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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若是如初见1 最糟糕的时 ...

  •   太阳西斜,撒下灿烂的余晖,人们沉浸在安逸的气氛中,老坐了一天终于可以享受休憩的片刻安宁,不远处的空地上对着高高的谷堆,迎着晚霞闪着熠熠光辉,有一个暗色的身影挡住了这美好的氛围,衣衫褴褛,像是随着微风飘着的布条,布条的色泽不一一看便知经由不同的布块拼接而成,一双脏的看不出肤色的脚一只高高翘着,另一只正愉快的打着节拍,破到几乎快认不出是一顶草帽的东西挡着那个人的脸,胡子拉碴的嘴上正叼着一直新摘的狗尾巴草,双手枕在头后,一支断断续续的异族曲调从那人嘴里传出。
      明明他这边很宽敞,可是人群都避瘟神似的,躲他远远的像有无形的屏障隔在他和人们之间,就连小孩都不怎么往他那边去,虽然他所在的地方特别的空旷平坦适合孩子们玩耍嬉戏。
      “都让让,没看到我们爷正在办事吗?”刺耳的声音打破了夕阳下的安宁,一群十多岁的少年叫嚣着涌了过来,人们一下子四下散开,周围的商铺住家也自动关上了门,“少爷,人都清走了,你看”,被称之少爷的少年走在最后,锦衣华服腰间缠佩,小脸十分的俊俏,也不看周围的人,他径直走到了少年中,抬起脚就踹哪知力气小差点摔倒,“呸”,只听他朝那人吐了一口,“今天看到你真晦气,不是说让你以后看到我要绕着走吗。”他用的是肯定句,而不是反问句。被他如此对待的人,就那么静静的待着,不争也不吵安静的像一尊雕像,背挺的直直的不曾有一丝动摇,谷堆上的人瞟了一眼这边,嘴角噙着一丝冷笑。
      被打的少年也不算大,但是比起打人的少爷个头要高上一寸,只因瘦骨嶙峋反而不显大,他身上穿着一身素衣材料也不是寻常人家能比的。
      “言顺,你别以为你不说话我就会放过你”睁着两只铜铃般的大眼恶狠狠的看着眼前这个人,而他脸埋在阴影里也看不到他此刻的表情,“谁让今天爹不高兴气全撒小爷头上,还不是你和你那倒霉的娘害的”僵直站着的人身体明显抖了一下,但没有出声,放在两侧的手指捏拳指骨根根分明,“要不是你娘我怎么会和我娘在外面抬不起头来,你根本不是什么嫡长子,只不过是靠家族撑腰抢别人位置的祸害。”越说越生气,少年手脚并用的朝言顺呼去,还招呼一帮人也一起上,然而这些拳脚如同棉花般打在他身上,他全数收下一声不吭。
      虽然拳脚相加,但似乎有所忌惮,他们避过他的脸上手上明显的地方,不只是谁一拳打到要害,言顺张口呼的一口血喷射出来,他也不擦挂在嘴角的血,如同他的冷笑明晃晃的刺痛着他们每一个人的眼。
      这下他们都愣住了,挥动的手脚停顿在空中,不知道是收回还是继续,少年直直的看着眼前待着冷笑的脸,内心深处不由而来的一阵恶寒,他不由的退了一步,但又不是很甘心,看着他挺直的背影,最终还是转身离开了,一下子人群如鸟兽状散走。
      这一切被一双眼睛看在眼里,谷堆上的人不知何时不在躺着,而是盘腿坐在了地上,草帽低低的压在他头上,一双黑亮的眸子盯着这边的一举一动,手上把玩着一把谷子,地上的谷子已经都被他用手捻开了皮,露出白晃晃的肉。
      言顺一直笔直的站在那儿,一直保持着一个姿势,好像人来与人往都与他无关,就好像刚才的主角另有他人。而望着他的人也不着急,饶有兴趣的盯着这边,像看一株花的谢幕,像等一条鱼的上钩。
      直到人都走的没影,天色渐渐变暗,周围的灯火阑珊,言顺动了动僵硬的手脚,他首先做的是拍下身上的尘灰,然后一丝不苟的整理每一个衣角的褶皱,就像一个要出门去见情郎的少女,怕错过一丝一毫可能的完美。
      玩谷子的手停了下来,眼神中有几许疑惑更多的是一种震惊,他挺直了自己一直佝偻着的腰板,感觉就像有人惊天一喝,把他的懒散劲都震没了。
      言顺认真整理好一切,才准备抬腿离开,然而整个身体一震,痛苦的神色爬满他的脸颊,侧身朝一边砸去,他惊慌中用手捂住自己的头,脸才幸免于难。原来就在刚才的挨打中,他的腿不知怎么折了。挣扎着,他用手掌想撑起自己,但显然腿不怎么听使唤,阵阵疼痛席卷而来。
      清脆的金属瓶落地的声音,骨碌碌顺着地面一直滚到了言顺的面前,他看也不看,伸手一抓,抓住了一只脏乎乎的脚,脚的主人一愣想抽脚却被紧紧的抱住了,也许是看到趴在地上的言顺不太敢用大力,就这么僵持着。
      脚的主人正是一直躲在远处看戏的乞丐,草帽下一脸无奈的神色,恨不得打自己一个耳刮子,低头瞅了瞅半躺地上的言顺,苦笑连连,言顺也不说话也不动,就那么拿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人,如果眼神能说话,他说的一定是你不能走,乞丐猜。

      坐在茅屋里的乞丐脸看上去不是那么脏,可还是胡子拉碴的中年大叔模样,手里拿着一根棍子不断搅动着破瓦罐里的汤药,离他不远处正躺着一个人,腿上用破布乱七八糟的缠绕着,但明显是处理后的结果,稻草并不多有些还被趟烂了,可以清晰的看到正是言顺的脸。
      不知道迫于什么原因,一向不管闲事的他,今天破天荒的管了那么一个不叫事的事儿,在僵持数秒后,言顺竟然两眼一翻直直的晕了过去,可手却紧紧抓着他不放,鬼使神差的他把那么大个人一点点拖回了家。接下来更是当牛做马的,帮他接骨,煮药。
      乞丐名叫李兰格,这是他最近给自己起的名字,他很喜欢这个名字。
      这是他第一次照顾别人,之前都是他照顾自己。
      他一直以为他会这样孤独终老,永远不会有人再理自己,没想到今天应为自己一时的好心,又与这个世界有了联系。
      他一直都一个人住在这个茅草屋,虽然破旧但好歹是个遮蔽风雨之所,食物都是他从后山上摘的或者捉的,也有时候偷一点别人种在地里多的吃不完的事物,但到多数他自己解决。
      要不是今天看到有人那么衣衫端正,他都快要忘了,什么是他以前拥有过得日子,可以不用风餐露宿,不用每日吃了上顿没下顿,需要每天把自己打理的干干净净一丝不苟,走路吃饭干什么事情都要一板一眼,像现在一直佝偻懒散的自己,以前简直是不敢想象的。
      母亲曾说过,“做人要坐的正,挺的值,永远都不要低头”,可是对现在的自己来说,远没有吃一顿饱饭要来的重要的多。
      今天,他在一个被人打的苟延残喘的人身上看到了母亲的话,令他好生的不解,为什么一个人都被打成那样了,还要那些没用的体态干嘛。
      李兰格猛洗了下鼻子,突然走出了自己的思绪,手上的破布条正着着火,吓得他赶快拍灭,一阵浓烟顿时涌了上来,引的他一阵猛咳。
      他探着脖子瞅了眼陶罐,幸好陶罐没有烧干,里面的药汤正翻滚着,他撩起一盆准备好的水一泼立马火灭烟起,又一阵猛咳。
      草窝本就不大,两次浓烟足以把昏迷中的言顺弄醒,李兰格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他,挤眉弄眼了好一阵,对方也不说话,就那么看着他,看的他心发慌,腿发软。“那个,你,醒了”憋了半天的话他真想抽自己一嘴巴子,这说的不都是废话么,“我帮你包,过了”到嘴边的字在看到一团糟的布后他硬生生咽了回去,“还有这药你记得喝。”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看到他嘴巴不利索连带着腿脚也不太利索,跌跌撞撞的走出屋去散散心。
      言顺看着离去的背影也不说话,随后盯着自己腿上那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破布条一顿思索,最后还是抿着嘴角,自己重新包扎了一次,他明显感觉到腿不像之前那么痛了,肯定那位不知是包了一下那么简单。他慢慢挪动着身体,靠近陶罐,看了下陶罐里乌漆嘛黑的一碗比毒药还难看的药,眼睛眨也没眨手一抬嘴一张一股脑儿全都喝了下去。

      等到李兰格回到屋子里时,一切都恢复了原样,不应该说是变得井井有条,屋子明显是被收拾过得,稻草放的整齐,陶罐静静的躺在那儿向主人证明着自己可以活的不那么黑不溜秋,水也打好了,而言顺安静的躺着那儿就好像不曾醒来过一样。但看到整齐的不起一丝褶皱的衣服和包扎整齐的布条,他僵了一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人生若是如初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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