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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哥们,真的是哥们! ...

  •   2007年。
      宋晴朗生活的小城,一点都没有作为北方城市的自觉,高考那天,像孙悟空打翻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热得喘不过气。偏偏今年宋晴朗所在的一中,文理考场分开,理科考场就设在本校,文科考场则是远在郊区的二中。
      果然,对于一中这个历年重理轻文的省重点高中来说,文科生都是后妈养的。
      “当当当当~考前大热身,宋晴朗童鞋,如果你早晨七点出门,并以每分钟800米的速度奔跑在去考场的路上,问,你几点可以到考场?”宋晴朗刚到考场大门口,面包还没吃完,就接到程思淼的短信。
      宋晴朗翻了个大白眼,“你是不是傻?作为一个优秀的文科生,我要把我有限的脑细胞都花费在今天的数学卷子上。这个问题,小爷我,不予回答。”
      “以我对你智商的了解,你是不是回答不上来?”
      “那你说我几点到?”程思淼,你是不是脑子有泡,你又不知道我家到考场的距离有多远,还考前热身?热身你个大头鬼!我才不往你挖的坑里跳。
      “没到!宋晴朗,你要不要吃点被门夹过的核桃补补脑啊,就你?还每分钟800米的速度奔跑在去考场的路上,就这天气!这温度!五分钟,我保准你在医院。哈哈哈哈哈。”
      “小太阳,你究竟到了没?郊外的空气是不是分外新鲜呐?”每次程思淼怕晴朗生气就会叫她小太阳,他说,晴朗,晴朗,太阳出来了,才能算晴朗。
      宋晴朗和程思淼所在的育才寄宿中学号称“一中附中”,初一到初二他俩就是隔壁班,宋晴朗只知道程思淼的大名均来自于校园八卦传闻,八卦云:隔壁六班有个眼睛大大,长得有些好看的男孩子,传说六班班花倒追了许久,软硬兼施,都败于他的毒舌之下,班花哭的梨花带雨,令见者落泪,闻者心疼,真是奇男也。六班班花晴朗是见过的,貌美,活泼,发育良好,在初中女生这一群没长开的祖国花骨朵里,绝对是初恋首选,最重要的是,班花的成绩也是入得了眼的,宋晴朗要是个男生,绝对跪倒在班花的石榴裙下,啧啧啧,看来这个程思淼除了眼睛有问题,大概脑子也不太灵光。后来,真正熟悉起来是初三分班,2003年学校突然决定,所有初三班级按照初二最后一次期末成绩重新打乱分配,,还要把一部分初三考生分到艰苦的老校区,宋晴朗的运气从来都差,老校区没跑掉,还在重新组建的初三<七>班,宋晴朗认识了未来时常在她家蹭吃蹭喝的李一博,还有恨不得踢死他的程思淼。
      关于李一博,宋晴朗至今想起来都想扇肿自己的脸,03年暑假《金粉世家》大热,那时她痴迷《金粉世家》里的冷清秋,尤其是那漫天飞舞的纸片中的回眸一笑。开学第一天,她提着行李一边给父母抱怨学校虐待中考生,非要把他们搬来鬼屋一样的老校区,一边就被迎面向外跑的少女撞了个正好,她记得那时候的李一博,齐耳短发,一双杏眼闪亮亮的,回眸像极了《金粉世家》里的冷清秋,宋晴朗把行李放在三号铺,看着已经铺置整洁一号铺,果然,她就是我心目中的冷清秋,我还和冷清秋隔壁铺,宋晴朗暗爽了很久。很久很久以后,宋晴朗给李一博讲起来初见的印象,直呼被外表和那略带歉意的一笑欺骗了这么多年,还冷清秋,真想狠狠地打肿自己的脸,当然,晴朗是舍不得打自己的,打李一博的话,估计还真能考虑考虑,但看在那块巧克力慕斯的面子上,还是算了吧。
      言归正传,那时候的宋晴朗是班里身高倒数第二低的尖子生,宋晴朗的同桌就是那个身高倒数第一,成绩年级第一,还令她念念不忘的李清秋,哦不,李一博。班头为了照顾身高贫困户,宋晴朗和李一博被安排在第一排的中间位置,既没有人遮挡,视线也好,不偏不倚,就是,粉笔灰和唾液发生的物理反应,宋晴朗觉得自己脸皮像修葺中的城墙,越糊越厚,她和李一博两个人天天画圈圈问候班主任的猪脑袋,生生糟蹋了班头的一番好意。程思淼就好一些,因为迎新第一天,在班头演讲“...缘分让这最后一年我陪你们度过,这一年是艰苦的一年,虽然作为你们的班主任,但是我年纪也并不比你们大几岁,你们都是我的弟弟妹妹,是朋友…”时接话,打断了班主任的侃侃而谈,直接空降在有“黄金地段”之称的讲台右侧,好在水泥待遇是不用享受了,就是苦了岁月未曾走,然却白了少年头。
      程思淼和宋晴朗的桌子正好90度拼接,三水同学想起来迎新的那一夜就仿佛被祥林嫂附体,不停的念叨“还弟弟妹妹!还朋友!有这么对待亲人的吗?有这么对待朋友的嘛?朋友在他吹牛的时候给予他那么大的肯定,就这么打击报复么?凭什么你上课直接坐在座位上问问题打断他讲课,他都能笑着给你说,下次记得站起来哦~老石居然还给你他办公室的钥匙让你们晚上偷偷学习,小太阳,先别算题了,明明你也就比我前三个名次,他凭什么这么对我!你说,他是不是… …暗恋我?想故意吸引我注意?卧槽,我们老石居然是Gay!”不知道是因为三水同学的碎碎念,还是他总是忘记打热水,需要谄媚地借水,总之整个初三,两个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程思淼用完了宋晴朗三瓶洗发水,两瓶洗面奶,四个暖瓶,帮她搬了二十次书,听坏了宋晴朗三个随身听,顺走了各种零食,饮料,和宋妈妈送来的红烧排骨,宋奶奶包的饺子,逼着宋晴朗看了他三十场篮球赛,还承包了宋晴朗钱包被偷的一个月的伙食和冰淇淋。
      宋晴朗都怀疑,如果不是男女有别,程思淼估计什么都不打算准备,这辈子就和她同吃同住同供养了,真是生死之交的孽缘。
      “三水同志,我当然到了,面包没啃完就接到你的催命短信,你是来给我打气的?还是准备在明天报纸的新闻头条《烈日炎炎,高考考场门口妙龄考生吐血身亡》上看到我的报道。”
      “想多了吧你,我是来跟你绝交的,是不是因为我认识你,宋晴朗,送晴朗,所以才让我高考当日遇到这么热的天儿,你说你怎么不叫宋清凉呢?”
      “我叫宋清凉,你是不是每个夏天得给我降温费?你还抱怨天儿热?本校考试不要太幸福好吧!”
      “谈钱多俗!好啦好啦,小太阳,早餐要吃点好消化的,牛奶啊什么的就别喝了,你喝牛奶容易拉肚子。爷我就进考场了,对啦,我给你的数学复习资料里放了一张幸运符,等你考完了再看,提前看就绝交!考完见咯。”
      “嗯嗯嗯嗯嗯!一起加油。”宋晴朗想了想,删掉了后面“大学见”三个字,按下发送键,顺便把拧开的牛奶又扭紧放回书包里,关了机。
      交卷铃声响起的一瞬间,宋晴朗脑袋里有一丝不真实的恍惚,教室里吱吱呀呀转动的电扇,背后的黑板报画着高考必胜的加油词,和每次模拟考试结束后的心情都不一样。明明前几天还在一中的教室里,擦着汗低头捂着耳朵背大事件的自己,好像再也看不到了,像升级打怪,前期任务加成,努力换装备,结果大Boss一下就结束了,说不清是什么样的感觉,是如释重负,还是失望呢。
      考试结束后,宋晴朗才有情绪在二中的校园里逛一逛,虽然比不上一中的环境,二中的校园也不差,回家的路上,想到数学考试异常顺利,两侧飞驰的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也并不刺耳,空气里上下翻腾的尘埃,像在阳光里跳舞,那些有的没的,乱七八糟的情绪早就一扫为空了。
      啊,就算是夏天的温度也真是,超级好呐!未来我会在哪里?听神的安排吧!我要大睡三天!谁都不要打扰我!!!
      程思淼要是在身边就好了。脑子里蹦出来这个想法把宋晴朗吓了一跳,宋晴朗挠挠头,人呐~真是习惯型的动物,那么多年,无论是大考小考,一出门准能看到程思淼那张有些欠扁的脸,突然看不到还真是太不习惯了。

      “喂,考的怎么样?”每次程思淼的信息总是会在毫无防备的时候甩过来。
      “数学开考前我拉肚子跑了三趟厕所,整个人都要死翘翘了。”宋晴朗有个毛病,从小到大,无论是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还是中招,每次一紧张就不舒服。所以她从小学开始,期末考试的成绩单都是奶奶帮忙拿的,挂着吊瓶还要担心自己的成绩,所幸每次都平安无事,分数也都足够过好每个假期,包括这次高考,数学考试简直是开了外挂,选择题和填空题甚至都不用演算,口算都顺顺利利的搞定。
      “你现在在哪儿?”
      “在一个安静的地方静静地思索着我未来的方向,可我闭上眼睛却看到一片黑暗。啊~为什么这些黑暗向我奔来,啊~啊~啊”
      “说人话,在哪儿!!!”
      “在家。躺尸。”
      “下楼。”
      “... ...”
      又骗我,鬼才相信他真的会来咧。宋晴朗嘴上说着不信,身体却很诚实的向阳台靠,果然看到程思淼半跨在自行车上,树叶的影子斑驳地照在他的身上,单车,白T恤,球鞋,少年白皙的额头有微微的汗珠,还真是一幅挺好看的画面。
      如果闭上那张嘴~
      “妈,那个,程思淼,就我那个初中高中的同学,来找我对答案,晚饭我就不在家吃了。我出去了啊。”
      虽然是历经过高考的人,宋妈妈也不做阻拦,但是宋晴朗还是有点心虚,编了托词,抓了包就匆匆跑下楼去。
      她跑到楼下小卖部拿了两根雪糕,两瓶可口可乐,顾不得结账时阿姨一脸八卦的表情,习惯性地坐上程思淼的后座,两人一溜烟的不见了。
      不知道聊了多久,两个人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的从烧烤摊走到街心公园,又走到城市广场,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路上行人少的可怜,宋晴朗翻了翻手机,十二点零三分,老妈居然连个电话都没打过来,真是奇了怪了。
      “小太阳,你心情好点了么?”
      “嗯?”
      “好多了吧?”
      “白痴,你在说什么啊,我心情一直都挺不错的啊。”
      “难道… …你是以为我心情不好所以才飞奔来陪我的吗?”
      “废话!大爷我骑车快累死了,四十分钟的车程,我骑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你是不是脑袋睡成浆糊了,不是你说你眼前一片黑暗什么乱七八糟的,亏我还担心,怕你想不开。”
      宋晴朗没想到他这么坦诚地说出来。
      她盯着眼前这个晃着可乐瓶的男孩。
      四年了,从认识那刻起,他好像从未离开过她太远的距离。他知道她喜欢喝可口可乐,知道她怕黑,知道她习惯性逞强,虽然总是说着打击她、嫌弃她的话,可每次她撑不下去了,他又会狠狠地把她拉在身后藏起来。
      我在你心里的位置,应该,也算重要吧。
      “程思淼~”
      “嗯?”
      宋晴朗顿了顿,把想问的话咽了回去。
      “那个,一点半了,整个广场就剩我们俩在游荡,你今天晚上不打算回家睡觉吗?”
      “我都忘记了,走走走,我送你回家,我家没人,我几点回去都没事,这么晚了你还没回去,咱妈得把我头扭掉。”
      “我温柔可人的母上大人才不会呢,估计和你一起,她特别放心,电话都没给我打一个。”
      “她其实也可以不那么放心的。”
      “你嘟嘟囔囔说的什么啊?” 宋晴朗跳上自行车后座,抓紧了程思淼的衣摆。
      “没什么,我说你怎么那么重,卧槽,我车胎都快被压爆了!”
      “你是不是要死?信不信!分分钟我给你表演一个车毁人亡!”
      车轮转动带起夏夜的风,伴着微微的清凉。宋晴朗坐在后座上静静地观察这个她从小长大的城市。
      原来,这个城市凌晨两点钟是这样的。
      很安静,安静的只能听到两个人呼吸,还有车链带动车轮转动的声音,少年的白T恤上有汗液浸透的斑驳,空气中夹杂着好闻的肥皂香气,广场的灯柱很亮,遮挡了夜空的星芒,路灯散发出柔和的光,悄悄地露在树影下。
      不过今夜一定有星星吧,一闪一闪的。
      宋晴朗稍稍用了力,捏了捏程思淼的衣角。
      “程思淼,早上好。”
      少年的脊背稍微僵硬了一下。
      “早上好,小太阳。”
      盛夏的夜有温柔的魔法,连平时不会好好说话的人,语调都变得温柔起来了呢。
      跳下自行车的时候,程思淼突然拉住了宋晴朗。
      “明天下午两点,哦,不是,今天下午两点,我们中心百货门口见,我高考前不是答应要带你去吃一家无敌好吃的炸串么?今天正好没事,就约今天下午吧。”
      “OK!”
      回到家晴朗一头栽在床上,好像所有的不安、失落的情绪都不知跑到哪儿去了。
      大概,我还是有些好运气的。
      闹钟响了N遍的时候,宋晴朗终于从床上爬起来,13点10分。距离约定的时间只剩50分钟了,看到镜子里蓬头垢面的自己,此时此刻,宋晴朗只想编个理由放弃出门,可是,一定会被程思淼打死吧。
      骑车飞奔到中心百货门口的时候,宋晴朗已经迟到了整整半个小时,看着门口稀稀拉拉的人影才悄悄松了口气。
      看来,程思淼还没来嘛。
      如果他来了,我就告诉他,我在大太阳下烤了半个小时,怕他找不到我,放弃了商场里舒爽的冷气,站在日头下久久都不肯离去。宋晴朗瞬间脑补了一出可怜巴巴的苦情大戏,想着想着就不由得笑了起来。我真特么是个天才。
      “整整30分钟,你和兔子赛跑也该到了吧。”宋晴朗被头顶突然砸下来的巧克力新地吓得一退,后背直接和一个不明物体撞了个满怀。
      好死不死,这个不明物体的脸稍微有些熟悉,不,是很熟悉。程思淼的脸就出现在她头顶上方。
      “我在麦当劳等了你半天,就看到你一个人在傻笑,你是不是以为我没来,想等我出现来个恶人先告状?”
      不但被拆穿了小心思,还被像观赏动物一样所有犯傻的行径都被人看的一清二楚。宋晴朗啊宋晴朗,你干脆一头溺死在这杯新地里得了。
      好在程思淼也习以为常,许是睡过了头,所以他等的也并不着急,只是连电话都打不通,她总是毛毛躁躁的,别是遇上什么事就好。
      看到宋晴朗骑车的身影出现在路边,他才站起来去柜台买了两杯新地。
      “你电话怎么没人接?”接过程思淼递过来的纸巾,宋晴朗才想起来,出门一慌张,手机落在家里了。
      “出门太急,忘家里了。”
      “你是不是顺便把脑子也忘家里了。”
      “啊~~~你居然踩我脚!你死定了,宋晴朗,站住,你别跑!”
      程思淼推荐的这家炸串居然意外的好吃,瞬间占据了宋晴朗炸串排行榜的第二名。
      “为什么是第二名?明明比十四中门口的好吃好不好!”
      “因为没有炸鹌鹑!”
      “你又不吃炸鹌鹑!”
      “我吃不吃,他都没有炸鹌鹑!”
      “程思淼,纸巾!”
      “艹,你一个女生,天天出门连纸巾都不带,你是女生么?”
      “我不带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反正有你在呢,怕什么。”
      说来也奇怪,自从高一下学期中考那天宋晴朗吃坏了肚子,跑到厕所门口才想起来纸巾没来得及带出来,又恰恰好遇到刚刚从男厕出来的程思淼,宋晴朗当时脑袋一抽,也顾不得旁人奇异的目光,直接拉住程思淼的袖子,又恰恰好上天眷顾,程思淼,一个男生,居然身上带了一整包纸巾!
      宋晴朗顾不得程思淼的奚落,搜刮了纸巾就溜之大吉。
      从此,宋晴朗就总忘记把纸巾放在口袋里,没关系的,反正她需要的时候,程思淼总是恰好出现在她的视线范围内,她也不计较他身边人的目光,又不是外人,有什么好计较的。
      “我真是服气你了,你吃东西擦个嘴都擦不干净。”程思淼拿起纸巾轻轻地擦掉宋晴朗嘴边的油渍,“给,可乐。”
      宋晴朗机械地接过程思淼递过来的可乐,连盯着程思淼的视线都忘记收回。
      “怎么了,一直盯着我干嘛,是不是发现我帅的惨绝人寰?”
      “嗯。呸,你能不能要点脸。”不得不承认,程思淼是好看的,高挺的鼻梁,微翘的鼻子,圆润的大眼睛,还有让她身为女生都自愧不如的长睫毛,程思淼不知道,他笑起来喜欢微微眯起眼睛,睫毛微微翘起,忽闪忽闪的。
      如果他是个女孩子,也一定是好看的,起码比我好看。
      宋晴朗充分怀疑程思淼偷偷去过传销组织,不知道是不是被洗了脑,宋晴朗从商场里出来的时候居然掂着一件和程思淼一模一样的白T恤。
      我脑袋一定是被门夹了!
      “宋晴朗,说好了,明天去学校填志愿穿一起买的白T恤啊,不穿等明天见到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看着程思淼骑车远去的背影。宋晴朗看了看手上的T恤,“谁说非得情侣才能穿一样的衣服,兄弟也可以,对!兄弟也可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哥们,真的是哥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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