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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陆之霄和老金回餐桌后,一伙人没多久就结束用餐,各自道别回家。
回家路上,陆之霄开车,顾宇坐在副驾驶看着前方发呆。
等红灯期间,顾宇打破了沉默:“哥,我觉得纷纷这女孩子不错的,你不打算试试吗?”
陆之霄脸色一僵,又飞快地调整过来,用余光看顾宇,“你希望我找个女朋友?”
顾宇依旧看着前方,“对啊,哥,你哪能一直单身呀?”
陆之霄笑了笑,“我还是坚持以事业为重,对谈恋爱不感兴趣。倒是你,什么时候找个女朋友带回家给我看看?”
顾宇闻言愣了一下,转头看了陆之霄一眼,又飞快地转了回去,“我也还不想找女朋友,我也以事业为重!”
陆之霄淡笑,“看到有好感的女孩子就赶紧下手,别犹豫,如果不会追就找老金,他是有经验的人,找他支招准没错。当然,一定记得和我说,我帮你把关。”
“嗯——”
两人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就到家。
回家后,两人各怀心事,便借口休息各自回房。
顾宇拿着相机将照片导进电脑里,看着电脑屏幕的进度条,内心却很难过。
暗恋是苦涩的,作为一个男生暗恋一个直男更苦。
看着别人给陆之霄介绍女朋友,而自己却什么都不能做。以后甚至还要笑着参加陆之霄的婚礼,看着他爱别人,看着他和别人生孩子,幸福美满。而自己只能,一直,远远看着。
心中的苦涩无法言说,折磨得他快疯了。
他既希望陆之霄不要那么快地找到女朋友,又希望陆之霄赶快找到女朋友,然后结婚生子。这样他就可以死心了。
可是一看到自己给陆之霄拍的照片,顾宇又释然了。
不是早就想好了吗,在陆之霄结婚之前,就和陆之霄住在一起,一起生活。就当是,就当是自己赚来的吧。等结婚后,自己就祝福陆之霄,看着他幸福就好。
然后自己要么单身,如果有缘的话,就找个男朋友。
要像陆之霄一样的。
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陆之霄呢?
顾宇无数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或许是陆之霄那时候帮自己挡狗,或许是那时候陆之霄帮自己辅导功课,又或许是当初的崇拜中,就有仰慕之情,在与陆之霄日复一日的相处中转化为了喜欢。
这么好的一个人,很难不让人喜欢。
以前楼下邻居养了一条大狗,中华田园犬。平时都是关在家里的,出去遛狗时,主人会为它戴好止咬器和牵引绳。
但是那次不知什么回事,那只田园犬没有戴止咬器和牵引绳就在小区里转悠。
顾宇放学回家,正撞上了这只大狗。看着大狗吐着舌头欢快地朝自己飞奔而来,顾宇吓得腿都软了。
顾宇小时候被狗咬过,从此特别怕狗。
整个过程中顾宇都晕晕乎乎的,他只知道在田园犬快要碰到自己的时候,陆之霄出现了,他叱走了狗子,然后护着顾宇上了楼。
顾宇能一直清晰地记得陆之霄护着自己的那种感觉。
陆之霄半搂着自己,手有力地箍在自己的肩膀上,另一只手作势驱赶狗子。那种被牢牢保护的感觉,很令人安心。
顾宇为人比较内向,也许是因为和母亲一起生活的原因,他的性格偏向于女性的细腻,但有时会显得优柔寡断。他期待成长为一个男子汉保护母亲。他看上去软弱是因为他不想惹事,只想着与人为善。
顾宇是一个坚韧的人,虽然他的天赋比不上陆之霄,需要认真学习才能把成绩维持在年级前50名,但是他很努力,很勤奋。
但是难题不能仅靠勤奋就能解决,很多时候都需要灵感与思路。有了灵感,便想到了;没有灵感,便想不出解题方法。
这种灵感需要引导,需要培养。
有一次,顾宇有难题解不出,正在发愁的时候,是陆之霄帮他解出来。
后来陆之霄就把自己高中的笔记本给了顾宇,让顾宇好好学习。本子上满满的笔记和清晰的知识梳理对于顾宇的帮助很大。
这么好的陆之霄,怎么能不让人喜欢呢?
但陆之霄是个直男,还是自己法律上的哥哥啊!
这份喜欢只能压抑在心底。
想他的时候,可以靠陆之霄的照片度过。
为什么要叫继兄哥哥呢?除了礼貌的原因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这样就能名正言顺地在一起生活。
*********
当年何英和陆向军出车祸,陆向军为了保护何英,将驾驶室直面那辆司机疲劳驾驶而导致失控飞驰的大卡车,当场死亡。何英在ICU病房呆了几天后还是去了,临死之前,她回光返照,拉着陆之霄和顾宇的手,要他们俩好好的,希望陆之霄当哥哥的可以好好照顾顾宇。
何英和陆向军是去学校接陆之霄的路上出的车祸,陆之霄对此有些自责。
因此何英希望他好好照顾顾宇的时候,陆之霄是郑重其事地承诺何英会好好照顾顾宇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顾宇的呢?
从那次生病照顾自己开始吗?还是从那次在楼下阿犬的胡闹中保护顾宇上楼开始?
陆之霄只知道,在与顾宇一起生活的日子里,随着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自己逐渐被顾宇所吸引,他努力,刻苦,勤奋,温柔,也呆呆的。
在陆向军和何英夫妇出事以后,两人一直生活在一起,陆之霄一直在自责,顾宇就一直在安慰陆之霄,陪伴他,开解他。告诉他,这并不是他的错,不要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
在漫长的时间的陪伴中,陆之霄喜欢上了顾宇。因为没有人会像顾宇这样温柔地对他,全心信赖他,从心里关心他,让他不要把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
但他不敢告白,一是不敢相信爱情,二是不敢成为同性恋,三是希望弟弟成家立业,四是不知道弟弟喜不喜欢自己。最怕的是告白以后连兄弟都没得做。
这个世界上只有三种东西藏不住:咳嗽、贫穷和爱情。
为了掩饰自己对顾宇的爱意,陆之霄把这份爱意伪装成为哥哥对弟弟的关爱。
第二天是周日,两人都没有加班。于是按照原计划去商场买衣服。
顾宇皮肤白皙,脸嫩,长得还像个大学生。而且由于他的工作性质不要求一定要穿正装,于是一般都买休闲服。
于是买了卫衣和牛仔裤。顾宇的腿又长又直,穿牛仔裤特别帅气,试穿的裤子每条都好看,于是陆之霄一下子帮他买了很多条。
顾宇觉得自己穿不了这么多,但是陆之霄执意要买。
买完衣服,正好饭点了,于是在外面吃了火锅,两人都不太喜欢吃辣,于是点了大骨头汤和菌菇汤底的鸳鸯锅。
吃完火锅,两人又去看了新上映的电影,文艺片,很小众,但是两人看得津津有味。
看完电影又去超市购物,买了生活用品,零食,蔬菜水果等等。
回家正好做晚饭,又是两人合作完成的。
吃完饭的时候,把电视机打开看新闻,边聊边吃,不说话的时候可以发呆,可以看新闻,可以默默吃饭,总之很和谐。
周末就这样过去了。
很闲适,很令人安心。
是陆之霄梦想中的周末。
陆之霄从小就渴望有这样的周末。
在他的记忆中,父母还没离婚的时候,他的周末是在父母的争吵、作业和孤独中度过的。
那时候他的母亲乔秀红喜欢搓麻将,又嫌贫爱富,天天出去打麻将,输了回家又嫌弃陆向军工资低,没办法让她过上好日子。陆向军不管是沉默还是反驳都会引来乔秀红的谩骂。沉默则说他没出息,连话也不会说;反驳则会说他没出息,还不想承认。怎么都是错。
陆之霄讨厌争吵,每当这个时候他只能自己躲在房间里默默地做作业。
其实他很羡慕隔壁邻居家的小孩,她的父母周末会带她去商场买衣服,去看电影,去游乐园,去吃好吃的,去买零食。他一直都很羡慕,一直都很向往。
小的时候,他没办法实现。
长大以后,又找不到人和他一起做这些事。
陆之霄一直是一个对感情非常冷淡的人,他善于学习工作,人缘也特别好,因为他待人接物非常有礼貌,身边的人有困难时他都乐意帮忙,在担任学生干部时也是非常的认真负责,再加上他成绩好,工作能力强,外表出众因此人缘特别好。
但是这种交际上地热心其实没有走心。他不相信爱情,因为父母的离异使幼小的他心中坚信爱情这种东西是非常脆弱的,他既不想付出自己的真心,又不想耽误别人的爱情,所以虽然追求他的人络绎不绝,但是一旦有人表白他都会果断拒绝。虽然不近人情,但是却及时止损,干净利落。他对爱情有多不相信,就有多渴望一份纯洁、稳定、长久的爱情。
但是顾宇不同,顾宇让他感觉到了爱和渴望已久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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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文《金不换》
又骚又笨重生攻vs又乖又软双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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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沈凤鸣没意识到自己喜欢叶桐,他辜负了叶桐,还给他招惹了麻烦,被人害死
重生,沈凤鸣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对待叶桐,振兴家族企产业,让叶桐和孩子过上好日子
算盘打得很好,可惜媳妇儿会梦到前世的事情,令人发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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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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