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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入三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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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三国
灰蒙蒙的天,一直下着大雪,积了近半米厚,映着黄昏时候的淡云,一层一层春蚕剥茧似的退去,慢慢退出明亮严肃的寒光来。望了望灰蒙蒙的天,我裹紧身上的棉衣,对着早已冻红的双手哈了两口气,跟着难民继续前进。
三天前,吴侯孙策欲夺荆州,拜周瑜为中护军,兼任江夏太守,随军征讨,与黄祖打了几场不痛不痒的小仗。正是这几场仗,害得我成了彻头彻尾的难民,只有往人堆里扎,总好过孤零零一个人冻死在马路上。就是因为这种的心态,本来要去庐江找琴的我,这时居然在去往许昌的路上。
好吧!反正周瑜现在还没娶小乔,我有的是时间磨叽!先过了这阵子再说!
这一年,建安三年初。
连着几天赶路,虽然离许昌已经很近了,依然有许多无家可归,只能背起贫瘠的家当,拖儿带女的百姓。他们顶着寒风,赤着脚或套双草鞋在泥泞的野道上,听着怀中小儿或是饥饿或是寒冷而发出的哭声……
乱世,百姓苦;乱世,出英雄。
我也饿得不行,只能瑟瑟发抖的跟着众人,唇上隐隐传来被寒风冻裂的刺痛,舌头一舔,竟有股腥味。我何曾想过,自己有一天竟走在一千八百年前的野道上,白天顶着风雪饿着肚皮赶路,夜里喝些野菜汤充饥,在破庙里道路旁,甚至尸体旁睡觉,如叫花子一般奢求别人的同情,奢求一顿饱饭,哪怕是一个馒头……
我也没有想过,自己竟然有这份韧劲,能够撑到现在。
终于,进城了。
守城的士兵对我们一个一个严加审查,手里还拿着一幅肖像,扳着百姓的脸左看右看。遇到稍有姿色的,就调戏两句。
依然跟着大队伍,我来到城南的一座破庙。显然,这里已经人满为患了。许多难民都挤在破庙里,连走动也困难。后来的就只有住在外面,贴着冰冷的墙躺在地上,连干草也没有。
曲着膝盖抱紧自己,头有些痛,摸了摸额头,我竟在发烧。
“逃难的吧?你哪来的?”身侧的大娘探出脖子的问道。我瞥了她一眼,并不答话。
“哟,小姑娘,对长辈要有礼貌。”大娘硬托起我的头,只是一秒钟,又惊恐的大吼,“这丫头在发热!快来几个人,把她搬走,这里可不能死人啊!”
几个男人见状,将我地上拉起来,拖着我就往庙门外赶。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我挣脱他们的束缚,赶紧爬了起来,对着其中一个大汉吐了一口唾沫,拔腿便跑。那男人有些羞恼,跟着追了上来,抓住我的领子,就是两个耳光。
脑中空响一阵,好半天,我才回过神来,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一阵疼痛。伸长手臂,张牙舞爪的去抓那人的脸。这一举动惹怒了他,腹部一阵剧痛,我已被那男人踢出两丈之远。
“老子看你是女人才饶了你!老子不信你能活得过明天!”
眼睛渐渐朦胧了。我在心里命令自己,不能哭,不许哭,不准哭!这点小磨难就屈服了吗?想当年,我可是经常被别人打得半死,还不是活蹦乱跳!莫非,这几年养尊处优惯了,连身子也变得较弱了?不行!没有小灵子的庇护,我要更加坚强!我要活着回去!
十分钟,二十分钟,或许更久,我才从雪地里爬起来。咬了咬已然裂开的唇,那轻微的刺痛让我将眼泪生生的憋了回去。抬眸,再次望了一眼木然的他们,我摇摇头,转身艰难的离开。
他们没有错……这个乱世造就了他们的性格,也可以说他们麻木不仁的性格成就了这个时代,这注定,乱世不会结束的太快。
步履蹒跚的走在正热闹的街头,我仿佛是瘟疫一般,走到哪,被骂到哪。
我是小强,我是风吹不跑雨刮不倒打不死的小强……我什么也不怕……我在心里默念,一直念,一直走,直到在也走不动……
黯黯的天色,满地积雪,刺骨的冷风卷着雪花“唰唰”的刮过。我蜷缩在墙角,挖了饭团大的雪球,含在嘴里,感觉浸心的寒意。我只能紧紧抱着膝盖,自己暖和自己。
突然,我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个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可比我幸运的多,至少她还有一把火柴,在她临死之前带给她幸福,而我,什么也没有。
好香……是什么?我咽了咽口水,睁开眼睛,一个白乎乎的包子!
“吃吧。”那声音如梵音一般,抬眸,黄昏的光照在他迷离的脸上,像是笼了一团淡淡的烟雾,朦胧了他的五官,氤氤氲氲。那身影,在朦胧的光线下,身周仿佛有五色光彩奔走流淌,泄泄溶溶,交织如缕,如仙人临世。
天是阴冷暗沉的,可是眼前的人仿佛本身就带着柔和的光芒,点亮了我的双眸。那张如玉无暇的脸上有这温柔而静谧的微笑,那双如深海而无波的眼亮如繁星,让我感觉不到任何的恐惧与疲惫,卸去一身的凄苦与寒冷……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我开始迷迷糊糊地有了意识。疲倦如百丈海水压迫着我,自四肢骨骸中泛起浓重的酸苦,昏昏沉沉中,只觉腹部隐隐作痛。
强压痛楚的低吟泄出唇际,眉心绞得扭曲,细密的睫毛努力撑开了眼帘。
这里……是哪?
“醒了?”半生不熟的声音突然响起,循声望去,一名青衣男子正跪坐在案几旁,仔细的翻着书。
如瀑的青丝只用一个银色锦带松松绑住,眉目如画,清俊出尘。一双眸子亮如繁星,投射出清凉的光芒,仿佛蕴藏着无限智慧。
“你是……嘶~”干裂的嘴唇因为抽动一阵刺痛,我忍不住呻吟出声。
“粥放在桌上,喝完了再吃药。”说这些话的时候,他连看也没看我一眼,就像我是空气一般。
咬了咬牙,艰难的下床,脚下如踩了棉絮一般发软,才走了两步,双腿就止不住的颤抖,一个趔趄,我就直接摔倒在地。那人放下书,走到我面前,我以为他要扶我,连忙伸出手。
“吃了药就离开。”
手僵在空中。我怔了一下,不着痕迹的缩回手,无意识的摩挲着破烂的棉衣,“那为何要救我?”
“想救了,便救。”男子轻飘飘的说了一句话。
想救了便救?!这是什么意思?!
“喂!什么叫做‘想救了便救’,你以为我是阿猫阿狗吗?会对你的施舍摇尾乞怜吗?!你……”糟了!几天没吃饭,脑袋不太灵光,词穷了!
男子愣了一下,眼底略过一抹诧异,但只是一刹那,那份探究就隐藏在他看似温和的面具下。
“很有骨气。”男子伸手端起那碗粥,慢慢的将那碗粥倒掉。
还有2/3,1/2,……1/3……在我渴望贪婪的注视下,某人竟然对糟蹋粮食感觉不到一丝羞愧。咽了咽口水,我不顾形象的从他手里夺过没剩多少的稀饭,一口气喝完,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
热乎乎的,一直暖到心里。
“骨气呢?”
脸上一热,我抬眸看他,唇边扯出一丝苦笑,“如果不是去鬼门关走了一遭,恐怕我到现在也不会明白乱世生存的法则:命是自己的,命运却掌握在别人的手中……骨气这种东西,对于现在的我而言,只是一种奢侈品。我已经不配拥有它了……”何况,曾几何时,我本来就是最最低贱小偷骗子,骨气那种东西……我甚至从来都没有拥有过……
“‘命是自己的,命运却掌握在别人的手中?’”褐色的眼眸有些许失神,他转头看我,这是他第一次正视我。这么近的距离,连彼此脸上的汗毛都清晰可见。他的皮肤很白,白的几近病态……
男子看了我半晌,线条分明的唇扬起一个好看的幅度,“想不到一个乞儿竟然有这种顿悟……”
“我会做饭哦。”厚颜无耻的开口。既然装可怜没用了,那我就只有利诱了。看他一个大男人,应该缺一个厨娘吧……呃,虽然,我不会……
他挑眉,“什么?”
“我说了,我并不是阿狗阿猫,任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反正你救了我,我就赖在这里不走了!”我在心里打起了小九九,在这里为奴为婢,做牛做马,总比在外面风餐露宿要强得多。虽然面子上过不去,但……咱也是出卖劳动力,劳动最光荣不是吗?!何况,眼前的主人还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我也算是知恩图报吧!
见他没有反应,我索性无赖的坐在地上,抱着桌腿,大声嚷嚷:“要么,你就救人救到底,收留我,要么……你自己看着办吧!”
男子微微一怔,唇角扬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幅度,“先喝药吧,我可不想你死在这里。”
“那你要先答应不赶我走!”我简直皮厚三尺,明明是有求于人,现在倒像是他欠了我什么。
“若是你做的饭菜好吃,我可以考虑。”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仿佛预见了什么……
第一天,他整整等了一天,直到饿得不行了,才来到灶房,找到生了一天火却没成功,已被烟熏的快断气的我。
第二天,我终于点燃了柴火,却差一点烧了整个厨房。
第三天,总结两次失败的教训,我充分发挥现代人不屈不饶的优秀品质,终于做了一锅老干饭。呜呜……我的处女干饭……
在我期许的目光下,男子艰难的吃了一口,却立刻呛了出来。白皙的脸颊因为咳嗽晕出淡淡的红色,为他本就俊朗的脸平添了一份孩子气。烛光洒在他浓密的睫毛上,随着咳嗽微微振动,就像一把金色的扇子。
“你不是会做饭吗?”男子止住了咳嗽,喝了一口水。
“本来会……”仅限于用电饭煲……见他面色不佳,我慌忙推销自己:“我会洗衣服……会扫地,洗碗,这些我真的会!”
男子好笑的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姑娘,我们可是有言在先的。再则,你我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在下也是担心毁了你的清誉。”
“我都不在乎,你在乎个什么劲!”我轻轻拍拍桌子,经过这三天的相处,我发现这家伙就是一彻头彻尾的纸老虎,披着狼皮的羊。若真是薄情寡义之人,单凭我烧了灶炉这一项,就可以直接将我扫地出门。哪还能让我拖到现在?!
“在下是怕连累姑娘。”
“不连累不连累……”我慌忙摇头,盯着他满屋子书的眼睛豁然一亮,“喂,我读过书!不如我当你的书童如何?”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耍无赖,再加威胁恐吓……这几天这样的戏码不知上演了几十遍,终于让我摸到了他的弱点——爱书如金。如果不是我在灶房的动静太大,恐怕他一天也不会出书房!
“不用了,不用了。”男子慌忙摆手,心疼的看着手里的书,“灶房烧了可以再修,书烧了可就真的没有了。”
“你若不答应,我现在就烧了你的房子!”狗急了还要跳墙了!这不是逼我吗?总之我是再也不能回到之前的境况了!是,我是答应过小灵子不偷东西,但没有答应他不强人所难啊!再说了,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嘛!
“好!若是真的读过书,在下便留下你当书童。”这家伙说话滴水不露,言下之意,若是你没读过就卷铺盖走人!
“当真?”
只听他无奈的叹口气,“一诺千金。”
“好,公子,我帮你研磨!”我赶紧卖乖,向砚台里倒了点水,呃……糟了,倒多了!又手忙脚乱的把砚台里的水倒掉……
男子蹙眉,无奈的轻捏鼻梁,“你说说,当今天下之势,谁有实力割鹿中原?”
考我?这家伙明摆着赶我走嘛!谁会用这种问题考一个书童!哼!本小姐就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曹操,袁绍,孙策。”
男子眸光倏地一亮,“何以见得?”
“先说曹操吧。在他的北边,是占有冀、并、幽、青四州的袁绍;南边,是占据扬州的袁术;东南,是占据徐州的吕布;正南,是占据荆州的刘表;西边,是关中诸将。此外,董卓部将张济之侄张绣投降刘表后,屯驻于宛县,对许都形成威胁。”抓起男子的毛笔,在桌上大致画一个地形图,一边回忆一边说道,“曹操如今占据许都,已有‘挟天子以令诸侯’之势,再则,他又在一年之内,得吕布,攻破袁术,大败张绣,刘表,收复许昌以南的全部失地。”说到这里,我又将宛县,徐州,画到曹操的旗下,“此人,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军事上都功勋卓著,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抬眸,男子竟听得十分认真,时不时的点头。我喝了一口水,继续讲道:“袁绍,占有冀、并、幽、青四州,实力自然不容小觑。何况,他手下有不少谋士和将士,看吧,如今在北方就只有他与曹操能够抗衡了。”
“袁术和公孙瓒呢?”
我十分不雅的白了他一眼,“袁术,他在一年之内先拜吕布,再拜曹操,将士损失殆尽,必将一蹶不振。那公孙瓒,更是小case,不提也罢!”
男子半眯着眼睛,细细打量我,半晌,方才扬唇道:“想不到一个乞儿竟能将局势分析得如此透彻?是谁告诉你这些的?”
“是谁告诉我的不重要!你还听不听啊?”喝一口水,好久没有这样口沫横飞的讲历史了!来这里就一直受气!
他愣了一下,扬唇,“继续。”
“现在说南方。有江东猛虎之称的孙坚被黄祖所杀,这注定刘表和江东不可能联合起来。江东富庶,又被孙家占据多时,为民心之所向,孙策虽然年轻,但有张昭,周瑜等部将的协助,实力也很强大,也有割据中原的实力。”
“刘表呢?”
“刘表?!”我做了一个无可救药的手势,估计他也不懂,“虽然他占据荆州,但为人就……总之,不行啊!”
“呼”我松了一口气,得意的一笑,“喂,我当你的书童不委屈你吧!还不收你银子!多划算!”
“很划算。”男子兀自点头,清凉的眸中掠过一丝遗憾,不经喟叹道,“可惜,身为女子。若是男子……你要记住,在乱世,切记锋芒太露,否则会招来杀身之祸的。”
不自觉的打了个寒战,我忙不失迭的点头,“公子,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呢?!”
男子一笑,煞有其事的抱拳,“颍川,郭奉孝。”
“原来公子姓郭……”我一下愣住,“郭奉孝”三个字就像鱼雷扔进大海,“轰”的一声将我全部的意识炸成碎片。郭奉孝,郭嘉,天生鬼才郭奉孝,曹操的谋士……我刚刚说了什么?!我居然在他面前分析局势!这不是班门弄斧,关公面前耍大刀吗?!等等,我刚刚好像没有说曹操的坏话吧!嗯,没有,没有……
见我卡壳的白痴样,郭嘉眼里染上了笑意,苍白的脸微微有些涨红。
“想笑就笑吧!”我拍拍他的肩膀,郭嘉怔了一下,闷闷地低笑出声。
“对了,郭嘉,哦不,公子,我能不能先洗个澡?你看我……”自从来了这边,我一次澡也没洗过。抬起手臂闻闻,立即做呕吐状。真是难为他跟我同桌吃饭了……果然有容人之量……成大事者啊!呃……连我自己都快受不了了!
“请自便。”郭嘉拿起书,开始翻阅。我笑笑,哼着小曲,一路向客房走去。
由于太高兴,由于背对着他,我没有发现他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