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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那时的小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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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开始,我也竟然变成了小学姐。第一天的习惯,我还是粘着柳荣打扫教室,发现站在角落的他(陈嘉暮)换了新的眼镜-是那种淡淡的金色的大边框眼镜。新学期换了新的座位,同桌变成了原来和我是初中同学的赵正麟,但好像原来也没有那么熟,是一个学校但不是一个班级。不过慢慢的相处也让我们逐渐熟悉了起来,在课间的时候很能和他闹着玩耍,会在他喝水的时候假装去戳他的肚子,会学其他男孩子把喝完矿泉水的瓶盖子拧松,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拧爆掉,发现自己也真是闹腾。刚开始的学期就迎来了月考,可能因为知道自己准备的不太好所以在班主任公布成绩单的时候竟然掐红了他的胳膊,自己却也没有什么感觉,后来听他说没想到我竟然是那么感性的一个人。
每月一次的考试使大家心里无时无刻不在紧张中,班主任为了给我们放松心情,在自习课上放了部电影。我也真是厉害,看着看着竟然睡着了。班里很热,但我好像还是睡得很踏实。电影快要放完,我也正好睡醒,柳荣赶紧趴过来和我说,“在你睡着的时候,赵正麟一直在给你用书扇着风,大家在班里都开始起哄了。”突然觉得脸很热,我悄悄的看看陈嘉暮,又悄悄地低下了头。晚上一直在胡思乱想,总是睡不着,总想着怕他(陈嘉暮)误会什么,又怕同学们胡说,又觉得他可能也不在意......脑子里好乱,慢慢地也睡着了。第二天起的特别晚,踩着铃声冲进班里,冲到座位上,脑子一片空白的上完了早自习,整个一天都无精打采,也不敢和陈嘉暮说话,无奈的我只能向柳荣倾诉,她一个劲儿地摸摸我额头,“这孩子病的厉害啊”,她说我还不如直接了当地去问问陈嘉暮,我哪有那胆啊,万一他并没有觉得怎么样,是我自己脑补了一堆,多丢人啊。哎,头痛!下午大课间,班里人大部分都出去玩了,只有一些同学还在奋笔疾书,这里面必须包括他(陈嘉暮)这枚学霸。我假装在教室里睡着,可能也就过了一两分钟吧,我实在撑不住了,毕竟我也通常是个爽快的人,心里有事实在藏不住。我慢慢地转向后面,他也不和我说话,我写了张纸条递给他“陈嘉暮,你有比较喜欢的人吗,你要是不想说的话可以写到纸上,我们一起写,就当交换秘密好吗。”按照以前他可能根本不会理我,可这回很快就听到他说:“写好了”,我把手伸到桌子底下感觉他并没有什么纸条,低头一看,他伸到桌子下面一只手,摊开手掌,上面很工整的写了:沈歌晓(我们班男孩子中为数不多的好看的字),接着我也将自己的手伸到桌子下面,歪歪扭扭的写下:陈嘉暮。我们的手掌在桌子下面停了很久,一起抬头看着彼此笑了,那一刻,我觉得这也许就是“美好”了吧。
放学我们一起骑车回家,我憨憨地笑了一路,他总是先到家,然后看着我直到拐进了另一条街道。早上,路过他家的街道,远远地看见了他骑的黄色小自行车,真显眼。我过去拍了拍他,然后一起骑到学校。路上的他依然很安静,而我则一直和他念叨着“我是歌手”又发现了哪个歌手,哪首歌曲,他说他喜欢李健,很有才华,我说我很喜欢粤语歌,觉得粤语的发音真是好听,然后用着并不标准的粤语唱着我刚学会的粤语歌。我说:“我想有个机会到香港去,在那浓浓的粤语氛围中,吃着港式风味的小吃,喝个咖啡,好不惬意。”他笑着说“以后和你一起”。去学校停了车子,他陪我去学校小卖部买早点,今天没有我平常吃的面包,我便随意买了个从未尝过的面包。下了早读,例行吃早点时间,我拿起面包咬了一口。嗯...并不好吃,不喜欢里面的果酱,我朝他扁了扁嘴,要扔掉,他说“这样太浪费了”便随手拿过去自己吃了起来,我惊讶的看着他,他难以下咽的表情,也真是可爱。我呢,便担任起给他打水的重任,心疼他。柳荣看着我,露出一副奸笑的表情,哈哈。我回了她一个傲娇的小眼神。这年头大家都爱过双十一,可能是被激发的强烈购买欲,可这一天在大家中也俗称光根儿节,调皮的大家总爱捣蛋,说着谁谁谁的八卦。我和陈嘉暮,柳荣,陈彦涵,赵正麟坐在一起开着小会,絮絮叨叨。这时隔壁班的王同学,用着她那奇怪的姿势(把校服袖子撸到臂弯上,校服领子前面快勒到了脖子,后面却扯到很下面,有点儿挺着肚子)扭着朝我们走来,她掏出个阿尔卑斯棒棒糖递向陈嘉暮“光根儿节快乐”大家显然被她吓傻了眼啊,我迅速伸出手抢过棒棒糖,赶紧剥开塞进嘴里,“是我喜欢的原味呢,光根儿节同乐啊,嘿嘿”“哈哈哈哈哈哈,他们嘲笑着我,并赠予我大拇指”“哼”我傲娇的仰起头。然后那女孩儿便不好意思的走了。她走了之后大家觉得她的走路姿势和造型还蛮特别的,我便模仿起来,问柳荣“我淑女吗”她揪着我说“太恶心啦,你要变成这样就绝交啊”,瞬间把我打回原形。
下午大课间,我呢自然是坐不住,正准备飞奔去操场时,被音乐老师揪走了,说是学校有大合唱比赛,便先让我唱了几句红旗飘飘,就让我加入了合唱团。接着就迎来了日复一日的训练,嘴咬筷子,练发音,练动作,有时候会耽误晚自习。而他会帮我把落下的课程在书上做好笔记,帮我抄好作业,收拾好书包,然后等我一起回家。他的好朋友陈彦涵则也每天肩负起了和他一起等我的重任。这一天,我们练到很晚,我以为他应该回家了,但我排练完在窗户上看到他还在等我,我便赶快飞奔下去。我站在那里,他突然起身,帮我把书包背上(很晚了,他应该没有看见我已经红透了的脸吧),“太晚了,我送你回家”,他的朋友很知趣的说,“太晚了,我赶紧先走了,一溜烟就看不见了”我内心暗喜:嗯,不错,很识趣,明天奖励他棒棒糖,哈哈!我听话的地和他一起骑着自行车,别说,晚上的风景还是不错的。我这话多的特质得以展现,“你说,那天音乐老师突然看上我,拉我去合唱团,是不是因为我长得美丽,太出众了啊。哎,大家总是因为我的美貌而忽略我的实力”我满眼期待地望着他,他说“音乐老师都不敢这么想,你也是挺自恋哈”我噘着嘴,像小学那样背诗的时候摇着头“有位名人曾经说过,自恋也是自信的一种表现嘛”他笑着说“是是,这位名人,你说的都对,前面就是你家了,赶紧回去吧”那一刻,我感觉这就是只属于我的温柔。回到家里,脸还是很红,不知不觉得夜已经很深了,熬夜好像对于每个高中的同学来说是再正常不过了,仿佛你不熬夜就是没好好学习一样。而我正在熬着夜,打着瞌睡,这时手机亮了,一条他的短信:晚安。我应该偷笑了好久吧,但内心再多么波澜壮阔,我也只是回了两个字:晚安。但我觉得这两个字好像代表了很多,两个字就够了。以前,朋友和我说晚安只能说给最亲近的人,现在我也觉得真是这样。那时候的喜欢是放在心里珍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