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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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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需要写一个帅哥点缀一下了。紫灵的发小长兴,尽管我把他名字起得像长工似的,但他其实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还与我大学同校。除了大学里给希沙践行那次聚了,四年里我就再也没有碰见他,也很神奇,估计见面也不必打招呼那种,确实不熟。
在高中里其实是有点接触的。他问我借过校服盖着睡觉,我沉着脸借了。有一回他侧坐在我前排,说饿了,我有中午营养午餐留下的夹着一片火腿的面包,打算留给我爸加班回来吃,这样他就可以有一晚不用吃方便面了。尽管那个时候方便面是好东西,总吃也腻。所以我才把不带火腿的面包就着菜吃了。看他帅我才纠结,如果知道他要的话,我就把带火腿的面包吃了,把不带火腿的给他,我真的觉得他配不上那片火腿,不是我的人再帅也不行,这是原则问题。我像在解决重大问题似的,就是不愿意给。这时候景然给我解了围,她说这小事儿,把我的面包拿去吃吧。她的面包是不带火腿的。我就眼见着他眼神失望了一下,说了谢谢拿走了面包。我知道我就是这么小气的。等他走了之后,我有点怅然,又不想直说。只对景然说我也许应该把带火腿的面包吃了的,却吃了不带火腿的,有点后悔,现在想吃也吃不下了。景然说你要记住,好东西就是要自己先吃了,不用留给别人。
我当然是有些许喜欢这个男生,一开始也没注意,是紫灵的妈妈说有一段时间没见,发现长兴已经从一个小孩儿长成了一个帅气的小伙子。那段时间,长兴和紫灵一起往家走。是我对紫灵建议的。因为紫灵遇到了危险。那一天她放学自己在路上好好走着,一个平时在路边能看见的疯子,平时都相安无事,突然从后面冲过来抱着她好一顿摸。她当时非常无助,甚至没法求救。她又恨又怕,说要带着电棍,下次看见他一定要教训他。我说:他已经疯了,你别这样。他未必是有意,也许只是本能。你可以报警或是向有关部门反映,看是不是需要把他关起来。但不能用电棍动私刑。你把你这大黄色的衣服换下来,本来身材就好得比较突出,这样太引人注目,最近不要自己走,可以让家长接,如果你不愿意,找个男生和你一起走。你平时与人为善打招呼,这时候该派上用场了,起码遇到危险时,不至于帮你呼救的人都没有。对这疯子注意着点,不要靠近,绕着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