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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似曾相识的 ...

  •   初春,万物滋长。
      对于芸芸众生而言,温度的回暖仿佛是一次别样的涅槃;而对于大多数的大荒修行者来说,今年的初春亦是意义非凡——现在正是长留山门派四年一度的公开收徒。
      长留山,作为人修两大门派之一,无疑是各个追求正道的人修们所趋之若鹜的。
      而此时,就在长留山脚下的集镇里,人流熙来攘往。无数的修仙者涌来的同时,也有无数连长留山都未攀上的修仙者遗憾归去。

      “这回要是爬不上长留,咱们就得动身去积石了!”小破酒馆里,高大汉子闷下一碗浊酒,。
      “哥,你别太着急。这么些天也没见着个成功的,长留总不可能一个徒都不收吧,定是在考验我们耐力!”
      回话的是一个清瘦少年。本不过是泯然众人的普通人修打扮,一张昳丽的小脸却使他在人群里格外出挑,“不过,说到积石,我倒是听说,前些时日,积石掌门的亲传弟子接受师弟的挑战,在积石山顶被击败,下落不明。”
      闻言,大汉一愣,道:“你说孟常之?整个积石山的同辈人不是只有他入了元婴吗,怎得还能被打败?积石难道又出了什么厉害人物?”
      大汉想着他们这大荒之地,修真人才辈出,各个都是自己快马加鞭都赶不上的高度,不禁悲从中来,又提起酒坛,借酒消愁。
      而少年微微摇头,没有回答。
      孟常之一直是积石门派年轻一辈修为最高的,并未传出有超越他的人;只不过,六年前,在绞杀魔修的厮杀中,孟常之的佩剑遭毁。在这个以器载气的大荒,没了自己的武器如同斩断手足,尽管还有重铸的机会,但实力肯定大不如前……
      “小二!我们点的菜呢,酒都喝完了,你那怎么还磨磨唧唧的!”
      “哎,来了!客官再稍等片刻,我这再送一坛给您……“

      呼——
      这是一个荒芜贫瘠的世界。
      除了遍地飞沙,便只有两方人马的对峙。
      风嘶声、咳血声,伴着深渊中的低吟声一起回荡于耳旁。
      “呵……”
      凝气入剑,清冷的光芒注入长剑,一时间,仿佛凝固在空气中的游丝被纷纷斩断,快速地飘向四周,又被剑中溢出的白光泯灭。
      一只溅满了污血的手紧紧握着剑茎,微微一转,随即,破开眼前魔修身前的屏障,攻向敌腹。
      剑锋刺入皮肉的声音响起,剑锷随着真气的注入一寸寸地割裂肌肤、侵蚀着脏器,直指金丹。刹 那间,微金的光芒自那魔修体内炸开,随之相缀的还有一朵朵妖冶的血花。
      咔嚓——
      整个世界仿佛骤然坠入深海,一切都变得缓慢静滞。鲜血沿着刃上的纹路无声地侵染了握剑的双手,又无声滴落,甚至连敌人张开的嘴也没有露出一点声音。
      只除了……
      等等,怎么回事?
      那即便随着鲜血身躯的遮掩也不吝光芒的利剑,此时,却随着魔修金丹的破碎,而一点点变得支离破碎,随后淡化于风中。
      鼎,鼎钧?
      眼睁睁地看着手中长剑消失无踪,而那魔修也金丹尽毁,却耗尽最后一丝力气抬起双手,隔着脸上的半张青铜面具,直直望来。
      可是最终还未来得及做什么,就随着脚下碎石跌入深渊,没入黑暗。
      只留下,喃喃细语,随风入耳:
      “哥……”哥。

      孟常之猛地惊醒,入眼却是陌生的环境。
      坠下积石山的陡崖后,他被桃水不知冲往了何处,最后被一个垂钓的老夫救起,随后便一直陷入了昏迷。
      这些时日,六年前的记忆如同走马灯,一直在梦里回环,最终终止于那一声不甚清晰的呼唤。
      而比起那一声无头无脑又飘渺如烟的呼唤,更令他头疼的是他那随风飘散了的鼎钧剑——自他拜师入积石以来,跟了他十九年的鼎钧剑,就这么完完全全消失在他的眼前,什么都不剩下,真是……
      “唉——”
      是不是……真应该换一把剑了呢?
      孟常之抬起手臂,挡在眼前,试图遮住所有的光线。

      “你醒了。”低沉却年轻的声音自房门处响起,打破了一室寂静。
      孟常之望去,只见来者身形高大,仿佛遮住了门口所有的光源,只是隐隐露出几束阳光,沿着他挺拔的身姿描摹。
      因是背着光,孟常之一直没能望清来人的模样,一直到其走近床头。
      “这是敷药,你的伤好的很快。”男子剑眉星目,轮廓硬朗如斧凿刀刻,薄唇却微抿,顿了顿,有些僵硬地补充道:“之前是我的师父救的你。我叫周衎。这里是长留山脚。”
      只见他手里端着药膏与白纱,身上系着块庖屋里的围兜,神情似乎还有些变扭。
      孟常之谢道:“多谢周公子和恩师连日来相救,孟某感激不尽。”
      “嗯……”周衎将药放在案前,低头问他,“我帮你上药?”
      孟常之忍着伤口的拉扯坐起身,被褥稍稍滑落,露出衣衫半掩的胸膛。
      看着眼前面色苍白的男子,周衎的喉结动了动,还未说什么,就听得窗户外有人喊道:“周衎!你快来搭把手,前面酒厅有客人催急了,你怎么还临阵偷跑!”
      孟常之望向窗外,这里是一个小的四合院,声音从对面的庖屋传来,隐隐伴有灶火的红光。
      “周公子快去忙吧,这里我一个人就行。”
      周衎闻言垂眸再看了他几眼,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便转身离去。行走之间,衣带摇曳,一块雕花玉牌在他的腰间一晃而出。
      孟常之觉得眼熟,遗憾的是还未来得及看清就被围兜遮住。
      他莫名心悸,目光追随着周衎的腰侧,一直到其走远……

      因着腹部的伤口,他此刻不便下床。只得转身去够床头案前的敷药,一偏头,却看到正对着的窗外溢出的春光绿意,温暖的阳光糊晕了眼,一时竟有些分不清今夕何夕。
      在他重伤昏迷前,积石山顶还是银装素裹。他和师弟踩的小心,不愿为这罕有人迹的山崖添上几个突兀的脚印。但到底也是多此一举,师弟提剑,他化气为刃,连师父亲手种下的梅树也被拦腰斩断。
      师弟攻势汹汹,不似往前矫揉做派,本是好事,可是……
      他凝神内视,果然发现丹田之内竟然游离着妖修的真气。
      之前的决斗,他只是觉得怪异,于是故意借此引师弟剑气入体。将属于人修的真气滤去后,发现了那型如蛛丝的细小异端。只是不曾想,蛛丝凝集,倒也成了气候,在他的体内横冲直撞。他一时不察,坠下山去。
      此时,再来勘探这丝异端,竟还未消散殆尽,只是活力大不如前。

      他掀开被褥,发现自己原本的衣物早已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件崭新的里衣,尺寸似乎还有点偏大。
      微微讶异于这户人家的细心照料,孟常之开始思索起,潜进长留,向长留掌门借用长明镜联系师傅的可行性。
      作为人修门派的两巨头,长留和积石虽明面上有争锋,但其实两大掌门的私交不错,只可惜他作为师父的亲传弟子,常年困于积石山崖修炼,来长留交流的次数屈指可数,还是幼时;如今若是无凭无据孤身前往,怕是长留认不出,只会拿他作冒名小贼……
      又想起算是同他一起修炼成长的师弟,孟常之凝眉。
      在大荒,被规则接纳的修真者只有两类,人修和妖修。从他被师父接入大荒以来,两者一直保持着和平共处的关系;但自魔修大战结束几年后,一些不明势力开始蠢蠢欲动,这次师弟的异常或许就是一次例证。
      为免打草惊蛇,他需要不动声色地给师傅报信。
      想到这,孟常之又开始头疼起来,师父知道他这次的失误,回去后指不定要怎么大做文章,逼他赶紧找一把趁手的配剑。
      孟常之微叹一声,边敷药边计划着,上报完消息后,就溜得远远的,也体验一把无事一身轻的快乐。

      因为身体素质与凡人不同,除非伤及丹田灵根,修真者的修复能力很强。孟常之仅修养了不到五天,就已经可以正常行动。
      这期间,除了不时来送药的周衎,孟常之还时常陪最初救下他的老人闲聊。
      老人名唤周云齐,是在大荒的凡民,如今在这长留山脚经营一家小酒馆。酒馆里除了他和周衎,还有一个小二兼厨师,都是他无意间救下的孤儿。
      周老嘴上说着自己年近古稀,但其实除了头发斑白,倒不见什么老态。
      “老夫我没有什么爱好,无事就喜欢去垂钓。谁知一次两次的,都让我捡回个人来。”周老捧着热茶,轻轻地吹了一口,微撇他一眼。
      孟常之笑道:“您宅心仁厚,这几日在这院中看着你们相处,竟是我从未体会过的,倒也想效仿周公子伴您左右。”
      老头嗤笑,“他伴我?成天往长留山上跑,如果不是念着旧恩,只怕要长宿山上罢!”
      他又慢慢地看了孟常之一眼,“六年前,我捡到他的时候,衣不蔽体,记忆全失,话也说不清楚。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谁知道其实是个一心只有修炼的白眼狼!枉我当年一时心软!”
      孟常之听闻微讶,问道:“周衎对于他的身世完全没有记忆吗?”
      周老叹息道:“他回答不上以前的事情,身上也只有一块刻了花纹的玉佩,只可惜老夫见识少……”
      孟常之心下一动,道:“不瞒您说,我对于大荒各门派情况都有所了解,令牌也略知一二,或许,能让我看看那玉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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