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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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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后,再次见到他。
他成熟了。西装得体。
陪着那个女人到医院产检。
他低头与她交谈,缓解她的紧张情绪,温柔绅士,如他一贯的风格。
我曾无数次的幻想过这般岁月静好,可惜不是我。
那个我看了一眼,就在脑海中幻想和他过完一生的男人,最终成为了别人的丈夫。
我曾经完完全全的出现在他的未来里,我确信。
我们明明深爱,却不得善果。
生活一地鸡毛,最多的是妥协而不是抗争。
他的家族为他安排了结婚对象。他不得违抗。
我恨过他的妥协,恨过他的懦弱,恨过他的不得已。却从未质疑过他爱我。
他无名指上的戒指早已不是我送的那枚。
简约的戒指是我满眼装不下的苦涩。
我记得他送还戒指的那一天,他哭的像个孩子,他说请我一定好好照顾自己。他走了,背影坚强的像背水一战的士兵。
三年前,我出国念书。
他匆匆赶到机场,紧紧拉住我的手,红着眼眶一遍遍追问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
他手上的订婚戒指攥痛了我的手,也挖掉了我大半块心。他身后站着那位优雅端庄的未婚妻,拎着手包,那样亭亭玉立,不悲不喜。这辈子,他都不会幸福了。我最最亲爱的男孩。
我摸到贴身佩戴的项链,嵌着两枚戒指,我和他的戒指。
我带着口罩,穿着白大褂低头从他身边走过。
他认不出我,他不知道我回国的消息。
我与他擦肩而过,我看见他攥的发白的指骨,和那句使劲压抑的“你...”
我没有回头,没有停留。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
某天,你会无端地想起一个人,他曾让你对明天有所期许,但是却完全没有出现在你的明天里。
最幸福的事,就是在喜欢你的每一天里,被你喜欢。
可是,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张爱玲说的对,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我选择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