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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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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如你所见,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见阿卡丽。甚至在多年以前,我与她还能称作是无话不说的朋友。
多年——是多少年呢?五年?六年?或许更久?不管怎么说,反正都是早在阿卡丽还未被演艺圈挖掘之前。
那时我住在离阿卡丽家族世代相传的武道场不远的别墅区,也能算是半个邻居的关系。
对于那时的我而言,阿卡丽从来都是“别人家小孩”的代名词,抛开好看的长相不论,她的种种特长与炫酷的气质,都让她不管在学校还是街区都是最受欢迎的小孩。而我,除了成绩凑合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别的闪光点,除了我的父母之外方圆百里没有人能记住我的名字。
怎么看都是两个世界的人。
直到那个平平无奇的傍晚,我在放课回家的路上遭遇了不良少年的勒索。正当我准备奉行中国古话“去钱消灾”的原则,想躲过这出劫难时,阿卡丽出现了。
光是她的出现几乎就已经把那几个前几秒还张牙舞爪的不良少年吓得魂飞魄散,要知道,就算是女孩,在武道场长大的人打起架来可不好惹。
时至今日我也仍然记得清楚,那天我蹲在街角看着她的身影——纷纷扬扬的尘埃和橘红色的落日都只是她登场的陪衬,她往那里一站,四周便成了绝妙的舞台。
自那以后,我和她之间便仿佛有了奇妙的默契,开始一同上学放学,而后又成为能相谈甚欢的好友,大概是类似于那个年纪的“闺蜜”的关系。
那时阿卡丽大约是十三岁,我则比她低两级。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两年。
她十五岁那年,在说唱大赛的赛场上大放异彩,可我却因为父亲公司破产欠下的债务不由得跟着母亲逃离这个我居住了十余年的地方,开始东躲西藏的生活。
我和阿卡丽,甚至没有道别,就这样断了联系。
用一个已经被用烂了的比喻来说,我和她就像两条各自延伸的相交线,在短暂的汇集以后向不同的方向远行,再不会相遇。
本该就此别过后会无期,我却放不下。在ins上关注着她,听她每一首歌,看她所有街头即兴表演的视频,任何小粉丝会做的举动我几乎都做了个遍,甚至大学时选择自己并不了解的传媒专业,抱着万分之一的侥幸心情渴望在娱乐圈里能够再见她一面。
可是如今真的再次相遇,我才发现自己狼狈不堪,根本没有做好重逢的打算。
“你们好呀。”阿卡丽打招呼的声音将我从思绪中拉了回来。
“伊芙琳,卡莎,菲奥娜姐,阿狸之前都和我介绍过了——”
我感到阿卡丽的视线扫过房间,停留在了这个方向,不禁紧张到咬住下嘴唇。这么多年过去,她应该认不出我了吧。不会吧不会吧。
然而,根据墨菲定律,越害怕发生什么,什么事情就越会发生。
阿卡丽向我这边走了过来,停在我身前几步远。
“小南瓜,好久不见。”她看向我,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眼里好像溢满了整个季节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