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严谨的算起来,从四年级拿起水笔写出一个报错千金的狗血开头,主角的年龄随着我的年龄不断的上升到现在,这有十三年了。
可在这十三年中,开头写了无数个,没有一个写完的,甚至文笔这东西压根就没有出现过,上了大学之后更是学会了连滚键盘式的写作,不停地写开头,为爱发电。
写不完是因为我性子里就是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人,我的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学习学几天跟上大家进度就玩一个月,培养什么爱好也是没几天兴趣就淡了,就连考研的那段时间,我都在玩两天学两天,我厌恶这样的自己,可还是深陷泥潭不能自拔。
但是事情出现了转机,这本书经历过一次大改,之前写到了十五万字,非常不满意,就从最开始重写,等于说这本书已经写了有三十来万字了,这在我写书的历程上是前所未有的,如果我能写完第一本书,那一定是这本,所以我打算坚持一下,对抗这可恶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