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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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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国庆节,假期。我在小蓝上认识了一个人。国庆我提前回学校那边,和这个人见了面。是我去找的他,我是个路痴,找到了他家,是个30岁的大叔。
他抱我,亲我,要和我上床。我在他脱我衣服的时候,理智回归,选择了离开。大叔说,想和我在一起,可是你那声音小小的,害怕有人知道你家里来了人的行为,真的不值得。我的初吻给了陌生人,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就这样啥也不知道的一个人,抱了,亲了,差一点就上了床。自甘堕落,又好像啥也不是,不清不楚,不明不白。
冬日的雪其实一直在下,我却贪恋上了片刻的温暖。我暴躁嗜睡,欲望重,浑身戾气,但在罗先生面前,我还是会乖乖的叫一声哥,还是像一个小孩子一样。我想这应该就是时光不停流转,罗先生依然是能一击就中我心脏的那个人吧。
只是可惜,这样的我,还干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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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许时间真的可以抹去一切伤疤。可以把许多开心的,不开心的都一并抹掉。
高考结束,我疯狂想逃离这个地方,甚至离开这个市。我高考分数542,不高不低,普普通通。我离开了重庆,来到了成都。我的大学是cdnu。我成功的逃离了那个城市,却突然开心不起来。
我一想到我要一个人在一个从来没有呆过的城市,读四年书,我就会害怕。开学,我爸送的我,车票我出的,住宿费我出的,所有的费用都是我自己出的,包括爸爸回去的车费。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这样一个过往连独自出门的害怕的人,是怎样走到如今的地步的。所有的结果,未来也好,现在也罢。我只是像个蝼蚁一般,啃噬一寸寸的光阴,然后一份成果都交不出来。我一直都呆在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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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回到宿舍,来了一个室友,他和罗先生差不多的身高,与罗先生相似的说话语气,还有面容的些许相似。那一瞬间,我以为就是罗先生本人了。那一瞬间,我的眼眶就红了。
我以为这么久了,我已经不喜欢了。可喜欢这个东西总是这样让人琢磨不透。我在冬天的大雪里起舞,期盼春日的桃花。可大雪熬不过冬天,见不到春天。
他叫乖乖,是我现在非常要好的朋友。乖乖特别像我的小时候,乖巧,听话,认真,自信。他跟着我,我带着他去认识新朋友。他真的特别好一个人,所以,我想要护着他,尽我所能的护着他。不是因为他像我,也不是因为他像罗先生。就单纯只是想要护着他。
后来才发现,在我护着他的时候,他也一直在护着我,好像是他一直在照顾我,照顾我的小情绪,关心我是否吃了饭。我想,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真谛吧,互相知道对方的好与坏,互相护着对方。乖乖值得。他值得。
乖乖是我大雪里的梅花,总能给我突然的感动。友谊地久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