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粥容易吃,但我觉得嘴里破了喝粥兼职是一种酷刑。
写了几个月的文章,整篇看下来差不多也就两个小时就能看完。
虽然我没说,但诗长和程明,特别是程明,工作大于谈恋爱,李诗长则是从大学开始就跟李玉清搞事业,不是一门心思搞对象的恋爱脑吧。
看的人应该不多,这篇文没什么特别的能让人记住的点。应该是属于一看而过,转头就忘的文章吧。
很多细节,我觉得没必要详写,写的太细太明显反而没意思。
从最开始就没有奢求太多,不求你们得住他们的名字,也不求能记住我。
只是希望,你们在哪天偶然间想起,或者跟朋友们聊天谈论时提起。
“我想起以前看到过一个文,小受小攻分居了,分居几年了都没分手诶,后来小受得什么病了去找攻君,才知道有误会,反正最后和好了。”
这样,就够了。
接下来,我会努力写出让你们记得住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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