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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十五 ...

  •   一哥的声音隔着手机还透着浓浓的酒精味儿,“罗罗你跑了?我们大家正唱歌呢,他们说缺了你这个切歌机器,还怪不习惯的。”

      我翻白眼,从小我就唱歌跑调,跟他们出去玩的时候永远是乖乖坐在点歌台边上给他们点歌切歌,一进KTV就伪装DJ。

      后来大家都长大了,我打了个呵欠,“老大,我都多少年不进KTV了,春宵苦短,明天还得早起上班……”

      “少废话,赶紧过来,你不来我们就不散……”一哥含混地说,电话给兔子夺了过来,“罗罗你睡吧,我们一会儿就散了,不过告诉你啊,程凡哲可是你走后念叨你一晚上了。”

      我苦笑,难道因为他惦记,我就扑向这么个不明不白的男人怀中?正要拒绝,门开了,常子城带着史珊贝一路欢笑地进来。

      我转念一想,甜蜜地对着电话说,“你等着,我一会儿就到。”

      然后我旁若无人地冲进卫生间沐浴更衣描眉画眼,一边折腾一边奸笑,常子城啊常子城,别人我不知道,史珊贝有洁癖这事我肯定比你知道得多,别说上床胡搞了,就是打KISS她都恨不得拿酒精棉把人家嘴唇擦一遍。要是用不了卫生间,她肯定死也不上床。

      等我出来的时候,常子城和史珊贝在沙发上都坐得快睡着了。果然不出我所料,史珊贝品相端正地倒在沙发上,一个手还不忘按着裙角的边防止起褶。我皱皱眉头,真是小家子气,衣服穿在身上就是糟蹋的,今天穿完明天再换。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太极品,我从小不操心吃穿,自然培养出满不在乎的气质,史珊贝没准是从小算计长大的,这么爱惜东西也算正常。

      说实话我看着她没精打采的样子,并不觉得多痛快,突然有种胜之不武的感觉。常子城说的也有些道理,我从小优越惯了,又凭着自己家的一点小波折天天挂在嘴上觉得自己历经沧桑,其实还是一个豆腐做的娇小姐。

      我正良心发现呢,史珊贝抬起眼睛看见我正打量她,眼睛又发出了怨毒的光,好吧,我不内疚了。我笑眯眯地看着她,说,“你来了正好,记得帮常子城收拾东西,明天好搬家。”

      不用问我也知道史珊贝仇恨我,我穿的是她大概只在电影里面看过的小礼服,还刻意为了消耗时间化了一个浓妆,精益求精地一点点描出来的。站在萎靡不振的史珊贝前面,自然是鲜明对比。

      常子城也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心中得意,合租这么半年多,我天天职业套装出门汗衫短裤在家,还真以为我胃比天高,胸比纸薄呢?后悔了吧,得罪美女了吧,发现瑰宝了吧,来不及啦~

      我高兴地提着包留给了他们一个华丽的背影,去神秘约会了。

      可是出了门我就犯难了,还真去KTV陪一群酒鬼啊?可问题是,我迅速想了一下深夜能骚扰的人列表,好吧,只有KTV能投奔了。

      等我到了KTV包间的时候,还以为里面一片暄腾呢,没想到推门进去,只有兔子和一哥俩大老爷们在含泪大唱《告别的年代》,我唏嘘,“多少年过去了,你们还记得歌词。”

      一哥已经酒醒了,谦虚道,“也就是喝多的时候还能记得。”

      兔子凑过来,“你是罗忆鸥?”

      我奇怪,“喝了点酒你就不认人了?”

      兔子看着我笑了,“美女我得重新认识一下,我叫欧阳卯。”

      我也笑了,“对不起,我不和酒鬼交换名字。”

      程凡哲看着我们俩在那逗,凑过来,“罗罗你打扮这么漂亮干嘛?是打算勾搭我们俩谁?”

      我奇怪,“哥们,咱们这么多年了,不用这么客套了吧?别假惺惺了。”

      他们俩讪讪,“我们是真心的。”

      我拿过啤酒,“什么真心假心,真感情的话走一个。”

      大家又高兴地举起酒杯,说实话,如果不是已经知道程凡哲离婚,却有看到他刷岳父给办的信用卡的话,程凡哲是一个很有趣的打交道对象,即使不谈恋爱,也很让人感觉舒服。

      可是呢,我遗憾,大家以后真的只能是兄弟了。

      我问一哥,“回来干嘛?找工作呢?休假?”

      “找工作吧,想回来看看。”程凡哲看着电视屏幕,面无表情地说。

      我八卦,“你都出去学什么了啊?我们学校那破社会学系,你总不能接着上社会学系吧?”

      程凡哲继续面无表情,“金融。”

      我乐了,殊途同归啊,“兄弟你打算从事金融哪一行啊?”

      兔子唱着歌儿过来,“说什么呢?不好好唱歌?”

      我推开他,“正经事儿呢。”

      兔子放下一脸不正经的表情,“罗罗你确实该帮帮程凡哲,你现在基金公司里面做客户,人面广,帮他留意留意。”

      我笑嘻嘻地说,“人家哪里用我帮,都有黑金卡。”

      程凡哲淡淡一笑,“明后天就要销卡了,今天算是用头一回纪念一下。”

      我心里一惊,“你还真离婚了啊?”

      “是啊,想到下次用黑金卡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后的事情了,忍不住就拿出来招摇一下。”程凡哲笑着说。

      我暗暗心动,要真是这样的话,也不失为候选人之一啊。

      兔子偷偷捅捅我,冲我挤眉弄眼,意思是,“我说的吧,消息可靠吧,人还是好人吧。”

      不过我转念一想,要是当年我暗恋了程凡哲三年他都看不出来的话,他肯定是傻子。要是当年他看出来没有回应的话,现在他也不会喜欢我。

      所以,什么久别重逢突然发现彼此,我觉得都是小说里面才有的情节。我看看表,都三点多了,起身建议,“要不咱们吃点什么去?”

      程凡哲摇头,“头疼,你们去吧,我回宾馆睡觉去了。”

      我奇怪,“你还住宾馆?”

      兔子凑热闹,“你不是晚饭时候说轰走了一个房客吗,要不把程凡哲招租到你家去?”

      我笑嘻嘻地不接茬,兔子怎么越来越像媒婆了,就差太阳穴贴块膏药了。

      程凡哲也没接茬,低着头睡着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不低头也是一种错,那么让李宇春错下去;
    如果不媚俗也是一种错,那么也让李宇春错下去;
    如果不妥协也是一种错,那么让李宇春错到底好了。
    如果跟风嘲弄庸俗脑残是一种时髦,那么落伍才是一种美好;
    如果搔首弄姿挺胸掐腰才是美,那么世界小姐在妓院;
    如果看到那些污蔑一个清白女孩子的所谓的幽默还发笑,那么请你不要订阅这本小说,我担心你看不懂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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