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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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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洛说错了话,忙不迭道歉。
但日记精脾气很好,一点都没有生气,反而答应明早送她一枝小兔子角堇。
凌洛美美的睡着了。
顾西决的书案上摆满了角堇,每一朵都开到了最好,他缓缓拿起一枝,多情的桃花眼凝在盛放的花朵上,冰冷无波。
角堇这种花朵,像野草一样,耐寒又好养活,却不是他欣赏的花。
尤其是长得像兔子的那种,洁白无瑕,脆弱无辜,就这么轻轻一掐——
顾西决面无表情的把那枝折断的兔子角堇扔进了字纸篓。
“主上。”不知何时,雕窗外多了一个身影,低着头,恭敬的拱手,“冠军侯崔骏身边兵马太多,我们跟踪失败了。”
“自己去领罚。”顾西决面色不变,淡淡说,“不要再派人了,恐怕他已经察觉到了。”
“是。可——”属下未再言,退了下去。
四周再无声息,静谧无言。
顾西决白衣广袖,衣冠胜雪,静静的坐着,不知过了多久,他滟涟的桃花眼里掠过一丝玩味,“崔骏把军营整治得和铁桶一般,滴水不漏。恐怕不会想到,派来监视我的儿子,有朝一日会引狼入室吧。”
***
凌洛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来还带着笑意,一眼就看到窗台上那枝小兔子角堇,雪白雪白,长着长长的花翅,像一只软萌的小兔子。
她精神百倍的爬了起来。
昨天她对父母说了,要去参加赛诗会。
冷静下来,凌洛仔细一想,发现赛诗会举办的时间和她周末去打工的时间重复了。
而且她估计也拿不到赛诗会的奖金。
前前后后就差了一笔钱。
凌洛想给养母买一串黄金项链。
养母最爱美一个人,最苦的时候,她们最后一面镜子打碎了,买不起新的,养母为了把自己捯饬得好看,每天早起一个小时,跑到河边梳头。
她总爱去金店,不看别的,就盯着黄金首饰,因为她说黄金扎实,让人安心。
可她苦了大半辈子,却从来舍不得买,也不肯凌洛用凌家的钱买。
事实上她从头到尾都没要过凌家一分钱,她跟凌洛说,做人要有骨气,要有自知之明。
因此,凌洛这一年来,周末都在一个奶茶店打零工,想用自己挣的钱买一串送她。
不过,既然决定了要参加比赛,就不能放弃,哪怕结果不尽如人意。
问老板请两天假应该不成问题,至于钱,实在不行先问嵇小之借,有借有还,那还是自己挣的。
凌洛披上外套,蹬蹬蹬跑到家里书房,踮着脚到处找诗集。
赛诗会的出题范围很广,从“乐府诗经”到“唐宋八大家”再到纳兰“饮水词”。
可凌父是个商人,凌母也不爱这些,凌洛找了半天,就找到了一本凌父放在书架上装X的精装《唐诗三百首》。
不过这对于她也够用了。
离赛诗会市里的选拔赛只有一个星期了,凌洛觉得就算自己日以继夜的背,能把这本书背三分之一,已经是超超超常发挥了。
正在这时,凌母喊她下去吃饭,凌洛应了一声,把诗集放进书包,下楼了。
等到了学校,她把这本诗集拿了出来。
按她平时的水平,背一首五言律诗大概需要两个小时,所以半个小时的晨读课,凌洛打算背一首五言绝句。
只有四句,每句五字,加上打铃之前这十多分钟和晨读课间十分钟,她应该勉勉强强能背下来。
学渣的生活就是这么无奈。
凌洛已经过了会叹气的阶段了,出奇平静的翻到绝句区。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1
凌洛觉得似乎有点不对,平时她念完了一句诗之后,脑子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要念十来遍,才能勉强在脑子里找到它们。
可是此时此刻,这十个字好像刀刻在她脑海里似的,清晰无比。
她飞速低头,把整首诗都扫了一遍。
然后——
凌洛:???
我他妈连注释都背下来了?
凌洛简直怀疑自己在做梦,她抓住嵇小之的胳膊:“能抽背我一下《鹿柴》吗?”
“你怕是发神经,以为听写单词啊?”
虽然牢骚着,嵇小之还是接过了凌洛的诗集。
然后——看着她连诗句带百来字的注释,一字不漏的背了出来。
嵇小之第一反应:“你昨天熬夜背了???”
凌洛这时根本想不起要理她,飞速抢过诗集,一路翻下去,一直翻了七八十页,才停下来。
而那七八十页上面近百首诗连带注释,在她脑海里好像大字幻灯片似的,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可是接着再翻下去,又跟刚开始一样,背得缓慢又迟钝。
当然,如果凌洛细心感受,会发现她背得会比平时快一点,但在刚刚那么大的刺激下,她没发现这点差别。
她放下书,双目怔怔。
嵇小之一直观察着凌洛的古怪行为,还看了她的脸色,可是凌洛皮肤好,就算一夜不睡也不会有黑眼圈,她又问:“你是打算参加赛诗会了?一夜没睡,都在背诗?”
这种事情凌洛以前不是没做过,不过作用不大也就是了。
“睡?”凌洛的眼睛亮了起来,“对,睡觉!”
昨天晚上她写作业的时候还一样迟钝,而期间她就干了几件事情。
当样本被无限缩小时,真实的原因是什么,也就似乎变得明晰了。
凌洛倒头就睡。
嵇小之:“……”果然通宵了。
凌洛睡了十分钟,一咕噜爬起来,再次翻开诗集,扫视。
等她扫视完那一页,那一页的诗句也真如扫描一般出现在她脑海里。
两首七律带注释,但接下来就不行了。
凌洛又倒头就睡。
这次睡了半个小时,又开始翻诗集。
然后又倒头就睡。
她发现,大概每睡五分钟左右,她就能背下近百字的诗,昨夜她睡了八个小时左右,所以今早一翻开书,就背下了百来首诗。
也就是说,她睡觉就能学习!
凌洛感觉整个人都飘在云里似的,双眼放光,表情梦幻。
如果用一首刚刚背过的诗来形容,那就是杜甫的《闻军官收河南河北》:“初闻涕泪满衣裳……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2
她没有发现。
傅尧俞和嵇小之都同情的看着她。
“我们洛崽也太为难自己了吧。”
“明明因为通宵,撑不住要睡觉。可即使睡着了,过一段时间也要拼命挣扎着爬起来背诗。”
“看她那表情,我好怀疑她累得要猝死了。”
“让她睡吧,别打扰她。”
……
***
不一上午,全校都知道凌洛的状态了。
“听说校花为了李聘,没命的学习,熬了几个通宵了。”
“她上下眼皮打架,实在熬不住了,可即使是梦里,她也不忘学习,每过几十分钟,都会从梦里惊醒,挣扎着开始学习,直到再也熬不住又睡过去。然后又惊醒,又开始背书,周而复始……”
“呜呜呜,到底是什么伟大的爱情,在支撑着她啊!她简直比古时候那些什么萤囊映雪的传说还要努力,我都听感动了,太好哭了。”
“校花真的好痴情了。”
“她真的好不容易啊,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嘲笑她笨了。”
“努力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
李聘从学校里经过,发现大家看他的眼神,都带着怒意和鄙视,好似在看负心汉似的。
他今天似乎没做什么啊?
“你还觉得自己没做什么!”连聂肃都忍不住谴责他,“校花为了你付出那么多,你却如此铁石心肠!”
“人家为了你每天熬夜学习,你却一直吊着她!负心汉!”
“你是说,凌洛熬夜学习了?”李聘蹙眉。
“对啊!听说她熬得脸色不正常的泛红,说不定快要猝死了!你这个负心汉!大负心汉!”
“她在哪里?”
“你连她在哪里都不知道!一点都不关心她!这个点肯定在食堂吃饭啊!”聂肃痛心疾首。
李聘闻言,拔腿就走,步子越来越快,最后朝着食堂的方向狂奔起来。
食堂里。
“今天中午我请你们吃鸡腿。”凌洛开心得恨不得哼小曲,这喜悦也浮现在她脸上,让她双颊绯红,美得惊人。
她也给自己加了一个鸡腿,三个人愉快的吃了起来。
李聘跑到食堂门口,双臂撑在膝盖上,大口喘着气,在饭点食堂的人山人海里,一眼看到了凌洛。
他永远都可以在人群里第一眼看到她。
她红唇微张,正小口咬着一块鸡腿,眉头微微蹙起,双颊果然泛着不正常的潮红,像是精力透支的样子。
他不顾自己精疲力尽,急急朝前走了几步,忽而又顿住。
至少……她会主动吃鸡腿补身体,应该不会有大碍。
可如果他原谅她了,她会不会再次把所有心思都放在自己心上,又开始不学习了?
那岂不是有违他的初衷?
只有她好好学习,他们才能够天长地久的在一起,何必追求此时此刻的朝朝暮暮呢?
李聘定定的看了凌洛一会,缓缓伸手,似乎想抚平她眉间的褶皱,最终他收回手,转身离去。
凌洛皱着眉:“小之,你居然敲诈了我两个鸡腿!我的零花钱都没啦!”
嵇小之:“嗯哼,明天开始我会好好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