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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陈逸兴是京城最有钱的商人的独生子,从小锦衣玉食,含着金汤勺长大,不缺吃不缺穿,长得也很标致,但有一个秘密,他是一个财奴。
      他十分爱钱,也觉得自己要娶个门当户对的妻子。
      可是京城首富已经是他了,还有什么门当户对的人啊。
      他爹为他操碎了心,就算他才十六岁。
      放在现代的确说不上大,可是在古代,一个十二三岁就娶妻生子是正常操作的年代,他成了大龄剩男。
      很多女子对他暗送秋波,其中不乏秀外慧中、倾国倾城、才貌双绝、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但是他看不上,因为对方没有钱。
      他也不爱逛青楼,每次和那些狐朋狗友去,他也滴酒不沾,也不让人碰。
      他说他要等有缘人。
      等那个可以财富超过他父亲的人出现,可是没有,等了三四年都没有,他从十二三岁就开始等待,可是没等到。
      他这个秘密连最好的朋友都没有告诉,这反而为他树立了一个痴情等待有缘人的形象。
      可是陈家家大业大,不出意外,他一辈子都有孤独终老了,他不服气,于是他走到了算命的摊子前。
      摊子上面写着,上知天意下达阴阳,扭转乾坤算尽天下事
      一点也不押韵,陈逸兴不以为意,但是在这么热的天,还在摆摊的也就这一位了,虽然看起来,年纪不大,但是骗术嘛,从来与年龄无关。
      “公子,算什么?”那个大致才二十出头的青年人按部就班地问。
      “算姻缘。”陈逸兴答得坦荡。
      “把手给我。”青年人继续按照步骤来。
      陈公子手细皮嫩肉的,摸起来软软的。
      “人不可貌相,余某言尽于此,一两银子。”青年人伸手讨钱道。
      陈逸兴听得云里雾里,只觉得一两银子好贵,但是他名声在外,就算内心痛得滴血,也不能表露出来。
      他给了青年人一两银子,心里想着这起码可以买一只烤鸭,然后继续往前走。
      【该你出场了。】晓星道。
      “就不能再玩会儿吗?”唉,这大热天的,真不是什么工作的日子。
      【这就是真正的金牛座,爱钱。】
      “对,你说的都对。”但是以乞丐的身份让一个要娶门当户对的财迷爱上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虽然我还是邻国的王子,魏思飞。
      但是我只是一个被坏人涉及赶走的王子,就算血管中流着贵族的血,但是没钱啊。
      害,我突然灵机一动,我可以利用现代人的商业头脑卖东西,这样我就可以有钱了。
      我现在是个十几余岁的小乞丐,在这炎炎夏日我跪到了他必经之地,伸出我的破碗。
      “大哥行行好!”我叫的亲切。
      看周围没有什么人,他道:“你是没手没脚吗?干什么不好干乞丐,还是个男孩,不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吗?真没尊严。”
      那啥,我没有身份证明,就是个孤儿,我能干什么?
      我觉得他就是为了避免掏钱,但是这不是问题,我脸皮厚。
      “我穷,孤儿一个,没有身份,干的了什么,要不我替你打工,你给我钱?”我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但是他上下扫我一眼,“穿的破破烂烂,不知道有没有什么病,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是算了吧。”
      我丢!这人什么心态,你对面可是王子,按剧本是要继承皇位的,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
      于是我晕倒过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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