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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尽是他乡客(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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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景恒坐在她住过的房间里,看着他自己的衣服出了神,当时为什么救她?大概是因为她的眼睛与程锦瑜很像,那种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可以坚强的眼神,可是,程锦瑜两年前嫁给了别人,直到现在也不肯来见他。温晗,对于温晗,他本想给她尊严让她活下去的,可是温晗却留了下来,而自己,居然对她生了些不一样的情感,是喜欢,还是爱,他有些分不清。他有些自责自己为什么不去送她,不给她一些念想。
他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拿了高脚杯,给自己倒了酒,浅棕色的液体缓缓流入透明的高脚杯里。
《长生殿》里的词唱得好啊。
百年离别在须臾,一代红颜为君尽。
温晗洗了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一直开着床头灯,大概是不习惯。
第二天她很早就起来了,穿了校服,外面套了件厚厚的外套。她是第一个到教室的,等了许久才等到第二个同学,是个男孩。那个男孩以为她是日本人,她一直不说话,只是画了中国地图。
男孩一下子就笑了,“原来咱俩是老乡啊,我是北平来的,我叫梁仁杰,你呢?”
“天津,温晗。”
“温晗,这名字也太好听了。”梁仁杰很是高兴,“你要是听不懂的话,我把我的讲义给你看,刚来这儿的时候语言不通,肯定有些不习惯,来久了就好了。”
她笑着说了声“谢谢”。
过了一会儿,人都坐满了,上课的老师很和蔼可亲,她虽然有些听不懂,但感觉还不错,她真的很努力,她不想让她的四哥白白费了这场心思。
六个月后,她已经可以和当地人进行基本的沟通了,星期六下学下得早,她回了家,去帮史密斯太太做巧克力松饼,她吃过一次,那东西甜到齁,但老太太的女儿爱吃,她便给老太太打下手。
老太太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把自己的手往围裙上擦了擦,从客厅桌子的抽屉里取出来一封信,“晗,这个是孙先生让我给你的。”
她把手也往围裙上擦,用干净的大拇指和食指去拿那封信,封面上写着“温晗亲启”四个字,是端端正正的楷体,字如其人,好看且端正。
“想着信笺到你手时应该快到你的生辰了,你莫怪四哥没送你,因为四哥不能一直陪在你身边,你在那边好好学,四哥这边一切安好。”见字如面,这一番话,将她的心都打乱了,她把信封里的东西倒出来,是一条珍珠项链,坠着的珍珠是粉的,闪着光。对,还有两天就是她的生辰,她自己都快忘了。
史密斯太太在她背后笑着说了声“Beautiful!”
她就快十五岁了。
晚上她回到房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杏眼弯弯眉,脸蛋长开了,皮肤白净,头发也长长了不少,比原来的自己好像要好看些了,她拿出钢笔和纸,一字一句地写,“四哥,我在这里很好,同学很友好,房东太太很和蔼,孙老师很负责,我很喜欢你为我安排的一切,我一定认真学习,不给你丢人,项链很好看,我很喜欢。希望你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别喝太多酒,伤身。还有,就是,我很想念你。”
温晗心满意足地把信纸折了三折,小心翼翼地放进信封里,再仔细地密封好。今夜,她睡得很安心。
礼拜天的时候,她一大早就接到了梁仁杰的电话。
“梁仁杰,今天不是礼拜天么?就不能让我好好休息休息么?”
“温晗,老师刚刚打电话让我们去整理校务室。”
“唔,我知道了,我等会儿就过去。”
她不情不愿地起床,穿好衣服,去了学校。温晗走到校务室门口,叫了声“梁仁杰”,又往里走了,校务室里的灯突然全都亮了,把她吓一跳。
“温晗!”梁仁杰突然出现,手上拿着一束香槟玫瑰。
“温晗,你做我女朋友好么?”
她呆呆地站在原地,有些手足无措,半天回不过神来。
“梁仁杰,你别这样,我一直都把你当朋友来着。”她低声说了一句。
梁仁杰有些失落,随后又笑着说,“没什么,听孙教授说你后天生日,我提前给你个惊喜,这花送给你,就当是生日礼物了,等我们回了北平,我再带你去吃些好吃的。”
她接下那束花,随即点了头。
温晗知道,这是他的真心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