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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一开始,我是一条鱼。
      那年冬天很冷,冰封镜花湖,魔王海东青和长空观几个道长在冰层上打架,我和同伴们挤在冰洞下看热闹。
      道长暗算海东青,海东青受了小伤,几滴鲜血飞溅到我一张一合的嘴巴里,我沾了光,从此拥有了一点灵力,跃出水面,总比同伴们高出很多。
      很快我就被人盯上了,渔民们在湖边做起了买卖,小舟,乌篷船,画舫,应有尽有,再雇几个妩媚小妇人揽客,一边荡舟湖心,享用船菜,一边观赏传说中的鲤鱼跳龙门,成为本地达官贵人的一大消遣。
      太阳好的时候,我常常蹦到水上,在半空中玩几个翻腾的花样,我挺喜欢听那喝彩声。
      一个初冬的午后,天很蓝,云朵胖胖低低,让我错觉有望尝一尝它的味道,于是忘乎所以,跃得非常之高,跌落时,啪嗒摔在冰层上,立刻被人围住了。挣扎中,我听到有几个人在商议要捕获我,进献给北辰皇帝,他即将册立太子。
      我离冰洞很远,逃脱不得,正闭目等死,海东青飞掠而来,拎起我就走,转眼已至百米之外。
      海东青以掌融冰,我躺在冰水里缓过来,弓起脊背,摇头摆尾,想拜谢救命之恩,海东青淡淡道:“拜什么拜,我今天想喝鱼汤。”
      我白着脸,尾鳍战战,海东青问:“还有什么想说的?”
      大多数鱼都会沦为别人的口中食,我心一横:“其实也好,早死早超生,我只求来世能变成飞鸟。”
      海东青似有些意外:“哦?”
      我如人类一样向往飞翔,他们制出纸鸢,替他们在天空飞一会儿,更有人不惜花费二十年时光,练就轻功,体会飞檐走壁的快意。
      飞是不少种族与生俱来的本领,苍鹰天鹅,苍蝇蚊子,还有各种鸟雀蝴蝶,但我偏偏只是一条鱼。海东青沉默了一下,突然说:“跟我走。”
      这之后,我拥有了自己的名字:寒冰傲。寒冷的冬天冰天雪地,一条鱼骄傲地在冰层上蹦跶,这场面太可笑,但可能正是这份可笑,触动了我师父海东青。
      除了我师父,没人喊我寒冰傲。师父门下有十来名弟子,我是惟一的鱼类,它们都喊我鱼,简单明了。
      多数时候,我缩在一汪池水里修炼,入夜后,才探出水面,听师兄师姐们围坐谈天。
      我师父海东青是一棵银杏树,确切地说,是连理枝,他和近旁的那棵一雄一雌,枝干合生,根须相缠,人皆称奇。善男信女更是将他们视为姻缘树,顶礼膜拜,终年香火不断。
      两棵树修炼千年,终可变幻成人形,在这世间来去如风。但这远远不够,我师父海东青志存高远,不屑当妖,一心想成为天庭仙树,而另一棵树花未明野心勃勃,她妄图控制人界,以求让所有妖自在行事。
      他们是连理枝,相生相依,却又相厌相憎,视对方为束缚,算是一对怨偶,可叹慕名来求姻缘的男男女女,无人得知。
      天上的星子大而静,我蜷在水草里,遥看夜空。我师父当日所言,想喝一锅鲜美的鱼汤,是在逗我。海东青是关外的一种大鹰,一棵银杏,以猛禽为自己命名,他亦向往翱翔吧。
      比起我,植物更难于实现这梦想,他千百年伫立,再大的雨,再狂的风,也只能硬扛着,寸步难行,更妄论飞。我师父海东青能修炼到被修仙之人视为魔王,布下天罗地网诛杀的地步,可知吃尽了苦头。但如今的他,姿颜雄伟,潇洒闲雅,哪有半分魔王的狰狞面目?
      师门上下,都尊师父为青帝。想想看,一棵树,却自封青帝,狂妄!道人们如何不想除之而后快?所幸我师父所创的魔功日益精进,天下第一门派长空观众弟子合力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这几十年间,双方相安无事。
      我师父原本指派花豹点点教我入门招术,点点耐着性子教了我两天,求饶不已:“它是鱼,我是猫科,太煎熬了!”
      我师父挥挥手:“等小翠回来,让她带你。”
      师兄师姐们不怀好意地笑开了,我问蛾子螟蛉:“小翠是谁?”
      螟蛉撇撇嘴:“啊,小翠是个恶婆娘。”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叫作小翠。
      妖王花未明在西南一带作乱,小翠奉师命前去观战,早春时节才回。那日我正和螟蛉闲谈,蚱蜢绿衣指给我看:“喏,那就是小翠。”
      小翠在树下喝水,几个师兄姐围住她,问起外出见闻。她被众人挡住了,蚱蜢绿衣大声道:“小翠,你站起来一下,让鱼看看。”
      人群中的她站起来,向我张望。她穿黑衣,小脸纤身,皎如白玉,身上水汽弥漫,有一种青涩的英气。她谨遵师命,变回翠鸟,教我凌空之术,细雨蒙蒙,我认出她。
      我见过她。去年夏天,我浮出水面闲逛,风声破空,一只翠鸟从水面划过,停在一根颤巍巍的芦苇上,低头啄水。那时雨将下未下,天光暗淡,她的尾羽闪着幽蓝的光,我看了一会儿,觉出了她的孤单。
      后来我听说,翠鸟的确生性孤独,时常独栖在水边的树枝上或岩石上,不喜结群。我只见过她那一回,直到今日,她以人形出现。
      小翠年岁很轻,但在师门里资历算老的,蛾子螟蛉修为不如她,对她没什么好话,不过我不觉她凶恶,许是我们尚且生疏。
      我跟小翠学法术,姿态甚笨拙,她不多言,一遍遍示范。我们晨昏共度,十八年弹指而过,有天小翠说:“算到今天,你已跟我学了十八年,再过七七四十九日,你就该过童子关了。”
      我的心一抖,修炼路上,童子关是第一关,也是最关键的一关。在上苍看来,孩童非但不是纯洁无辜的,而是最残忍最接近动物性的,过了这一关,才能逐步修成完整的人。
      蚱蜢绿衣跟我说过,她过童子关时,丢了半条命,别的不说,单是直立行走,就不容易,她花了很大力气,才逼得自己不再蹦跳前行。兔子阿白也说千辛万苦才熬过来,我甩了甩尾巴,问小翠:“过不了,会死吗?”
      小翠反问:“你怕死吗?”
      我说:“还好。”
      小翠笑笑:“不会死,只不过是继续当鱼。”
      她为人淡漠,但是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是两只弯弯的小月亮。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当我过童子关,她要面对的是天雷劫,若渡劫失败,必死无疑。
      我为过童子关而努力,首先是行走,尾鳍分开,化为两腿,我疼得撕心裂肺,想到了我师父。千年古树根须错综杂乱,当初的他,是不是也同样剧痛过?
      那些时日很难捱,起先我要扶着墙,一步步往前蹭,慢慢能够走出几丈远了,小翠递过一双虎头鞋:“穿上。”
      鞋子很精致,一圈清脆的虎头铃铛,她特地到集市买给我的。我换上,走了几步,她在身后说:“这样就不会再把脚掌磨得起泡。”
      我回头望她,她也看着我,四目相对,我从她眼里看到一个扎着小鬏鬏的孩童,肚子很圆,短胖的腿,脚趾连在一起,像鸭蹼,走路晃荡,别提多可笑。那一瞬我沮丧至极,我师父为我赐名寒冰傲,听起来是个苍白俊美的剑客,可在小翠和众人眼里,我和年画娃娃没两样吧。
      一条受尽同门耻笑的鱼,那晚难过得食不下咽,抓心挠肝想念镜花湖,想一口气吃掉一网白虾。
      修行以来,我再未吃过虾,整日茹素,吃点寡淡的水草。我师父说,修行是苦行,要克制欲望,因为你的欲望只能是最终极的那个。
      花豹点点问小翠:“你面对这条鱼,是怎么忍下来的?”
      小翠淡然道:“女人窈窕些好。”
      当她是翠鸟时,鱼虾是它的食物,但现在的她看我的目光很平静。我变回鱼形沉进池塘,小虾和贝类就在我周围,我深吸一口气,自暴自弃张开嘴巴——
      岸上传来喧闹声:“青帝回啦!”
      我一哆嗦,变成孩童,从水中爬起,迎向我师父。为增强修为,妖王花未明使出非常手段,屡屡制造杀伐之事,这次,她落入长空观陷阱,遭到围剿,我师父不得不赶去救她,最终,花未明惨遭封印,作为连理枝的海东青被连累,魔功受到重创,惊险脱身。
      我师父和花未明在修行了一千年之际,如愿挣脱彼此,得以分头行动。然而毕竟同气连枝,一方受难,一方即感同身受,一损俱损,必须同仇敌忾,合力退敌,至今仍不能摆脱对方。
      花未明急功近利,屡生事端,我师父海东青很厌烦,但眼下花未明被封印,他大概是兔死狐悲,默然坐了片刻,把师门事务托付给大师兄狐狸糯米和大师姐蚱蜢绿衣:“我要出仕为官了。”
      狐狸糯米跃跃欲试:“青帝打算上战场吗?我想跟您去!”
      战场向来是修罗场,杀戮噬血是提升魔功最有效的手段,我师父却摇头:“刑部张老儿近来病重,我借他躯壳一用。”
      我师父就此离开,几天后,刑部张老儿死过翻身,神采奕奕之余,性情大变,回归朝堂后,他以雷霆之势,一举查获几桩重大悬案。皇帝龙颜大悦,群臣们却坐立难安,上奏称张老儿发明诸多酷刑,行事过分狠辣,皇帝一笑置之。
      人心险恶,我们都很担心,推举大师兄狐狸糯米去拜访我师父,我师父坐在庭院里,和狐狸糯米饮茶:“皇帝需要好用的寒刀,怎会罚我?他的江山,还未到完全平顺的地步。”
      今上原先是藩王,鸿和皇帝遇刺后,他手持失落的传国玉玺,从封地回京继位,但鸿和皇帝的亲眷余党如何肯轻易臣服?今上治乱世,用重典,自然也会重用张老儿。狐狸糯米回来说:“青帝英明!带兵打仗太累了,兵书又枯燥,断案多简单,施点小法术,一通吓唬,在神鬼面前,凡人什么都撂了。”
      小翠轻声说:“悬案要案积累的怨气深重,经年不灭,对青帝的修行更有裨益。”
      说话间她看我:“后天就是七月半了。”
      我的难关迫在眉睫,连滚带爬去修炼,蚱蜢绿衣怪声怪气:“小翠,你挺关心鱼嘛!”
      我站定了,竖起耳朵听,但是没等到小翠的回答。她平素不太爱说话,总是自顾自待着,蜜獾阿蒙笑道:“小翠,你先操心操心自己。”
      小翠依然没有说话,我听见她起身离开,脚步轻盈,青草在她脚下发出沙沙声,她穿蓝衣,很好看。
      我在晚风里站了一阵,仰头看天。纤细白净的少女,我想背她去看星。

      七月十五,风似鬼哭,捱到黄昏,天黑如磐。
      明明还在仲夏,我浑身冷透,蜷在背风的山坡,艰难抵挡着几乎被拆骨扒皮的痛,想找小翠说说话,很想。但我一整天都找不着她,不光是她,蜜獾阿蒙她们也都不见踪影,谁都不愿意在这样的日子现身于荒野,折损修为。
      可我必须要过这一关,过了,就能脱胎换骨,变幻成少年,可能不英俊,但是能大步走向她,带她去看海棠和芦花。
      一道闪电呼啸着劈下来,我不能躲,硬挨了一下。蚀骨的寒凉中,我闻见焦香的气味,这味道我很熟,当我是镜花湖的一条鲤鱼时,一再目睹同伴落入渔网,被叉起来,在铁架子上炙烤,微风习习,游人的欢笑和它们的呼号交织,我知道,那是作为一条鱼的宿命。
      电闪雷鸣接二连三,准确寻找到我。我咬紧牙关,低下头,望见我穿的青布褂子已破破烂烂,洞眼密布,右腿处的焦糊气味分外浓郁,我闻了闻,鳍梗骨和脊鳍约莫都碎了,再这么下去,我将呜呼哀哉。
      狂风大作,我颤抖着已呈焦黄色的手——它是我已经半熟的腹鳍,我扶着岩壁,脱去小翠送我的虎头鞋,忍痛走了好几步,想在地上刨个坑,把它藏好,谁知似有人来,我来不及多想,飞快变回鱼,扑通跳进旁边的池塘。
      来人是个小哥儿,拎着一坛酒,往池塘倒酒,祈求老龙王晚点下雨。他的酒太香,我张开口,悄然喝了个精光,瞧着剩下的大半坛想入非非,若就着它,我能吃掉半篓虾。
      小哥儿拾起我遗落的虎头鞋,脸色一变,蹲在草丛里察看着,而我在又一道闪电来临时,醉过去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日清晨。小哥儿在池岸边熟睡,我遍体鳞伤,试着活动筋骨,惊讶地发觉动作如常,遂豁出去,摇身一变,池水倒映出模糊的影子,是我期待的少年身姿。
      暴雨滂沱,我猛然意识到,已熬过了童子关,惊喜交加地折了几片荷叶,化为青衫穿上,想了想,将一片巨大的荷叶盖在小哥儿身上。他的酒为我镇痛,就此逃过了一劫,我想报答他,便用我那点微不足道的灵力,看了看他的将来,想留几句话,为他指点前路,结果他体内神力一闪,我用手挡住眼睛,那道光灼伤我的右手背,留下一块白色的印痕。
      这平凡的农家少年,竟是天神之子下凡历劫,我不敢再看,也不敢搜他的身,拿回虎头鞋,便抱起他放在岸边的酒,回师门和小翠分享。
      我渡劫成功,蜜獾阿蒙拉着我的手,左看右看,我劈头问:“她呢?”
      蜜獾阿蒙朝里屋努努嘴,我见她神色哀伤,奔进房间。一室的血腥气里,小翠坐于床边,将兔子阿白的手紧紧攥在手心。兔子阿白在床上昏睡,已现出了原形,是只灰兔,毛色斑驳,血迹斑斑。我哑着声音问:“他……他怎么了?”
      小翠不看我,亦不说话,专心握住兔子阿白的前爪。我坐到她身边,才发现她也受了伤,一张脸煞白,双眉紧锁,脖颈处淤着黑血。我暗惊:“怎么了?”
      自始至终,小翠都没看我,也没理会我,尽管我是如此辛苦才蜕变成少年。我黯然走到窗边,拿起铜镜照了照,塌鼻子扁脸,皮肤黑,像个农人。
      我抱着酒坛,去找蜜獾阿蒙喝酒。师父走后,师门陷入内斗,蛾子螟蛉等人攻击小翠,兔子阿白劝架:“你们何必心急,反正她天雷劫快到了,肯定熬不过去。”
      我竟一直不知道,小翠的天雷劫和我的童子关是同一天,就在惊雷向她袭来时,兔子阿白飞身扑上,为她挡了致命一击。
      我问蜜獾阿蒙:“二师姐,兔子会死吗?”
      蜜獾阿蒙眼眶一红:“小翠将灵力输给他了,阿白死不了,但是往后……往后只怕就这样了。”
      我透过窗棂看他们,那只灰不溜秋的兔子丢了大半条命,换得她朝夕陪伴。我问蜜獾阿蒙:“还要修多久,才能变个好看点的皮囊?”
      蜜獾阿蒙笑:“你忍住不偷吃虾,再过一百年,眼睛能变大一点。”
      我眨眨眼睛很苦闷:“修成师父那样呢?”
      “青帝可是千年难遇的美男子。”蜜獾阿蒙说,“鱼,你的野心太大了,不好。”
      美男子的千年道行被怨偶拖累,此时正缩在一个鹤发鸡皮的老头躯壳里。我垂下头,揪着青草发着呆,一百年,那先熬一百年。

      大夏朝嘉远二十六年春,小翠到幽灵洞来找我:“我想去惊云山庄,跟你道个别。”
      当年,我过完童子关就躲到幽灵洞独自修行,因为小翠守在兔子阿白身边,我见不得。她对任何人好,我都见不得,也听不得,但七十多年后,她依旧找来了,一贯的清凉眼神,她说:“小寒,珍重。”
      山间起了晨雾,我木着脸看小翠的背影,分别以来,我常常梦到她,在梦里我能够像她一样,在冰面上飞翔,俯瞰凡尘。我看了她许久,然后我喊住她:“你有同伙吗?”
      惊云山庄庄主叶景天是当世武林公认的第一人,威望极高。五年前,大理寺卿洪文顺,也就是我师父海东青,他查出一起惊天要案,在薄刀山南麓的一处小村落,有个邪剑师专捉孕妇,以不见天日的胎儿之血铸剑。
      官兵捉拿,邪剑师逃之夭夭。嘉远帝震怒,勒令我师父务必追索此人归案,我师父不太上心,邪剑师的铸剑场怨灵密布,早就为他侵吞,增强了法力,他公务忙,邪剑师是死是活,无甚打紧。
      以叶景天为首的武林正派人士上天入地查访,终于在边境的深山里抓获邪剑师。打斗中,邪剑师失足跌进铸剑炉横死。叶景天在炉中拾获一把剑,断定是邪剑师亡灵铸成,极为邪恶,当着众江湖好手的面,将它埋入地下。但众人均看出这把剑不像凡物,不约而同夜半行盗,但它竟不翼而飞。
      这帮江湖人互相猜忌,各自暗中寻找邪剑,始终未果。半年前,西域一众高手入中原找人比武,力挫江湖七大门派,叶景天身为武林盟主,自然坐不住了,只身一人剑挑对方,一举挽回了中原武林的颜面。但这为他带来麻烦,江湖都传闻,他的武功已臻化境,必是那把邪剑的功劳,它一定藏于惊云山庄,为他所用。
      我知道小翠听信了流言,想趁叶景天的幼子叶隐成婚之时,潜入惊云山庄盗剑。兔子阿白重新修炼到要过童子关了,但他元气仍不足,若无法力护体,等待他的,将是魂飞魄散。
      “你想拿到那把邪剑,救兔子的命。”我对小翠说,“倘若邪剑不在叶家,怎么办?你把你的命还给他吗?”
      小翠咬着下唇:“如果阿白活不了,我会求青帝帮我收集他一缕亡魂,等他一千年后重回世上。”
      兔子阿白救她,是不想她死,所以她会努力活下去,等着他。我咬咬牙,问:“你爱阿白?”
      她不回答,违心的话她说不出口。我高兴了:“你或许需要好用的贺礼。”
      小翠独闯惊云山庄,作好了失手准备,一旦失手,她将变回翠鸟,五百年的修炼全部消散,这是她来道别的原因。我给她沏茶,自己也捧了一盏,跟她推敲盗剑的计划。
      自从那年小翠将大半灵力输给兔子阿白续命,如今的她每日只有一个时辰能变成人形,但惊云山庄守卫森严,她要在这区区一个时辰里出入自如,顺利带走邪剑,难度太大。我主动请缨:“我来配合你。”
      小翠内心一向疏远,但这回她没拒绝我,因为我说:“叶景天纵横武林二十多年,好兵器少不了,你可别和我抢。”
      武林第一人,他的剑尖凝聚了多少英豪的血气,我若得到,修为必将突飞猛进。我笑道:“邪剑归你,我也不傻。”
      小翠点头而去:“两天后,我来接你。”
      我说:“我去找你。”

      四月的午后,在师门的古宅前,她背靠一根鲜红的立柱等我,那般寂寥地立着,那般不可亲近不可亵的清淡着。
      我远远望她,思绪翻涌,想起许许多多年前,芦花如雪,她蹁跹飞来,羽翼划破湖心,让我从此拥有了飞翔的渴望。
      小翠用了两天时间,和昆仑派掌门爱女慕容霜套上了近乎。慕容霜将嫁入惊云山庄,初一早晨去国寺祈愿,一只翠鸟叼走她头上的白玉簪。
      白玉簪是叶家的聘礼之一,慕容霜急得花容失色,一个女孩子急吁吁跑来,将白玉簪还给她:“是你的吗?”
      女孩子一张俏丽小脸,说翠鸟是受纨绔子弟指使,恰好被她撞见,路见不平,完璧归赵。慕容霜和女孩子崔蓝一见如故,邀请出席她的婚礼,崔蓝笑言会送她特别的礼物。
      四月初七,惊云山庄大宴四方,客似云来。小翠抱着一只锦盒,将新娘亲手送她的请柬递给大管家,大管家笑容可掬,请求她打开锦盒,让他先过目。武林盟主叶景天被太多人盯着,山庄不得不防,小翠欣然从命。
      锦盒打开,里面是琉璃方盏,一尾锦鲤在碧水中嬉戏。众宾客啧啧叹:“莫不是绯秋翠?名品啊!我只在宁王府见过。”
      大管家肃然起敬,小翠躬身一礼:“阿霜说,她和七公子的园子里,有一面湖泊,劳烦大管家派人将它安置。”
      大管家差了两个小厮带路,小翠捧着我,到了长海园。长海园不算大,但清净幽雅,茶花正开,湖泊对着一座很高的阁楼,我在水中畅游,暗想若是夏日傍晚,在阁楼饮酒听雨,实乃赏心乐事。
      小翠假意入席后,找了借口离开,化为飞鸟,躲匿于山庄西侧的留园。前些时日,她潜入山庄,一路窥视叶景天,分析若邪剑的确在他手中,要么藏于留园,要么藏于长海园,但留园的可能性更大。她叮嘱我:“我们有整个夜晚来寻找,不过无论得手与否,天亮之前必须脱身。”
      花香漫漫,我静候夜晚来临。黄昏时分,满湖灯火,阁楼里缓缓走出一个人,只看他穿大红喜服,我就明白了他的身份,叶家七公子叶隐。
      在我学习当人的这些年里,颇看过几部书,蜜獾阿蒙说,男子穿月白色的衣衫很动人,但我总认为,姿容绝佳的男子更适合红色,“朱衣皓带,入侍帷幄,出拥华盖”,才最迷人。蜜獾阿蒙就笑:“你当人人都是我们师父?”
      叶隐抱了一坛酒,缓步而行,风姿有如天人。苍茫天色中,我探头仔细看他,他以乌木束发,面容明澈,闲闲折起裤腿,走动时,露出短靴里一截清如白瓷的脚踝,看得我很烦闷,我的名字寒冰傲,其实是用来衬这样的男子。
      叶隐在湖边的茶花树下席地而坐,极安静。我游到他脚边,今日是他的婚期,但他脸上不见一丝喜气,眼神像海一样深远,实在是我心中自己的理想形象,苍白俊美的剑客。我心酸难忍,长成这张脸,不知要修几千年?
      他如有感应,弯腰看我,我以为被他识破,本能吐出几个泡泡,他拿过手边酒坛,往水里倒了些酒,低声道:“鱼兄,来喝。”
      烈酒入喉,醇厚甘美,让我陡然想起七十多年前,那位请我喝酒的小哥。他和爱人在宕山隐居了许多年,十年前,他的爱人仙逝,他办完后事,在一个落雨的清晨服下足够的药物——足够让他和已逝爱人团聚。他安详瞑目,重返天庭,但我想,他一定会再回人间。
      叶隐并未喝酒,将一坛迷津酒缓慢地尽倾湖中,随后在夜色中远去,行走间衣袂拂动,如烈火燎原,令我没来由的兀自心惊。
      多年来,我的酒量和修为俱长,这坛酒已不在话下,我跃到岸上,变成少年人,在长海园找寻邪剑。
      远处的筵席已开,园中留人不多,我找了又找,一无所获。叶隐床头横挂了一把剑,我掂了掂,剑是好剑,但未曾噬血,更像是辟邪之用。看来,江湖传言武林盟主的幼子叶隐自小体弱,只长于书画,于剑术所知甚少,竟是真的。
      我悻然汲取了剑中微薄的灵力,踱到园外,摘了一大枝茶花,扛在肩上去找小翠。

      叶七公子在新婚之夜遭受惨变,新娘慕容霜趁敬酒时,和父兄等人联手挟持了叶景天,逼迫他打开留园的密室,岂料,一把邪剑瞬间飞出,洞穿了慕容霜的胸膛。
      慕容霜横死,近旁几人都被剑气煞到,本能屏住呼吸,以手挡眼。一刹那,邪剑被人在黑暗中以冰玉制成的飞索勾走,倏然不见。慕容无言和叶景天等人立时坐下,封住周身几大要穴,运气调息,接连咳出几口黑血,阻止了煞气攻心。
      昆仑派掌门慕容无言联合江湖七大门派大开杀戒,为女报仇。叶隐的兄长姊妹战死,惊云山庄几近灭门,叶景天大恸如狂,力战群雄,丹田破,内功尽失,崆峒派掌门欲以毒镖杀之,慕容无言笑称得饶人处且饶人。
      让你无能为力地活着,是最大的羞辱。慕容无言舍弃了一个女儿,赢来了武林盟主之位,纵声大笑。我在纷乱的人潮中,想分辨暗处的黑手是谁,终不可寻。究竟是何人,竟能黄雀在后,不动声色达成目的?
      慕容无言火烧惊云山庄,众宾客惊惶逃开,我吹了一声唿哨,提醒小翠撤退,她回应了,但在我们约定的地点,我等了又等,仍不见她,只好冒险回山庄接应。
      浓烟汹涌,我以袖掩口往里冲,酒意姗姗来迟,我在恍惚的酩酊里,忆及叶隐。朱衣公子赠我以酒,我拿什么还?巨变时,他为煞气所伤,仍镇定自若,端坐不动,他还活着吗?
      月明星稀,一场大雨从天而降。我错愕,领悟到是小翠在施展法术。这等逆天之举,是极其损耗修为的,她是疯了吗?
      一夜之间,惊云山庄满目凋敝。留园的静湖边,叶景天虚弱地躺着,叶隐未换喜服,湿漉漉地坐在他父亲身旁。我扒开地上那枝茶花,拾起奄奄一息的小翠。
      雨丝纷飞,烈火渐灭。我抚了抚翠鸟凌乱的羽毛,为她注入灵力,她蜷在我手心,温热,纤小,柔软,这奇异的触感让我永生难忘。她看我,黑亮黑亮的眼珠,尖尖的喙低啄我的手心,以示感激,小小乖乖的样子,让我的心软成一滩泥:“阿白能做到的,我也能。”
      我点了小翠的穴道,让她睡去。叶隐专心盯住湖面,我坐到他身旁,他没看我,哑声道:“留园有几处石屋,应该未被大火损毁,兄台去那边歇一歇。”
      他肩背笔挺,手搭在膝盖上,指节发白,显是在忍痛。我忍不住伸出手,探探他的腕间,硬玉般寒凉,生机很弱,我骤然一惊,不禁劝道:“报仇有很多方法,未必要硬碰硬。”
      我想激励叶隐报仇,唤醒他的生机,他一双眼看住我,温和说:“报仇,是我父亲的事。”
      我去看叶景天,他仍在昏茫中。我对叶隐谎称自己是他五哥的好友,问出那把邪剑的来历。叶隐感念我对他故去兄长的情谊,如实相告——或许只是出于对真相的尊重,他说:“它是纯钧。”
      嘉远七年,纯钧剑作为御赐之物,交由靖国公的幼子江之淮赴西南平乱,此后它一直跟随他南征北战。嘉远二十年,江之淮在战场上用它斩除敌寇首领,自己亦身负重伤,纯钧脱手,离奇失踪。
      朝野上下从未放弃寻找纯钧,我心念电转:“那位邪剑师蛰伏于江帅军营?”
      叶隐点头。纯钧是定国安..邦的神物,若被寻常人等得到,则会被反噬。邪剑师以冰玉匣藏之,躲在深山,提取婴儿之血为煞,注入纯钧,一步步驯化,妄图将它转换成一把嗜杀邪剑。叶景天率众缉拿邪剑师,看破邪剑是纯钧,动了贪念。但五年来,叶景天想方设法,仍不能驯服此物,遂藏于密室。
      昆仑派掌门慕容无言等人当年跟叶景天一起捉拿邪剑师,岂会放下猜疑?终是藉着双方联姻的机会,血洗了惊云山庄。
      雨停了。我给重伤的叶景天渡了点灵力,将他背到石屋歇下。叶隐想帮我捧着翠鸟,被我谢绝了,我不想让任何人亲近她。天知道我有多嫉妒阿白。天知道的。
      我把翠鸟放在木床上,叶隐找来一床锦被,让她睡在上面,还在床边放了一碗清水。我莫名烦躁,催促他赶紧歇下,以恢复体力,他惨死的亲人们都得尽快入土为安。
      叶隐谢过我,睡下了。我悄然在留园四处走动,将惨死的冤魂怨气都尽数吸进体内,变回原形,心满意足睡进水中。
      等我醒来,小翠已在小湖边坐了良久。天还未大亮,她披着蓝衣,编了潦草的发辫,眉眼见了憔悴,我无名火起,噌地跃起,质问她:“你不想活了吗?”
      她为兔子阿白续命,已消耗了太多灵力,昨夜她降下的那场大雨,更会让她处于极度危险,哪怕是一个普通人,都能一剑杀了她。
      我踏着浮萍上岸,她一张脸白到近似透明,连嘴唇都淡得殊无血色,裙摆上搁着我送她的那枝茶花,我顿时消了气,缓和语气:“你为什么要这样?现在的你连我都不如了。”
      她问:“我不如你,很丢脸吗?”
      我说不出话来,她也不再说话,我们两个坐在湖边,各想各的事。昨晚叶隐和慕容霜成婚,我去看了几眼,慕容霜生得美,修长明艳,头顶别了几朵茶花,正是我送小翠的这种。她偕叶隐向叶景天敬酒,杯沿落下口红印子,她若无其事用指腹揩去,嘴角一抹诡艳的笑,袖中飞出毒针。
      叶景天反应极快,堪堪躲过,慕容无言的剑转瞬架在他的脖子处。满座哗然,惟叶隐无动于衷,局外人一般,看着他的新娘和岳丈挟持了他的父亲。
      人世每多荒谬,以致无话可说。打一照面起,我便觉出叶隐的厌离之心,我问小翠:“他是不想活了吗?”
      小翠不答,忽道:“这种茶花,品种名叫暴徒。”
      嘉远八年五月二十三日,白泽王亲手在禁宫栽下三株茶花,花繁叶茂,像美人云鬓。朝臣私下议论,酷吏种暴徒,相得益彰,语气多有不屑。然而,民众对白泽王的评价极高,赞颂他霹雳手段,菩萨心肠,惩奸佞之徒,解战局之危,尽管身陷阴诡,仍清正光明。
      后来,伺候过白泽王的宫女年岁大了,出宫嫁人,折了几根枝条,种在自家小院,时常有阔客专程登门讨要。不光是沅京种茶花暴徒蔚然成风,就连这距离沅京四百里地的晋州,也多见它。
      叶景天的声音蓦然响起:“小姑娘好见识,山庄这些,正取自白泽王手植茶花的枝条,扦插而成。”
      叶家父子长得不像,叶隐沉静如月光,叶景天则是个体态雄健的大胡子。他步伐仍虚浮,但眉目冷硬,向我伸过手:“小兄弟,幸会。”
      叶景天对我背他回屋休息有印象,我自称姓韩,刚想介绍小翠是我未过门的妻子,她打断了我:“我是他的师姐崔蓝。”
      从叶景天口中,我得知他和慕容无言是同门师兄弟,少年相识,交情甚笃。出师后,慕容无言江湖游历,娶了昆仑派掌门之女,十五年后,当上新掌门。叶景天则因机缘巧合,走上经商之路,不出几年就挣出一份偌大家业,兴建惊云山庄。
      叶景天豪爽好客,仗义疏财,老盟主过世后,众多受过叶景天恩惠的江湖好汉,推举他当上了新的武林盟主。叶景天和慕容无言保持着热络来往,前年为儿女定下婚约,可谓是武林一段佳话。
      叶景天是孤儿出身,在他心中,慕容无言是手足兄弟,他没想过慕容无言竟会对他下手。
      惊云山庄已成废墟,我看向一地余灰,对叶景天笑道:“说说纯钧吧。”
      叶景天见我是明白人,遂不再隐瞒,只说它煞气深重,他花了五年时光仍未能驯服它,慕容无言武功不如他,同样也不能。
      国之重器纯钧剑,只属于王侯将相,落到江湖莽夫手中,形如废铁。叶景天说:“他逼我交出剑,不过想显得师出有名罢了,他真正属意的,是盟主之位。”
      我一笑:“叶庄主和晋州达官贵人可有私交?”
      叶景天坦陈和晋州守将安北将军走动频繁,在安北将军的引荐下,叶景天攀上了藩王榆亲王。惊云山庄的茶花暴徒,便是榆亲王回京省亲那次,特地带给他的。
      我和小翠相视一眼,小翠问:“昨晚婚宴,安北将军和榆亲王来了吗?”
      叶景天眼睛一亮。

      叶景天贵为武林第一人,都收服不了纯钧,慕容无言如何能例外?那么,慕容无言的亲信更无可能偷取纯钧。但安北将军和榆亲王就不同了,晋州地处本国海岸线中部,是南北海上贸易的要道,具有很重要的地位,此地的长官足以称得上“定国安..邦”。他们若有备而来,纯钧的去向不言而喻。
      叶景天拱拱手:“叶某亦有此推断,韩兄弟年纪虽轻,看问题却颇老辣,叶某佩服。”
      我客气回去:“庄主过奖了。”唉,从我当鱼算起,我在这世上活了快两百年了。两百岁老人家说的话,你要听。
      慕容无言重挫叶家,盟主之位和叶家财产想必都将一并笑纳。而榆亲王苦心经营至此,目的已明,他窃剑多半为着谋国。
      谋国少不了钱和人,钱和人,慕容无言都有的是,榆亲王必会和慕容无言结交,互通有无。叶景天想报仇,在暗处收集慕容无言和榆亲王勾结的罪证即可,依我看,不出十年,榆亲王就该举事了。
      叶景天笑:“不出十年?”
      小翠说:“我师弟推测得有理,意志力再强的人,也很难忍受日复一日的隐忍。”
      她说话时,叶隐来了,素衣散发,长立风中,整个人静如灰烬。小翠回头看他,眼波如水,我便明白了,她降下一场大雨,是在保全他。
      她怕他活不了,怕到不在乎自己活不活得了。
      狗屎。我飞起一脚,把一块早看不顺眼的石子儿踢进湖里。我昨晚就该杀了她,这是多年来,我一直想做的事。
      昨晚是好机会,这只翠鸟躺在我手心,前所未有的脆弱,只要我两手合拢,再合拢……我拿过小翠裙摆上的茶花,已经有些残败了,我用指尖将它们碾碎,丢到湖里,冲叶景天道:“请庄主带我和师姐去武器阁。”
      小翠意外:“我也去?”
      我挑衅看她:“你忘了阿白吗?”
      纯钧失手了,没关系的,叶景天的武器阁里,好物一定很多,有几把千人斩也未可知。当过武林盟主的人,他的武器上,依附了多少血性和不甘之气?
      机关开启,武器阁琳琅满目,我眼睛扫了一圈,走到一把大刀跟前,敲了敲,十分满意:“师姐,过来。”
      叶景天爽然:“韩兄弟眼光不同凡响,竟看上此物。”
      这把刀为大云朝世袭行刑官所用,代代相传,已有两百余年的沉淀,刀下亡魂足有千人。小翠用眼睛无声问:“我来?”
      我友好地弹弹手指,没关系的,师姐,你汲取了它的法力,我照样能杀你。没什么,因为我心无旁骛,你不行。
      我和小翠在武器阁看了又看,空手而出。叶景天颇失意:“韩兄弟和崔姑娘一件也看不上?”
      我为他指点了迷津,他答应带我们到武器阁一观,自然想赠送一二,眼下面子挂不住,将一柄短剑递来:“韩兄弟再看看?这把是太..祖当年攻打凤云的随身佩剑。”
      是好东西,不过这武器阁所有武器蕴含的法力,都已悉数被我和小翠汲取,这一趟打劫,收获甚丰。我装模作样端详着短剑,面目诚恳:“庄主诚心相赠,小可却之不恭,多谢,多谢。”
      叶景天松口气:“叶某是真心和韩兄弟相交。”
      我打个哈哈,把短剑揣进怀里。不得不说,叶某人,你杀的人,有点多啊,我一个妖怪都看不起你。
      叶景天能发家,哪是经商有方?他出师五年内,连杀几十名富甲一方的大户,把生意都接过来做,且心思缜密,不留破绽,或者说,破绽都被他除掉了。
      武林盟主是个绝世恶棍,人间真有意思。

      我将太..祖的佩剑献给我师父海东青,祝他官运亨通。他在尘世中,修炼遁世之术,换着身份在大夏朝官场混,已历经三代帝王。
      这一代的嘉远帝很倚重我师父,几次要升他的官,但这位大理寺卿洪文顺洪大人拉长了脸:“陛下,微臣只爱断案。”
      嘉远帝说:“刑部也能断案。”
      洪大人摆摆手:“树挪死,人挪活,陛下就当微臣是树吧。官越大,要应付的事越多,不容易专注了。”
      嘉远帝颇有共鸣:“也罢,依你。”
      我揭发了叶景天犯下的罪行,冷笑道:“一个凡人,练就了惊人的武功,不该干点符合宗师身份的事吗?”
      我师父笑着问:“你在人世历练这么久,就只学会了蔑视?生命怎么就不能丑陋可笑?”
      生命诞生至今,创造了数不尽数的邪恶,但最美好的东西也就那几样,酒,艺术,烟草,美人。我叉了桌上两只青团吃,晋州今年春天的雨水太多,造成大片涝灾,艾草死伤惨重,很多人都没吃上青团,清明过得不是很开心,沅京风调雨顺,鱼米丰足,好地方。
      好地方可别被人攻陷了,我问我师父:“榆亲王有谋反之心,您要告诉皇帝吗?”
      我师父嗤道:“等他反了再说,为师正乐得多吸收点法力。”
      我犹豫再三,恳请我师父救救兔子阿白。小翠从惊云山庄汲取的法力都渡给阿白了,但不知为何,阿白仍恹恹的,无甚起色,我回师门看了几次,估摸他快活不成了。
      我师父一哂:“小翠来求我,你也来求我,我竟不知道,你和阿白很熟。”
      不晓得为什么,我竟脱口而出:“不熟,但我不想小翠死。”
      我师父看着窗外:“有空多看看阿白,为师尽力而为。”
      谋天逆命的事,能不做就不做,毕竟你无法预料,将会在未来付出怎样的代价,所以我师父不肯向皇帝透露,榆亲王将谋反。但他终是应允了我和小翠,要为兔子阿白想点办法。
      我说过自己心无旁骛,但回到晋州,日夜心神不宁,便拎了两坛酒,到惊云山庄找叶隐叙旧。
      叶家几被灭门一事,江湖上热议了月余,被新鲜的事物取代。新盟主慕容无言意气风发,人人争相结交,没人再来拜访惊云山庄,我长驱直入,穿过荒草,来到叶隐的长海园。
      叶家父子无心修葺惊云山庄,一任它衰败。我在湖边看到了叶隐,他披了件旧披风,一手抵住心窝,合了目,就那么坐着,依然洁净自持。
      惊云山庄已成废园,叶隐收藏的书被那场大火烧得不成样子,草地上的这部也是,封皮破损得厉害,内页多半只剩下半页小半页,全是烧灼过后的黑迹。
      叶家被灭门那夜,我探叶隐生机时,惊觉他的脉象很古怪,遂留了心,背叶景天的时候,顺手也探了探。这一探,便探出问题所在。我猜,小翠决定打劫叶家的邪剑,变回翠鸟在山庄里停留了大半个月,窥视叶景天的动向,同样洞悉了叶家最晦暗的隐秘——
      叶隐之母是叶景天最宠爱的女人,她诞下一双孪生儿叶令和叶隐,死于咯血,叶令也在次日夭折。叶景天迁怒于幼子叶隐,对他很冷落。叶隐静悄悄长大,与诗文歌赋为伴,直到他父亲叶景天得到已成邪剑的纯钧。
      叶隐从少年起,被叶景天当成容器,以血饲剑,用来置换纯钧的煞气。如此重耗,他饱受噬心之痛,几成废人,但他被反复植入剑气,求死不能,遂计划趁新婚夜盗剑弑父,玉石俱焚,谁曾想,被岳丈抢了先机,酿成家破人亡的惨剧。
      我先前不懂小翠降雨的用意,当我看到她凝视叶隐,洞察了她的心。她心疼他,一如我对我师父海东青高天孤月般的敬慕。
      我恨心四起,但无可奈何。小翠藏了私,她没有把在惊云山庄获得的法力都输给兔子阿白,暗暗送了一部分给叶隐,使他活下去。阿白让小翠愧疚,但她顾不上了吧。
      我走近了,叶隐睁开眼看我,嘴边浮现笑意,我递一坛酒给他,自己也抱了一坛,相对慢饮。
      风来,残损的书页如黑蝴蝶似的纷纷扬扬,打着旋儿飞走。我眯起眼,学叶隐的架势,风翻到哪页,就读哪页。这部残书恰好是我钟爱的《水浒传》,但扫兴的是,这一页是林冲发配时给娘子写休书,我皱眉不看,喝起酒来。
      叶隐眉头展开:“你不喜欢他。”
      我嗯了一声,不想谈论这人。叶隐也不多言,倦乏地倚回椅背,忽听得围墙外有动静,我循声望去,是小翠来了。她御风而行,浮光掠影间,人已至近旁,我们两两相望,未有交谈。
      她带了糕团来看叶隐,叶隐跟我分享,我慢悠悠道:“我从不吃糯米制品。”
      小翠埋头看书,林冲那页被叶隐压个一块小石头,她很慢很慢地看完,撑住额,很激愤:“他凭什么替她自作主张?”
      凉风袭来,叶隐敛了眉:“不然呢?”
      小翠抢过我的酒,猛喝了一大口,重重顿在地上:“他这是不给她活路。”
      我存心说:“他不忍拖累她,明明是在给她活路。”
      小翠哼道:“你怎么知道林娘子怕被他拖累?他凭什么!男人,你们男人!”
      我把酒坛推回给她,她又喝了些,面颊酡红,凝望着叶隐:“只想是晋文公重耳对季隗说,待我二十五年不来,乃嫁。”
      许久后的一天,我对蜜獾阿蒙提及这句话,她不以为意:“二十五年是个虚词,你不妨理解成,我要定你了,你只能是我的,生死都是我的人……诸如此类。有的人就是这样,只想跟心上人同生共死,最欢喜听到这个。”
      我走开去:“啊,听不懂。”
      蜜獾阿蒙嘻嘻笑:“谅你们男的也不懂,小翠嘛,平时不声不响的,心里头烈着呢。”
      月光真好,洒落一地,恰如谁人丢了十万雪花银。我和叶隐相互碰碰酒坛,把两斤迷津酒喝到尽头。小翠酒量低微,醉卧草丛,我解下外衣,搭在她身上,不时观察着她,生怕她当着叶隐的面,变回一只翠鸟——若是那样,我就大惊失色,眼疾手快杀了她。
      我一边饮酒,和叶隐闲话,一边警惕地看看小翠,杀她的念头时起时落,颇有韵律感,一时便忘了形,咿咿嗦嗦地哼了个小曲子。初入师门的夏夜,我师父海东青常于满楼明月中吹笛,我们一帮刚成精的怪物坐成一排,你一句我一句胡乱哼歌。
      叶隐凝目望我:“异族的情歌?”
      我击掌:“对,情歌。”
      就像“待我二十五年不来,乃嫁”一样,是很直接很强横的情话。我们鱼啊鸟啊这些异族,做人不熟练,做事没分寸,兴头上来恨不得吃了你,对你们人界的那一套不是很懂。
      酒喝光了,我以酒坛为枕,仰头看明月。叶隐温言道:“我有十年的梨花白。”
      跟他交往,如沐春风,我很高兴:“好东西。”
      叶隐一掀披风,翩然离去。父亲谋财害命,妻子身怀利刃,他的人生大江大海,眉间倦意苍茫,但和我交谈,时有愉悦之色。我幸灾乐祸地想,命运如斯沉重,叶家七公子更在乎的,是男儿间淡如水的相处,我的师姐,你可真有些不幸。
      湖面浮着一天的星,夜风吹乱小翠的发丝,散发着清香,渗进灵窍,我爬起来,支起两条胳膊,望着熟睡的她。夜雾和花香相融,她在睡梦中拧了拧眉,我忽觉胸口炙热,烧得连喉咙都似着了火,不由自主凑上去,亲吻她的唇。
      叶隐掌灯,拎一坛梨花白而出,看到我和小翠,脚步蓦地一顿,我芒刺在背,别开脸去。风吹过那部残破的《水浒传》,哗哗轻响,我低垂着眼,窘迫地没话找话:“一百零八好汉,我独爱鲁达。”
      月色秀雅,叶隐静了半刻,轻笑道:“我也是。”

      七月初,我回了师门。
      我师父让我有空去看兔子阿白,我听话便是,但阿白藉虚弱赖在小翠身边那么久,我讨厌他。
      我找叶隐借了几部书,带给蜜獾阿蒙看。她不嫌残损,一晚上读完一部,牵着她养的狗来找我喝茶。
      山脚下村落有个老太太做寿,孝子贤孙想杀了狗炖肉吃,蜜獾阿蒙拿石子儿变了碎银子买下它。狗被蜜獾阿蒙养得粗糙,耷拉着尾巴,大得能骑,我嚯嚯笑:“我们蜜獾修炼出了人情味。”
      蜜獾阿蒙叹气:“阿白快不行了,我想给他积点福。”
      我挑挑眉,不置一词。蜜獾阿蒙很理解:“你入师门晚,跟阿白交情浅。”
      “也不是。”我说,“死不死的,我一向觉得,还好。”
      蜜獾阿蒙摸摸狗的头,教它向我致敬:“鱼个性疏狂,是我们师门最超脱的一个。”
      我哈哈笑着往外走,忍着不去杀小翠,已耗光了我的力气,别的事,我都随意了。
      七月十五,兔子阿白闯童子关失败,我师父海东青折了两成修为,保住了他的元神,使他来世仍能在世间轮回。众师兄师姐都垂头丧气,挨个去跟兔子阿白告别。但我不想和他说话,在窗前站了一会儿。
      小翠抱着弥留中的灰兔子,倾诉着歉疚:“阿白,对不起,这条命是你救的,应当还给你,可我认识了喜欢的人,还想再陪陪他。”
      阿白没死透,尾巴动了动,但小翠没看到,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他的长耳朵上:“公子他太苦了,阿白,对不起。”
      小翠对叶隐的心思连我都瞒不过,何况是蜜獾狐狸和蚱蜢,不过反对声越多,她越觉得众人对他不公,更要舍了命地护着。我冷笑着想,这女的心真狠,兔子就快死了,这么伤人的话,还何苦说出来。兔子何尝不知道,他何尝想知道。
      三更天,灯笼微晃,阿白走完一生。师兄师姐们一哄而入,我跳进池塘里,变回铁石心肠的鱼,游得精疲力尽。求不得,是比死亡更痛绝的事,我没有余力为阿白之死难过。
      我师父葬了兔子阿白,小翠在坟前烧了一部诗书,诗歌很耐咂摸,阿白在泉下不寂寞。蜜獾阿蒙她们都哭了,我冷眼以对,有什么可伤心的,死也有死的好,死了,有些事就不用再看到了,多看一眼也不想。
      我扯去兔子坟上一棵碍眼的鸢尾,风吹动着书,一句“爱他明月好,憔悴也相关”映入眼帘,小翠看得失了神,这是她对叶隐的心声吧,一定是,我顿生怒意,攥紧了拳,心里磨刀霍霍,刀锋雪亮。
      她死了,或许我就能不再爱她了。她如今不是我的对手,我得杀了她,等她落单了就杀。缅怀她,一定比爱她容易些。
      我师父海东青手在我肩头停了一停:“阿白不会保留旧记忆。”
      既已被师父看穿,我的杀机被迫退散,跪拜了他,离开师门来到宕山,远离凡尘,再一次和旧识断绝了往来。
      这样,就不用听到任何有关于小翠的音讯了;这样,就可以安心地住回她授我法术的那段记忆里了。那些年月,我们之间只有彼此,没有别的人。
      宕山半山腰有条小溪,我在它一侧搭了木屋住下。溪边长了些菖蒲,我不喜欢,移来几株芭蕉,长得不太好,也由它去了。溪水很浅,虾和螺蛳很多,我犯馋瘾时就捞些看看,看完了丢回去,樵夫和药客经过,总叹服:“大善人啊,又在放生了。”
      总想着,有朝一日,我忍不下去,就去杀了小翠,但日子终究被我一天一天糊弄下去了。
      我的模样也随着修炼发生着变化,揽镜自照,比最初时柔和了些,但不及那温雅貂裘美青年之万一。我想过,若我长成叶隐的模样,小翠会不会钟情于我,也不见得吧。叶七公子最诱人的,在于美得不祥,可我若面目俊美,铁定张狂飞扬。
      宕山的清晨雾茫茫,教人沉醉。多年后——那时候我和小翠分开了很久,无意间幸会了一只凤凰,她栖息在梧桐上,树叶的罅隙,她的尾羽隐现,一抹蓝色让我以为是小翠来了,赶着去看。凤凰转头看我,我只觉山谷霎时被照亮,心头凝滞,对她双手合十,拜了一拜,走了。
      许是我穿行于宕山半空,朝拜凤凰的身影被人瞧见了,宕山有仙的名声传开了,每天都有各路人马来此安营扎寨修炼。
      我对着门前的芭蕉看了半天,种了这种鬼气森森的植物,居然也能被人当成仙?当然,雨打芭蕉颇有看头,我在屋檐放了两个石墩子,一个坐,一个踏脚,长长地看雨聚集,滑落,度过许多宁静而无用的日子。
      嘉远三十五年,天气很反常,冷得极早,我忙着收集荒野的雨水酿酒,几个小道长从旁经过,谈论着大事,皇三子玄晟联手榆亲王谋反兵败,双双伏法。
      武林盟主慕容无言暗中资助他们,也遭到株连,慕容家喊冤,但大量罪证都摆到了明面。告发者是前盟主叶景天,他不惜自毁容貌,自荐到榆亲王府当了个门客,蛰伏九年,钉死了一干仇家。
      不出十年,叶景天大仇得报,夺回盟主之位,重建惊云山庄。我开了梨花白,在溪边喝着,此地梧桐正黄,她在别处老了,但是不要紧,梦境和酒,都能把她带回我身边。
      天明时分,一个圆脸的锦衣少年找我问路,他身后跟了十来个人,穿得都平常,但都是一等一的好手,我一看便知。我将凤凰栖过的梧桐树指给他,他道了谢,让手下送了我一坛迷津酒,滋味很好,比在惊云山庄喝过的更醇。
      锦衣少年走远,我认出他是故人。那年七月十五,他赠饮烈酒,助我渡过童子关。这一世,他是嘉远帝的长子摇光,三皇子密令死士诛杀他,镇国少将军江红叶为他挡了刀。江红叶驾鹤西去,摇光前来宕山寻仙,求神灵赐他们来世相遇。
      我笑着饮酒,笑了又笑,总有一些事是天神也阻拦不了的。天神之子在天庭时,喜爱靠着水边一棵枫树看闲书,有一天,天神来考儿子,儿子答不上来,哗啦啦翻书,一片红叶飘落到答案那一页,提醒着他。红叶的小伎俩被天神看穿,要罚它变成奈何桥上的渡船,千万年被人踩在脚下走。
      天神之子作法,一树红叶飘落,落在江边上,如漫天繁星闪闪烁烁,天神再也寻不见那片坏事的红叶。天神罚儿子下界历练:“你认得出他?”
      天神之子笑,他认得,因为那片红叶爱笑,笑的时候会卷起一道边儿,他提笔给红叶画了一双眼睛,他看书的时候,红叶陪着他看。
      天神罚红叶守护儿子七世,我期待在未来某一世,再和天神之子重逢。

      在榆亲王的一处别院,我师父找到冰玉匣中的纯钧,这把天赐神兵终未能为榆亲王所用。我师父汲取了剑内的煞气,将它净化,埋入地下,数日后,盗贼们洗劫了别院,纯钧被翻了出来。
      纯钧的灵力已被我师父暂时封存,凡俗不会为它所伤,但它认主,新的主人到来之前,它将黯哑驽钝,光华内蕴。盗贼们不认识纯钧,但迟早会有人认出来。我师父笑问:“猜猜看,会是谁?”
      我耸肩:“一个名垂青史之人。”
      喝完这顿酒,我师父就远行了,妖王花未明挣脱了封印,逃往西边的灵觉岛,扬言要报复人界,我师父和他的连理枝,注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决裂。
      师门一众要追随我师父上灵觉岛战斗,被他拒了。我们这点法力,只能自保,派不上大用场。大师兄狐狸糯米和二师姐蜜獾阿蒙找我商量:“去吗?”
      我说:“去。”
      大理寺卿洪文顺病逝,嘉远帝为他举行国葬之礼。盛大的祭天仪式上,我见到纯钧,它被福王路朗和抱在怀中,闪着安然的剑光。
      路朗和是嘉远帝次子,似发觉我在看他,朝这边颔首,以谢自发送洪大人一程的民众。这条长街被他的目光一照,像铺满了黄金,让我只想蹲下来捡,有的人生来就有这种气派。
      路朗和浪荡名声在外,可我见着的他,如同袈裟僧,眼中平和,言行端雅。我久久怅惘,再次去找叶隐。
      叶家的旧宅子里,开着深红的花。春天的黄昏,叶隐在躺椅睡着,冷淡疏离,阳春白雪。我细细看他,小翠把他照顾得很好,但她法力有限,看叶隐的光景,命不久长了。
      我也是,我师父海东青和妖王花未明必有一战,我在这世上的日子也不多了。所以我携酒来看叶隐,像我们年轻时,随意东西,不言离别。
      暮霭,夜雨将至,一饮而尽的好辰光。我把椅子上那部《三国演义》收回房间,书很新,想来是小翠买来的,她在看温酒斩华雄,书页夹了她细小的碎发,这段我看过好几遍:“操教酾热酒一杯,与关公饮了上马,关公曰:酒且斟下,某去便来。”而后出帐提刀,飞身上马,饶是我素不喜关云长,这一幕倒有令人神往之处。
      十年前,也在这院落,小翠醉去了,我和叶隐痛饮梨花白,都说了点胡话。他说自小常看英雄传奇,向往沙场杀敌,守卫国土,我说:“我只想能飞。”
      叶隐就和我碰了碰酒坛:“我也想。”
      雨水如月光,笼罩万物,我和叶隐回了屋。窗下的茶花很香,花雨纷坠,小翠掠进来,稳稳落在我对面,声如珠玉:“十年了。”
      我给她倒了一杯酒:“你的花种得不差。”
      阔别十年,我照常跟小翠没话说,她见老了,平日修炼的法力都传给叶隐了吧,连体力都很差,略饮几杯,就回房间睡了。往常她每日有一个时辰能变人形,照目前看,她时时不在,都是以翠鸟之身躲在暗处,不让叶隐发现吧。
      只可惜,叶隐早就察觉了。小翠走后,他说:“你的容貌和初相识略有不同了,将来会是怎样?来世我若认不出你,你来找我。”
      我一怔,叶隐叹口气,把话摊开说:“叶家被灭门,我父亲内功尽失,我本该活不了,但还活着,之后就想,你和她,恐怕非我族类。”
      历经生关死劫,早已看淡一切,叶隐含蓄地婉拒过小翠,用一块小石头压在《水浒传》上,让她看林冲的休书,想断了她的念想。但小翠一味装傻,总要尽力一试,试了,便也认了,叶隐就想,也好,若能让她心里痛快些,他这一生也并非全然的白活。
      活着已是艰难,哪有余裕奢谈情爱?但他念了她的好意,忍受着缺血乏力的痛楚,成全着她,十年后,已油尽灯枯。小翠看出来了,叶隐自己也明白,但彼此都不说破,反而是小翠先向他辞行:“我师父面临苦战,我得去帮他。”
      风雨如晦,我和叶隐在大清早饮酒,小翠端来简单小菜,深深看叶隐,双眼灿亮,眼底带血。我指甲掐着掌心,其实什么都没有改变。我还是想杀了她。
      她始终活着,但始终不爱我,我希望她死。上苍厚我,她总算快死了,我总算快解脱了。
      叶隐是凡人,小翠亦不修长生了,而且要让自己死在他前头,像赴国难一样,慎重地告了别,烈烈红衣消失在雨幕里,清脆语声远远去了:“再会。”
      她一如既往孤傲,硬气地承受着一切,我将一杯水酒倒在地上,和叶隐定了来世之约:“我右手背有天神之子烙下的印痕,我给你留的记认在左手。”
      一个月后,叶隐逝于深夜。我梦见小翠红衣黑发,端坐在海水之上,而我骑了一只鲸,飞跃大海去奔丧。
      可是当我醒来,仍枯守于东海。却说那一日,妖王花未明向人界宣战,长空观等众修仙门派设阵击杀,花未明拿到灵觉岛子至宝琉璃脆,唤回长空观首徒天元子的记忆,天元子记起前世和花未明相恋,倒戈相向。
      地裂天崩之际,天元子陪妖王花未明赴死,被封印万年。我和师兄师姐们本已战至力竭,侥幸捡回命,长空观观主太溟真人化解了我师父海东青的魔功,我师父终彻底摆脱妖王花未明,焕然新生。
      我和小翠都没死成,她想跟叶隐在地府碰头的心愿落了空,木然坐在海边。我挽起裤管,跳下大海摸了些贝壳和海虾,劫后余生,戒律清规都去他妈的,我足有五十年没吃过像样的了,招呼着蜜獾阿蒙和狐狸糯米:“来一点?反正师父不在。”
      蜜獾阿蒙吞了吞口水,狐狸糯米脸色一白,看着我身后。
      不用说,师父来了,我被抓了个现行,只得老老实实受死——横竖跟妖王花未明一战,我的法力所剩无几了。可是师父没舍得,把我点成一块巨石,矗立于东海,吸收天地灵气。他拍拍我,很欣慰:“好了,这下没法再贪吃,也没人想来杀一块石头,两千年后,为师入了仙籍,你也该有所成了。”
      每次我师父跟我开玩笑,都分外残忍,他说:“寒冰傲该换名字了,叫石观海如何?”
      狐狸糯米连声称是:“好名字!大气!”
      他们说笑着渐行渐远,小翠走在最后面,忽然回头看了我一眼,黑眼睛清亮亮的,有水光闪动。
      没能战死,她是失望的,可我们妖物自己杀不了自己。我比她脑子活,故意破了禁忌,若我师父晚来半柱香时辰,那些鱼虾贝类都进了肚,我残存的法力就化为乌有了,到集市滋事,一个杀猪汉子就能杀了我。
      我离死只有一步之遥,差一点就成功了。我想小翠识破了我的意图,但她什么也没说。可能她不明白,为什么一条鱼都想着去死吧。

      我在东海边一站就是千百年,大夏朝亡了,大兴朝兴起了,大兴朝亡了,大郑朝来了……世间潮起潮落,花开花落,如此而已。狐狸糯米和蜜獾阿蒙都来看过我,但他们不懂事,总和我提起小翠,我听了烦。
      以往我能躲开不听,如今走不了,更别提飞了。我惟一有机会飞起来,是被人抓起,当成武器,在天空划过弧线,可我师父好气魄,把我点化成一块高达十丈的巨石,就算大唐朝那个天生神力的李元霸再生,也奈何不了我。
      有一年夏天特别炎热,来东海嬉水的人很多,一个好事者挑了一块尖利的石头,在我身上刻下他情人的名字,众人便都效仿,拿起利器,东刻一句,西刻一句。蜜獾阿蒙每次来,都要绕着看,又笑又叹:“惧内如虎是美德,啧啧。”
      “隔岸故人如未死,清樽读曲是明朝,啧啧啧。”
      “爱她如命,恨她入骨,啧啧啧啧。”
      我烦了:“去死吧,阿蒙。”
      “死不了啊。”蜜獾阿蒙背靠着我,跟狐狸糯米说笑着,“鱼现在没有嘴巴,来,红豆团子给你,他以前一口气能吃五个。”
      当蜜獾阿蒙修炼一千年满,她收养的狗也有了一点修为,她带来了,训导狗以我为戒,要忍住馋瘾。我一言不发,狗有点慌,拼命蹭我,摇着尾巴示好,我痒得一颤,蜜獾阿蒙为我拈走我身上沾的狗毛,拈了半天,其中一缕怎么都扯不下来,她凑近看,这才认出它不是狗毛,而是一片羽毛,随着年深月久,已嵌在了我的心口,成了一道印迹。
      蜜獾阿蒙欢呼:“发财了发财了,鱼,你这叫化石!化石你懂吧?”
      我不理她,她和狗谈论着,要将这块巨石圈起,编个飞鸟和鱼的故事,要缠绵悱恻,要肝肠寸断,要催人泪下,收取的门票钱用于寺院布施,或是捐去前线。
      可是,哪有什么故事,只有些历久弥新的思念,深埋于心,从不淡去。遥想几百年前,那只飞鸟授我穿墙术,我学会穿越房屋,金库和墓地,却没能穿过记忆,哪怕那只是一段难堪。光阴逝去,我依然一再梦见她,没有任何办法。
      我梦里的小翠,总还是最后一面时她的样子。她奔赴国难,白马银甲,手上一杆红缨枪,是个漂亮神气的女将:“妇孺退回城中,儿郎们,跟我来!”
      有时也梦见她身着大红袍,过万军如无人之境,直取敌首的黄金权杖,在大风里朗朗笑着,丢给伙夫当烧火棍。尽管我明知道,她已惯于化身为伟男子了。
      我和叶隐的对话,原来小翠都听了去,以男儿之名征战四方,替他实现夙愿,守卫大好河山。蜜獾阿蒙说小翠骁勇善战,历朝历代都立过功勋,大夏朝第十代帝王夸过崔大将军风采直追大汉朝的飞将军李广,这之后,小翠不论顶替何人的身份投身军营,她的旗帜上,总是个飞字。
      “酒且斟下,某去便来。”那页书里,夹着小翠细小的碎发,我带走了它,经年后化为心口的疤痕,但她再也没来过。她有她的去向,余生不肯与我有半点关系了。
      她是找过叶隐的吧,这一世找不着,就去下一世找,生生世世,总要找到他。我和叶隐约定过如何相认,她呢,以何为凭?
      扬名天下,是最好的报平安方式,可是叶隐没有去找她。嘿,有点残酷啊,飞帅。
      我在东海站满一千年的那一年,重新修成人形,拥有了一张能看的脸。狐狸糯米送我钱财,蜜獾阿蒙为我打点了行头,我揣了几部书,云游四海。
      人间景象已和大夏朝很不同了,我时感新鲜和陌生,好在寺院楼阁还眼熟。我一间间逛过去,碰到可心的楹联就停下来看看,就这样年复一年,漂泊天涯,不问春夏。
      大赵朝庆丰八年,五月初十,我路过一座关帝庙,忆及是叶隐的生辰,就进去上了三炷香。一千多年过去了,他偶尔会想一想人间吗?
      我仍不喜关云长,鲁智深才是真佛,更该立祠修庙祭拜。天色还早,我随便逛逛就出来了,门口人声嘈杂,有人念起庙宇的楹联:“这两句不错,比他这个人好:亦知吾故主尚存乎,从今后走遍天涯;倘他日相逢歧路,定不忘杯酒绨袍。”
      我抬起头,是个月光般的少年,洁白衣衫,正立在檐角下,扬着脸看我。我漫不经心走过去,他眼中一闪,望向我的右手背,微微一笑。
      大夏朝嘉远二十六年,五月初十,小翠枕着星光睡去,我和叶隐饮酒。月白风清,水天共碧,地上的书页翻飞,叶隐欠身看摊开的那页,我也半倾身体去看。
      是《水浒传》第九回,鲁智深千里护送林冲:“自从和你买刀那日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你五更里出门时,洒家先投奔这林子里来。”
      白纸黑字那一句话,多少年了,仍如白刃相加:“洒家放你不下。”
      犹忆当时明月在,映照叶隐的侧脸,他似有所感,回首看我。灯火摇动,我和他两相对望,同享一坛梨花白。
      一别千年,你找过我吗?若是不曾,我来找你。

      2016年7月

  • 作者有话要说:  短篇,已完结。本系列《有狐》、《杯酒》与本篇有少少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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