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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成女知青 ...

  •   皓月当空,万籁俱寂,只有远处一两声清脆的鸡鸣。

      床上的女孩呼吸均匀,安静的睡颜沐浴在从窗户中洒下的光晕里,五官清晰皮肤透净,和周遭破旧的土墙木桌格格不入。

      门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小沈,工具给你放门口了,快点出来,隔壁生产队的宋铁牛早就走远了。”许婆婆抓着窝窝头就往外跑,生怕耽搁了劳动被扣工分。

      沈妍希叹气,朗声朝门外应答,然后从床上坐起来揪着头发抓狂。

      “工分”这个词本该离她很遥远,但如此却分外重要。它们可是个好东西,换粮食、换布票,基本上无所不能。沈妍希不由感慨,无论在什么年代,“分分分”都是命根。

      这不是梦里的高楼大厦,一伸手就能摸到床头的手机。沈妍希披着外套点上煤油灯,烟尘扑面,她被呛得直咳嗽起来。

      也不能要求太高,这毕竟是1968年的稻香村,在那个啥也没有的年代,只能靠爱发电,辛勤劳作。

      沈妍希悉悉索索穿好衣服,往脸上抹了点雪花膏,这是她最后的尊严。

      雪花膏在当时可算个稀罕玩意,她委托城里的朋友软磨硬泡了好久才拿到手。虽然沈妍希现在是个土妞,可她打心眼里觉得应该土得精致。

      想来她们这一二十个知青,响应党的号召下乡劳作。因为村里条件简陋,没办法全部安置在知青点中,所以被组织各自分配到村中的住户家里。

      同学王贵平被分到村长家里住,沈妍希既不羡慕也不嫉妒,毕竟谁让人家有个当供销社社长的好父亲呢。

      投胎是门玄学,这种事大家都心知肚明。

      沈妍希寄宿的这户人家姓许,只有个年轻小伙子和他的婆婆。虽然老的老小的小,好在腿脚还算利索健全,在这个年代足够撑起一个家。

      洗漱打扮完,沈妍希囫囵了两口早饭,背着竹筐准备去山上割点猪草,再去生产队报到赚点工分。

      这乡间的羊肠小路尘土飞扬,两侧是一望无际的庄稼田,再没有多余的景色,除了绿色还是绿色。才走了不到半刻钟的功夫,沈妍希便感到口干舌燥。

      幸好旁边有条小河,沈妍希赶紧俯下身子捧水解渴。看见水面倒映出那张有些陌生的脸,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身子不是她的,准确来说,沈妍希是穿书过来的。作为沈家千金,沈妍希一直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阔绰生活。也不知是不是上天惩罚,一觉醒来她竟来到60年代建设祖国。

      不仅如此,她惊恐地发现,自己是穿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中,这小说她前几天刚看过,所以对里面的情节印象深刻。

      原主沈妍希在书中只是个女配,甚至只能算个有名字的炮灰。她身世还算不错,家庭温饱有余。只可惜苦恋男主爱而不得,甚至为他留在稻香村,心甘情愿做一名农妇。

      只可惜男主他心有所属。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男主是女主的,男二才是大家的。所以果不其然,男主残忍的拒绝了沈妍希。

      结果沈妍希因爱生恨,放火烧了村子,也把自己烧毁容了。

      还真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沈妍希坐在河边有些出神。

      沈妍希来到这世界是个意外。听许婆婆讲,半月前原主不知为何投了水,叫村民救上来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本来棺材都备好了,没成想又活了过来,当真是闻所未闻的奇迹。

      许婆婆他们认为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沈妍希知道,原主早就死了,穿过来的是她。

      沈妍希在脑子里重新过了一遍书中的剧情。按照小说,原主就是个灾星,干啥啥不行,闯祸第一名。就是因为她放的这场火,村民无家可归,又赶上之后山洪爆发,庄稼绝产以致颗粒无收,饿死了不少百姓。

      想到这儿,沈妍希忍不住浑身发抖。既然自己穿过来了,就绝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她要摘掉灾星的帽子变成福星。

      “不就是山洪吗,还不信治理不好了。首先不能胡乱砍伐树木,大概还应该修个大坝,水渠也得有……”

      沈妍希蹲在地上嘟囔,丝毫没注意到身后有人靠近。

      “小沈,还没干活就先歇上了,我们都等着你呢。”头顶传来一声讥笑,沈妍希抬头,看见了李梦娇和王贵平。

      “对不起啊,口渴喝水耽误了些时辰。”沈妍希淡淡说道。

      李梦娇和她是老乡,两人同为知青,一来二去就认识了。只可惜这个李梦娇一直和原主不对付,想来是嫉妒沈妍希如花似玉的美貌。

      “小李,你咋这么说话呢。妍希落水病刚好,休息休息也是正常的。”王贵平油汪汪的脸笑成煎饼,盯着少女的胸口直出神。

      沈妍希顿觉反胃,如果说李梦娇只是嘴上招人讨厌,那王贵平就是头苍蝇,光是看着就让人恶心。

      三人结伴到了村里的祠堂,全村的知青村民早就排好了队。穿着藏青色中山装的村长拿着棒槌,把锣敲得震天响。

      大家先温习了几遍名人语录,又齐齐喊了号子,之后按照生产队长分配的任务,各自拿着工具到农田里刨地翻整。

      现在正值春天,春天是播种的季节。俗话说春雨贵如油,也算是天公作美,昨夜刚下了些小雨,地里还湿润着。

      沈妍希翘着兰花指握着锄头,生怕上面的泥土沾到自己身上。话说这年头的衣服不是军绿就是灰蓝,看起来永远老气横秋的,让人高兴不起来。

      “沈妍希……”少女回了头,发现王贵平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上来,手里拿着两个小番茄鬼鬼祟祟。

      “村长家拿的,我没舍得吃,给你留着呢。”王贵平早上大概吃了韭菜盒子,张口就是一股清新扑鼻的味道。

      沈妍希想也没想便拒绝了,没成想王贵平死活要把它们塞到她手里,还生生扯住了她的衣角。

      “你长得真俊……我姑姑送来几件的确良的衬衫,你穿上保准好看。”

      沈妍希还没等说话,李梦娇耳朵尖听见了,巴巴跑过来盯着王贵平,眼里全是星星。

      “啥,的确良衬衫,给俺也弄一件呗。”

      王贵平摸着蒜头鼻,皮笑肉不笑。“小李你听错了,没有的事儿。”

      沈妍希并未理会他二人纠缠,继续拿着锄头刨地。日头渐渐移上了正中央,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沈妍希渐觉体力不支。

      “开饭了,开饭了,大家先来吃饭。”生产队队长扯着嗓子,从田东头喊到田西头。大家三三两两汇聚过来,沈妍希远远看着有个男青年提着篮子,远远从田垄上走过来。

      沈妍希当然认得他,他是许婆婆的孙子,也就是她穿越到书中的男主——许长君。

      少年挨个给知青发馍,每人一个窝窝头。沈妍希光是看着就直反胃,她记得那种粗糙的口感,咽下去时磨得嗓子疼,除了健康一无是处。

      许长君年龄还小,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样子,如果放在后世,也不过是刚上高中的年纪。男孩胳膊上长了些腱子肉,这是常年做体力活留下的标志,肤色比小麦色深,基本上呈现古铜色,平时话说的不多,跟个闷葫芦似的,沈妍希观察了他好久,除了好看,也没看出他有什么潜质撑得起年代文男主。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在沈妍希眼里,许长君确实有成为村草的潜质。浓眉大眼,面容清秀,虽然五官还稍显青涩,但个头已经蹿出去许多。

      “哎呦,今儿是许同志给我们送饭啊?”

      知青们瞧见过来的是个小伙子,闹哄哄挤上去打趣他。更有大胆奔放的女知青对着他上下其手,许长君慌忙躲避,皱紧眉头面露尴尬。

      虽然许婆婆说过,城里来的姑娘活泼了些,但面对如此情形他还是没忍住惊讶,整个人如同进了盘丝洞的唐三藏,站在原地手足无措。

      “小同志是害羞了呀!”她们拍着巴掌叫起来。

      女知青们并没有恶意,她们只是觉得这乡野村庄太过无趣了些,又碰巧见到个长相标致的男青年,这才玩心大起想要逗他开心。

      “你们……快走吧。每人拿一个馍……”许长君咽了下口水,看得出他很紧张。

      最后还是沈妍希看不下去了,“都散了吧散了吧,你们有完没完啊,吃饭都堵不住你们的嘴。”

      女知青们自讨没趣,撅着嘴慢慢散了。

      所有人蹲在地上开始吃饭,除了沈妍希。她感到莫名焦躁,来稻香村将近半个月了,可是她并不能完全适应。尤其是繁重的体力劳动和粗糙的饮食,总让她恨不得立马回家。

      “吃吗?”许长君递过来一个黄面馒头,虽然比窝窝头强些,可沈妍希还是提不起丝毫兴趣。

      她轻轻摇头,“你吃吧。”

      许长君犹豫片刻,还是把馒头掰成两半,小心翼翼吃了半边。接着他拿起身旁的水壶,咕咚咕咚喝了半壶水,直到最后贪婪地舔舔嘴唇。

      沈妍希知道,他没吃饱,对于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来说,他们对食物有着难以言喻的渴望。

      她微不可察叹口气,右手在兜里摸索,把两个小番茄递到少年面前。

      “给你的,我今天没什么胃口。”

      许长君愣在原地,紧接着面红耳赤。不过他还是乖乖接过小番茄,放进嘴里一咬,汁液四溅,入口清甜。

      看着少年眸光亮起,如同发现了新大陆般的表情,沈妍希咧嘴笑了起来,却没想到两眼一黑,直直栽了下去。

  • 作者有话要说:  接档文《少主他是绒毛控》欢迎收藏!
    天清宗少主大发慈悲捡了一只奶猫,扔在仙家福地的后院里,任由它和千年的狐狸一起野蛮生长。
    众人皆以为少主高瞻远瞩,等待良时取其妖丹一举飞升。
    谁成想少主日日沉迷于撸猫,无法自拔,还把动物园越办越大。
    “少主当以拯救苍生为任,岂可玩物丧志?”
    “我非圣人,天下太重。众生平等,她亦是苍生。”

    孟玖璇一朝穿越,穿成一只九命小灵猫,隐匿于人世中备受欺辱。
    好不容易抱上一只粗壮的大腿,没想到表面正人君子的大佬,实际是个不折不扣的绒毛控。
    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孟玖璇决定收拾行囊勇闯天涯,做只有骨气的猫妖。
    没成想少主守株待兔,将她堵在门口一举擒获。
    “抽筋还是扒皮,你选一个吧。”
    “我选……暖床?”
    【小剧场】
    修仙界翘楚晋朗久未飞升,正道之士群起而倒戈,剑指天清。
    少主与其鏖战,重伤而归,终日郁郁寡欢。
    不料平日对他爱答不理的小猫主动靠近,四脚朝天
    “看在你这么可怜的份上,我的肚皮就勉强给你摸一下吧~”

    *阅文指南
    1.1v1,双c,HE
    2.女主在人猫形态间来回转化
    3.伪君子白切黑男主vs软萌治愈系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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