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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第二十四章 下(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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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发青年所指出的那个“密室”入口,就在祈神间的石门向右不到六呎的位置。
乍一看,墙面与周围没有任何差别,卷毛大叔懒得去问伊维准确位置,干脆啪啪两下将两只手都拍到墙上,上下左右一顿乱摸。还真别说,这家伙三两下摸到一条细细的缝隙,顺着缝隙摸到了门锁。
“嘿,还真有!”克莱恩先是喊了一句,随后又摊开手伸到伊维面前,“钥匙钥匙,总不会还要去找马蒂尔要吧?”
“你不知道有种万能开门咒语叫做‘芝麻开门’吗?”黑发青年直接把他的手打下去,说了一句没人能听懂的冷笑话。
“芝麻?那玩意就算是低品级也要好几枚金币一磅呢,我知道你的调味商店很赚钱,但是拿芝麻去开锁?你脑袋坏掉了是不是,芝麻粒会把锁孔堵住的!”卷毛大叔干脆翻个了大白眼丢给他。
伊维勾起唇角笑了下,没再多说什么,偏头向泰姆莱斯打个响指,“你的工作,上!”
“喂,我可不是你养的狗!”黑眼圈男非常不爽地抱怨一句,直接拽着卷毛大叔的衣领子把他拎到自己身后,自己嘴里念念有词。
既然是伊维找来的搭档,自然不会是什么一般人物,埃德加三人对这一点很有感触——这黑眼圈男随意挥了挥手,那墙面便像水波纹一样一圈圈漾开,露出被隐藏的坚固木门,随后又曲起手指节在门锁位置敲了几下,伸手一推,木门嘎吱嘎吱地就开了。
“三级的‘解除魔法’和二级的‘敲击术’?”精灵少年看了一眼,准确地报出泰姆莱斯使用的两个法术,两眼闪闪发亮地看着他(请参考史莱克中的猫侠客XD),“泰姆莱斯,等返回镇上,你能不能借我抄录一下法术书?只要低级的法术书就可以了,我、我可以付钱的,我还有一点点金币……”
“小不点儿,本大爷的法术书可是概不外借哦~~”黑眼圈男刚想摆摆架子,就收到伊维投来的威胁意味十足的飞刀眼,眼珠子咕噜一转,换成一副谄媚模样,大言不惭地拍着胸脯,“要不,咱们交换一下?你教我精灵诗歌,我借你抄录法术?放心放心,本大爷肯定能将精灵诗歌广泛传播在整个大陆上的~~~~”
“呃……?”奈吉尔一想到刚才那曲“精彩绝伦”的《拯救精灵的英雄》,就忍不住满头黑线,这个五音不全的家伙真的要去做吟游诗人吗,难道他不觉得他那副鬼哭狼嚎的嗓子会吓死人?估计到时候精灵族的吟游诗人们会恨死自己这个败坏精灵诗歌的始作俑者……
精灵还在这边纠结着,埃德加三个人已经率先走进了这间密室。密室里又矮又暗,个子最高的埃德加几乎要撞到脑袋,不得不弓着身子点起火把往里面走,好在这房间很小,细细长长的一条,两步就走到了底。
不知是不是密室很少开启的问题,或者是这房间通风不佳导致过于阴暗潮湿的关系,墙脚下沿有很多暗色青苔,有些角落还有一些灰白色的不知道什么品种的小蘑菇,整个房间充满了一种浓重的发霉味道,夹杂着整个神殿广场处照明油脂的劣质花香,混合成让人极不舒服的气味。
房间里侧地面上堆着厚厚的草堆,本应发黄的干草堆早已经变成了朽烂的黑黄绿,上面胡乱丢着一个个小皮袋子,还有些闪闪发亮的装饰品。
“嘿,这袋子里面装着什么东西?”卷毛大叔用手里的钉头锤敲了敲,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就伸手拿了起来。仔细一看才发现,那袋子底部有些深褐色的斑点,经验十足的克莱恩一眼就认出那是干涸的血迹。
袋子里面是些零散的银币和一小堆铜币,克莱恩又打开另一个小皮袋,发现里面都是些钱币,或者价值比较高的饰物。
埃德加叹了口气:“这些估计都是地精们从过路商人身上抢劫的物品吧,看起来这里是地精们存放收获的房间。”
虽然很同情这些被打劫的路人,但是……现在这些钱袋就算是冒险团队的战利品了,他们忙着把所有皮口袋里的金币收集起来,准备待会儿进行分配——不要说他们是贪财,无主之财作为收益分配到个人可是冒险活动的惯例,而且冒险者这次人人都损失了装备,急需金币进行补充。
大猫青蓝在房间里东闻闻西嗅嗅,偶尔还用爪子拍打拍打,埃德加他们也没怎么在意,他们忙着分类钱币与其他的装饰物——钱币是可以分配,但是这些闪亮亮的装饰物还是需要拿回橡木镇去寻找原主人,一段时间无人认领才能变卖。
“队长,你看。”半精灵小姐细心地在霉变的草堆中翻找着,她的手心托着一枚银包铁的男式戒指。
“M-a-c-k&H-i-l-e-n,马克与希伦?”埃德加擦了擦戒指上的灰土草泥,念出内圈刻着的字符,心里顿时明白,这是这次被杀的人质马克的结婚戒指,他叹了口气,“有没有什么能证明鲍尔戴斯身份的东西?”
米兰妮沉默着,低头继续翻找草堆。大胡子战士看了看这个证明物,不由感叹这两个正值壮年的镇民死得真是不幸,不过是一个女人一时的贪心不足,就白白卷入一场阴谋之中丢了性命。
青蓝则是叼起一个小袋子,一爪挠下去,袋子里的钱币洒在地上滚得到处都是,他动动鼻子,又叼出一个继续破坏着。某个被抓破的袋子里滚出两个圆滚滚的红色水晶珠子,这珠子算不上清澈透明,而且还有裂纹,品相非常一般,看不上眼的大猫哼了一声,直接将珠子拨拉到分类钱币的卷毛大叔身边,自己继续翻找新袋子。
“喂喂,青蓝啊,你可不能这么玩啊,这水晶珠子品相再差再劣质,魔法用品商店差不多也能卖到七八十金币,两颗就是至少一百五十枚,加点钱两件链甲衫就出来了!”克莱恩心疼地紧紧抓起水晶珠子大喊着。
“没见识,这种劣质水晶除了磨碎做水晶粉,根本没有其他作用,不上五百金币的水晶就是垃圾!”大猫毫不客气地吐槽,自顾自抓破新的皮袋。
几枚锈迹斑斑的钱币滚了出来,还有一枚灰扑扑的暗淡指环,大猫的眼睛猛然亮起,一爪子按住戒指,然后嗷呜一声大叫起来。
“你有发现了什么东西啊?给我看看。” 卷毛大叔好奇地捡了起来,那钱币时间应该很久了,表面都长出了暗绿色的锈迹,连上面的头像都看不太清楚。“咦?这个是……五六百年前灭国的洛马斯王朝椭圆形银币!队长、米兰妮快来看,这里还真的有好东西啊!”
除了早已烟消云散的洛马斯王朝,整片大陆再没有铸造椭圆形钱币的朝代,而当年的生产力又限制了金币银币数量极少,存世流传的就更少了,这东西要是卖给历史学家或者钱币收藏家,每一枚都不会低于五十个金币啊!
“真可惜这只是银币,要是金币的话,价值还能再翻上两倍!”克莱恩一脸口水歪歪状,根本没注意到大猫私藏了一枚灰扑扑的戒指。
一直站在门口没有走进来的黑发青年听到大猫的叫声,走过来捡起一枚钱币,顺势从青蓝爪子下面抓出那枚戒指,滑进衣袖,之后又若无其事地将古钱币递给克莱恩:“先收起来吧,免得待会儿找不到了。”
“对啊对啊,这玩意可不比那水晶珠子便宜。”卷毛大叔在地上扒拉扒拉,将三枚古钱币紧紧攥在手里。
大胡子战士突然轻咦了一声,他和米兰妮已经把朽烂的草堆翻到底部,黑乎乎的地面上满满都是各种污渍和蜘蛛网,但是在那中间露出了一根白乎乎的东西。
“这是……骨头?”埃德加和米兰妮对看一眼,都想到了马蒂尔宁愿把自己撞昏也不肯说的那一幕,心中猛然一沉。
冒险者们很快就把埋在泥土里的尸骨挖了出来,这具尸骨背面朝天,头颅侧扭着,歪着脖子形成一个非常别扭的姿势,更特别的是,这尸骨并不是外面那些被地精们啃了又啃的白骨架子,而是连皮带肉、穿着衣服被埋在了这里。
被压在身下的衣服已经被腐烂的尸水和泥土中的水汽完全浸透,看不出什么颜色,可是偶尔几处还能看得出材质相当不错。
那尸体掩埋时间并不算长,全身皮肉还没有腐烂殆尽,一块块黑紫色皮肉肿胀着,滴滴答答的粘液从身体每个孔洞流出。
“呕————”精灵少年远远扫了一眼,就觉得胃里翻腾不休,捂住嘴离开密室一阵大吐特吐,大猫呜呜低叫着跟着追出去。
“喵喵喵!”一直老老实实缩在魔宠口袋里的兰斯洛感觉到他的不对劲,迅速钻了出来跳到肩上,安慰性地用头去蹭蹭他的脸颊脖子,秃秃的尾巴尖露着暗色的皮肉。
奈吉尔再吐了两口,连胃里的酸液都吐不出来,这才呼哧呼哧喘着大气,不知什么时候跟过来的伊维早就端着一杯温热的姜糖水递到他嘴边上。
连连漱了几次口才算是冲淡了嘴里的酸味,精灵将水杯递还给伊维,见怪不怪地看着他把水杯塞回戒指里面,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那戒指里面究竟装了多少东西?
不过这念头只是一闪就消失了,他挠挠兰斯洛的下巴,再拍拍青蓝的大头,这才一脸郁闷地嘟囔着:“我之前只觉得地精们吃人肉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可是看到这种腐尸我才发现,原来带着皮肉的死人比那些骨头架子更恶心……”说到这里,他又忍不住开始干呕。
黑发青年轻轻拍打他的脊背:“别想了,越想越恶心。你要是还觉得难受,我就给你拿一片鲜姜片含着。”
“哎呀呀呀,重…伊维你不要表现得这么肉麻,简直就是万能保姆了~~~”旁边看得浑身都起满鸡皮疙瘩的泰姆莱斯吼吼大叫着,非常用力地抱住手臂使劲摩擦。
伊维扬扬眉,冷眼小飞刀嗖嗖投射过去:“好像某个人一直在嚷嚷,要做团队里的吟游诗人……似乎这件事情不太好办啊——”
“啊呜呜呜——你这是明显的打击报复!”黑眼圈男的兰花指绝招再次出现,浓重黑眼圈围绕的两只肿泡眼也迅速荡漾起一波水光,可惜这一招除了把奈吉尔逗笑之外,某个人根本就无动于衷。
不仅如此,黑发青年拉过奈吉尔的左手细细看了一下,将戴在无名指上的雕成变色龙样子的戒指摘了下来,从袖子里摸出那只刚才夹带出来的灰扑扑的指环,直接套了上去,一边做动作一边低声吩咐:“无论发生什么事情,这只戒指都绝对不要摘掉,最好也不要对任何人说起它的来历。”
就在戒指套上的那一瞬间,时间发生了奇异的停滞和扭曲。
有那么一眨眼的工夫,奈吉尔只觉得,眼前一切都变成灰蒙蒙一片,就好像之前在伊维家院门口看到的氤氲难明的灰色雾气,其他的什么都看不见。
但是又有那么一丝不同,他能感觉到生命情感丝丝相连的兰斯洛,能感觉到握住他的手的黑发青年,能感觉到蹲坐在一旁的大猫青蓝,甚至连几步远处故意耍宝的泰姆莱斯都能感觉到——那种感觉很难用语言形容,仿佛眼睛已经失去了视力,整个人融化在空气中,而他们则变化成大大小小各种颜色的光斑出现在自己的脑海。
兰斯洛是小小的一团几乎看不清楚的青蓝色,大猫是红得发黑的大猫形状,泰姆莱斯是灰色发亮的一大坨,巨大无比几乎塞满空间,只有那个一头黑发的男人是清晰的,全身跳动着炽烈的红色——不,他甚至无法确定那个长着同样一张面孔的人是不是伊维,那人的一对眼睛是妖异的红色,像两团燃烧的火。
然后,冥冥中有一滴水滴落下来,激起万千涟漪,不断波荡。
光斑破碎了,精灵少年眼前再次出现隐秘的神殿广场,刚才一瞬仿佛梦境。
站在自己眼前握住自己的手的人,仍然是那个一对纯黑色重瞳眼睛、始终对他微笑的黑发青年,兰斯洛趴在自己肩头,正和蹲在脚边的青蓝大眼瞪小眼,几步远处的泰姆莱斯还在翘着兰花指用手背掩住口鼻,故意嚣张地大笑。
唯一不同的,就是手上灰扑扑的金属环开始还稍微大了一点,现在竟然尺寸分毫不差地紧紧卡住无名指的指根。
难道是自己刚才休息的不够,所以出现了什么幻觉?或者是……
精灵少年甩甩头,有些疑惑不解,既然想不明白刚才的感受是什么,干脆就丢在脑后,看着灰沉沉看不出什么材质的金属戒指提问:“伊维,这是什么?”
“一个普通的小东西,用来交换你的变色龙戒指,好不好?”黑发青年温柔微笑。
听到这句话的小白精灵立刻被引开了注意力,连忙推辞:“咦,交换?不不,送给你好了,你给我戴上的耳饰很贵重的,这只戒指价值还差得很远……”
伊维捏了捏他的耳朵,手指滑过那只贴合小家伙耳廓的耳饰,比秘银更珍贵罕见的精金材质雕刻出细致入微的叶片形状,嵌入的黑色宝石幽深深邃:“这东西其实没有你想得那么珍贵,因为它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增强版的逸闻宝石。”
逸闻宝石?
奈吉尔立刻明白了他会说“没有那么珍贵”的意思了,逸闻宝石是只有精灵能制作且只有精灵能佩戴的一种特殊魔法物品,非精灵佩戴此物将会被强制降低两个等级。不仅如此,逸闻宝石对佩戴者的智力和意志力还有非常严苛的要求,如果达不到最低限制,佩戴者甚至可能会变成疯子或者痴愚儿。
不过就算这样,逸闻宝石仍旧是众多精灵奥术施法者追求的焦点,它可以让佩戴者更快地集中心智来学习记忆,使他更容易获得与记录所需要的知识;某些制作精良的逸闻宝石还可以帮助佩戴者减少受外界干扰的影响;最关键的是,这种特别的物品还可以当做法术书来使用,即使使用条件再苛刻也绝对是物超所值的东西——尤其对于精灵和有精灵血统的奥术施法者来说,十万金币简直太便宜了。
“这东西我用不了,队里又只有你一个精灵,难道要我送给米兰妮那个巡林客?就算她以后也能学会施法,可是走的也是类似克莱恩的神术体系。”黑发青年耸耸肩膀,“这东西虽然罕见,但是因为使用条件苛刻,也算不上特别珍贵,只不过是出自精灵大师的手笔,精美的制作工艺提升了它的收藏价值。”
“可是……”奈吉尔还想多说什么,马上就唯恐天下不乱的泰姆莱斯嗷嗷叫唤着打断了,“收下收下,快点收下,这家伙有钱得很,千万不要客气!再说了,你不也是用戒指交换的吗?”
伊维皮笑肉不笑地翘起唇角:“泰姆莱斯,好像你这家伙平时的收藏品也不算少,是不是也应该拿出几件来当做见面礼啊?”
“啊呜呜呜?”冷不防惹祸上身的黑眼圈男立时郁闷了,可是某人的打击还没有结束:
“我听说你会标准龙语,不是被改造成奥术文字的那种龙语,而是真正的巨龙语言,记得有空交给奈吉尔……你不是准备向他学习精灵诗歌吗,就用这个作为拜师礼怎么样?”
“啊呜呜呜呜呜呜?”
“对了,我准备让奈吉尔闲着时候练习一下手工艺,好发扬精灵族优美的制作能力,你是不是贡献点品相优良的好材料啊?”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被伊维连番剥削的泰姆莱斯突然觉得这世界太疯狂了,让他欲.哭.无.泪。
芝麻:一般认为芝麻原产地在中亚西亚地区,近些年据说在我国云贵也发现了古芝麻品种。西大陆的背景基本是按照中世纪欧洲来写的,当时西亚与欧洲存在通商贸易,甚至整个拜占庭帝国大规模推广阿拉伯式餐饮习俗,所以本文中芝麻作为一种中产阶级即可享用的调味品出现,价格并不算昂贵。
生姜:我国、东南亚、南亚的亚热带地区都算是姜的原产地,十三世纪,马可•波罗在《东方见闻录》中提到生姜,并将其带回欧洲,后来经由哥伦布传播到墨西哥。
最早由于远洋贸易的关系,生姜被当做一种昂贵的香料,广泛应用在菜肴、香料茶和香水制造业,十三四世纪的英国,一磅生姜可以交换一只成年绵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