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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我想想准 ...

  •   我想想准备回家,去超市买了十斤米,虽然不是很重,却因为提得太久手臂已经酸胀得不行,只能在楼梯边叹口气,要是当时租在一楼多好,干嘛要住五楼,受罪。我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往上冲,走得还是很吃力,拐角处听到一阵急急的脚步声,我自觉地往边上靠了靠,却还是被撞得眼前一花,还好后面是一堵墙,我很生气的看着这个冒失鬼,他口口声声说着对不起,我也实在不能再计较什么。只能自认倒霉地说了声没事。他却停下来看着我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很是吃惊,说实话,离婚后我实在不曾想过会遇到认识的人。我抬头,他吃惊程度并不亚于我。我想起了他的名字,我的大学同学:莫言。他乡遇故知是人生四大喜事,不知道现在的情况算还是不算。但我真的开心不起来,我并不在乎当初毕业嫁入豪门的我与现在落迫的我人家会怎么看,从小就是热点人物,并不在乎“绯闻”不是吗。他很自然地接过我手上的米袋,我知道他走得那么急一定是有要紧的事,推托了一把,他却笑笑说:不急这一刻,能为你服务哪怕家里着火也不能就这么走了。
      他把我送到了门口。他说:我住你楼下。我愣了一下,只能笑笑。他又说:他得去上班了。我突然发现,原来我在大学里与他几乎没有说过话。我笑着说:今天谢谢你。他却笑了:没想到撞人还能撞出个谢谢来。我笑了笑。他没有多耽搁,很快就走了。
      我又开始忙我的晚饭,洗菜已经没有问题了,关键是还会不停的被烫到,我痛恨把菜往油锅里倒的那一刻,不知道为什么离得越来越远却还是会被激起的油花烫到。别人都是怎么过来的,都像我一样满手红红肿肿吗?现在放盐还不是很准,不过,自己吃,只要不吃出毛病来应该也可以将就一下。
      忙了40分钟总算弄好了一菜一汤,喝着有些咸的汤,叮嘱自己下次还得少放些盐。却听到了敲门声,我现在一个人住,说实话,超过晚上六点几乎是不会出门的,我胆子并不大,现在听到这个声音总觉得心里毛毛的,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去应门,门口却传来声音:“是我,莫言”。
      我去开了门,发现他满头大汗的站在门口,手上还提了一大包的东西,他看见我就说:“刚下班,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一起吃个饭。”我愣了愣神,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他见我傻愣愣地站在门口说:“是不是不欢迎?对不起,那会儿没来得及跟你商量,又不知道你的电话,所以就直接跑来了。”总不能就这么傻站着,我让他进屋,他却很是自来熟,我记得大学里他很是腼腆,不爱说话,现在却很是能说会道,原来一个人改变并不是很难。
      “你就吃这些?”他很诧异地看着我那被我糟蹋的西红杮和一碗已经看不出是什么煮的汤。
      “看样子你不太会弄,要我教你还是你到我那边去搭伙?”他问。
      能有一个送上门的师傅我当然高兴。“教我,谢谢你!”
      “唉,我还真不介意你去蹭饭,反正看样子你的饭量也不大。”
      不知道为什么,我见了他没有见别的男生的那种排斥感,也许是因为他纯净的眼神让我很安心,或许真有“他乡遇故知”的感慨,亦或是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力。
      “跟我来吧,我来教你怎么做饭,如果哪天能出师,你师傅我也有落脚蹭饭的地方。”
      从搬出家说实话我就没有真正的吃饱过,因为没有心情,更不愿意跑到饭店去,一个人坐在那边吃饭总觉得很怪异,更显得孤单,是的,我开始害怕寂寞。
      我跟他跑到厨房找来围裙和一切工具,他大笑说:“家伙倒是很齐全,怎么没见成绩。”我很是不好意思,决定更用心的学习。不得不佩服他的手艺,那么娴熟,听着有节奏刀与切板的声音,看着一样厚薄的黄瓜片,我好奇极了。可能是我过于吃惊,他见我笑笑说:“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馋,我还没有做,你这边就开始流口水,是不是太急了些。”
      我发现跟他相处,我没有任何的防备,他的好心情带着我这几天的阴霾都扫光光。现在我总算知道为什么我为什么老是被刀切到手,会被油花炸到胳膊。很快三样菜就上了桌,我真有些手指大动的冲动。很庆幸,我多煮了好多饭,虽然有些夹生不过还可以吃。他告诉我应该放多少水放多少米,我一一记下。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多个朋友也是这么开心的事情。潜意识下我已经将列为朋友的行列。我不停地吃着菜,却看到他停下来看着我,想来我的吃相有些吓到他了,他冲我笑笑说:“真的好有成就感。”我也笑了笑,问他:“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他可能被我吓到了,因为我自己也吓到,可是我是真的想跟他做朋友,就是朋友,只是朋友。可以一起吃饭,一起说话的朋友。
      他说:“荣幸之至。”
      我开心极了,给他夹了好多菜,他咧开嘴开始大吃。
      吃完晚饭,他说:“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以后有事也好找你。”
      我摇摇头,他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明天反正休息,陪你上街,怎么样?还有你那些不方便拿的东西明天全买回来。够朋友吧,绝对的壮劳力了。”
      “嗯,谢谢你。”我真的很高兴。我洗过碗,一会儿他也走了。
      第二天上午我穿了一件白色T恤,一条淡色牛仔裤,将长长的头发束成马尾,人看起来精神了很多。这种打妆也能去掉我身上的妩媚,多了一些清爽。
      他来叫我上街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看到我,他很惊讶,因为上学时候我总是长发披肩,从没有过第二种发型,可能难得这么清爽。我冲他笑笑,他说:“走吧。”
      我便拿起小背包跟他走。来了商业街,他问我:有没有中意的什么手机款。
      我想想:“只要能拍照清楚就行了。”我想下个星期去看女儿的时候给她多拍些照片,随时想她随时就可以看。
      他说:“这个简单。”于是我们到了数码商场,一路开始逛。对于价格我从来没有太具体的概念,后来一款两千多元的粉色手机让我很是心动,恰好相素也不低,我拿起手机给他拍了一张,觉得很是满意。他说这个手机由他来付钱,我没有答应。我不清楚他的收入如何,但虽是朋友,他却还是单身,要花钱的地方太多。
      他见我坚决,也没有办法。办好卡,我把他的号存了下来。拿着电话就开始一直不停的研究,现代科技发达,数码产品功能太全也就过于复杂,他一直抗议:“从拿了手机,你不看我也就算了,总不能连路也不看了。”
      我冲他直乐,他也拿我没办法。直摇头。
      吃午饭的时候,我看他接到一个电话,可能是什么重要的人打来的,他说得声音很低,一会儿向我示意便出去接了。我一个人很是无聊的继续研究我的电话。心想,可能像我这么白痴的不会用移动电话的人少之又少了。其实,我并不需要了解太多的功能,最主要就是如何拍照片。还好,在我终于摸透的时候,他也打完电话回来了。
      “我下午可能不能陪你了,我有点事情。”他回来的时候情绪不太好,像是刚生完气的样子,但跟我说的时候明显有些压抑。我点点头:“没有关系,你今天能陪我出来我已经很开心了。中午饭我请你,算是答谢你上午的辛劳,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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