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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知晓 ...

  •   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合理和美好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的。
      _____《平凡的世界》
      今天又在下雨,叔叔一家还没回来,饭已经热了两次。自父母相继离世,我便跟着叔叔一家生活,这一年我六岁。
      雨越下越大,我双手抱着头,蜷缩着身子,忍受着雨点般的拳打脚踢。雨还没有要停的意思,婶婶应该是打累了,我听着高跟鞋的踢踏声远了,悬着的心还处于紧绷状态。但是我明白噩梦暂时停下了。头有些晕,我挣扎着想坐起来,身上的伤仿佛要将我撕碎,我跌回了地上,冰凉的地砖让我清醒了些,索性不动了。
      黑夜总要过去,雨也要停的。明天不会更好,也不会再坏到哪里去。身体已经被地砖凉透了,身上的伤痛也随之麻木一切再次归于平静。这样的生活已经伴随我六年,不习惯的也已经习惯。等等怎么踢踏声又回来了,我的头皮一阵发麻。门被大力推开,伴随而来的是被拖拽的酸痛,我感觉我的背上像是剥去了层皮肉般生疼。
      我应该是被扔进了浴缸,水太凉了我被冻醒了。我睁开眼睛,四周环境很陌生,这是哪里?这里不是浴缸,是路面排水口,我是被路面的积水泡冷了,也不对,应该是被雨水浇湿了。嗯,没错我又被抛弃了。寄人篱下六年光景,唯唯诺诺小心翼翼,我最终被厌弃了。就像当初父母那样,父亲车祸去世,母亲知晓的那一刻丝毫没有犹豫,从窗口纵身一跃随着去了。我是克星是魔鬼是瘟疫,小叔叔是对的我该死。苟活于世这么久,大概是恶业结清了,我也该走了。
      我张开双臂,任由雨水冲刷着我的罪恶。我闭起眼睛缓步向街中央走去,了却一生凄苦哀怨。
      雨怎么停了?我莫名睁开眼睛。是一把黑色的伞,漆黑的伞骨错落有致,顺着伞骨往下,越过伞杆是一张女人的脸我并不认识她,她为什么要遮去我头顶雨水?谁知道呢!随她吧。她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她应该是在说什么,我的左边耳朵疼的厉害,什么也听不到。我将身体微微前倾,让右边的耳朵去听,她说跟我回家吧。我有些惊愕,身体不由自主向后退,她伸手拉住我:“可不敢后退了,太危险了。走吧,这雨一时停不了的。”她拉着我上车了。
      这个女人看到我身上的伤,竟然哭了我赶忙钻进卫生间,我有些害怕,怕什么呢!怕她问一些我无法回答的问题或者令我难以启齿的伤痛。好在她没有追问。我思考良久将一些基本信息透露给她。她表情有些惊讶,但很快又恢复平静了,依然没有多问,只是跟我说了些安置的问题,难道她要收留我?没错,她言语间全是我刚刚给她的信息,很快就有了结果,我将会留下来。我的名字亦成了我的姓氏,昨天的日期成了我新的生日,而且我要上学了。
      新的环境依然陌生,却不似以往那般黑暗,也不再是闷热的阁楼,有了生活的气息。女主人很清闲,也许只是在我看来吧。她好像有很多新奇的想法,总是那么出其不意。她又好像什么都知道,她会解那些我看不懂的方程式,会很多我拼不出的英文单词,很神奇的是那些我不知道的文字,她却了如指掌。我不敢懈怠,我只有比那些优秀的人更加努力才能不负所望,我还要对的起她的付出。她说浴火凤凰,涅槃重生。当时的我并不懂她所说的意义,我想一定是叮嘱我努力总不会有错。
      “人说时间就像一条忘川,其实远方的空气也有同样的效力,你吸了它虽然还不像饮了这条忘川的水那样彻底忘记一切,但是却忘记的更加迅速。”我一直很喜欢这位德国作家,他的《魔山》一直是我的枕边书。我可以理解书中主人公汉斯的孤独和消沉,更令我敬佩的是他沉寂消沉七年后,还可以毅然决然的奔赴前线。他没有因为高山上那混吃等死的环境,而彻底放弃自己的意志。除了这些,作家托马斯·曼的作品更引人入胜的地方是他强大的写作功底,化繁从简堆砌出更高的文化思想,令我深深折服。我也要像汉斯一样,不被过往的生存环境囚禁,努力生活的更好,也要像书中所写,随着时光的前行,将过往种种遗忘。
      关于凌云,在我有限的认知里,她应该是我见过的气质型女人,最可悲的是我识字不多,见过的东西也有限,如果说她是一朵花,那应该是空谷幽兰才得以匹配吧。每每看到她我能想起的只有《幽兰赋》气如兰兮长不改,心若兰兮终不移。有幽兰之气,更有梅竹之骨。而我则像那岸边芦草,长年长于沼泽,湿地,满身污浊。后来她告诉我,芦草虽然长在池塘,沙地,它还是一味中药可治百病。我知道她的意思,不要我妄自菲薄。凌云还是我生命里的一束光,照进我阴暗的生活,带给我光亮。
      “知晓,你来看!”她总是那么乐观开朗。她身上的围裙印着我跟她的头像,是她自己随手抓拍的,她整个人挂在我的身上,笑的灿若朝阳。她指着身前的画要我看:“画的好不好?”表情像个等待夸奖的孩子。我说不出欺骗她的话,我拿起画笔塞进她手里,拿着她的手在画板上继续描绘,勾勒线条突出作品的主旨,这是绘画的本意。当然这不适用于抽象派。她看看我看看画突然笑了:“知晓,知晓,知晓!”她又开始撒娇了,懒懒的像只布偶猫,明明是在赖皮还要保持骄傲。
      “你十六岁咯!知晓。”她的手上糊满了奶油,我急忙躲避,好在祖母在这儿我总算躲过一劫。还没介绍这位祖母,她是凌云的母亲,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叫她祖母,而凌云不是我的母亲,这是我们协商讲好的。祖母是书香门第出身,很有大家闺秀的气质,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性格也是开朗通透。她教育出的子女必定落落大方。我所见到的就是这样。
      早起出门时,我看到她绻在沙发上我叫她她也没理我,我拍拍她的背:“你不舒服?”她没有回答我。我蹲在她旁边扳过她的身子,被她的样子有些吓到,布满额头的汗,还有紧抿的嘴唇,手死死的抓着肚子。没错就是抓着。我拍拍她的脸,她睁开眼睛看我气若游丝:“没事,你去上学吧。”她想挣来我的手,将身子绻在一起。“说话,怎么回事,或者我打120来。”我转过身去拿电话。“痛经医生也没办法。”她痛的已经没了力气。我还是抓起电话,打给了祖母,我没有经验,可要找一个比我清楚地人很容易。有了指示,也就容易多了。一个小时后她缓和了许多:“知晓,烫。”她看着我的眼睛写满了委屈。“你昨天吃冰淇淋的时候,没说凉。”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她无奈的笑笑。“我好多了,你无缘无故旷课,班主任可不会饶了你。快去吧。”明明是担心,偏偏要反着说。“我请了假,他讲的我会。”她动了动头,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你腿会不会麻?”我没说话她继续:“嗯?”我稍稍将水袋松开些以免烫伤她:“你说呢。”她都笑出声了:“活该。”古人诚不欺我还真是农夫与蛇。从哪儿之后,我断绝了她的冷食冷饮。她偶尔还是会疼,好在没有那么厉害了。
      其实她的工作一直很忙,之前为了照顾我,不得已而为之。早出晚归才是生活写照。难得回来早,工作也是带回家了,还是要忙到深夜。我帮不上她,能做的就是不添乱。
      这一年的元旦,她早早的回来了,要拉着我出去跨年。我实在抝不过她了便跟着她出门了,市区不准放烟花,带着我满城转,终于不负有心人,我们迷路了。她看着我满脸的尴尬。我问她你信我吗,她都没有犹豫就点头了。也不知是方向感好,还是运气好,我们居然转出来了,时至深夜,烟花还在后备箱里,它也算不虚此行,绕了半个城。
      “知晓,其实烟花不重要,只是今天想你开心一些的。”我知道她不好意思了。“我很开心。”我很笃定的回答她。“有嘛!你都没笑过。”我忘不了,她当时脸上挂着的表情。那样气馁,那样无奈还有深深地疑惑。我真的很想笑给她看,而且我真的笑了,只是她看不出。
      为这事儿我对着镜子练了很久,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笑的比哭的还难看。看来有些人是天生的笑脸,生活不会那么艰辛,而有些人注定艰难,她连活着都已经用尽力气,何况是笑对人生呢!
      我记得那年夏天特别热,下过雨天气更加闷热,浑身上下像是裹了层保鲜膜,捂得真是难受。汗液顺着毛孔汩汩地往外冒。好在她的工作室搬到了家里不用两头跑。高考在即,真怕她着急上火人在病倒。我虽然不用参加高考,但是我还是要试试理想的大学,这件事我没有跟她商量,我本意是不会离开的,保送的大学我也很满意。可事情往往不会按照你的意愿进行。
      “知晓,今年生日跟以往不同,你有什么想法?”她站在餐桌边上,端着一杯温水。几年下来,她真的养成了好的习惯。比如喝温水。
      “都可以。”我不认为有任何特别的地方。无非我又长一岁。
      “不可以,说了不同嘛!”她板起面孔义正言辞。
      “十八吗?成年了。”这对于而言,真的没有意义。我没有被期待过,反而是我自己一直在积攒失望。我意识到谈话不能再继续下去,我会崩溃。我站起身,绕开她上楼。
      “知晓,你有没有话要跟我说?”我在她的声音里感觉到有一丝的难过,她为什么会难过呢?难道她遇到什么事了?还是我听错了。我皱了皱眉,想不起最近有什么事发生。“凌云,我饿了。”我只好先岔开话题。我忽然想起槐桉打电话来说她要走了,难道是因为她吗?“槐桉要走了你也一起吗!”从她的回答看,并不是因为槐桉,我心情也好了很多。有很多话很多事,当时没说,以后也就不必再开口。我们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产生误会,一个以为不用说,一个以为不用多问,慢慢的错过了很多。
      我们约好生日当天早一点回家,我早早开始准备,有些话我想说给她听。
      街中心那家珠宝店,我已经去看过多次。最近帮同学补习,兼职做写手,已经足够拿回我想要的。她刚刚来信说她要晚些回去了,我的心情也跟着平复了很多。
      再晚些时候,祖母也到了,她还是那么优雅。身上那件墨玉色旗袍衬的她肤色更加白润细腻,腕上的翡翠玉镯使她看上去雍容华贵。凌云完美的继承了她所有的优点。“知晓,来。”笑的和蔼慈祥。“祖母好。”我乖巧的点点头。“生日快乐啊!”笑着拍拍我的肩膀,将手上的袋子递给我。“不是特别的款式,不过很流行。”纸袋上印有“Cala trava”卡拉卓华十字。“试试看。”也许是祖母的语气感染了我,我下意识的将礼物取出来。她接过手表,亲自戴在了我的手腕上:“以后就不用自己上表了。”她认真比对后,将原来的表摘下了。“祖母,这礼物会不会太……”车灯的光线扫过落地窗,我们都看了过去,应该是凌云回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感觉不太好。也许是礼物太过贵重,又或者别的什么吧。我的感觉是对的,不过不是因为礼物贵重,而是有一位我自认为的不速之客。
      “妈,您也到了。”凌云的手臂挽在另一位我不认识的男人手臂上。我控制着自己摇摇欲坠的身体,不要失态。她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笑容,笑起来像小叔叔的女儿。这应该是幸福的表情,只是这两个字对我来讲太过奢侈,第一次见到时,有些反应迟钝。“知晓,生日快乐奥!妈,你留下来陪知晓,今天我跟之华再外边吃过了。知晓!我同意你去了,我替你回函了。”我低着头,心里越发酸涩不能自已。在感情问题上,我一直是个低能儿。“你走吧。”她终于说出来了。我知道我成为了她的负担,对不起。我觉得我已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我不敢多说一个字,我害怕身体里的颤抖波及到我的语气:“好。”可还是失败了,我自己都能感觉到颤音,何况她呢。
      我爬上楼梯落荒而逃,这断路像走完了我的一生那么长。我不敢抱怨,我已经趁痛苦不注意,偷了它六年快乐的生活,这恐怕是在我以后人生里最珍贵的时光。我环顾四周,这里没有属于我的东西,走或留没有区别。
      我走的那天,没能见到她,她早早的就出门了。我下楼时见到了祖母,她是来送我的。
      候机大厅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行李由简到繁,没人知道他们将会发往哪里,也没人知道这些行李能否抵挡夏日的酷暑和冬日的严寒。有句话说的好行李是生计也是四季。跟他们比起来,我的行李太重了,他装着我以后的人生也装着我离开的意义。我拖着行李跟祖母道别,她叮嘱我在外注意安全,务必时时来信,好让她放心。我点点头,将千言万语吞会了肚子里。我本来想让祖母转告凌云再见,珍重。可我最终放弃了,我要做的是退出她的生活,避免她的困扰,何来再见呢。一句谢谢,也根本偿还不了她给我的新的生命,何况还有六年的细微照顾。哪怕附上生命也抵消不了这份恩情。
      费城的第一年,我认识了杰森·伯恩他是我的同学,家里经营跑马场生意,我去过他的马园,也迷上了骑马。还认识了伯恩的妹妹,爱丽丝·伯恩。
      后来因为一场意外,我的左耳再也听不到了,视力也受到了影响。但是我救下了爱丽丝·伯恩。凌云是你的善良感染了我,我才会拥有这美好的品性。可是医生警告我必须禁止一切剧烈运动,避免我的视网膜脱落。我只好放弃了这唯一的喜好。
      爱丽丝·伯恩经常来找我,她也很爱画画,她不画油画,画的是水墨丹青。说她喜欢中国文化。她还要我指导她,我哪里会。我明白她的意思,刻意跟她保持距离。我想她这么聪明一定是看懂了我的意思,所以不经常来了。她每次看到我太阳穴这里的伤疤,总是变得表情痛苦,我索性将头发留长一些,遮住它。
      平淡的日子没过多久,我的视力越来越差,眼睛又干又酸还有头痛。我只好再去医院。这次结果不太好,他们说我的眼底血管因为肿瘤畸形了,手术无法摘除肿瘤,只能药物控制,避免肿瘤迅速增长,减缓我失明的速度。这真的不是好消息。伯恩说爱丽丝就是个惹事精。我拍拍他的肩膀:“不要让爱丽丝知道。”我实在不想她来同情我的遭遇,这比凌迟还让我难受。当时我刚刚出事的时候,伯恩说我死抓着他的胳膊警告他不许通知你们知道。我没有恶意,只是不想造成你的困扰,如果你结婚了,那我就更没有出现的必要了。
      因为病痛,我不得不戒掉很多东西也有很多忌口,学业也推迟了。我又选修了律法,但医生这份职业是我的梦想我不能放弃,哪怕不能站上手术台,在专业上我也要有一席之地。临床医学是一项高强度的工作,以我现在的状况根本不合适。我只有在专业知识上高于其他人,才有机会。不能站上手术台我很失落,这不并不影响我在学习上的发挥真正令我伤感的是失去光明,这意味着我是个废物。我不歧视盲人,可我不想发生在我身上。
      我记得好像是来费城的第三年,你来了。当时我饱受疾病折磨,体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瘦的不成人形,我很不想见到你。可你已经来了,更令我痛苦的是你没有在我预想中完成婚礼,甚至因为我的原因,你只是在欺骗我,这让我备受打击。烟,我是不抽的。当晚的情形,它真的帮到了我,帮我稳定情绪。好在后来你走了,这鬼地方只剩我一个人了,我又可以继续病下去。没人可以见到我发病时最狼狈的样子。而我只是躲过了你,并不代表所有人。而我要的也只是躲过你。
      如果病痛没有啃噬我的记忆,那就是第四年。费城的冬天一直这样冷,相较于国内的冬季,这里冬季更像北方的天气,又干又冷。我经常不明原因的发烧。正巧这天伯恩来看我,是他带我去的医院,这里每年冬季都人满为患。他认识的人多,做完检查也就下午了,我回家等结果。其实结果也不是我拿回来的,是伯恩打电话给我的,电话里他急促的呼吸,让我以为他在干嘛!他怒骂我到底是不是医生,这个混球总是这么没礼貌。不过我正在发烧,没力气,不想修理他。他要我重新检查,怎么可能呢太累了。
      他怒气冲冲地找到我,可他不敢太过分,毕竟我还是病人。“what are you doing?how can you get sick? 你是一生(医生)。”他的中文是我教的,我知道很失败。“Oh,take a pill。”我的英文不是他教的。他又开始念经了,认识他以来,我真的怕他啰嗦。“you're running a fever。”我根本没想否认这一事实,也没办法否认,他到底为什么这么生气。“说正题。”我想结束话题。“Recheck。”他也冷静下来了。“回答我就好。”我不再看他。我预感到结果不会太好,不然他不会失态。“是癌?”我抢先回答他。看他的表情,是对的。“我可以配合治疗,别一副我马上死掉的样子。”我有些烦躁。他低着头,好像一只拔掉牙的老虎。“知晓,你不开心可以发泄的。”我没有办法回答他,这些话不能说给他听。很多事,终究要一个人扛。
      之后的两年我一直积极配合治疗,我希望早期人为干预可以治疗霍奇金淋巴癌。我承认,我在拿自己做实验,两年里我一直试药,结果并不理想。在短期内,病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还是复发了。
      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雪,不知道可不可以出门转转。趁还没开始,我决定去找伯恩,因为有些事我需要他帮我解决。
      见到伯恩的时候,他正在值班室休息。我用力咳嗽了一声,他转过身看着我。其实我看不清他的样子了,眼睛时好时坏的。不过我印象中他的眼窝深邃,眼眸像十月的欧珀。天生一副美国白种人特有的样子。能够对他有如此清晰的印象,还拜托于第一次见面时,他打招呼的方式,点头微笑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给了我很干净的印象。能够成为朋友,也是因为他发乎情,止乎礼。更重要的是我信任他,这应该是我有限的生命里第一次如此信任一个人。
      “伯恩,我…想她。” 早在他跟我说他爱上我的时候,我已经跟他坦白过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人,而且我爱一个人很久了。我看到他的手紧紧攥在一起。“我要去见她,趁我还活着。”他摇摇头,哭了:“我拦不住你了。七天你必须回来,活着。我会安排好一切,他会跟着你照顾你。请你务必回来。”成年人真的会哭的像个孩子。“我会的。你要快,打给我。”我告别了伯恩,匆匆赶回住所,在下雪之前。时间不会再等我了。我本来想写信给她,希望见字如面。可我最终连个开头都写不好。
      我始终活的像一粒尘,游荡在空中,不知定在哪里,发出生命的暗响。在时空的边缘,舞动着背上的翅膀,试图冲破阻碍,迎接新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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