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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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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晨曦醒过来的时候实在大街上,她摸摸自己身上身无分文。“这时候还是去找警察叔叔来的靠谱。”然后晨曦小朋友就开始找警察局的路上。结果路上被一帮流氓给拦住了。
“嘿嘿,小妹妹,来和哥哥聊聊是非啊。”晨曦在原前也是遇见过这种流氓的。很难缠又很麻烦。
晨曦现在找方向打算跑。这时一个男孩,不,看起来更像大叔的人出现了。“你们这样欺负一个小女孩也不害臊。”他把晨曦挡在身后。然后拿出来一个锅。
“锅?????谁打架拿锅啊????我的天”
在晨曦懵的这一瞬间他把那些混混都揍倒了。“谢谢你,你知道警察局怎么走嘛?”
那个拿锅的男子看起来有点傻“警察局,你一个小妹妹大晚上的去警察局干嘛?”
晨曦说“我不知道从哪摔了一跤然后就到了这,找不见家了。”
然后那个男的带着晨曦去了警察局,可是警察叔叔查不到晨曦的住处,就连学校也没有。晨曦只好无奈的走了出来。
那个男的也走了出来,他把手靠在晨曦的肩膀上,说“小妹妹,既然你找不见家,又这么可怜,不然先跟我回家吧。”
晨曦从小不怎么会与别人相处。因为但这个看起来不是很聪明的男的却让人很有安全感,莫名的就是很相信他。
晨曦的感觉一向很准,现在自己身无分文又无家可归,只能跟着这个男的一起,如果路上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就赶紧跑。那个男的带晨曦来到一家便利店门口,然后他跟那个男的一起骑上了摩托。
“我是晚上出来买吃的了,然后看见个小妹妹被欺负,我这个正义感十足的大哥哥当然要帮助弱小了。”
晨曦心想他是个正义感十足的人,像太阳一样的人。
跟这个男人回到他的家,他住在教堂旁边,一个信教又富有同情心的男人。
他的家人也很热情,当他们见到自己家的儿子带回来一个软绵绵的女孩的时候,他们又惊讶又激动。那个男孩跟他们说了缘由。
然后晨曦就在这里住了下来。那个男的叫汪大东,今年28岁了,虽然说二十八岁但也像18岁一样充满活力啊。晨曦打算明天先去打工,总不能一直麻烦汪妈妈一家。
晨曦其实平常也很想像别人一样去交朋友,但是晨曦因为从小在那样的环境长大,交流总是有点问题的,就是总是板着一张脸,很少笑。久而久之就更没有人愿意和她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