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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你会不会想起一个人的时候,浑身都在发抖。

      此时是凌晨三点。
      我刷着微博,看到了关注的两个大v转发了一首歌。
      那首歌叫《野草》,改编自鲁迅的十六篇文章。一个北大学子写的,扑面而来年轻人的蓬勃才气。

      我听着听着,越听越喜欢,越听越像那个人的风格。
      一刹那间,突如其来的情绪,让我猝不及防。

      我冷得发抖。
      是冷得吗?可能吧。
      现在是三月末,夜里刚下了一场冰凉的雨。

      那水气仿佛湿到了我的身上。

      我在发抖,细细地发抖,从脚指尖,到发丝,忽然我脑子里的一根弦被抖断了。

      我按下转发,把那首歌转发给了那个没有任何消息的窗口。
      我好冲动。但是我觉得,我就是想做什么就要做的人。

      但我发完之后,又觉得可笑。
      发首歌算什么呢,你连人都抢不到。

      我想烧杀抢掠,想绑架囚禁,是真的想。
      那是我爱了八年的人啊。

      我看了看聊天窗口,现在是凌晨3:31,他在睡觉,被窝里必然还睡着一个女人,跟他相拥而眠。

      我在想要不要撤回消息,又觉得不必,发都发了。
      这是我为数不多的,可以任性妄为的事。

      八年前他命令我,在墙上挂上“理智”二字,日日看着,时时提醒。
      我没挂,但是上了心。

      今天夜里真的有点冷。

      我特别难过,手足无措,我冰凉的手指摸上自己的脸,像摸到一层塑料,有几滴泪落到我的指尖,有一点点暖意,一会就又冰冷了。

      耳朵里捕捉到一句唱词。
      “好的故事都融化在水里了。”

      昏沉的夜里,我在无声地哭。

      再珍贵的东西落在水里,都融化了吗?
      我不甘心。

      但我也只能难过。
      我现在长大了,我知道,确实,“世事如流水”,又土又俗的一句话,说得实在不假。

      我像一头被困已久的兽,慢慢地被磨去锐气,低头在笼中,不言不语,不敢抬头。

      我感到欣慰,这是唯一一件我允许自己低头的事情。

      今天白天,办公室王强跟别人聊天的截图被朋友发到我这里了,他居然说我做的东西糟糕。
      我怎么可能会服呢?

      没有人可以质疑我闭关了三个星期做出来的品牌设计,因为我不知道在里面投入了多少精力,我永远比王强这种只长着一张嘴的人优越,因为我做什么都拼了命做。

      我每天都在生产美,从我的指尖,做出一张张,充满了美的图纸。
      我是一个品牌设计师,是一个很傲的品牌设计师。

      每个好的设计师都有自己的个性,都有自己的特别之处。
      我觉得我的特别之处是孤独。

      我常年累月拼了命想着一个人,又拼了命地做着手上的工作,我做事要做到极致。

      我常常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个皮肤冷白,眼神冰冷的男人,满脸的冷漠,满脸的骄傲。

      我爱的那个人是个男人,我敢于把这件事说出来。
      但我不敢说他不爱我。

      这么骄傲的我,说不出口这件事,久而久之,就这么成了我心口直挺挺的刺。
      如果我敢说出来,那就不会变成刺了,那就成了水。

      好的故事都融化在水里了。

      ·
      我的脑子被我越哭越乱,此时此刻的我像个婆娘。我允许自己这样衰弱片刻,如果不给自己变弱的时间,那就没有哪个人可以一直强大地把日子过下去,我这么骄傲的人也不行。

      我想起来我还没对他动念头的时候,我傻乎乎地告诉他我有个十分好看的表姐,跟他同一年生,他好像知道我想干嘛,有点生气,语气冷硬地跟我说,告诉他这个干嘛。
      我那时真的想介绍我姐给他,因为我觉得他真的变成我的哥哥,我的家人,那样真的十分不错。
      但他语气不对,我就没有接着说。

      我想了又想,他要是对我还像八年前那样,那该有多好。
      我不能做这种梦,不然就醒不过来。
      前几年看《华胥引》的时候,我看沈岸和宋凝的故事,就很是幻想了一把。世上要是真有华胥引这样的好东西,我愿长睡不复醒。

      但是没有,我就好好地生活着。

      我跟他相识于2012年,成都街头,人群中的我们惊鸿一瞥,互相走近。
      那天是七夕。

      人跟人之间,居然真的会像磁铁一样互相吸引,但是很奇怪,我们不是异性,是同性。
      同性也会互相吸引,我那天见到他才第一次知道。

      但这果然违反了现实规律,现实的力量,阻隔在我们之间。后来他就走上了正常的道路,他跟一个女人结婚成家,他还跟我说,他是真的爱她,从高中就开始追她了。

      我觉得我听到那句话的时候应该是要疯掉的,小说里的人受了那么大刺激,哪有不疯的,但是我没疯。

      我还冷静地删掉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我们好奇怪,我们穿越了人海,惊鸿一瞥了,却互相认了哥哥弟弟。
      现在想想,也原谅自己罢!毕竟我那时候不知道男人和男人也可以相爱。

      我们只见过两面,一次是那次成都的街头,后来的一次,是连云港一个小港口。
      很巧的,我们那天都只是成都街头的过客,当天晚上就要各奔他处,我回了南通的家,他回了连云港,都回了家。

      之后,我们一直手机联系。

      其实那时候,我还只是个高一的学生,我天性肆意妄为,家人管不住我,也不管我,他们允许我天南海北到处跑,他们觉得少年就该是意气风发,趁着年轻到处闯荡。

      我那时候就敢一个人跑去成都了。

      得陇望蜀,果真名不虚传。

      成都真是充满了魅力,所以我不怪它让我在这里遇见了我短短一生的冤孽。

      我们的手机通话太多了,多得我只记得12年几百几百充的话费。
      我们还通过信,他的字委实不好看,但可以看得出来,努力的写得很端正。
      我的字飘逸潇洒,洋洋洒洒写了三大页,直白无比的倾诉,我的生活,都在文字里交付了。
      如果你跟一个人分享你的生活,那他一定在你的生活里。

      我的情丝,那时候还没有觉醒,我只是习惯依赖这个人。

      后来我长大了,从床头柜里拿出他的信,细细读的时候,我觉得是有很多情意在里面的。
      我不是自恋,骄傲的人不会自恋。

      他细细地分析我的生活,倾诉着他的感受,他在校园里对我的思念。

      以至于后来,他告诉我他要跟我断了联系的时候,我天塌了一般的感受。

      我是在那个时候发现我喜欢他的。

      人都是要失去才会发现该珍惜的东西。

      年轻气盛的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了他我喜欢他,他不可以离开我。

      他沉默,但是又十分迅速地跟我说了个清楚,说他要毕业了,之后就是成家立业,他跟我走的不是同一条路,他在我前面太多,该拐弯儿了。

      他只比我大五岁而已,但在我们那个年纪,五岁是个天堑。

      我仍然不可置信,他怎么舍得离开我?
      我像个女人一样婆婆妈妈地天天给他发信息,打电话,拼命纠缠,我就要揪着他不放。

      他实在受不了了,跟我说他有喜欢的人,是他一个班的姑娘。

      我不相信,我要看着他的眼睛。

      我直接买了票去了连云港,他没有办法,来车站接我了。

      他带我去了他们那一个海港散心。
      那天的海风很大,吹啊吹的,我快听不清他讲话。
      他也不怎么讲,把外套脱了勾在臂弯。
      那天明明风吹着还挺冷的。

      我也冷,我在风里发抖,但他就是不把他的外套给我,这不是外套,这是我和他的可能。

      夜里他带我去了宾馆,一关上门,他却双眼通红。
      他把我按在墙上亲,吮得我双唇发痛。
      我的心好像在那一瞬间死了。

      一整夜,我们疯狂地做,我年轻的身体,第一次经历了这样的痛。

      第二天他早走了,留下我一个人,躺在布满污浊的床上,像一尾死鱼。但我的后面却不粘腻,清理过还上了药,我捏着那一管放在枕头旁边的药膏看了看,临走时扔在了那张床上。

      那是我们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面,在那之后我删光了他的联系方式,再没联系过。
      我骨子里的骄傲终于在那么多天的纠缠之后回来了。

      很可笑的是,他在2015年又给我发来消息,顶着从前做梦都在背的号码,我一看就知道是他。他要加我微信,说想继续看看我的生活。

      我本来想置之不理,但我还是给了。从此以后我们再没说过一句话。

      五天之后。
      他回复我了。
      他说陈月死了。

      一瞬间,我鬼使神差,热血冲昏脑袋。我说:

      她死了,那轮到我了吗

      他果然没有再回我。

      五月下旬,他忽然给我发了消息,说他要来找我。
      我没问为什么,直接给了地址,我从来都拒绝不了他。

      他来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生活。

      我知道他有个才几个月的女儿,还知道他一个人在上海工作,他本来有一个完美的家庭。

      我的本能让我想开口答应,但我发现我张不开口了,我的心里有什么东西在拼命地阻拦我开口。
      最终我徒劳地张了张口,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走了。

      我还是放弃了我这八年来一直在等待的东西。

      20xx年x月x日,我们第三次见面后的第三天。
      做了一个月的项目做完了。
      顺利交稿之后,我终于觉得轻松了一些,我走到办公室窗前,看着脚下人来人往的成都街头。

      我想回家了。
      我老家在南通一个不知名的小镇,旁边有一条运河,小时候我总喜欢看船经过我家,看哪些船上还养了狗,在船头跳来跳去。

      我走在小时候最喜欢跑来跑去的土丘上,芦苇的梗四处支楞着,戳我的脚底板。
      那是我还没有遇到他的年纪。

      被大船搅荡了无数年的河水灌进我鼻孔和嘴巴的时候,我想:
      再见了,哥哥。

      好的故事都融化在水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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