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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寓教于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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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的学习都是从数数开始的,童童也不例外,我给他掰着手指头数数,他记忆力极好,所以很快就把从一到十的数字记住了。为了增加趣味性,我教他做拍手的游戏。“你拍一,我拍一”的游戏他也很快就学会了,真有成就感呀。
我希望他能够有一个轻松的学习氛围,所以教的内容并不多。所以现在的结果是,他把屋子里的物品点完数之后,就开始在院子里给野草数数,这样子也玩得兴致勃勃。孩子的快乐,真简单呀。
我开始收拾我的厨房。锅碗瓢盆样样都缺的厨房,收拾起来还是很快的,可爱的童宝宝发现我在忙碌后,坚决要一起来帮忙。看他抱着比他还大的扫帚费力地扫地时,我乐得哈哈大笑起来。
院子里的水井经过改造,已经变成了手摇式打水了,用水方便省力了许多。再用去掉竹节的竹子做成水管,从井边连到厨房,这样厨房的用水问题也解决了。这里的水质非常好,无污染纯天然,用来泡茶煮饭都很棒。
看着忙得大汗淋漓却快乐依旧的童童,心理十分欣慰。但愿他能够永远这么单纯的快乐下去。
王大叔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采买的物品足足有一大车,后面还跟着三个小太监,大包小包地运了回来。门前的侍卫也十分惊讶,好奇地围上来凑热闹。
棉布两匹,丝绸一匹;锅碗瓢盆大量;蜜饯果脯各一斤,芦苇叶一捆,柴米油盐各色调味料齐全;黄酒一坛,鲜猪腿一只,活鸡鸭各两只;各种蔬菜瓜果满满一筐!糖葫芦两串,大风车一个;棉被两床,席子两张,纱布蚊帐两顶;农具若干;还有别的一些适合童童玩得小玩具饰品,三个小太监各抱了满满的物品,幸好到达冷宫另有小道,否则在皇宫里推着这车行当招摇过市,足以引来众人侧目!
这绝对超过了我需要采购的量,也超过了我给的五两银子,可是看王大叔乐呵呵心满意足的样子,我除了给他们几位端茶倒水说辛苦外,什么也说不出了。
童童举着风车跑到院子里玩去了,还不忘咬上一串糖葫芦,王大叔也回屋休息去了,留下我面对着一地的食物发愁。这里可没有冰箱,又是在夏天,果蔬都极易腐烂。我拿了根绳子,把那篮子果蔬挂在井里。猪肉切除了晚饭要吃的那部分,剩余的也放井里了。鸡鸭养在空院子里,童童他们住的那边现在都闲置了,拿来养鸡鸭正好。
我把锅碗拿出来洗干净,砂锅放到炉子上,慢慢炖着骨头汤,铁锅安进灶台里,准备做红烧肉。先加了葱姜蒜大料炒香了,再加糖用慢火熬出糖色,而且可以解肉的肥腻,再倒入黄酒,加水文火慢慢闷着,等酒香伴着肉香骨汤香飘出来,王大叔就在屋里呆不住了,小童童也屁颠屁颠地跑进了厨房,扑到我身上:“妈妈,什么东西这么香?”
“香,真是香呐,咱家入宫这么些年,伺候大小主子们用御膳的时候,也没闻见这么香的味。”王大叔伸长了脖子,作陶醉状。
茄子去皮,隔水蒸熟了,晾凉撕成条,切了葱末蒜末撒了,加了油盐酱醋拌匀,就是一道凉菜。
骨头汤已经熬成了奶白色,加入一把新鲜的小青菜,加点盐就可出锅了,因为是农家养的猪,比养猪场里吃猪饲料长大的味道好很多,不用加味精骨头汤本身就鲜味十足。
我让王大叔盛了两人份的饭菜,给守门的侍卫送去,反正猪肉还有那么多,夏天不快解决了,也容易变质,送他们还可以讨个人情,以后办事也方便些。
大叔回来了,我们也开饭了,汤很鲜,肉酥烂,菜也很可口。童宝宝一口气吃了两碗饭,还想再吃,被我制止了。我给他讲了“早上吃的好,中午吃得饱,晚上吃得少”的养生哲学,王大叔听了,本来想去盛饭的,结果也把碗筷放了下来。
晚饭后,我照例进了书房。经过一天的考虑,我觉得还是经商最有可行性。首先,不都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么,谁掌握了经济命脉,谁就有了话语权。其次,那些对公主死忠的将士,也需要一个安身立命的场所,我既然占用了陈小公主的身体,也有责任为她尽责吧。最后,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封建国度里,若肉强食是硬道理,如果我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只能被社会被强权压榨奴役,这是我所不希望看到的。
那么,我能够从事哪个行业?古话说,民以食为天,餐饮业到哪里都会有市场。而小公主身边有很多的高手,做安保也不成问题。如果开镖局做安保,必然会走南闯北,方便各种信息的收集,这在商业上是十分有用的。还有利于货物的运输,把各地的特产带回京城。做百货?开商业街?嗯嗯,这样一来,少不了依靠媒体的舆论来引导消费者的偏好。但是媒体向来是政府的喉舌,一向被政府管制着,看来还需要跟朝廷打好交道。这样的话,我的身分问题就是个大麻烦。不然开青楼设赌坊?虽然官方的态度一向不赞同,但是在这个时代,还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存在,而且来钱快。哎呀呀,原来处处都是商机啊。
院子里传来了童童给王大叔数数的声音,童童很聪明,这会儿已经数得很流利了,赢得了王大叔的赞扬。我微微一笑,生活多美好,不是?
我所没有料到的是,短短几天时间,就在我不知道的皇宫里,有一双眼睛已经盯上了我。更加不知道的是,那个盯上我的人为什么纵容我种种出格的行为。
第二天,刚吃完早饭,我就给自己和童童换上了旧衣衫,出门种菜去!王大叔赶早就起来了,把规划中的菜地里的杂草都除了干净,看我们过去,呵呵地笑着。童童尖叫着冲向以便摆放着的跟他一边高的小锄头,吭哧吭哧地开始挖地。小孩子当然没有什么力气,我只嘱咐他小心别伤着自己,就随他玩去了。
“地咱家来整就行了,您管撒种子吧。在没进宫里之前,咱家也在地里干活,都习惯了。”
“好。”我也没有多推辞,种地是技术活,我还真不拿手,帮倒忙的有一个童童就够了,我还是做些力所能及的活比较好。
太阳渐渐升高,热得大家都出汗了。我给童童讲了《锄禾》的诗,告诉他劳动的辛苦,以及粮食的可贵。我希望等以后童童长大了,也能够做到尊重劳动果实,爱惜粮食,永远不要学会铺张浪费。
“锄禾日当午,汗滴和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妈妈,我记住了,王爷爷、妈妈和童童种菜也很辛苦,童童以后一定把种出来的菜都吃光光,那就不浪费了!”
下午天热,我让童童开始练字,先从练笔画开始。练字是件十分枯燥的事情,想当年我小时候,练了几天就不愿意再练了。但是长大后才觉得练字是件值得坚持的好事,每每到公园看到拿水在地上写字的老先生,就油然而生一股钦佩之情。
练了大约一个小时,我就让童童休息一下,去井里取出桃子,洗干净后给王大叔也送去两个。
王大叔从昨天开始搬进院子里住,房间就在我跟童童房间的对角,我去送桃子时,他正在做木工活。
“大叔,您在做什么呢?”
“哦,咱家打算钉张矮塌子。您昨儿个不说喜欢在院子里看星星么,以后您和童童可以躺着看,不累。”
我没想到大叔把我和童童看得这么重,随口一说他就放在心里了。除了感动,我说不出任何的话语。
晚饭时,小院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这个人的到来,彻底打乱了我的计划,也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更大的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