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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七章 二十年前的旧案(一) ...

  •   两人用餐完毕,于晓乐手脚利落地收拾干净了餐桌,在同一张桌子上摞上了厚厚的卷宗,将整个空间留给郑枚,自己去走廊尽头的尸体解剖室继续工作。
      郑枚叫住他:“澧水街的尸检做得怎么样了?”
      “做了切片,正在培养中。”于晓乐推推黑框眼镜回答,“我手头还有其他五宗案子,两宗毒品检验,一宗交通肇事,一宗械斗致死,还有一宗老崔的案子。”
      “老崔?”郑枚搔搔脑袋,脑海里浮现老崔那张总是正儿八经,因为常年风吹日晒而变得黝黑发亮的脸孔,“老崔怎么了?”
      “上周五抓‘三四帮’那群人,击毙了一名逃犯。”
      “哦。”郑枚了然地应了一声。击毙逃犯向来是十分敏感的法律事件,极易于事后产生纠纷。在这种时候,法医就必须出面对尸体进行检验以对办案部门击毙逃犯的正当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论证。
      “情况怎样?老崔?”
      “暂时停职接受调查中,应该没什么问题,只是……”于晓乐皱一皱眉,改换话题转而问郑枚,“你怎么想到查‘2•20’这起案,因为受害者的死状与‘2•20’案的类似?”
      “不止。”郑枚道,“你知道澧水街开酒吧的老板当中有谁吗?”
      “谁?”
      “唐青。”
      于晓乐愣了愣,唇角挂上一个浅淡的笑:“你还是认为当年那起案是他做的。”
      “那当然。”郑枚想到自己头一次在警校档案馆看到“2•20”案件资料残卷的时候所产生的推想,那几乎是一种直觉的认定,他认定最后被无罪开释的唐青是真正的凶手,虽然唐青当时仅是一名十二岁的少年。
      犯罪与年龄无关,追捕权则不然!郑枚想,只可惜自己晚出生了十年,否则当时一定可将凶手绳之以法。
      “先入为主是大忌!”于晓乐说,“何况澧水街案子的性质并不一定与‘2•20’相同,至少受害人已成年,并且暂时没有发现其他类似受害人。”
      郑枚看了于晓乐一眼,没有答话。也许是办案久了的缘故,刑警们总有一种以科学无法解释的直感,例如在一堆人群中迅速锁定一个可能被凶手选中的被害人,或是对于案情的进展存在一定的直觉推想,关于这起案子,郑枚的第一感觉是澧水街受害者不是第一名受害人,也将不是最后一名!
      于晓乐看郑枚陷入沉思,转身将壁灯关了只留桌上方一盏吊灯,随后阖上门离去。空旷的走廊上传来他的牛筋软底鞋叩击地面所发出的轻微声响,很快再没有了声音。
      郑枚起身倒了一杯浓茶,随后摊开了难得的法医记录。说是记录,不如说是个人的感想与发现的随笔更为恰当。
      “2•20连环奸杀案”发生在二十年前,也就是一九八九年。这起案件因其情节之严重,作案手法之残忍曾在当时社会上引致一片哗然,几乎人人谈“2•20”而色变。时任S市公安局局长的袁国华因这起案子最后被降职调任A市,直至退休也没能再官复原职,而在当时负责给这起案子的受害者做司法检验的便是于晓乐的恩师霍勘正法医。
      简单来讲,这是一起连环杀人分尸案件。在不到六个月的时间里,从S市的大街小巷,各种人们意想不到的地方或是熟悉的地方统共发现了超过七个受害人——说超过七个受害人而不是八个受害人或其他数字是因为最后一个受害人只被发现掉落在案发现场,沾染了大量鲜血的血衣,而尸体本身则一直没有被找到。而当时就有人主张第八个受害人可能与该案无关,乃死于其他凶手,另外也有人主张没有被发现的受害人可能更多。
      所有这七个受害人尸体都被肢解得七零八落,并在尸身上留下且只留下了类似野兽撕咬的痕迹。受害人有男有女,但无一例外均为十岁以上、十八岁以下的少男少女,他们来自不同区、不同学校、不同的家庭背景,唯一的共通点是每一个都拥有比同龄人出色的容貌,这使得办案刑警在一开始就将这起案件的性质定位为猥亵未成年人并将之杀害的奸杀案。
      根据这一判断,当时“2•20连环奸杀案”(第一具尸体被发现于2月20日)的带头人,市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周礼昌制定了一系列的针对性举措,包括对全市所有初高中、小学加大治安防范力度,专门抽调人力集中对学校进行保护,并请教育局帮助,要求所有学校对学生进行有倾向性的安全防范教育,规定教职员工不可拖延放学时间,所有学生必须按照远近结伴回家,对长相出众的学生并要求至少一名教职员工陪同上下学——这一举措在事后曾饱受争议,教育学家批评这一举措“无疑使得未成年人对于自己外貌过早认知,并因与犯罪挂上了隐性关系而导致心理阴影”。
      同期,针对所有被害人的人际关系也进行了仔细而彻底的地毯式摸排,其重点集中在邻居、老师、父母单位同事等被害人可能交际的成人社交圈上——由于案件的奸杀性质及手段的残忍性,从一开始办案部门所锁定的调查目标便集中在成年人身上,而没有任何一个人考虑过未成年人犯案的可能性,人们期望在所有被害人的交际网中寻找到一个共通交结点,一个关键人物。然而,在超过一个月的摸排过程中,刑警们却始终未能发现一名嫌疑人在任何两名被害人的交际圈子中同时出现,这便提出了一种新的可能,即凶手并非是被害人的交际圈子中早已存在的人物,而可能拥有一份能够在某个时候与被害人产生交集的工作,比如一名公车司机,一名小吃店的伙计或是其他相关服务性工种。于是,新一轮的摸排工作又如火如荼地展开,而与此同时,案件还在一起接一起的发生,社会上的恐慌情绪已经达到了空前高涨的地步。
      唐青是在发现第四名受害人的时候进入调查组视野的。这名当时年仅十二岁的少年在S市富林初中预备三班念书,与第四受害人于铮是校友并且是同一个读书兴趣小组的同学。其母亲在本市开一间小小的日用品零售商店,卖些球鞋、衣架、蚊香之类的东西,父亲则是邮电局的临时工,负责递送信件报纸。先是在调查第四受害人人际交往圈的时候,一名王姓刑警在唐青家中发现了厚厚的关于“2•20连环奸杀案”的报道剪贴本,显示出了他对于该起案件不同寻常的关心,其后第三受害人家属认出唐青曾经替其父送过挂号信至家中,而第二受害人与第一受害人家属对唐青却并不存在明确记忆,只模糊表示似乎有些眼熟。
      霍勘正法医在他的记录里这么写:“我因私人兴趣,曾三度与之会面。这名少年苍白、瘦弱,在言谈中显著表现出对‘2•20事件’的兴趣而没有丝毫遮掩,他屡次表示自己是一名侦探小说迷,并且希望可以破获一起类似‘2•20’的大案。但与之孩子气的言语表现不同,他的神态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露出超乎年纪的老成与稳重,他的眼神时常让我以为自己是在与一名年岁远较我年长的智者对话,而非一名年仅十二岁的初中预备生。然而,他会否是凶手呢?”
      看到这里,郑枚试图将自己傍晚时分接触过的唐青与霍勘正法医记录中所描述的那名少年联系起来。苍白瘦弱的少年骨骼显然已经不存在了,郑枚所见到的唐青拥有一般成年男子的体格形态,身高大约在一米七八左右,算是中等身材,身板的确是有些偏瘦,但却并不羸弱,剪短短的发型,没有酒吧老板惯有的花哨或是另类,长着一张普普通通的脸,普通到所有五官都不具备让人一眼记住的可能性,但是,如果并非错觉,这显然不包括自己见过的那对变作血红色的眼睛。
      郑枚翻过一页,在背后出人意料却是霍勘正法医手绘的一张肖像素描,从轮廓来看,这无疑正是唐青少年时期的模样。正如霍勘正法医的描述那样,青涩少年时期的唐青拥有一张苍白、削瘦的面孔,这从两颊突出的颧骨和尖尖的下巴可以看出,比起现在的长脸,当时的几乎可以算是一张倒三角脸,五官拆开来看依然是普普通通的样子,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所有的部分组合到一起,却不自觉地透露出一种别样的氛围,就像是有一股稀薄却显著的氤氲之气正仿佛透过薄薄的纸张慢慢地浸染过来,丝丝缕缕地渗入到空气中,将郑枚柔和却不容拒绝地悄悄包围干净。
      郑枚不自觉地搜肠刮肚来寻找可以描述这种氛围的形容词,想了很久,想出来一个字——“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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