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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辩论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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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辩手,我曾经非常的热爱辩论,我热爱逻辑的拆解,热爱思维的碰撞。但是随着辩龄的增长,我却越来越矛盾。
许多辩题本身是模糊的,对于一个模糊的问题有很多不同的定义,而不同的定义可以切割不同的论点。所以在很多时候,辩论听起来像鸡同鸭讲。
而作为辩手本身而言,辩论的持方是由抽签决定的,所以辩手的发言一般并不是自己的观点,这种言不由衷的感觉是真心难受。
而在辩论的过程中,论证己方观点时,常常会隐瞒论据中的不利因素。譬如在《奇葩说》第五季中陈铭和詹青云的对辩中,詹青云为了论证共享知识弊大于利时引用了一句话:“物理学的大厦已经建成”却隐瞒了后半句“只有几片乌云漂浮在上空”诸如此类。
此外,偷换概念,诡辩等等辩术在辩论场上屡见不鲜;升价值,情感渲染等手段甚至成了辩手的必修课。我并不反对说服的艺术是每个辩手应该掌握的,但是,如果为了说服而说服,说服本身也就没有意义。这更像是忽悠和抬杠。
这些东西,让我觉得辩论不够真,甚至某些的时候让我产生说谎的负罪感。我义正辞严的去宣讲我根本不同意的观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让观众去相信,给观众以“启迪”,我不配。
此外,辩论打多了,常常会陷入一种二元论,因为任何一种观点都有其存在的意义。
下面我着重想强调的是辩手的一些问题。一些辩手因为辩论打多了,说话做事会不由自主的向逻辑上靠拢,会不由自主的去追求一些小众的观点,这不是坏事。但是如果在大是大非面前,个人以为重要的不是逻辑,是情感诉求,过分的理性和冷静反倒会脱离实际。
举个例子,精致利己主义的大肆其道。我不想以精致理性的利己主义者自居,同时我也很难理解为什么有人要宣扬这种观点。人类的社会不应该是弱肉强食,不应该是强者对弱者的剥削。我同意社会达尔文主义所提出的部分观点,竞争是存在的,恶性竞争也是存在的,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能有竞争。除去竞争之外剩下的,更多是人性的光辉。不能一边享受这爱这个“庸俗的东西”一边去否认它的存在,这是双标。
回到原来的问题,辩论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想辩论可以给你提供一个思考的纬度,但是辩论绝对不是你奉为圭臬的人生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