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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遇赵墨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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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七岁那年,被人赎了身。
收拾行囊的时候,鸨母就倚在我门前,一边扇着扇子一边凉凉劝我:“瓷娘,你听妈妈一句劝,不如好好留在咱们馆里。这世上的男人,大多薄情寡幸,他们今朝贪恋你的美貌和床上功夫,明日便会被其他娇花勾引了去,女人过了二十,年老色衰,又没个收入,日日空守着闺房,那个中寂寞滋味,不是你能忍受的。”
我铁了心要从良。
任是她舌灿莲花,也不放在心上。
见劝不动我,鸨母无奈的叹了口气;“瓷娘,我做这一行这么多年,入眼的姑娘不过两三人,你是其中之一,你有倾国美貌,又会察言观色,哪个男人见了,不三魂失了七魄。可咱们风尘里的女子,最忌讳的便是动了心,女支女有情,无异于将军无甲。出了咱们馆,他日便不是一路人,你不要怪妈妈没劝过你。”
我生在玉奴馆,母亲也是个女支女。
连拍了我初夜的那个年过半百的老头也说。
我就是女支女和嫖客生的小女支女。
女支女窝里长大的女支女,天生就是下贱胚子。
可是我们这种暗处开出的花,便不能追寻光明了吗?
恰恰是生活在阴沟烂水滩里,我比任何人都向往外界的清明干净。
赎我的人,是我的恩客。
他和之前的恩客都不一样。
因为他说,他会娶我。
八抬大轿,堂堂正正做他的妻。
我这半生,在风月场里沉沦,在男人身下婉转承欢讨生活。
即使成为了整个锦官城最出名的花魁。
依然相信女支女有心,恩客有情。
我会等来我的良人。
他不介意我过去的腌臜龃龉,他如清风明月,扶我从春色旖旎中抽身。
慰我余生。
他叫赵墨白。
比我大了足足十五岁。
遇见他的那一日,是我一生最狼狈的时候。
锦官城土皇帝严刺史家的公子哥叫了他的兄弟,非要我伺候他们两人。
严刺史只有一个独子,这二世祖被惯得无法无天。
日日流连烟花柳巷。
他有钱,又有权。
在床上简直不把我们这些姑娘当人看,往死了折腾。
我有一个姐妹,叫桃桃。
便是服侍过他一次,当天晚上尖叫着从他屋里跑出来,浑身一丝∣不挂。
下面一直在流血。
原来是他色心一起,把桌上放着的花瓶塞进了她那处。
反正天高皇帝远,他捅了再大的篓子,他爹都能摆平。
他要我服侍他们两个,我不从,他们两人便扒了我的衣服。
想要强来。
我努力挣扎,从二人不慎处逃脱,推开门便撞进了一个男人怀里。
他身上有浅浅的檀香,令人感到心安。
我抬眼,撞上他略有些错愕的眼眸。
他眼角有微微细纹,是岁月为他雕刻,却不显苍老。
在他这个年纪,三十有二,恰恰正好。
他看我只着亵裤,绯红的肚兜摇摇欲坠挂在身上,一半春光乍泄。
不动声色的为我披上一件外衣,将我的所有难堪与不耻都遮挡在他充满檀香的袍子里。
生活在声色犬马的勾栏处,我不是没见过那些臭男人贪婪的模样,人前显贵自持,人后浪荡不堪,不过是想脱下我的衣服,在床上一展雄风,出去了也能当做一桩笑谈,自己睡过玉奴馆最红的姑娘。
可他不一样,他芝兰玉树,公子无双。
他所有的儒雅温和,来自于他骨子里的尊贵和自小受到的教育。
他会把我一个女支女,当做人看。
会在我最不堪时,为我披上一件外衣。
他将我护在身后,冷冷质问严公子:“刺史家的公子,白日宣淫,你爹的乌纱帽,是嫌戴太稳了么?”
我听见其他人齐呼他:锦王爷。
他周身尊贵气度,确是王侯之气。
严公子横惯了,一时也辨不清眼前的男人,实在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在玉奴馆玩个女人,王爷也要管吗?”
先帝登基时,幺弟赵墨白不足十岁,因他年幼便养在皇兄身边,特许他成年后留京。
新年伊始,新帝登基,赵墨白才被分封到了锦官城。
毕竟是皇亲贵胄,再不济也胜过严刺史外姓世家。
何况他在先帝在世时,备受荣宠。
他示意左右,扣下了严公子两人,并留言给他的小厮说:“请严刺史亲自过府一叙。”
先帝从前,立下法度,即使在烟花之地,只要女支女不愿,嫖客仍旧强迫的,过堂有权判其流刑。
他自持站在法度之上,又是新官上任,恰借了此事立威严。
让人知道,他也不是好拿捏的。
可我当真感谢,他能把我从豺狼虎豹口中救出。
不等我说出只言片语的感谢,他便在众人簇拥之下离开了此处。
众星捧月,不过如此。
我见过太多男人,比他好看的不若他气度好,比他气度好的没有他好看。
他已经不是年少轻狂,而立之年,风度正好。
他突然出现,填补了我一颗空茫无措的心。
他的所有,无论是眉目,还是言语,都和我梦中勾勒的良人没有二致。
我知道,自己动心了。
一个千人睡,万人骑的女支女,对一个高高在上的王爷动了心。
我私下托人打听他的所有,想要离他近一些,再近一些。
我知道他喜欢穿水蓝色的袍子,喜欢熏檀香,有轻微洁癖,一日要沐浴两次。
我还知道他及冠之年娶了发妻,两年后发妻撒手人寰,为他留了一个年仅十岁的幼子。
他为官清风明月,在朝颇受好评,私下也不好女色,洁身自持。
上次在玉奴馆中见他,只是他恰恰来此,寻一个同僚。
我心悦他,入了魔,发了疯。
连服侍客人,攀至巅峰时,也满脑子是他的模样。
险些脱口而出他的名字。
他这样的人,连名字都是好听的。
墨白,墨白。
且要此心无墨白,怜渠胜负自相期。
再次见他,是同我的丫鬟怜儿购买胭脂水粉时。
长街十里繁华,他骑马肆意而来,在我身后的酒楼门前下马,朗声大笑道。
“我来迟了。”
我握着一盒胭脂,看得痴了。
他正欲和门前候着的男人相携进楼,片刻后察觉到身后炙热而无法忽视的注视。
回头,与我目光相撞。
他愣了下,然后想起了我。
穿过一丈宽的坦途,踱步至我面前:“谢姑娘,来买胭脂?”
他记得我,他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这个认知令我感到万分喜悦。
他看我不答,从一旁拿起一盒颜色略浅的胭脂道:“你肤色白,适合浅些的胭脂。”
然后替我结了账,向我告别。
背影消失在了我视线里。
怜儿在我眼前挥了两下手。
“姑娘,姑娘。”
我大梦初醒,这样的男人,实在不该是我能肖想的。
他温文尔雅,我却卑贱低劣。
他是一池白莲中的翘楚,我却连那淤泥都不如。
我怎能,用自身,脏了他一世声名。
我想收心,可是一颗心给出去,能否收敛已不在我。
傍晚时分,我在酒楼的门前又遇见了他。
他酒量不好,似乎没喝多少便醉了。
在下人的搀扶下跌跌撞撞从酒楼出来。
嘴里还喊着:“我还能喝,我没醉。”
我看着这一幕,噗嗤笑出了声。
被他发觉,他星沉一般的眸子瞧过来,开口,却一嘴的酒气:“你笑什么?不相信我?”
我其实很厌恶别人喝酒。
我打小便生活在玉奴馆,看那些男人,那些女人,那些男女。
在酒色中迷醉。
在酒色中癫狂。
可是他喝酒好像又是另一番模样,不同于他年岁该有的严肃,反倒好像年轻了几岁。
像个毛头小子。
我摇头,说你没醉,是我醉了。
然后从怀里掏出我亲手绣的兰花帕子。
我从前只听人说芝兰玉树,但我是不解的,是不信的。
此刻见了他,方明白原来有人连醉酒,都是这样一番高洁好看的模样。
我用帕子轻轻擦拭了他额头沁出的汗珠。
小心细致,仿佛擦拭举世无双的珍宝。
可他这样的人,确也是我的珍宝。
无法触及的珍宝。
想要收回帕子,我蓦的想起什么。
反倒塞进了他的衣襟,递给搀扶他的下人一些碎银,交代替我为他擦拭。
并且,要在他醒时,让他发现这方帕子的存在。
风月里勾引男人的计谋,我本是不屑用在他身上的。
可除此之外,我竟不知,该如何靠近他。
次日一早,他果然来了。
穿了一身月白色的袍子,衬的他眉目如画。
我躺在贵妃椅上,穿着堪堪能蔽体的红纱衣,摆出妖娆的姿势。
“大清早的,玉奴馆还没开门,王爷就来寻乐子吗?”
明知他不是这样的人,我还故意打趣他。
他也不急不恼,目不斜视,只看着我的眼。
“谢姑娘,你的东西落在我这里了。”
我将怜儿洗好的葡萄往嘴中塞,刻意用牙齿厮磨纠缠,发出滋滋的声音。
仿佛男人在女人身上嘬唇印的声音。
“我落了什么?”
他从怀中取出叠的整整齐齐的帕子。
可以看出洗过,又熨烫过。
“这是谢姑娘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