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梦里花落知多少 1 ...
-
她后来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宫里,她陪着夏恒去看佳敏公主,三个人正玩闹成一团
皇上身边的太监林丛领着一白衣男子向她们走来
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
正是靖王容璟
林丛见是佳敏公主带着友人游玩,忙下行礼,心里嘀咕着除了这元博候府的四小姐倒是没有见过旁边的这位美人。
见着是最爱的皇叔,佳敏更开怀了,但是知道皇叔不喜亲近,乐颠颠的跑了过去,规规矩矩着行了个礼:“皇叔好”。
夏恒也曾远远见过这位靖王殿下的,很快反应了过来,见长乐愣了,忙拉着长乐跪了下去。
只一句淡淡的“嗯”。
缓缓走了过去,余留一股淡淡的甘松香气。
若恍然,若隔世。
当夜回府,长乐做了一个梦,梦中的自己跌落在泥里,他坐在高高的位置,很遥远,她却依然能够把他的脸看的很清楚,他脸上挂着轻视的笑,看着她,拂身离去。
不算是噩梦。
就像她以前做过的许多个梦一样。
只是长乐醒来的时候,仍觉心痛。
其实白天的时候,她虽略有失态,她摸了摸自己的心脏,只心跳乱了些,却麻木似无情绪。
她还以为,她已经不在意了。
他当日里不识得自己,自然梦里面不识得自己,自然现实里相逢不识得自己。
大梦一场
原来
三年
而她却依然难过。
他怕是从来没有认认真真看过自己,所以才会只记得男装时的萧扬,却认不出来女装的萧长乐。
那是三年前,元朝来犯,尹东告急。
驻守漠北的李将军来找祖父喝酒,提及元朝向来狼子野心,此战颇为风险,但是靖王殿下率军,应当是不必忧虑。
她虽然自小长在漠北,靖王的事她却从小听着长大,特别是因着祖父曾败在他的手下,每每提及他都是赞不绝口的聪慧,还有着几分的遗憾。
13岁的少年以聪慧决断天下,15岁的少年运筹帷幄大败反军登至高位,然而却在两个月后退位让与反叛的大哥,此后不问政事,只在国难之际上阵杀敌,拯救黎民百姓与水火,立天下太平与盛世,此气魄与胸襟,天下绝有。
她当时于他,是对英雄的崇拜。
最后她听见李将军提了句,“萧易大人托本将给您带句话,尹东在战,漠北恐有风险,望您保重,他挂念老父与女儿”。
她听见他祖父骂了句,混账,国难当头还只惦记着家事,眉间确是多了几分沉思。
她想了一夜,元朝人狡诈,不知道会不会转攻漠北,看祖父的样子是已经动了送她回京的念头,他其实听闻自己母亲年轻也是个豪杰,带着一群娘子军上阵杀过敌,分外羡慕,她也自小习武以惩恶扬善为己任,但终究是小打小闹,听祖父讲战场的壮烈与雄伟,早就心向往之,她曾随小叔去过尹东,小叔狡兔十窟,在那里也有一处房产,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倒不如自己主动提出回京,再做打算。
她第二日主动收拾了行李,祖父果真提了让她回京的事,她装模作样推拒了两番就应下了,祖父虽然有惊讶有不舍却是没有怀疑,长乐临走时熟练的换了祖父发到京城的信,在走到京城与尹东的岔路口时,打发了车夫两百两银子在附近城里住上一个月再回去报个平安信,便带着叙怜一路快马加鞭跑到了尹东。
她将叙怜安置到小叔所在尹东的府中,而小叔又跑到海上坐生意,府中只有管家带了几个仆从,她跟叙怜说了自己的计划,叙怜战乱时丧了双亲,况且她知道自家小姐向来是说一不二的脾气,她劝不动,只含了眼泪说,“那小姐就是带着叙怜的命一起上的战场,小姐生叙怜生,若有不测,叙怜绝不独活”。
她刚刚17岁,身材只抽长了些,却没有发育太多,只稍微束了束,便看不出,只是因着没有经历过什么风雨,脸上还有些稚嫩的神色,还有些太白,她在脸上抹了抹些使人脸色看起来健康的小麦色看起来硬朗些,她身高虽然不高,但是身材修长,鞋子又垫了几垫倒不明显,且她自小练武,扮起男装来脸上带着一股子英气,倒是好一个俊秀明朗的小公子。
她别字“扬灵”,便取了个“扬”,化名为萧扬,参了军。只是他实在看起来文弱不似有力量的模样,故而被分到了火头军,只被派了协助着一名叫老钱的伙夫烧火做饭。
老钱是一个鳏夫,她听他讲他从军那会儿,还是她祖父萧卫寅作将军,他那时刚娶了媳妇没多久,元朝来袭,他被拉了壮丁参军打仗一去是六年,一次大战中,他瘸了左腿右臂,萧将军发了抚恤金送他们回老家,可是因着家中无男子,在一次饥荒加战乱中,父母连带妻子饿死的冻死的病死的,竟是没留下一个,他望了望早已破败结网的院子,没敢踏进去一步,辗转还是回到了军营。
这一次,是30年。
长乐是一腔热血被浇了冷水,她从小跟着祖父长大,从小便向往军中生活,刚毅豪爽,便以为所有人都同她一般该是喜欢当兵的,可是若不是老钱当兵,家中父母妻儿无人照料,也不至于落个家破人亡的结局。
长乐虽然懂得大家不保何以保一家的道理,心头却总是一股子的难受。
老钱说,他是被迫着拉着去打的仗,也不喜欢打仗,但是没有办法,除了这里他也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了,因着行动不便,往日的战友便给他寻了个烧火做饭的活。
他是她祖父带的兵。
她原本被分到伙头兵的时候,特别不爽,做事行动也不怎么勤快,听多了老钱讲过去的事情,倒是变得勤勉了许多,老钱年轻时也是个油头粉面的俏小子,原本见了长乐就如同过去的自己般喜欢,这下子就更喜欢了。
差不多过了半个多月,有一次过节改善伙食,将士们猎了些野味,一只野鸡只是擦伤摔在地上晕了过去,老钱的刀匠要抹上它的脖子的时候,扑棱着翅膀又飞起来,长乐幼时跟着祖父骑射刀剑都是学过的,她飞快的拿了只筷子,瞄准了目标,便钉了上去,一筷入喉,野鸡直直倒在地上。
老钱看的一愣一愣的,才知道这个看着弱不禁风的瘦小子其实藏着大本事。
其实军营中每到一个月中便有一次比武选拔,前三名可进入靖王的精卫营,连胜六届或得靖王青眼者可留在其身边操练,几十万的士兵人人向往之,不过参与选拔需要有资格的,每个营里基本分给了几个拔尖的,而火头军是没有的,长乐自从知道这个消息,就一直想着怎么混进去,老钱了解了长乐的本事后,拍了拍胸脯说包在他身上了,因着老钱是个人缘不错的,况且有几个老战友在军中也混到了不小的职位,他揣着自己藏了几年的老酒,找了一个老相识,便帮长乐搞定了选拔的事。
到了月中大选,她拿着老钱给她的通行证站在候选的台下,身边不时有几个人扭着脖子看他,有几分不屑,又彼此问的是哪一个营的走了后门,怕不是要被打死在台上。
人声嘈杂,又突然一下子就静了起来,他听到人群中有一个人喊道:“将军到”。众人单膝下跪,她同样伏俯,偷偷抬眼,日光刺目,她见他刚直冷毅,矜贵清冽。
她彼时只是个小姑娘。
所谓一眼万年。
崇拜他,太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