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我不是你情人 初次写耽美 ...
-
我什麽也不感兴趣,除了钱。
从记事起,我就懂得这个字眼代表什麽含义。人的一生都要用钱,从出生时的助产费到死後的丧葬费,还不论他本人愿意与否。而我目前的目的,就只是为了逃离。
为了弄到钱,我可以使用各种手段,从打工到勒索,不论正当或非正当。当然,十三岁以前,还不包括性。
而我的索要对象,从学校的同学到街头陌生的小孩,不论认识与否。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的父母。但是,在七岁以前,还不包括我的哥哥,原因很简单,他比我还穷。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同我一样,生来就会要钱的。
我叫水蓝,哥哥却叫水鸟,真不知道我那可爱的父母当初是怎麽想的。我们兄弟长得并不相似。打小邻里就常说我天生懂得什麽是美丽,尽挑好的遗传基因来继承,可惜我辜负了他们的一片期望,没有生就一个女儿身。
穷就算了,那个没有继承到好基因的家夥还常骂我。为此我常郁闷,凭什麽他只对我怒目相对,而对那些真正该骂的人却笑脸相迎。
他最爱对别人说的一句话就是:对不起,水蓝他不是故意的……或者,对不起,我一定好好管教他。
哼,凭什麽,他又不是我爸妈。可是没办法,谁让我们那天各一方的父母要在临行前,把整个家,包括我在内的生杀大权都交给那只大我两岁的哥哥。
我们常常怒目相对。每当他认为我不听话的时候,就不给我发工资。於是我便出外开拓各种不同的赚钱渠道,然後我们又是怒目相对。如此这般,生活就这样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而我坚定地认为我并没有什麽错。有钱者生存,无钱者淘汰。生活麽,本应如此。
十三岁那年,我的生物老师突然敲响了家里的大门,我在哥哥无比惊恐的目光下,拥抱了老师的脖子,然後堂而皇之地接过一舀钱,关门送客。自那以後,我发现这是一个极好的方法,因为从那天起,哥哥就不再骂我,也不再对我怒目相向,取而代之的,是如死灰一般的脸色,和死灰一般的沈默。而我则哗啦啦如行云流水般地数著钞票不亦乐乎。
十四岁以後,我觉得自己已经富得快要可以独立了,於是我打了背包,趁哥哥不在家时溜之大吉。
走在路上,我感叹自己攒了六年的钱,终於熬到了这一刻的逃离。逃离那个家,逃离那个束缚我的穷人。
家庭生活就这麽告一段落。天大地大,我不信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简单办了休学手续,我直直走进最繁华的闹市区。路经一个豪华得可以的酒吧,瞅著顺眼了,就一头钻了进去。有奇怪的气味迎面扑来,我用衣袖遮住口鼻。尽管这样也挡不住我的天生丽质。管人事的上下打量我一番,嘴角一牵:试用。就这样,我有了第一份算是正式的工作:迎宾,兼间或性地趴柜台。
这里不算正常。整个店子里清一色的男人,以致於我都快忘了女人长什麽样子。迎宾七小时,我偷偷掀起站得发疼的脚後跟。对面一个与我同样制服的家夥一有空就不忘拼命拿眼瞪我,意思是嫉妒我的美貌。其实我一早便想告诉那位老兄,招徕顾客的秘诀有百分之八十并不靠相貌而是态度。换言之,他把那些暗示顾客的最好时机统统用来瞪我了。正傻瓜一个。
有人恨来就必定会有人爱。这是事物平衡的原理。在挨著对面老兄的视觉痛揍的同时,我却能感受到来自另一个人的视觉爱抚。我清楚地记得他每次光顾都恰好是在我上班的时间,而且还是挑的黄金时段。他衣冠楚楚,十里飘香,甫一进门便吸引了我的眼球。在我的示意下他露出意义不明的一笑,顺手在装著清一色豔红的钱夹中抽出一张来,塞入我的衣领里。
我心神领会,这个从来只会带金卡的家夥只是为了我才携带着现金,於是我回报了他一次最好的服务──我的笑意义很明确,因为我嗅到了金钱的味道。
很快,我们促膝而谈的机会多起来。从他的口中我得知,他是一家名企的准继承人,名叫邢见。由於亲戚是这家店子的东道主,於是常会抽空来捧捧场。
钱和权,通常都是相辅相成的。有了邢见少爷的权,不要说是员工转正,就是直接让我升职做个大堂副理都不在话下。而任性如我,眼下坐在这位有钱有权的大少爷腿上死活不肯起来。
“我要跟著你。”我说。於是我看到他得逞似的笑,真不知这样的眼光算是长远还是短浅。正好,我也要你跟著我。他的一举一动都不无体现著一个纨绔子弟的轻浮,却又充满了不可抗拒的魅力。单手搂过我的脖子,另一只手却骄傲地插在裤袋里,仿佛时刻准备著再去捕获其他人的脖子。
但是这都无所谓。我是蚊子,只要朝我伸一个手指头,我就有本事吸干他全身的血。很快,我就成了邢见大少爷住处的一位短期房主。与我一样,为了独立他也离开了家。真是物以类聚。
踩在与总统套间有得一拼的豪华地毯上,我常常会不无得意地想,此时此刻,家里的那位穷人又在干什麽呢?
站在三十六楼的落地窗前眺望整个市中心,不免有些眩晕。但我就是喜欢那种感觉。一阵淡淡的男士香水味飘过,紧接著,一双大手自後稳稳地将我环住。
“在看什麽呢?水蓝。”和我在一起时,他习惯用一种略带磁性的男中音说话。我知道,那是欲望在振动的结果。於是我体贴地贴在他身上:怎麽了,今天这麽晚。
“蓝,你好美……”见鬼,他根本没在听我说话,或者说,是根本没在听我的嘴巴说话。
“蓝,你说要是我爱上你怎麽办……”
“死无葬身之地。”我转身看著这个甜言蜜语的男人,勾起一个狡猾的冷笑:“劝你最好别发毒誓。”
“谁会为你发毒誓,浪费我时间。”他也笑,同样是狡猾地冷。我突然发现我们是同类,从不被任何事牵绊。包括我们自己。
夜风轻轻拂动著三十六楼的窗帘布,我们的身体重叠在一起,扭著,舞著,像在跳一支优美的华尔兹。事实上我是个连慢三都一窍不通的标准舞盲,可是为了跟上这位纨绔公子的步伐,我可以直接越级学跳伦巴和恰恰。这也是我的本事之一。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而只要给我钱,我可以立马变超人。
当然,不是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