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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因为要做笔 ...

  •   因为要做笔录叶寻欢的确被抓回了警局,而且是等到夕阳西下她才得以脱身。事实上歹徒是个很可怜的男人,他的家人赶到后解释了事情的经过,原来他深爱的妻子因为一场医疗事故死于医院,从此他就开始仇视穿白大褂的人,甚至会产生臆想,而齐帅正是差点死于神似当年的主治医生。她感动于男人对妻子的用情之深,毕竟这年头人人都现实得要命,没有几个人情愿在一棵树上吊死了。爱情已不再是爱人,你可以爱她的职业,爱她的家世,爱他有钱有势的亲戚,却独独不爱这个人。叶寻欢渴望的是纯粹的爱情,她从不希望别人是因为她是一名女医生而跟她结婚,她觉得即使男耕女织对方也愿意跟他相守到老,这才是真正的爱情。当然她的论调被广大人民群众评论为浪漫有余,现实残忍;改变思想,重新做人。可她还是想等待,就像心中的某种信念,她坚信自己不会失望,没有理由,只是相信。
      整理一下凌乱的思绪,她认清了一个现实----最后一班地铁正跟她说拜拜。想着自己勇斗歹徒不但没被发锦旗还被那个铁面无私的黑猫警长怒吼,晚餐没吃还要破产打的回家,心情低落还差点被绑成木乃伊,她就开始感叹时运不济,命途多舛啊!等等,前面停着的正是那辆熟悉的警车0806.高大挺拔的男人身穿便装里在车前,白色的衬衣,米黄色的裤子,几缕头发垂在额前。夕阳的余晖笼罩着他,没有了白天的尖锐冷酷,她甚至感受到温暖的气息,只是他身上似乎还散发着淡淡的忧伤。虽然今天这个男人一直对她出言不逊,又是责备又是讽刺,可她还是管不住自己想打招呼的冲动。
      “嘿,警车0806,还没回去啊?不会是在等我吧?”她打趣道。
      顾正伟转头对她粲然一笑,“还以为你是笨蛋,这不挺聪明的嘛,答对了!”
      叶寻欢也不示弱,厚脸皮的说:“看来是我跟警察叔叔心有灵犀。”杏眼眨巴眨巴做放电状。
      顾正伟被她的可爱表情逗笑,而后淡淡的回了一句;“不要看我长得帅就对我想入非非,我不近女色。”似在开玩笑又像在陈述某个事实。
      叶寻欢当然没有认真在听,因为一盏100瓦的电灯泡正在她的大脑中放肆闪烁,“警车0806,你送我回家吧。你看我一介女子手无缚鸡之力又负伤在身,本着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帮助我,你不介意吧?”
      “我介意。”他表情严肃。
      叶寻欢并不死心,“大家都说有困难找警察,你怎么能这样呢,咱们怎么说也算认识啊。”
      顾正伟笑了,“我跟你开玩笑,上车吧,事实上本人正是善心大发打算送你回去。快上来,小心我改变主意。”感觉好像碰上一个难缠的女人·~
      此时车里暖暖的气氛跟窗外的天气倒是像极了,温和舒服。叶寻欢又开始不安分的动来动去,抬头对上一张英俊的侧脸有些出神。
      “请专心坐车。”声音从那张脸上传来。叶寻欢识趣的乖乖坐回。
      “你就这么放心的做我的车,是不是我把你卖了你还会抢着帮我数钱?”他漫不经心的扫了叶寻欢一眼。
      “我一直认为自己浑身上下笼罩着正义的气息,没人敢欺负我啦。更何况我坐的是警车,真拉风!”这姑娘道是沾沾自喜。
      “不要对自己那么放心。你知道吗?今天真的很危险,女孩子不应该这样强出头,很容易出事。我可不想在看报纸时发现一个跟我有着一面之缘的人因为勇斗歹徒成为被人民缅怀的人!”他的表情很严肃,语气也很坚决,“以后不要这样了,你的家人会担心。”
      说话真是有点刻薄,可是为什么让她觉得如此温暖呢?在这座陌生的城市来自于陌生人的隐隐关怀,有种微妙的感觉。“我叫叶寻欢,小叶飞刀的传人,哈哈。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那种人。
      “顾正伟。”
      真是言简意赅啊,“政委,你爸是司令,你哥是参谋吗?”
      “家庭成员猜测正确,看来你真不是笨蛋。”姓顾的又在打趣她。
      一路上叶寻欢激情澎湃,话题换了一个又一个,顾正伟被她逗得差点撞车。
      当然这些都是在得知叶小姐住在东区,跟西区正对的,遥遥相望的角落之前。可是自己好像开了贼车,停都停不了,似乎中了这姑娘的套。他没想过自己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回东区,三年前他离开这里,因为无法面对旧事。物是人非,情何以堪?可命运就爱如此捉弄人,兜兜转转,又回到原地。副驾驶上这个不知安静的女人,似曾相识又若即若离。让他原本平静的心泛起阵阵涟漪。
      顾正伟:“为什么住的地方离诊所这么远呢?上班岂不是很麻烦?”
      叶寻欢:“事实上我是只寄居蟹,寄居在老姐家里。她老人家正没日没夜的攒嫁妆,只租得起那边的房子。我们又不是财阀二世,在这地儿还能想住哪就住哪啊。不过我挺知足的。”表情甜蜜状。
      “你还真不挑。”顾正伟笑着打量着她。
      “不要笑我胸无大志,少了欲望才会多了快乐,这是我这二十几年唯一的人生收获!”她信誓旦旦。
      没了剑拔弩张,没了冷嘲热讽,他们倒是心平气和的聊起来。顾正伟已经好久没有这样放松的聊天大笑了,当然要得益于叶寻欢这个一路唧唧喳喳的女人了。了无心机,不懂掩饰,傻呵呵的笑着可谈起生活又仿佛有着大智慧。真是个特别的姑娘呢。
      一路嘻嘻哈哈终于到达目的地,顾正伟停下车送她到楼下。当年他们租住的房子竟然就在叶寻欢房子的后面,三年了,这几幢楼更显斑驳破旧,当年种的小树都已经挺拔茂密,还有个小公园,年轻的父母正扶着孩子在健身器械上玩耍。一种时过境迁的感觉涌上心头。
      “环境很好吧,看你的眼神饱含深情呢!”叶寻欢勾回了他的思绪,“我们这座楼可谓是败絮其外金玉其中啦。我很用心的布置哦,我的品位很不错,跟我同住可是三生有幸啊!”
      蓦然想起当年她也喜欢装饰,总是买一些壁纸挂件之类的东西挂在屋里。他总是提醒她以后有了钱会买好一点的房子给她住,何必在这破房子里折腾。她却坚持有他在的地方就是家,就是住在天桥下她也会好好布置。拗不过于是每个周他都会陪她去逛家居,每次都会添置一些小东西放在家里。思绪至此,心口又在隐隐作痛。逝去的甜蜜像毒药,回忆起来却发现戒也戒不掉。
      叶寻欢仰头看他,眼前这个男人眉头紧锁,好看的眼睛竟然有些空洞。应该是想起了一些东西吧,她发现思想真的可以带人飘很远。可是他的思想似乎没有带给他快乐。
      于是还是打断他吧:“我要上去了哦,上去喝杯茶吧。”学着电视上的告别语,她底气不足的看着他,希望得到否定回答。事实上她跟江暖心都不喜欢喝茶,如果江暖心不烧开水,他此时上去只有享受农夫山泉有点甜的份。
      顾正伟看到她一副貌似诚恳实则躲闪的表情笑着说:“知不知都这个点邀请男人上楼坐意味着什么?好啦我还得千里迢迢的回家,走啦。”他转身离开,留下叶寻欢在楼下发愣,“这个点?是几点,现在不挺早吗?那档子事不应该再晚点才想吗。”不对,从什么时候开始怎么竟想写没营养的东西了。难道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真的会变的饥渴?咦--,还是赶紧上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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