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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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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那姑娘的事情我很快就抛在了脑后。
对于一个全身上下只剩二百块钱的普通穷光蛋来说,他可能会因为那姑娘给他省下五块早餐钱而把那姑娘记在心里。
而对于全身上下只剩二百块钱的穷光蛋我来说,我只是在吃早餐时再次感慨了一秒钟那姑娘的傻。
清醒的一天是乏味且很让人不舒服的,因为这时候我那过分活跃的大脑总是会提醒我关注一下我过分瘪的钱包和店里被停掉的水电。
我无视隔壁礼品店大妈异样的眼光,厚着脸皮本周第八次把手机和充电宝都插了在她家插座上。
今天是周三。
实话说,她那眼光活像我抢了她五百万。
人啊,是很好面子的生物,于是他们总是因为要维护自己的面子和名声,忍气吞声忍着放过让他们心里冒火的人。
比如隔壁礼品店烫着潮流卷的大妈。
脸皮厚也是一种本事,最起码它能让我过的舒服一点,这是我用十九年琢磨出来的生存法则。
没有长辈保护的幼崽,必须得自己摸索着学会成长,即使有时会跌的头破血流。
那是经历,也是躲不掉的残酷。
无知的人们总是喜欢站在最高点批判,殊不知谁不想活的光鲜亮丽,谁不想堂堂正正,如果不是无奈所迫,谁又愿意走在路上被人戳着脊梁骨,谁又愿意活的像条狗?
他们不过是想活着,即便卑微进泥土,也想顽强的活着。
手机在隔壁充电,我回到店里,开始把一摞摞书往外放。
在这个等着拿钱吃饭的时候,不主动去招揽,端着高雅古典的范,在店里等着客人自己送上门的行为无疑是在作死。
我自认为还没有把钱财当身外之物的悟性,毕竟对我来说这种东西往往只有能吃饱的时候才会被牵出来遛遛。
我把晚上睡觉用的折叠木床清空搬出去,把书按类别放在了木床上,然后在小黑板上写下“买书抽奖,最高奖“金制动物项链”一条。”
又从店里拿出了准备好的抽奖箱放在书摊边上,抽奖箱是我用鞋盒凑合的,鞋盒表面掏了一个洞。
准备工作就绪,我坐在书摊后摸起一本书开始边等待顾客边打发时间。
这是我能做出的最大让步,我那该死的仅存一点点的自尊心不允许我在古朴宁静的古城里用卖菜大妈那样的大喇叭招揽客人。
那也太掉价了,甚至显的我的书摊并不值得去走上一趟。
毕竟韵味十足的古城里,书店是最普遍的店之一。
手里那本《红与黑》才刚看到卷首丹东那句“真实,令人难堪的真实。”,我的余光就扫到了第一位客人,我不动声色的抬眼,然后看到了那个傻姑娘。
原谅我用傻姑娘称呼她,这是我能想起的唯一的称呼。
我放下书,拾起假笑“是你呀,看上了哪本?”
她好像很惊喜会再看到我这件事,圆圆的眼睛闪着光“你好,先生。”
傻姑娘还挺文雅,我想。
“你好呀,小姐。”我回道,一个有涵养的先生应该会这么回应吧。
这是来自阅读译制著作的微少经验。
傻小姐笑了笑,指着书摊上一本书说“这本,多少钱?”
我看过去,她指的是太宰治的《人间失格》,出版于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傻小姐在众多译本里挑中了译的最像日本人说话风格的那版,也是最贵的那版。
我第一次没有宰人,而是对她说“你确定要这本书吗?我觉得这本不太适合你。”
说完我就有点后悔了,这样出言相劝并不是我的风格。只要她给钱就行了,买什么书关我什么事?说了不听还不是自作多情。
结果傻小姐出乎我的意料,她居然放弃了那本书,还请求我让我帮她选一本。
我拿起手边那本朗达·拜恩的《The Secret 秘密》递给了她,望着她圆圆的眼睛。
“虽然开头有点枯燥,像是唯心论,但如果你往下读,它会给你救赎。你的生命掌握在你手中,不论你现在身在何处,不论你生命中发生过什么事,你都可以开始有意识地选择你的思想,进而改变你的生命,没有所谓的绝境,你的生命的每个境况都是可以改变的。”我说着自己都不信的话,用这本书的某一段给一个无知少女浇灌鸡汤。
傻小姐其实也不是很傻,譬如她听懂了我的意思,我从她的眼神里知道我猜对了。
消瘦的娃娃脸,变化的头发长度,很好猜不是吗。
我把这本28元的书作为报答送给了她,我不是好人,但不喜欢欠人东西,这本书就当是抵了她的留宿和早餐吧。
她道了谢,离开了。
我又翻开了那本只看到卷首的《红与黑》。
卷首丹东“真实,令人难堪的真实”后一页的是第一章的题记
“置万千生灵于一处,把坏的拣出,笼子里就不那么欢腾了。
——霍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