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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遇 ...

  •   毛球一对尖耳紧张立起,嘴里还叼了片薄切卤牛肉,偷食的罪证明显,乍然钻出帐来,人狗面面相觑,皆是一愣。

      赵凯顿时冷汗直冒。迎接皇子劳军的宴席,却让狗儿尝了鲜,若是恭王当场发怒怪罪,或是以后记恨,他的官位事小,只怕凌河大营本就艰难的军饷更加难办。

      北境将领向来作风粗犷、直来直去,也即是笨嘴拙舌,此时全都愣在当场,竟无一人开口解围。

      冷场片刻,萧彦首先笑出声来:“赵将军,你治军不严啊!”

      赵凯虽觉颜面扫地,但见恭王身边侍卫也跟着哄笑,想来他确实并无怪罪之意,惊吓之后连忙行礼致歉:“末将领罪,殿下教训的是!”

      凌河诸将这才大大松了口气,不由对这位皇子平添几分好感。

      那毛球见势不妙,囫囵咽下肉片,转身欲逃。常思明赶紧快步上前,一把薅住:“触犯军规,得从严法办!”

      常思明身材魁梧,毛球不过三揸长,被拎在他手中愈发显得可怜,挥着爪子呜呜哀叫。萧彦定睛一瞧,这毛球遍体深棕,独独脑门上一撮黑,倒也算可爱。

      前世谢承泽也爱养犬,身边一堆名叫桃核、杏核的狗儿,且不论品种,贵贱一视同仁。

      萧彦心中一软,摆手阻拦:“罢了,小东西怪可怜见的,放下随它去。”

      毛球逃过一劫,似是明白是谁的赦免,四爪甫一落地,便滚到萧彦脚边蹭他袍角。萧彦弯身抱起它,随手放进臂弯里捋毛。

      赵凯掩饰尴尬,转脸责问:“这谁的狗?军中养犬,怎地不栓好?!”

      一旁有人回道:“还能有谁?是那小子养的,今日他在列队中受阅,许是疏忽没栓好。”

      赵凯神色便明显缓和下来:“哦……他人呢?快叫过来,给殿下赔罪!”

      萧彦低头逗弄毛球,漫不经心:“罢了罢了,本王知道军中辛苦,养个小东西解闷何罪之有……”

      “呼”的一声,脚边碎草被带起的小风卷起,一个人忽然半跪到面前三步地。

      ——“末将管束不严,贱畜滋扰殿下,多谢殿下宽宥!”

      声线如金石掷地,已初现青年的低沉,却仍未脱少年郎的清朗。

      萧彦心脏骤然狂跳。

      毛球温热细小的舌头仍在舔舐他手指。他并不抬眼,整个人如坠梦中,怔在当场。

      谢氏世代驻守在大魏西南为将,前世谢承泽也是在南境首战成名。北境向来与朝中皇子牵扯甚少,也不受瞩目,料想萧竟应是并未在此安插人手,因此萧彦放心地来到北境——谁想这人却从凌河大营里冒出来?!

      乐季见他没有动作,以为他不识得对面的人,忙凑近小声提醒:“殿下,您还没见过,这位是谢家三房的长子,名唤……”

      “谢承泽。”这个名字似是一直挂在唇舌间,萧彦此时失神,舌尖一滑念了出来。

      谢承泽应声抬起头,心无芥蒂地对他笑:“原来殿下晓得我么?”

      “曾听老三提起过,起来吧。”萧彦面色淡淡,尽量松弛下来,掩饰住情绪翻涌,这才看向他。

      谢承泽刚从队列中赶来,身上厚重玄甲未解,虽然天气犹寒,他却微微发汗,摘下头盔,头上热气直冒。

      萧彦暗自思忖,算来谢承泽现在约莫十八岁,毛头小子一个,他懂得甚么,何必担忧,敷衍过去,不要多话便是。

      萧彦强自镇定,准备进帐入席,随手将毛球递与乐孟。乐孟伸手来接,谁料毛球想是被摸的舒服,并不愿意离开萧彦臂弯,扒住他手臂不放。众人都笑,谢承泽也微微咧嘴笑,露出两颗小虎牙,显出些少年人特有的羞赧,上前来抱狗解围。

      骤然的温热。

      谢承泽戴着护腕,露出的半截手指碰着他手背,一触即分。

      不过是轻轻一触,手背的汗毛过电一般,几乎立即根根立起。萧彦忍不住微微咬了咬嘴唇。

      此时谢承泽尚且年少,手指指腹柔软温热,不像前世那时手掌间满是舞枪弄刀磨出的厚茧,抚他肌肤时激起阵阵难耐的痒。

      毛球徒劳挣扎,仍是被抱离萧彦手臂。怀中一空,北境寒风吹来,萧彦方才清醒,与众将招呼入席。

      北境军军饷向来紧巴巴,赵凯一贯简朴,宴席上不过是些北境特有的牛羊肉,若放在首阳难免被视为轻慢,因此常思明一直紧张地观察恭王的脸色,见他一撩袍角自如落座,丝毫不现嫌弃神色,这才放下心来。

      军旅中人,一觉投缘,便放开不再拘谨,纷纷捧起大碗给萧彦敬酒。萧彦酒量在首阳城中算是拔尖,却根本禁不住这军中粗犷喝法。眼看诸将兴高采烈,列席的没列席都围过来,按照军衔高低轮番敬酒,乐孟乐季想要代劳,被他拦下,一一饮尽,很快便实打实地醉倒,被扶下休息。

      赵凯哈哈大笑,拍着桌子连呼恭王为人爽快,常思明忙着赔礼,萧彦被乐孟扶出军帐,醉眼微微一抬,果然瞟见谢承泽拎着酒坛正和其他裨将一道聚在帐边,正等着上前敬酒。

      醉的及时。

      方才谢承泽不经意一碰,萧彦浑身就已似过电一般;若是再与他对饮,决计会掩饰不住露出异样。

      萧彦被扶进特意为他布置的营房,躺倒在羊皮毡褥里,昏昏沉沉。北境酒烈,灼烧得仿佛心尖贴了块炭,虽是困倦却难以入睡。

      直到他忍不住摸了摸白日里被触碰过的手背,才明白那不是烈酒在烧。

      ——而是怀念,深入肌理、刻进骨髓的怀念。

      谢承泽的气味、温度、笑容、眼泪,统统被前世那一剑钉进他心里,像是埋进土下的种子,一朝萌芽,再压不住。

      谢承泽啊谢承泽,这一世还长,我须得尽快把你抛于脑后。

      但心头像是被点起一盏小火,止不住地灼烧。萧彦想暗自咒骂一句,又舍不得,按住心口勉强睡了。

      次日早早醒来,吩咐往秋山出发。

      乐孟瞧见他眼下乌青,连连摇头:“殿下一路奔波到此,昨晚又醉得不轻,怎么也得歇一日再走。”

      乐季也附和:“是啊,咱们日程宽泛,不急这一日,卫队和马匹也得休整。”

      萧彦着急要走不过是为避谢承泽,明知理亏,便不再坚持,心里却无端烦躁,啐道:“你们倒比本王娇嫩!”

      乐孟看看他,问:“殿下怎么了?好像一到军营便一直不太自在?可是饮食不惯?”

      萧彦哪能说实话,只说要透气,走出帐房。

      旭日渐升,玄旗迎风而展。校场传来阵阵呼喝,萧彦在马厩边磨蹭转悠,终于□□练之声吸引,脚步不受控制地走过去。

      说来也怪,黑压压一片人,年轻力壮的军士动作整齐划一,偏偏一眼就瞧见那张面孔。

      晨曦之中,谢承泽脸侧汗水闪光。

      萧彦几乎立即转头调开视线。又不好立即走开,只肃容装作认真观看。众军士见恭王在旁,愈发拿出劲头,一口气演练许久也不停下。

      萧彦渐觉北风吹寒,此时身边跟的乐季正全神贯注地看着场中军士,眼中羡慕,早忘了顾及他的寒凉。萧彦走又走不得,只好站在原处。

      忽然脚面一暖,低头一看,却又是昨日那只毛球,正伏在脚下对他摇尾巴。这一下乐季终于回神,向校场中的常思明拱手,引着萧彦往回走。

      毛球便也颠颠地跟在后面。

      众军士见了又哄笑。常思明板下脸叱责,下令暂歇,萧彦赶紧加快脚步,可惜还是听见有人朝这边轻快地追过来。

      毛球似乎铁了心要粘他,灵活地在萧彦两脚之间穿梭,就是不肯走。打狗须看主人面,乐季空有功夫却不想下重手,哭笑不得:“谢小将军,还是你来……”

      萧彦闻言一急:“你这也算个侍卫?!连个狗崽子你也抓不到么!”

      谢承泽已近前俯身,一把揪了毛球后颈提起来,不好意思地笑:“又烦扰殿下了,嘿嘿。在首阳时我在家也养过狗,后来……”

      是啊,你确是烦扰我了。

      他还想再说些,萧彦淡然摇头示意无妨,正要继续走时,毛球一声呜咽,似是被谢承泽揪的疼了。

      萧彦回头,一人一狗正看着他,眼里巴巴的都是还想再和他待会的意思。

      虽然早已打定主意避开,但萧彦仍忍不住停下叮嘱:“你轻些,仔细弄疼它。”

      虽是教训的语气,但说出来之后不自觉显得更像是熟稔亲密的埋怨。谢承泽一愣,随即笑了,把毛球往他怀里一塞:“那给殿下抱着。”

      萧彦猝不及防,就这么把毛球接住了;想斥他不守礼节,张嘴却说道:“它叫什么名字?”

      谢承泽扬扬眉:“枣核。”

      萧彦哑然失笑。

      果然么,谢承泽给狗起名还是这个套路。

      见他脸色松缓,谢承泽开始滔滔不绝:“殿下请瞧它脑门上这一撮黑毛,形状像不像枣核?它是我上回打猎从草甸子那边捡来的,别看现在它憨憨的,老兵们说它可能是野狼留的种,长大以后就威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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