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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妹妹头 走在路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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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的时候,看到一个男生留着长头发。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长头发,而是那种齐肩膀,然后一刀切断的很乖的学生头。如果他不是穿着我们初中部的男生校裤,我还以为他是一个女生。他身上那种有些普通到阴柔的气质并没有吸引我,说到底,我注意到他,是因为他撞了我一下。
在我想晚上是吃泡面还是速冻饺子的时候,他迎面撞到我怀里,看起来很年轻,也许是刚刚上初二的样子?如果不是他的脸蛋那么漂亮,我当然不会在乎他。他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身上柔顺剂的香味好青涩,我的心有些缓慢地躁动了起来。
我的青春期应当过了才是。
按理来说,这本来是场插曲。如果不是他后来杀了人被通缉的话。我们见的第一面,竟然是这种情况。我本该忘记他就像忘记任何一个让我的心有些躁动的男生。直到周一上学我看到了贴在校门口的通缉令。
林添檬。奇怪的名字,有点像言情小说的女主角,看到他的证件照的时候,我皱起了眉头。
“照的真是不上镜呢。”
显然,这句话并不是我说的。我皱眉时想的是:“这谁啊?初中生杀人?”
身后的声音好年轻,有一种无法分清性别的少年音,在我耳后响起,搞得我耳垂痒呼呼的,柔顺剂的香味似曾相识,我后知后觉地回头,差点又和他撞在一起。为什么说“又”,是因为照片的主角此时正全神贯注地看着那张通缉令,不无遗憾地说:“那么多张照片,偏偏选了这张。”
我此时和杀人犯站在一起。林添檬,也因此我一下子记住他的名字。明明杀了人,他若无其事就算了,为什么我也要保持这种无事发生的样子啊?我收敛了即将冲破喉咙而喊出的尖叫,第一次体会到后背发毛的感觉。
“你谁啊?”我问。
他竟然有些故意地歪歪头:“那天咱们见过呢。”
我们见过,我当然知道,看到他脸的时候就回忆起来。我尴尬地笑笑,不敢看他的眼睛。令我觉得奇怪的是,他并没为难我,而是贴心地侧身让出一条路让我通过。我低着头走过的时候,感觉后背已被冷汗浸湿,还有,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视线如同莲藕一样,黏糊糊地拉扯着我。他一直在看我。
我小步走,直到走到树影下面,才敢回头看上一眼。我看到他的眼睛,透过绿到发黑的树叶缝隙望过来,似乎早知道我会回头看一眼。他长得好乖,好像那种经典的沉默寡言的好学生,皮肤被阳光照过白得发亮。仍然是面无表情的样子,让人无法猜透他的情绪。其实我真的有心动片刻,这个小孩,完全是我的理想型。
他是在逃杀人犯,但他的消息仿佛消失掉了。再也没人提起过他,如同这个人并没有存在过一样。只是他的面无表情的侧脸,有些不符合年龄的平静眼神,还有雌雄莫辨的纤细少年身形,总被我梦到。只见了一面的初中部学生,在我的生活里昙花一现。
如果他继续在我的生活里存在,那么我会爱上他,林添檬,奇特的名字。然而那之后他渐渐淡出我的生活了,我没见过他。直到现在,我在北京读大学,在校外租了房子方便兼职,也交了男朋友。我们其实有考虑过未来的问题,但他是本地人,而我想回老家。最近我们大吵一架,他搬走回家住了。公寓里只有我一个人。
兼职只是出于兴趣爱好,但既然已经开始就压的我喘不过气。某天我下班回家路过太平路,猛然看到一个很熟悉的,如同梦核一般的身影。“不存在的少年”,曾经的中学有这样的怪谈,也会有几个人记得那张莫名其妙的通缉令,然而受害者究竟是谁就没人知道。三班转走一个沉默寡言的长发男生,没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也没勇气去问同班同学。但我知道他,那张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我梦里的脸,带着堪称冷漠的表情,刘海整齐地散落在额头两侧。我好喜欢他用看垃圾的眼神看我,年少时隐秘的性幻想竟然和未被认定的杀人犯有关。
那是一场梦吗?我的记忆再没有去路了,而在离南方老家好远的北京,竟然看到一张只属于梦里的脸。
“林添檬。”我下意识地说,那个人并没有回头。我也没追上去。
事情就这样一点点发生再为我所知地溜走。只是遇到一个也许从来没存在过的人,就算这样,我也不会跟上他。那个妹妹头初中生,只在我人生中留下一点很浅的影子。我看过类似心灵鸡汤般的故事,在墙壁前久久打坐的僧人,数十年过去后那面墙壁上留下僧人的影子,好像淡淡的、均匀的铅笔印。林添檬就是这样地在我心里留下了浅淡的一笔。
我不曾承认我喜欢过他。
那之后我也刻意地去过太平路,大海捞针般搜索熟悉的背影,我当然可以在那个时候追上他如同追上一枚久已遗失的书签,我不明白我突如其来升起的退却心是为什么?不忍心亲自打破幻想,或是为了麦克白一般的莎士比亚悲剧?尽管早已投入理科的深渊,我仍然天生是文科生。
正视自己的心情没什么难的,虽然在几乎是十年后的今天,我才做到这一点。躺在独自一人的公寓里,失眠让我思考、回忆,幻想中已load了上一个存档,太平路那一眼如果我追上去喊住他——会否有何不同?上上个存档,那时候我还是高中生,看到林添檬的第一眼,如果那不算一见钟情,那还有什么算?我只是嘴硬。
我喜欢他,他当然是我的理想型,更何况只见过那两面,不存在的美丽少年,如同乙女游戏里的实弟一样捉摸不定,现实里、真的存在这种人设吗?见到他的第一眼,他就死死戳中了我的心。
那天男朋友跟我提了分手,因为他“看不到我们的未来”,我不觉得悲伤,反而觉得这样不感到悲伤的自己有些自私。当然我也想像其他朋友那样,失恋就如同失去一切,食不知味,面如死灰。我只是不感到心痛。
照常上课、打工、甚至增加了一个兼职。我在话剧社负责制作舞台道具,北京的高校课余生活相当丰富,赚钱机会也蛮多。我几乎只有凌晨的时候才能和自己独处一会。失眠的那些时间我都用来幻想,那些我没有选择的线路,是否会对我的人生造成巨大影响?顺着思绪回到初中那条小路,离我家好近,每天早上,妈妈都做好早饭,下午四点就放学了,教学楼那扇高高的大钟敲响的时候,人声立刻洪亮起来,那时候,同桌会笑着对我说,明天见。我把皱巴的笔袋塞进书包,不看一眼就离开了。那条小路并没几个人,不过还是有人迎面撞过来。
柔顺剂的香味让我晃神,有些熟悉的、记忆里的味道提醒我现在并非幻想时间,我抬起头,耳膜里灌满的海水随着视线而消散,声音、各种各样的声音,顺着看不见的线牵扯着我。我面前是舞台,学校礼堂,话剧社的第一次公演。而我一抬头,就看到了林添檬。我幻想中的男生,早就摇身一变和我上了同一所大学。
我是个容易走神的女生,好多时候,我都发着呆虚度时间,时间曝光一般飞速流逝,生活对我来说只是跳帧的劣质游戏,只是偶尔有些让我发笑。我不怀念任何只怀念过去。现在对我来说是一节被人啃过无味的骨棒而未来,我不认为我会有未来。就让我活在幻想中吧,每天我都这样祈祷自己再也不会醒来。
我眨眨眼,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什么时候幻觉已经侵袭了我的现实生活,边界本来像密度不同的液体一样无法相溶,现在一切都变了。也许是失恋让我精神分裂,尽管我没有太大感觉。
要喊住他吗?我想。
要喊住他吗?我不禁遥遥地伸出手,就为了确定眼前的少年是否是、只属于我的幻觉。
然而掌声昭示着他的存在,身高拔高、告诉我他已成年,舞台上他带着笑容谢幕,看起来宛如哈尔的移动城堡里的男主角。唯一不变的只有那齐肩短发,还有漂亮脸蛋。
旁边的人惊呼台上的男生好帅,一个女生拿出手机打字,屏幕在昏暗环境下突然和陡然亮起的灯光融为一体。我看到她的手指起起落落。
——大一新生林昭然,果然好帅,演出也很精彩,以后要专门做这行吗?
我恍然大悟般的把不自觉举起的手放下,直觉般的我得知了林昭然原来才是他的名字。那独特的、只属于我的林添檬已经不存在了。有太多人知道他的名字,而我竟然是最后一个。
我当然听到,什么破碎的声音,什么东西正远离我,有什么停止的东西终于开始运行。少年的我逐渐远去,而泰坦尼克号即将撞上冰山。过去的我死掉了,伴随着那种永不终结的幻想。我给自己树立了那么多假想敌,甚至把林添檬当做我的幻想朋友。
舞台结束,我甚至仍然固执地等在那里,而林添檬、林昭然,正和别人有说有笑地走过我的身边。舞台演出所用的袍子轻柔地裹着我的小腿,我心神不宁地回望他,只看到一双漆黑的、笑意盈盈的眼睛。
我们当然没见过。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