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悸动 ...

  •   高一第二学期开学后,老师便宣布要调整座位。不幸地是,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觉得不大可能是因为我犯了什么错,也许是我实在太安静太没特点了,想开发一下我的用途罢了。
      我被调到了最后一排。旁边是一个白净的男生。我平时不爱和人打交道,对他是毫无印象的。
      不过从坐姿来看,大约也是个叛逆少年。
      具体的情况我现在也记不清了,反正到那天放学,我们连一句话都没说。
      真的一句话都没说。
      后来跟他聊起这件事,他阴阳怪气地表示:“你看上去那么不近人情,我哪儿敢开口啊。”
      我想不通:“可你也不是那种连说个话都会在意对方态度的人啊。”
      后来我才发现,自己对他的这种印象简直称得上是偏见了。

      一直认为中小学最大的好处,便在于“同桌”。
      对于我这样社恐的人,同桌的存在简直是太重要了。因为就算我不敢去主动跟别人打招呼,也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由头和同桌打上交道。也许是我没带胶带,也许是我上课不小心撞到他了。
      反正就是这样一来二去的,我和我的新同桌也很快变得相熟。
      说来不好意思,在熟人面前和在陌生人面前的我,完全是两副面孔。一旦和某个人相处到了一定程度,我就会原形毕露,成天大呼小叫上蹿下跳,嚣张得跟地主家的傻儿子一样。
      我从前的同桌们总是深受其害,被我一脚踹翻椅子那是常有的事。
      不过有趣的是(这也是我后来反思才发现的不寻常之处),他却从没有沦落到这个份儿上。从头到尾,我要是要出去,叫他挪挪的时候,总是客客气气的。
      想来可能是因为他太好对付了,只要我装腔作势地在桌子上一拍,他就会故意做出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给我让路。
      又或者,我们从那时候开始就明白了对方。我知道如如果我真的踹翻他的椅子,他虽然不表示什么,内心多少会觉得受挫;而他如果真的耍无赖,我必然会火冒三丈,哪怕为了不让别人觉得我小心眼,我必须要装作混不在意。
      在那个只知道混蛋的年纪,我们却首先学会了怎么守护对方的底线。
      至于后来为什么会出现历史性的退步,这我就不太好说了。

      上学时期的记忆总是零零散散。唯一对他比较持续的印象是,他从不听课。上课的时候,这个家伙总是把手机平摊在桌上,借着笔袋和书本的掩护,认认真真地打游戏。
      那时候他居然能忍住在游戏过程中不骂脏话,还表现的一本正经,也算是件奇事。
      不仅不上课,他还不写作业。尤其是英语周报这种东西,他看都不看一眼,每次都嬉皮笑脸地借我的来抄。
      我每天写着两人份的作业,深表心累。
      但即便如此,我也从不觉得他是个不着调的混混。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各种课堂上,他都能一边盯着屏幕,一通操作猛如虎,一边突然接一句老师的话茬。并且十分准确地指出:
      “这个他昨天不是讲过了么。”
      我只能惊悚地看他一眼,自己默默去啃那些复杂的题目。

      大言不惭地说,我们关系是很好的。
      也许是我对“关系好”的定义有所不同,毕竟和我关系亲近的男生就没几个。但我当时是真心觉得,我们相处的很融洽。
      他热情又乖张,我闷骚又捧场。是正正好互补的性格。记得当时前后左右的同学关系都不错,嬉闹起来,我们俩始终是一致对外,这对我来说还挺奇特的。
      算起来,他大概是唯一一个,我想不起有没有和他闹过矛盾的同桌。
      和他相处的大多数时间都很愉快。
      得出这条结论是有佐证的,因为后来,我身边不少朋友都反映过,那段时间里我总是在聊天的时候提起他。
      这本该让我察觉到他对我不同的意义的。可惜,等我把这些细节联系起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大言不惭地说,我们关系是很好的。
      也许是我对“关系好”的定义有所不同,毕竟和我关系亲近的男生就没几个。但我当时是真心觉得,我们相处的很融洽。
      他热情又乖张,我闷骚又捧场。是正正好互补的性格。记得当时前后左右的同学关系都不错,嬉闹起来,我们俩始终是一致对外,这对我来说还挺奇特的。
      算起来,他大概是唯一一个,我想不起有没有和他闹过矛盾的同桌。
      和他相处的大多数时间都很愉快。
      得出这条结论是有佐证的,因为后来,我身边不少朋友都反映过,那段时间里我总是在聊天的时候提起他。
      这本该让我察觉到他对我不同的意义的。可惜,等我把这些细节联系起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第二件事,用文字叙述起来恐怕有点朦胧。
      高中的中午总是紧巴巴的。我一般会在下午很早的时候就赶到教室,完成一部分作业。
      那天也是这样的情况。天气很热,阳光烈得叫人感觉人火烧火燎。我拿着一本书挡在头顶上,眯着眼睛观察那些ABCD。
      我没有意识到哪里不对,只是感觉有点费劲儿。直到他拍着篮球走进教室,看着我就啧了两声。
      我一脸懵逼地抬头,他已经替我把旁边的窗帘拉上了。
      “这样不就完了你怎么迷迷糊糊的”
      我平白被他嫌弃一顿,居然还觉得挺受用。想来这大概就是我的死穴,初中那个毛头小子唯一让我觉得心念一动的时刻,也是他在一次停电中替我挡住了刺眼的手电光。
      光线大概总是温柔的。顺便把他也衬得无比温柔。

      上一篇我说是光线衬得他温柔,其实不太贴切。他本身就是温柔的。
      这种气质渗透在他一举手一投足之间。
      当然,这不是指他把脚搭在前座屁股后面晃呀晃的时候,也不是指他手欠撩一把女生马尾辫然后狂笑着逃跑的时候,更不是指他动不动勾着唇角邪魅一笑的时候......
      好吧,我得承认,大部分时候的他都是凌厉的。
      但我始终记得,有一次我崴伤了脚,得拄拐才能上学。我爸用自行车送了我两天以后就嫌烦罢工了,我只能自己一步步挪着去。
      快到校门口的时候,他看到了我。我当时已经精疲力尽,实在走不动了,金鸡独立停在原地休息。他就小心地扶住我,只是保证我有一个支点不会摔倒,然后陪着我走两步,再扶着我休息。
      如此往复,一直到学校,一直到我们的座位上。
      他确认我坐好以后,非要自己拄一下我的拐试试,说是他曾经也这么伤过,追忆一下往昔。
      一米八几的个子,拄着我矮小的拐杖,滑稽非常,成功把我逗笑了,也不经意间消除了我对拄拐这件事本身的尴尬。

      其实和他同桌期间,有段日子他是有女朋友的。我亲眼目睹了他们在一起,热恋,厌倦,乃至分手的全过程。那是个甜美的女孩子。和我完全是两个样。
      他跟我说过,那是他的第n任了。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他从小就是个风流多情的人。而我可能是一只反射弧二十米的恐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觉得离不开他。然而我从没往“喜欢”之类的那方面想过。只是每学期结束要面临换座位的时候,我总是会很紧张地跟他念叨:我不想换同桌啊,真的不想换同桌啊。
      他也不知道有没有多想,只是回过头来宽慰地冲我笑笑。
      然而我忽略了一点。以他的成绩,他根本是不可能一直和我同班的。
      毕竟高中的主旋律还是高考。
      终于,高三补课之前,他被调去了最好的尖子班。我心知从此就要失去他了,坐立难安,拿着刚满的高级钢笔,不断纠结要不要送给他当离别礼物。
      咨询别人意见的时候,她很嫌弃地看了我一眼:
      “你有病,一个同桌而已,送什么临别礼物啊。你不会喜欢他吧。”
      一语惊醒梦中人。
      不过...好像醒的有点不是时候啊。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