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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喜欢 已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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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洋气的健身馆运动之神,人丁稀少,客人寥寥无几。
八班老师拖堂,于是一班小分队先到的。
今儿前台小姑娘不在,换了个人,这人穿着与健身馆格格不入的一身西装,板着脸坐在座位上。
许洛穿着一个花裤衩儿,百无聊赖地啃着个苹果,耳朵上还是夹着一根烟。一边挨挨蹭蹭地离那个人很近的说话,一边就要抬手摸人下巴,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陆和一推门,大门上的铃铛响一响,他立刻收手抬眼,吓得眼睛都瞪圆了,见到是陆和他们才松了口气。
“哎,你们来啦!”许洛冲他们扬手打招呼。
“许哥!”陆和也冲他招手,眯着眼笑,“许哥打球吗?今儿人多,咱们三对三。”
“行啊你们上去等我!”许洛嘴里的苹果咬得咯吱咯吱响,闻言眼睛都亮了,“我一会儿和冬冬他们上去。”
“好嘞许哥。”陆和说着就上了二楼。
直到陆和他们上去了,许洛才又靠回那个男人身上,可这回男人没让他靠,直接站起来了,看他一眼说:“前两天不是脚崴了吗?”
声音含着淡淡的关心,但偏冷。
“……今天已经好了。”许洛一顿,顿时觉得嘴里的苹果都不香了,许洛看看他,又看看上二楼的楼梯,最后又看向他,说:“我有点无聊嘛,就玩一会儿。”
声音讷讷的,一点底气也没有。
男人不说话,半晌才道:“问我干什么,你自己做主。”
“那行,那我跟他们上去了!”许洛喜上眉梢,毫无眼力见,“最多一个小时我就,哎你上哪去——”
男人直接进一楼的办公室里了。
许洛刚要追过去,八班三人组就到了。
“许哥来打球!!!”陈冬冬身型未现,声音先行。飞奔着窜进了运动之神就往前台的桌子上一趴,抻着脖子喊。
许洛:……
许洛看了一眼办公室,又看看陈冬冬,最后面带不舍地看一眼楼梯,这才眼泪汪汪地转过头来,忍着痛说:“我……脚崴了……”
说着就往办公室里钻。
陈冬冬一上楼第一眼,就先扫见到了白垚,差点被口水呛着,连咳两声,趁人不注意冲陆和悄悄竖起大拇指。
万姝蹬蹬蹬跑到白垚身边,仰着脸看他,眼睛一眨都不眨,白垚被她盯的想笑:“你又怎么了?”
“白神,你看看我。”万姝有点害羞,“你觉得我今天戴的这个头花好看不?”
黄澄澄的头绳上面拴着一个圆脸小兔子,万姝一走一跳都带着一起晃。
白垚诚实地夸:“好看。”
万姝脸又红了,喜滋滋地跑了。陆和围观全程,心底啧了一声,这姑娘怎么就这么虎,问问题都不会问。
篮球场上最容易建立友谊,众人奔跑打闹,玩到晚上。万姝反正是理解不了男孩子们对这个土橘色的皮球疯狂的热爱,他们打球,她就坐在一边欣赏帅哥,也不无聊。
篮球馆的空调吹来凉风,空旷的球场上,篮球接连撞在地板上砰砰作响。
一楼的办公室里,许洛的心也砰砰作响。
“魏长书!你差不多、差不多得了!”许洛红着眼睛低吼,“……我打会儿球怎么了!”
被唤作魏长书的男人如今正一只手握着许洛的脚腕,拇指在一道浅浅的疤痕上面仔细摩挲两下。魏长书身上人模狗样的西装早就皱皱巴巴的丢到地上,他不说话,直接附身压下来,堵住许洛不讨人喜欢的话语。
“……”许洛双手被魏长书一只手按到头顶上,脚腕也被他握住,这下又被堵了嘴,不过几下动作,就溢出了求饶的声音,“……行,行,我知,知道……错了……嗯,你慢,慢点……”
魏长书狠狠地压住他的唇,鼻息交缠间,他语气里带着点心疼和无奈说:“好了伤疤忘了疼。”但动作却没有丝毫心疼,将人顶到嗷嗷叫,直到嗓子都哑了才罢休。
“少跟高中小孩儿在一起疯!”魏长书叼着一根事后烟,一只手又伸到许洛腰间一下一下摸,“你这伤不能剧烈运动了,我不想以后伺候一个残废。”
“什么就残废了!”许洛不高兴地嘟囔一句,“不会说话,我现在打球撑死了就算热身运动,还哪敢跟以前似的,我现在把自己都养金贵了。”
“你最好金贵点,要不你试试。”魏长书拍了他屁股一下,翻身下床,“饿不饿,吃什么?”
“不想动。”许洛现在动动手指都觉得累,就支使罪魁祸首给他干活,“你出去看店。”
“有什么可看的。”魏长书嗤之以鼻,“除了几个打球的小孩也没别的人来,不倒贴钱就烧高香吧。”
“……”许洛实在是无力反驳,妥协道,“那我想喝海鲜粥。”
“行。”魏长书亲他一口,“我给你买去。”
“还是撸串吧。”老鬼举手发言。
“火锅。”重度火锅爱好者陈冬冬激情反驳。
“要不海鲜吧。”陆和也提供了一个选项。
众人打球打够了,围成一圈商量晚上吃什么,商量快十分钟了都无法统一意见。
“哎行了行了,再纠结一会儿天都亮了!”万姝都快饿急眼了,拍板道,“让白神说!白神第一次跟咱们吃饭,白神说吃啥就吃啥,谁都不许反对!”
众人一听觉得有道理,纷纷转头看向白垚。
本来想说回家吃饭的白垚:……
万姝还眨着大眼睛在无声地催促。
白垚迎着一圈期待的目光,沉吟半晌,缓慢地说:“要不喝粥吧。”
运动之神西侧不过两百米,就有一家好评如潮的粥铺,其中海鲜粥和鱼片粥是一绝。
几个无肉不欢的大小伙子在门口站了一排,望着招牌发呆,心情宛如上坟。
“进去吧,说好了听白神的。”陆和忍痛说,“来都来了。”
清粥小菜,一点油腥没有,陆和喝完一碗皮蛋粥,当下就觉得自己比昨天更加健康了,血脂保不齐都低了点。
饭后他去结账,刚好遇到魏长书打包一份粥带走,二人匆匆擦肩而过,谁都没注意。直到魏长书走出门,陆和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刚才那人好像有点眼熟,再探头一瞧,已经看不到人影了。
饭吃完了,各回各家,万姝作为唯一的女孩子,需要一个尽职尽责的护花使者护送回家。
刘文安激动的像个刚上小学的孩子,奋力举手自告奋勇,正要说话,谁知被人抢了。
“白神,我特别怕黑。”万姝一秒略过刘文安,转向白垚斟酌着开口说,“你陪我走到有路灯的地方好不好。”
白垚先是一愣,然后迷惑地抬头看了一眼灯火通明的路,一盏盏路灯排排坐,将夜晚衬得通亮。
“你眼里的路灯。”白垚沉默半晌,问,“长什么样?”
“长得和我家门口那盏一模一样。”万姝腼腆地说。
陆和差点儿给她鼓掌。
所有人也立刻明白过来万姝是什么意思,刘文安眼睁睁看着女神恋上自己的好兄弟,一时间震惊得下巴都要掉了,什么时候被陈冬冬拉走的都不知道。
气氛开始变得暧昧,万姝说完后仍盯着白垚的反应,神情有点紧张。
“那走吧。”白垚明白了,他冲万姝笑一笑,“送你去灯下。”
白垚说完转头,果不其然地发现众人都走光了,就陆和一个人还柱子似的傻站着。他不由得奇怪,但仍笑着问:“你也怕黑吗?”
陆和一抬眼就瞧见白垚勾起的嘴角,瞬间一愣。
白垚脸上带笑时,漂亮的眉眼流转起光,在月光和路灯的照耀下,整个人都被光线衬得明亮起来,一举一动都是跨维度的美,宛如一幅绝美的画像。
陆和怔住了,一阵仿佛被雷击过的麻,顺着他的脊梁骨窜上了天灵盖,他就像是开窍了似的,一瞬间就理解了为什么古代君王为博美人一笑,又戏诸侯又打仗的。
他政治不正确的想,生灵涂炭,怎么比得过你眉间的笑颜。
这世界上有的美人一笑就是有这种能力。
不服不行。
陆和傻了一秒,而后迅速甩头,恨不得化身甩干机,想把这个想法甩出大脑。
出息,对着一个大男人犯花痴,跟多没见过世面似的,但这并不妨碍他脸红了。
“我怕个屁黑。”陆和忽然有点恼羞成怒,“我担心你把她一个人扔这儿自己跑了。”
“你脸怎么红了?”万姝这边刚心想事成了,一扭脸就看到陆和红着一张脸,顿时觉得奇怪,还直接伸手贴上来,“发烧了吗?”
“没有,出汗热的!”陆和吓得一步跳开,然后一眼都不敢再往白垚那边看,逃命似的说了句,“我走了。”
转身就跑,一溜烟儿就跑没影了,像是身后有什么洪水猛兽在追。
“什么嘛,这人——”万姝嘟囔一句,而后她看看陆和的背影,又看看白垚,高高兴兴地把亲发小扔在身后,乐颠颠地贴在白垚身边跟他走了。
陆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直到跑出去五分钟,脸上的热褪去点后,理智才回笼。他想,他是为了不当电灯泡才跑的。
刚才那种情况下,谁当电灯泡谁是大傻X,他不是大傻X,所以跑得对。
陆和这样夸自己。
天已经黑了,如今路灯一路通明,夜深人静,俊男美女,就像一幅画。
陆和一边想象着这幅画的模样,一边慢悠悠走在回家的路上。
喜欢一个人,是世界上最棒的感情。
好感太浅薄,爱太沉重,唯有喜欢才配得上这盛夏光景,配得上心尖上的少年。
因为太美好,所以每个人一生能够拥有的喜欢都是有配额的。从少年时光,到黄昏暮年,我们爱过很多人,却只在夏末的某一刻,赤诚的拥有过这一份喜欢。
动作小心翼翼,语言带着香气,眼神每一分每一秒都流转着光,像盛了一片星海。
算算时间白垚应该给万姝送回家了,陆和描绘着自己脑海中的那一片画面,不知怎么的,忽然有点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