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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第 88 章 手中空空如 ...

  •   圣徒阿尔冯斯是个无信者。
      虽然看他之前随意发誓的作为就能看出一二,各大教会也不强制民众信教,但听见正主这么说的时候,在场的两位神明信徒都为之一震。
      所幸她们都不是眼里容不得沙子的狂信徒,不然光是凭着一番过激的话,就足够她们让对阿尔冯斯的印象跌进谷底了。

      “想通过激怒我们,再放掉你,是不可能的。”伊瑟率先反应过来。

      阿尔冯斯收起嫌恶的表情:“啧。”

      瞥见梵妮莎吃惊的表情,伊瑟解释了一句:“你大概没和这种滚刀肉正面面对过吧,这些家伙最会看人脸色,同时自身又没脸没皮,别说贬低神明,就算将自己贬到尘埃里,也毫无屈辱感。”

      伊瑟俯视着阿尔冯斯,说:“我应该没有表现过我是谁的信徒,那么,是关于她的吗?你知道她是某位神明的信徒?”

      梵妮莎回过神来:“你套用西尔森的姓氏,也是为了投我所好吧。因为你看见了我对那位死者所做的事。”

      当时她在无名死者的身前画了光明神的徽记,阿尔冯斯就算听不见说了什么,大概的图案肯定是看得见的。
      再加上阿尔冯斯之前说的,他一直躺在这里,她们才是突如其来的闯入者的话语……
      也就是说,他在不知道的角落里,静静看了梵妮莎不知道多久吗?

      梵妮莎一怔,垂下目光看向暖和厚实的夹棉斗篷,半旧的斗篷没什么破洞和脏污,她的双手捏着斗篷的一角,让略有些硬挺的布料皱出蝴蝶般伸展的三角形纹路,褶皱如波纹,随着收紧的皱痕渐渐收紧,一路延伸到掌心里。
      指尖是僵冷的,手心是温暖的。

      梵妮莎没有过分优越的自我意识,不会高傲到认为世界围着自己转,也不会坚信所有好处都该是理所当然的。
      既然阿尔冯斯一直看着,为何要在梵妮莎为无名死者送行之后,忽然将这件斗篷扔下来?
      难道真的是为了骗一根银链吗?

      “你为什么要忽然把斗篷扔给我?”她问。

      阿尔冯斯一甩头:“当然是骗你的财产啦,空手套白狼只能骗骗傻子,骗不了正常人。”

      冰天雪地里,除了披着斗篷的梵妮莎看着像是个尊重冬季的人,其他两个人的穿着都不太符合季节。
      只是,伊瑟和梵妮莎一样,都是从本来是夏季的地方来的,阿尔冯斯却是一直都待在寒冬的人。

      梵妮莎盯着少年被冻得通红的鼻尖和耳朵:“是,骗到了银链,你可以变卖去买新的衣服,但银并不是贵金属,在任何时代都换不了很多钱,你一来二去折腾一番,最后能剩下多少钱?而且冬天失去保暖的衣物,也很容易得病,要找药师的话,又是一笔开支。你不是一个邋遢度日的人,这划不来。”

      对于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少年来说,每一分钱都珍贵无比,一旦哪一部分钱没计算好开支,说不定就要过上吃了上顿没下炖的日子。
      一旦抛开对下等人的忽视,仔细看看阿尔冯斯的衣着,就会发现他的衣物虽然不算多么新,多么好,但大体算是干净,手肘袖口处的补丁针脚也不像是蜈蚣般歪歪扭扭,反而整齐极了。
      可见他绝非随随便便过日子的人。
      考虑到贫寒的孤儿的经济水平,就能猜到,他的抗风险能力并不强,只是一根孤零零的麦子,麦穗稀疏,随意倒伏。
      这样一想,就能发现阿尔冯斯的举动有着违和感,只能说是勉强能圆上。

      “我身体好不行吗?”他不耐地说,“再说了,我这样明天都未必有的贱民,哪有什么脑子去想算钱的事,生病的事,今朝有酒今朝醉呗!”

      梵妮莎拢着斗篷,蹲下身:“是啊,你一无所有,拍一拍钱袋,都没有回音。但我比你还穷,只有一条薄棉纱做成的白裙子,连抵御寒风的斗篷都没有。要是没有你的明骗暗抢,没有明天的人,无疑就是我。虽然我被你所骗,但因此,我们两个都有可能还会有明天,不是么?”

      “……”

      阿尔冯斯往后一仰,皱着眉头,古怪地看了她几秒钟,从鼻子里出了一声闷气,愤愤扭过头,不再说话。
      气氛却刹那间软化了不少。

      梵妮莎转头看向伊瑟,伊瑟面露了然。
      虽然伊瑟并没有看见之前发生的事,但通过他们的对话,大概也能知道发生了什么。

      伊瑟看着一脸倔强的阿尔冯斯,默默在心里将少年单薄的身形与天使圣洁的身姿一分为二。
      她所认识的是千年后的天使阿尔冯斯,常常用最温柔的表情,说出让人心惊胆战的话语,看不清祂的真心在哪里,性格和伊瑟极度不对盘,是以,伊瑟一直都对祂敬而远之。
      想来也是,能聚和众多种族与势力,调度性格各异的贤者们和骑士们的,怎么可能依仗的只是三寸不烂之舌。阿尔冯斯绝非史诗里刻意神化之后河山的性子,他面对敌人时的攻击性绝对不能因为无魔力者的身份而被看清,击杀魔族的功绩总是会算在英雄身上,出色的指挥,则往往在光辉之下显得黯然失色,但并不意味着他就真的弱势。

      可眼前的少年却和伊瑟印象中的阿尔冯斯大相径庭,可以说,除了脸,他们没有一丝相似之处。
      一个人,要怎样才能脱胎换骨呢?仅仅依靠神使的名头吗?
      假如他们真是同一个人,看他现在的的样子,未来的阿尔冯斯能够从底层爬到顶峰,绝不可能只依靠光明神的青睐,神所赐予的光环,实际上是最廉价脆弱的后盾。
      阿尔冯斯大概也是付出了超过常人数倍的努力,才从莽撞无知的少年,变成那副游刃有余的样子。
      而光明神的偏爱,实际上并非阿尔冯斯传奇的开始,恰恰相反,这是一顶结束之后的桂冠。
      那时的阿尔冯斯能戴得上,承担得了这份重量。
      一段更加耀眼的征程就此开启,阿尔冯斯从此名留青史。

      现在的少年,则是前一段不为世人瞩目铭记的故事的起点。
      灰头土脸,难当大任,扔进人堆里都找不出来,谁看了都要长吁短叹一番。

      既然如此,就不能将天使与少年混为一谈了。
      伊瑟想,毕竟这个时候的阿尔冯斯,还是个明明自己穷困潦倒,还会把为数不多的东西给更加无所依靠的少年,还是个被戳破之后一言不发的,有着心机和善心的少年。

      梵妮莎问:“如果那个时候,我没有送那位无名人最后一程,你会怎么样?”

      “还能怎样?”

      阿尔冯斯将脸侧了回来,语气不再那么欠揍了:“我哪有多余的闲心去同情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娇小姐,如果被我同情的话,贵族小姐肯定会当做被蚂蟥咬了一口,恶心得不得了吧,我干嘛吃力不讨好,又不是喜欢犯|贱。”

      他低声嘟囔了句:“……不过你倒是不太一样,奇奇怪怪,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

      “就当我脑子进水了吧!”阿尔冯斯露出牙疼的表情,“大概我们仨今天头脑都不太灵光,要不你俩高抬贵手放我一马,也放过你们自己好吧?我保证就当没见过二位。”

      “不行。”

      伊瑟的声音灵动悦耳,落在阿尔冯斯耳朵里,天籁都变成了魔音。

      阿尔冯斯的脸顿时垮了:“为什么啊?咱们没矛盾了吧?”

      伊瑟心平气和:“我们人生地不熟,需要一个向导。”

      阿尔冯斯兴致缺缺:“……也不是不行。”

      他上下打量了二人一番:“我是说,钱到位,一切好说。不过我看二位是不是……嗯,呵呵。”

      少年就差把“穷鬼“二字写在脸上了。

      “怎么会呢。”伊瑟不动声色地活动了下手腕,发出一串脆响,“我们同路的话,也算是同伴了,先把同伴的财物还给她,再卖掉不就有钱了。你肯定有门路。”

      “谁跟你们是同……算了,我心地善良,日行一善。”阿尔冯斯咬牙切齿。

      梵妮莎复杂地看向伊瑟。

      伊瑟偏过头,竖起手遮住嘴,轻声道:“抱歉,我也没钱。实不相瞒,阿尔冯斯之前并没给我多少陆地货币,我也不太方便去做一些陆地人的工作,大部分时候都是节省着过,来这边之前,已经分文不剩了。”

      所以你就能这么自然地威胁吗?
      梵妮莎完全没有这类经验,虽然觉得不太妥当,但一想到口袋里空空如也,又觉得情有可原。
      堂堂黑鳞人鱼都被一分钱难倒,可见穷苦日子的确不好过,这会儿也不是拘泥什么对或者错的时候,先改善条件再说。
      再说又不是不还,嗯,就是这样。从没欠过债的梵妮莎勉强说服了自己。

      ……

      随着阿尔冯斯不甘不愿的领路,他们成功到了有人烟的地方。
      那似乎是城区的另一边,排水并不好,路上时不时能闻到莫名的恶臭,人们穿着陈旧朴素的衣物,面目冷淡地在崎岖不平的街面上行走,偶尔一抬眼,布满血丝的疲惫眼睛从他们身上一扫而过,又很快落到不知名的角落。
      这里虽有人迹,却没有人气,和方才死城般的空荡城区毫无差别。
      寒风飞雪之下,浓浓的暮色笼罩着城与人。

      “把头发遮住。”阿尔冯斯小声提示。

      在梵妮莎拉起兜帽的同时,他说:“不说脸,你的头发一看就很贵,和我们不一样,会被老鼠盯上的。那些死了魂灵的家伙什么都做得出来。”

      梵妮莎这才后知后觉,光是一头光泽亮丽的秀发,就要画上许多时间和金钱。
      怎么洗涤头发,怎么弄干头发,怎么抹上精油……里面满是门道。需要专人的打理和养护,才能用金钱堆积出无暇的美丽来。
      要是在以往的时候,梵妮莎必然不会在意这样的小事,就算被人发现身份,也没什么好怕的,反正总会有护卫在侧戍卫。因此,她从没发现过,原来自己身上有这么多养尊处优的痕迹,也从未注意过,这会成为敏锐的猎犬动动鼻子就能嗅出的漏洞。

      她拉了拉兜帽,让更多阴影落下。
      而今不同以往,在这个时代里,她两手空空。

      可是……
      梵妮莎发现,尽管周遭的种种都让她难以适应,就像是家猫跑出家门,到了野外一样,就算家猫的先祖世世代代生存在荒野里,经过数代的驯化,它们也早已在人工筛选中丧失了野猫的本能。
      以至于哪怕偶然从人的家到了猫的家,从小小的砖石房子到了广阔天地里,家猫也不会觉得自在,反倒会惊慌失措,下意识地想要亲近人类,回到温暖舒适的房屋里去。
      但在慌乱不安,不适排斥之余,梵妮莎却并没有归心似箭。

      约书亚的道出的残酷真相言犹在耳,想到一时半会儿不用回去,不用戴上面具欺瞒哄骗,说些根本瞒不过内心的违心之语,她反而觉出一丝轻松来。
      或许此时此刻,回到熟悉的人身边,才是最让梵妮莎惊惶无助的事。
      梵妮莎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们,毕竟,梵妮莎连她究竟是谁都没弄清楚,哪怕不来到千年前的时代,她一用力去抓,本来有的一切都仿佛化作了流沙,争先恐后地顺着缝隙流泻而下,就算用尽力气也留不住一粒细沙,手里什么都剩不下。
      到头来,寻寻觅觅后并没有柳暗花明,跃入眼帘的是镜花水月,终归只余下一场空。

      如果“伊莲”奠定了她的灵魂,作为“梵妮莎”的她究竟该如何自处呢?
      说到底,梵妮莎这个名字,本该属于另一个人。

      如果连“自我”都不属于她,那还有什么会是属于她的呢?

      在这样滑稽的巧合之下,陌生的世界和人,都变得容易接受起来。
      一口气甩开了一千多年的漫长时光,谁也找不到她,再没有比这更适合隐匿身形的逃避了。
      梵妮莎不存在的世界……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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