心点儿,例如刚开始攀谈时得格外谨慎小心,不然她该怀疑我要拐卖她了吧。不过我也不知道我哪儿来的心,突然来劲了就是想帮帮这个孩子,一般情况下我都是尽量远离这些麻烦事儿的。多倒腾些时间做自己的事儿才是正常的我的选择吧。
      经过跟她的初步谈话,在她相信了我不是什么作奸犯科杀人放火的人后,我了解到这女孩儿是计算机专业的,不过好像是被调配进那个专业的,好像是什么人工智能的新兴专业吧。听她说我就觉得她怪可怜的,好不容易努力读书考进自己想进的大学吧,结果拿到录取通知书发现不是自己选的专业。
      不过专业调配这事儿在全国的大学中多了去了,全凭运气嘛,这也没办法的。我觉得这姑娘对这事儿应该也不上心。她从进入我那活动室,我就发现她的眼睛就没离开过我的电脑,那才是她顾虑的事儿吧,毕竟就那么十几寸大的东西要好几千,她好几个月的生活费呢。再加上她满脸都写着对大城市的恐惧,我就莫名地更想帮帮她了。
      然而事实证明,麻烦事是一套接着一套连锁着来的。这女孩儿的班长好像是一个认识我的人,他说我初中的时候帮过他,反正我不记得了,而他以为我不认得是因为他长相变化大吧,进而极力跟我解释说,他初中的时候不像现在这样,是又矮又胖的(他现在一米八高,全身可见的肌肉都是小麦色的)。他还说初中那时候他喜欢打篮球,却老是没人跟他打,还被高年级的人把球和场子都抢去,然后我帮了他,他很感谢我。他还说自那事儿之后他就转学了,为感谢我,还专门寄了两箱零食寄到学校。
      我帮了他,我他妈到底帮他什么了,还有什么鬼零食和篮球,反正我都不记得了。当时看着那位自称李勇说是认识我的同学说的如此动情,以至手舞足蹈,应该是有那事儿吧。因为初中那会儿确实是干了很多无脑缺德的事儿。
      但在我看来即使他认识我,我也觉得他太自来熟了。他从林涧帆那听说我是人气新星网络作家“土狗”,想要让我帮他们写一个关于“爱情”题材的舞台剧,作为他们学院的迎新节目。而恰好他想让他们班的田甜出演,恰好我又认识田甜,恰好这事儿由他负责,然后他就这么恰好的三番五次请求我帮忙。
      我他妈是真的不想帮他。
      不过那时候军训已经结束了,我偶尔去上上课,然后就呆在活动室,反正也没事儿,帮他就当练笔喽。
      然后我就写了那个小时候我跟燕子讲的那个爱情故事。写完后,我把文件发给他,并鬼使神差的告诉他我要参加他们的排演,并进行指导。
      那个李勇顿时高兴地合不拢嘴。

      另外我还碰到一个人给我带来了意料之外的麻烦。
      这人是我的初中同学,这次我有印象。她总给我一种八十年代人的感觉,这也是我为什么对她有印象,因为她叫人后面都会加上同学,例如翟梦远同学。
      听起来可真他妈的别扭。
      这个青丝雨同学,右眼处有一块像是烂肉的红色胎记,记忆中她跟别人说话好像总是唯唯诺诺的,就觉得应该是挺自卑的人吧。不过现在看来成熟多了,至少比她带来给我认识的那个叫什么雪的美女同学有心性多了。
      那个什么雪,是她的发小吧,超模身材,无可挑剔的脸蛋,连嘴唇都自带光泽的那种美女中的美女,然而在我眼中这位美女同学就他妈是个大麻烦。
      她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我从她的眼神里感到了从不掩饰的蔑视。我大概猜到了她对我为什么这样抱有敌意,恐怕她以为我是打哪来的纨绔子弟吧,然而她对有钱人恰又有一种天然的抵触,可能是她家是音乐世家吧,要知道能去赏析她们音乐的大多都是有钱人嘛,毕竟物质上去了才能享受精神嘛,所以不难想象这个女孩身处一种多么矛盾的境况里。她一面极端讨厌着物质人们的嬉皮,一面又离不开物质。
      这女孩非常要强,她高中三年依然花很多时间学习小提琴,据说还是跟林涧帆一个学校的呢,在那样的私立学校,她能一面把小提琴拉好,一面还把学习整好,且没走艺考那条路,而是硬考上这所收分六百以上的学校。然而又让我不明白的是,她选的专业是金融。
      她那是被矛和盾彻底给夹击了啊。
      所以我尽量不想跟她打照面,在书店,福利院,敬老院碰上了,我也是秉持能不跟她说话就不说话,能装作没看见就当没看见。也许是这样的心理作用,很多次她跟我说话的时候,我总是会耳鸣,进而努力地去听她口中的关键词,再给她做简略的回答。
      不过后来她对我的成见莫名的消失了一些,但我觉得我对她说话总是很冷淡甚至有些刻薄来着——她难道有受虐倾向?
      仔细回想起来,她好像渐渐地成了来我活动室最勤的人,原本来的最勤的是田甜,田甜嘛,主要是来借和还电脑。而她,要么跟个灭绝师太似的搁沙发上看手机,要么冷不丁地就发话了,超他妈来劲儿的女王范儿。我靠,要不是看她是女生和我发小的同学,我感觉我能把她撵出去。
      其实抛开她的那些个小女生情绪,跟她聊天也不是不能进行下去,相处也还是能勉强相处下去的。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除去她的情绪问题,原本很难想象我会跟她一起参加活动或是表演,竟都能进行下去了。比如去给她当钢琴伴奏,那事儿明明是林涧帆答应的,结果那家伙抛弃他十几年的老妈出现了,那次真是汗颜,没办法,我还是只得硬着头皮帮他上了,要知道我他妈上次弹钢琴还是初三的时候了。
      后来应那雪同学的邀请,我和林涧帆跟她三个人还组了个“一二·九”表演的乐队。那次我兴致来了,还唱了首歌,是首网络歌曲,名叫“空”,我觉得词还写得蛮好的。
      直到最后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又应她的邀参加了一个活动——辩论赛。
      其实我应该拒绝的,我很了解自己不适合这种登台跟人对峙的活动,毕竟长期的个人生活让我总是会不经意的带上个人情绪。
      我当时答应她是因为她说我只要帮她出谋划策就行了。我心想这他妈辩论要怎么出谋划策啊,不过无所谓啦,反正不用我登台就行。然而最后我加入她们学院的小组,我才发现简直就他妈是一盘散沙,没经验,没准备,还他妈没信心。
      我们坐在那个咖啡店里开短会,开了将近四个小时,然而我发现除了我最后我发言给他们振奋了一下心情,我就完全不知道那几个小时的时间我们到底在干嘛了。
      然后我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成了他们的正式成员,还是类似队长的那种。
      完了。
      直到最后登台上场我的心都是虚的。明明才过去几个月的事儿,我都想不起当时的那个辩论的主题是个啥了,反正都没所谓了,因为果然输了。
      不过那个雪同学跑来跟我道谢:“谢谢了。”
      我摇了摇头。
      她:“虽然安慰自己输了没关系,可还是很不甘心啊......”
      她后面的话让我恍惚了,倒不是我又耳鸣了,是因为当听见她句“很不甘心”,我才发现,原来我也是不甘的啊。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是想做什么就去做,别人要干什么跟我都没什么关系,我管好自己就是了。结果,结果我还是很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的,潜意识里我也想赢那辩论赛,但我又深知自己这烂性子是没法好好的,融入这个该死的人与人相互协调的社会的,那我做的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
      来上大学,明明是那么的无聊,上课基本学不到个啥,就变成偶尔去,最后还不是变得基本不去,我干嘛要耗时间在这里,回家不好吗,这里我有什么念想吗,回家了我还能随性所欲地做事,我干嘛非得找个枷锁把自己桎梏了!
      那狗日的辅导员气势汹汹地就旷课都警告了我好多次了,按照中学时候的我,我他妈早跟他翻脸了吧,到头来,我还是被这个社会——制度化了啊。
      真是可笑。
      学期末,我在学业警告通知前退了学,并且在那辅导员面前幼稚地吐了口口水。然后潇洒地离校了。
      离校后,我回了村子,回到奶奶家,这是自初中毕业后,时隔四年再次与他们一起过年。

      燕子和他哥哥大壮没有回村子过年。他们的父母打小就把他们寄养在他们姑姑家,从此就杳无音信,反正我是没见过他们爸妈,可他们从小就很踏实,也算是让那些大人放心吧。不过他们在这样寄人篱下的情况下不老实也不行啊。
      年后立春后,我的身体像是有明显的好转?好奇怪,这些年我一直拒绝吃药拒绝化疗,身体还他妈无缘无故变得更结实了?
      好几个月都没有刺痛袭来,也没再吐血了,挺奇迹的哈。
      然后三月份大学里有交集的那几个女孩儿来找我了,想想这算得上是个奇迹了。不过恰好后山的桃花开了,正好带她们走走,我也好散散步。
      她们走后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的宁静生活,新电脑还没去买,那一台我让林涧帆找个理由送给田甜了,因为田甜在他的超市做兼职,所以我闲得好几天跑到后山去踢石子儿,想想以前至少都是三个人在这里闲着转,就不自觉地苦笑起来。
      我还是不怎么上街去,最远闲荡到那没有护栏的桥边,想想这桥也是很牛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护栏还他妈没人掉下去过,我坐在桥沿边,往下看水哗哗的流。结果一会儿一个路人过来瞅瞅我,生怕我要跳下去了,搞得我没几分钟就只得离开了。
      一直到五月的某天清晨,我突然想回高中学校去看看,不知咋的,就是想去走走。然后我就去了。
      那地方还是那样子,小餐馆的老板也还是老板,房东也还是奶茶店的店长,学校也还是学校。变化的是什么大家不清楚,又各自都清除。
      我走进奶茶店,房东表现得很稀客地招呼我,还没等我问不凡怎样了,她就说很谢谢我——因为有我帮忙不凡在初中学校成绩还不错,所以要请我喝一杯果汁,让我随便点。
      我没啥想喝的,只是摇头告诉她真不用了。结果转身就遇见了我最不想遇见的高中同学,麻烦的是,恰好是余辉宇这颗班级新星。
      他好像是刻意等我跟房东寒暄完了才跟我招手,于是我就不得不走过去,走到他在的那张桌子跟他相对而坐。
      他:“远哥最近咋样嘛?”
      他的口气活像认识我十几年的老朋友,我他妈听着就有说不出的厌烦。
      我:“还行。”
      他:“大学怎样,好玩吗?”
      我:“不怎样,不好玩。”
      他:“哈哈哈,狗日读了大学的人是不一样啊。”
      我:“你在复读?”
      他:“嗯,”他像是想了一下又补充了一句,“逃课中。”
      我只得勾了勾嘴唇,做个假笑给他。
      又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唉,果然这世界上没有真爱。”
      我听他这话,心里就他妈一万个祈求他别跟我扯那些,我最烦这个了,况且我跟他真的不熟,以前在班上都是他跑来跟我开一些莫名其妙玩笑,就以为跟我有交情了,其实都是他在自顾自地吹,自顾自地给他脸上贴金。
      所以我有时候真的搞不懂这些自来熟的人的脑回路啊。
      他:“你知道于妮那事儿吗?”
      我歪了歪头。
      他:“呵呵,你果然是不会在意这些的啊,于妮死了,或者该说早死了,在高二国庆节的时候出车祸死的,我记得当时班上还说过这事。”
      我没回他,盯着他看,那个名叫于妮的女孩儿,是那个跟我“同居”过的那个胸大颜美臀翘的美女吧,骨子里带着妖娆的那个女孩儿,死了?想想那好像是好久远的事。
      他:“杨姐那儿有封信,是她堂弟拿来的,说是给楼上的那个房客的,现在上面没房客了,屋子太大,一般学生不会租,所以,在上面住过的只有你吧。”
      我点了点头,然后就看见他招呼房东说把信给我,然后房东就把信给我了,信封还是那种最原始的黄色信封。上面写的收件人不是我啊,是个叫什么于佳的人,但我还是一脸狐疑的打开了。

      于佳:
      最近怎样啊!
      好久没给你写信了,你在部队有两年了吧,听说你转士官了啊,恭喜恭喜啊。
      话说回来之前我还担心你进了部队会被人欺负呢,不过时间可真快啊,转眼两年就过去了,现在我倒是还有点儿担心你欺负别人呢,毕竟你上次寄来的照片都长那么大个儿了,嘻嘻(笑脸)。
      对了,上次给你写信跟你说我在学校发现了一个很特别的男孩对吧,你给我回信装作若无其事的问我那人怎样,你其实很想知道吧,我猜大概是我有好些年没谈男生了吧。哈哈,想知道就直说嘛。
      那我跟你讲讲他吧。
      一开始我压根儿就没注意他,即使他是我的同桌。
      因为他太安静了,安静得像是隐身了一样。
      我开始注意到他是有一天下午放学,那天下了小雨,因为我在外面找了晚上的事做,走到校门口了,还是怕到晚上雨下大了,所以就回教室拿伞。
      我看到他一个人坐在教室最后面的座位上,背挺得直直的,但又无精打采看着窗外,那感觉就叫遗世独立吧,突然觉得这个人跟周围所有的聒噪的同龄人不一样呢。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他出教室了,不知怎么,我就慌忙拿上伞,突然想跟在他后头看看。他没打伞,走得很慢很慢,像是在享受雨水在雨中漫步。这个时候排队出校的队伍早就没了,只有稀稀疏疏的人来来往往,但他还是那样不急不忙地走着,好像一点都不怕被雨水打湿呢。
      哇!他的背还是挺得直直的。
      后来我发现,他好像是刻意等到校门口空了之后才出校的,而且不管雨大雨小,他都不会打伞,而且下雨天他总比平时走得慢多了。
      他真的是在享受雨中漫步吧,想想就觉得浪漫。
      他租住在学校外面的奶茶店楼上。我就伙同余辉宇他们,跟奶茶店的姐姐打好关系,不经意间问出,他就租住在二楼上,奶茶店的姐姐还告诉我们,楼上那人家里恐怕非常有钱,因为他家仆人摸样的人来找他,开的是加长版林肯,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车,但听名字就应该是有钱人家开的。
      我莫名的就更感兴趣啦。我想什么样的有钱人家的公子会来我们这穷乡疙瘩读书啊。
      然后我就努力地,努力地想要跟他搭话,可我发现我根本无法开口。
      到后来我发现月假的时候,总是有一个长得很乖巧的女孩儿进出他的房间,这就让我莫名的心急起来。
      然后我就想了个守株待兔的方法——我每天下午放学都去奶茶店坐着,期待他没带钥匙,因为他也不上晚自习,所以吧,如果被我逮住了,我就有的是时间跟他搭话了。
      可是,班主任选他当了班长,他有时候反而因为当了班长下午放学开会呆在学校了呢。该死,就是因为前任班长,多大的人了,打什么架啊,哼。
      正当我今天想明天该放弃了,想再过一天就放弃了,结果他来了。
      他终于忘带钥匙了!
      于是我找准机会跟着他上楼跟他说话。当时他为了让我不要接近他,跟我说他跟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可我当时转念一想,几乎是一瞬间的想法。如果他真的以成绩,以家庭背景为荣的话,那怎么会活得那么的,那么的特别。
      至少不会在我们这儿读书吧。
      所以我就当没听见,然后任性了一把——我夺门进去,发现正好他租的是两室一厅,我跟他开玩笑说我要搬进去住,然后我就真搬进去了。
      嘿嘿。
      果然如我所想,他不跟人有交集果然是有其他原因的。
      他妈妈生他的时候难产死了,他爸爸在他中学的时候因为飞机失事也去世了。他身患什么重病,可我从没见他房间里有什么药瓶,他好坚强啊,这么些年都是那么坚强的活着呢。
      纵使有家财万贯也能活得那样清心寡欲,真的好帅啊。
      他教会了我人应该是为自己活着的,不要那么在意世人的眼光。
      他好厉害啊,读很多很多的书。他还看很多外国电影,跟我这死宅女不一样呢,我就只能抱着漫画和动漫看。
      他真的很优秀呢。和我一样,基本不怎么看教材,上课懒懒散散,但还是年级前五十名。而且他还自己在网上写小说,网上的人还很爱看他的小说呢。
      他懂得多,问他什么他基本都能给个答案。
      他不浮夸,说话做事有种踏实感,例如炒菜做饭也都很精通。
      他什么都好,也许我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他唯一的不好呢,大概就是不会属于我吧。
      哈哈。
      很多次晚上,我爬上他的床,我知道他在装睡,我就那么看着他装得那么像是睡着了的面庞,竟然有另一种激动感产生了。
      很多次我都忍不住亲他一口,不过最后我还是强忍住了。
      跟他住了半年,让我体验到了一种别样的开心呢。那种感觉说不出来了,但跟小时候见到外婆时的,那种跳动着的心情有些相似。
      看来,我真的很喜欢他呢,好多次我都想跟他说出口,但终究还是没有。
      然后我突然有了一个想出去看看世界的想法。如果不是认识了他,我肯定会觉得自己又在胡思乱想了,可我决定了,我会一边打零工一边走遍世界的。
      因为这是我想做的事情。
      啊,唯一可惜的就是,临别他时,我还是没能跟他表白。
      我当时真是傻了,还想着如果他能抱抱我,我就抱住他跟他说我的心里话。可现在仔细一想,我跟他的关系不过就是同班同学而已啦。
      对了,他倒是一点都不客气地送了我一把非常漂亮的紫檀梳子,好漂亮啊。
      下次给你照在相片上给你看。
      好像说的有点多了,这次就这样吧。
      PS.我把头发剪短了,照片也附带在里面了,你可别弄丢了哦。
      于妮
      20XX年6月7日
      余辉宇:“看完了?”
      我:“嗯,”我把信装进去,放桌子上推给他,“这信不是给我的。”
      余辉宇:“你确定?那我也要拆开看哦。”
      我:“随便你。”
      余辉宇苦笑一声:“呵呵,”低头顿了顿,抬头,“我跟于妮从小就认识了,我们一个镇的,她想什么我还不知道吗?”
      我没说话,看着他。
      他喝了一口桌上他那杯果汁:“她这些年过得很苦,加上中学几年她出去打工,她弟也跟她去了,回来不知道要遭他三叔母多少白眼,后头他弟书也不读了,去当兵了。其实,于妮长那么漂亮没几个人不喜欢她吧。可是她比我大好几岁,所以我对她一直没那个想法。”
      我真不知道他想说什么,所以我选择没说话。
      他:“你信爱吗?”
      我:“不信。”
      他:“对啊,高考全校第一怎么可能信我们这些把戏。”
      我:“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于是我转身跟房东道别。回村子去了。
      余辉宇这人不傻,他高考考差了,恐怕就是他的哪个“真爱”给耽误了吧。
      对于这些事情,想想也是觉得可笑,聪明人都觉得自己是在逢场作戏,结果他们自个儿都没注意到,他们自己做的戏早就把他们围得严严实实了!想想我自己干的事儿,我收拾人从不出面,因为即使我再狠,这个世界也还会有比我更狠的人的!
      余辉宇那人吧,他自己跌跌撞撞有了一些教训后,我想他应该还是会想明白的。
      只是于妮的事儿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了。
      我忍不住摇头苦笑——原来我还是个浪漫的人啊。

      回到的村子的时候还没到傍晚,索性我就跑到庞爷爷那儿去,看他给那些人把脉,然后把脉的人又进进出出,来来去去。
      很神奇,我就这么无神的但又没有神游地看着这一切,一直到傍晚,夕阳西下,看来夏天又来了。
      庞爷爷:“小远,久等了啊,今天我没买狗肉嘞——”
      我:“今天我不想吃狗肉。”
      庞爷爷:“哦,哈哈哈,看来阿远长大了啊,是——要学你爸爸离家了吗?”
      我没在意他的玩笑话,但还是莫名地摇着头说话:“最近我老是会想起很多小时候的事儿,我记得小时候在村子那烂得不成样的黑瓦房念书,我们总是喜欢在那些坑坑洼洼的地方弹玻璃珠子,我总会赢很多珠子,可我总会把这些珠子散给那些输了的人,连自己的‘本钱’都给他们。
      因为吧,我爸和我爷在这村子都挺有威信的,他们也都对我很恭敬,所以在大人面前我很礼貌,同龄人面前我很温和。果不其然,我那样做,几乎没有人不喜欢我,学校大大小小的年级,只要我认识的人,我叫帮忙他们都会帮,但其实到头来我也没什么要他们帮忙的。
      说实话,我当时很痛心我那样做的——把自己的玻璃球都给他们。
      但没办法啊,处在这个社会中,我们有时候就是会身不由己地做一些自己痛心的事儿吧。你说的没错,我确实挺聪明的,也挺能藏着自己的心思的,但那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一无所获。
      欸,你说我是不是比自己想的单纯善良得多啊!”
      庞爷爷:“哈哈哈,那我就不知道了嘞,毕竟我又不是小远你。”
      我:“你个老不死的——话说......话说你认为这世界真的有救赎吗?”
      这话问出来着实不像我的风格,所以我他妈的声音越来越小。
      庞爷爷:“啥?你说啥?大声点嘛!”
      我大声吼着:“我说我突然又想吃狗肉啦!”
      庞爷爷:“哦?!哈哈哈......”
      好吧,我转念一想,这鬼世界绝对没有什么救赎啊奇迹之类的,有的只是我们想的太多了,想的比做的多,我又想起于妮那封信,如果我能多为她做一点,那其实也算是为了我多做一点。
      结果,我还是想得太多了。
      我瞅着木门外被夕阳照得绯红的大地。我记得很久以前有一段时间我很嗜睡,醒来以为自己睡到了傍晚,其实自己已经睡了整整一天一夜,都到了第二天早上啦,我错把朝阳当夕阳了。
      东方升起的夕阳,可以给人意料之外的力量。
      像是在告诉我,这是回光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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