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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明,忌拍照(上) ...


  •   每年的清明节几乎都在下雨,有人说是上帝在流泪,为那些已逝之人。而他大概只会冷淡地回一句“那只是上帝的伪善”吧。
      来自清明的风“轻轻”地吹拂着青年白暂的脸,然后被他挡在口罩之外。“怎么?那些风冷吗?”另一名青年挡在了他身旁,温柔地问道。“没有。”青年回了一句,低头继续看手机。“行,黔。那我去扫墓了,在这里等着我。”他走向陵园,不放心地看着他回到车中,但最后还是进去了。
      黔透过车窗看着青年进入陵园的样子,觉得这货有点不太放心自己“我觉得我还是乖的。林有些太不放心我了。”他看了看身边的相机,觉得有些无聊,就拿起来翻看里面的照片。
      纤细的手指在选择键之间来回按动,每张照片的主角基本都是自己和林,都是些日常生活。
      “啧,怎么还没来。”黔继续按动选择键,看着一张张照片闪过,黔表示为什么自己会去拍这种傻傻的情侣照?
      你身上还穿着情侣装呢。
      看着看着,黔觉得所有照片也基本差不多。直到照片中出现的两个人突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墓碑以及周围的花花草草。话说他们也交往快一年了,两人初见面时的情景也想起来了:
      那天是清明节,下着雨的那种,已经重复了好几年了。黔已经习惯一个人过节了,他照常去陵园拍照。初春的天气总是很奇怪,忽冷忽热,今天下雨,黔就穿了一件加绒的格子衬衫,再配上鼻梁上的那副眼镜,整个人看上去文质彬彬的。
      这只是表象。他父亲是军队的一名旅长,母亲在生他弟弟的时候难产,一尸两命的那种。后来父亲就在黔高中时经常酗酒,违反了军纪,被要求退伍。回到家中,父亲的日常便是酗酒,酗酒以后如果想撒气,黔便是他手下的受气包。
      黔从小跟父亲学过一点技巧,这些技巧在高中时经过磨练,已经可以与散打选手有的一拼。但是他从来不把这身功夫展现在他人面前,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就平平淡淡地上了大学。
      大学,意味着黔可以基本保持自己的经济独立,便与家里不再来往。在他上大二的时候,他的舅妈告诉他“你父亲因为酒精慢性中毒,去世了。”参加完葬礼,黔就把家里的破房子什么的卖了,并没有和小贩讨价还价,只渴望脱离这个家庭。
      黔用这笔钱给自己买了一个数码相机,又买了一台mac,剩下的就存银行了。他的作品在比赛上获过好几次奖,其中不乏全国性的,经济来源基本不愁。
      毕业了,他就租了一套房,每天干的事就是站在接头寻找镜头,以及回家对照片进行甄选。
      黔看了看陵园里面的墓碑,选了一块上的了镜的,找好角度,将相机摆在自己眼前,准备按下快门。“清明,忌拍照。这位先生,还是别拍了吧。”一只手慢慢地随着那句话,温柔地从黔手中接管过相机,黔看向那个人,没说什么。
      “这是你的相机吗?里面拍的挺好看的。”那个拿走他相机的男人就是林,今天他是来扫墓的,然后两人就相遇了。
      黔本来想拿了相机就走人,谁知道林不还给他,还说请他吃顿饭。黔已经不知道多少时间收到过别人的邀请(除了摄影比赛的)了,大学的时候有女生邀请过,但都被他回绝了。这次黔为了自己的数码相机,只能选择接受。
      林选择了一个安静的咖啡厅,黔挺喜欢这个环境的,认为这是个办公的好地方。“给我来一杯美式咖啡。对了,先生,我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林,请多指教。”林点了一杯咖啡以后,自我简单的介绍了一下。“黔。给我来一杯蓝山。”黔告诉了他什么叫做精简。
      两人就这样面对面坐着,一个在翻看照片,还有一个在默默地喝着咖啡。“啊,十二点了。服务员,来两份三明治。”林看了眼表才发现到了饭点。
      “你为什么不去扫墓?”林看着黔,轻轻地问道。“没墓。”“你家人还没去世吗?”“我没家人。”问到这里,林也没有继续问下去,他掏出自己的名片,给了他一张,拿起三明治起身,“相机我放在这里了,里面的照片挺好看的。”向店员付了钱便走了。
      黔吃完三明治,拿起数码相机便回公寓了。生活基本没有多大差别,只不过办公地点变成那家咖啡厅,林给他的那张名片,也被他遗忘在了衣袋的某个角落。
      两人再次见面还是在这家咖啡厅。
      那天也是个雨天,林貌似没有带雨伞,整个人颇为狼狈地窜了进来,看见黔坐在窗旁的座位,二话不说就坐在了他身边。“啧,你干嘛?”黔看着他狼狈的样子,对他坐到自己旁边这一行为感到疑惑。“我们不是朋友吗?”林拿着餐巾纸在衣服上擦来擦去,过了好一会才基本正常。“谁跟你是朋友?”黔扔下这句,打开mac继续甄选照片。
      两个人就这样,一个人在那里做默默地,一个人就在那里默默地看。
      两个人就这样到了晚上。
      “去酒吧吗?”林向他发出邀请。“不去。”“那里你也可以找些素材。”“去。”
      黔的装扮与酒吧里面的人感觉格格不入,依然是黑色格子衬衫,只不过不是加绒的了。林看起来像是来了好几次,来的时候好像还打扮了一番,整个人散发着……发着“斯文败类”的气息。“来,跟我喝点?”黔答应了。
      两人坐在吧台前,林熟练的横向伸出两根节骨分明的手指,“野格菲士。”调酒师经过漫长的20min后,看着林的眼神都变了。林接过一杯,把还有一杯推到了黔面前。“它……它这样不会倒吗?”黔指着野格菲士上面的泡面问。“不会,喝吧。”
      让林最没想到的是,黔这种冷冷的人,竟然是个一杯倒。
      这货的mac还带在这里,林只好叫来司机,把黔接到自己的公寓里,让他凑合一晚。
      黔喝大了,浑身的燥热却说不出,他解开了衬衫上面的两颗扣子,不小心就把锁骨和白里透红的肌肤露了出来。整个人就这样躺在床上,林看着他,发现一旦看上这个男人,就再也移不开眼了。
      喝醉的他拥有与平时不存在的诱惑,林抵抗不了,两人在床上缠绵了一夜。
      黔醒来时,看着自己和林赤身裸体的睡在一起,自己还抱着他,这才想起昨天晚上的事。
      这是什么跟什么?
      但是,或许连黔自己都没发现,过去几年一直在拒绝他人的自己,在几天内竟然接受了来自同一个人的两次邀请,第二次还和他睡了。
      高中时,他就渐渐地开始封闭自己的内心,在大二时,他就只剩一个人,于是将自己的内心彻底封闭,这几年来,只有他自己明白自己的感受,朋友什么的,已经成为过去式。一直到昨天,他封闭的内心才渐渐被林打开一条缝隙。
      也许……跟他交往,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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