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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山洞守夜 ...
元萧很后悔良知未泯,管了突厥的伤。(╰_╯)#
从元萧给突厥处理伤口,直到现在享用烤鱼,突厥的傻笑就没从脸上掉下来,突厥那俩眼珠子就没跟他脸上移开。
笑得元萧那是满肚子不爽;瞪得元那是憋着气要杀人祭神。
嚼啊嚼,元萧幻想嘴里嚼的是突厥的骨和肉。
突厥笑眯眯盯着元萧,哈喇子快从眼眶里溜达出来。
突厥不懂,人世间怎么能有人长得这么美,凶巴巴,恶狠狠的样子都美得勾魂,美得不可方物。而且美成这样的人,是老天爷指派给他的另一半。
每当想到这儿,突厥睡觉都能乐醒,然后向老天爷磕头谢恩。
突厥特想告诉他心爱的掌柜的,他看掌柜的是越看越上瘾。就跟喝酒似的,越喝越美,越喝瘾头越大。瘾大到一定程度,强逼着戒除,就等于取命。
“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元萧忍无可忍,出声威吓。
照例不起作用。 = =bbb
“掌柜的,你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废话,好歹我也是注定要成为神医的人,岂是你这等凡夫俗子,山野莽夫可以比拟?”好话人人爱听,元萧鼻尖指天,应得理所当然。
死土匪那俩贼眼虽然让人起鸡皮疙瘩,但审美偶尔还是相当有水平的。╭(╯^╰)╮
“掌柜的定是跟天上下来的,老子打睁开俩眼就没见过比掌柜的更好看的人。”突厥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一边说,还一边志得意满的傻笑。
突厥想得好,他跟掌柜的是一体的。掌柜的好,他就好。掌柜的美,是他的福气。得来这么美的媳妇儿,活该羡慕死其他只配娶庸脂俗粉的男人。=V=
“知道就好。所以,凭你,给我提鞋都不够格儿。”元萧被突厥赞美得心情舒畅,不过,说话时照样不会照顾突厥的感受。
好在突厥皮糙肉厚,脸皮防御能力比较强,换了别人成天被元萧这么伤自尊,早就伤痕累累,满心疮痍。
而且,突厥觉得元萧说得没错:他确实不怎么配得上掌柜的。
他的掌柜的是天上掉下来的神仙,他不过是荒地里的一棵茁壮野草,连给神仙当背景都不够格儿。
可是,突厥不自卑。
野草也有野草的好处。
野草不娇气,生命力强。不会动不动就哼哼唧唧,腻腻歪歪,连累神仙,让神仙操心。野草能在狂风暴雨的摧残下顽强过活,能在野火肆虐后破土重生,能一直坚强的守在神仙身边,给神仙做伴儿。
突厥摸摸鼻子,憨厚傻笑。
“笑什么,难道我说得不对?”
“掌柜的说得对。老子又粗又野,没读过书,不认得几个字,就知道打打杀杀,确实配不上掌柜的。”
“你挺明白嘛。那就赶紧打消妄想,省得落人笑柄。”元萧撇撇嘴,对突厥难得的自知之明很是满意。
可满意之余,又有点说不出的怪异滋味让他高兴不起来。
转念一想,元萧觉得自己高兴不起来倒也不奇怪。
本来嘛,换谁被配不上自己的家伙纠缠,还被迫夜宿山洞都不可能高兴。╭(╯^╰)╮
“配不上又不妨碍老子疼掌柜的,爱掌柜的。何况,掌柜的就是老子的人,老子压根儿没在妄想。谁敢笑,老子灭谁全家。”
“你……驴都比你会听人话!”元萧气结大吼。
吼完,刚才心里的那股怪滋味,竟然稀奇的没了。⊙﹏⊙?
都是这死不讲理的死土匪把他气得,跟撒了癔症似的。(╰_╯)#
被元萧吼了,突厥还是笑,一点儿都不恼。
对着这么一个油盐不进,刀枪不入的家伙,元萧除了咬牙切齿,在心里憋气,实在无可奈何。= =bbb
一个山洞,两个人,干草两垛,大大小小,石头若干。
对着干草,是发呆。
对着石头,是发呆。
对着人……那人傻笑。= =bbb
元萧纳闷了。在山洞里过夜至于让突厥这么高兴么?傻了吧唧的笑模样一直没下去过。直勾勾盯着他,也不嫌烦。= =bbb
突厥盯着不烦,元萧被盯得挺烦。
烦,又懒得搭理突厥。因为一搭理,那位傻笑得更厉害,一点都不怕笑掉下巴。
不搭理突厥,自己发呆,还是烦。= =||||||
随身的药书湿了,铺在石头上晾着,看不得。又闷又烦。O(╯□╰)o
漫漫长夜,尚无心睡眠,怎么都是烦,不如委屈委屈跟另一个喘气的活人搭两句话,好歹不会静得发慌。
“喂,说点你的事听听。”
“什么事?”元萧主动搭话,突厥立即热情响应,连带挪动屁股,挪近元萧好几分。借着篝火,热烈的注视元萧。
“随便什么。比如你祖籍何处,家在何方,犯了什么事被官府通缉,杀了多少人,抢了多少户,糟蹋多少良家妇女,攒了几窝私生子女。”能打发时间就行,具有催眠效用更好。
突厥听说元萧想要了解他的切身事宜,自是高兴得合不拢嘴,自发自动将其归类为元萧对他进一步心动的证据。
然后,不敢有丝毫遗漏的娓娓叙述三十多年的生平。
突厥出生在赤经国西北边陲一个偏僻小山村的普通农户家庭,父母是村里出名的老实人,守着几亩薄田老实巴交的过着不怎么富裕的小日子。
突厥六岁时,一次山洪,吞没了家园,吞没了山村,连带吞没了突厥的爹娘。
突厥被爹娘在危急时刻仿佛大木盆,继而幸免于难。
没了爹娘,突厥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到十岁,遇见一位据说特厉害的大侠。
男孩子总是有些英雄主义,向往潇洒豪迈的侠客生活。突厥死缠活缠,得以拜那位大侠为师,跟着大侠上山学武,梦想将来行侠仗义,救济苍生。
突厥的师父不光是位侠客,更是一位功夫了得的侠盗。全国通缉令大排名,相当醒目的位置有他师父这么一号。
突厥二十岁时,正式跟着师父行走江湖。劫富济贫,盗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之不义之财,接济贫苦百姓。
没两年,因为盗取官印,堂堂正正继承了他师父的风范,跟全国通缉令大排名占据一席之地。
突厥还没得意几天,他师父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丧生。
什么意外事故?
搭救落水儿童时,脚丫子抽筋,溺死了。 = =bbb
不要听信传言,误以为江湖豪杰都是高来高去满天飞。
所谓高来高去,无非腿脚力道大,善于借力使力,提气运气,跳得比一般人高点儿,远点儿,并非当真能在天上飞来飞去。
所以说,豪杰侠客也是人,脚丫子抽筋溺死没什么新鲜。
师父死了,突厥就开始单打独斗。
一边盗抢,一边救济,一边被官府通缉、追缴,一边结实不少志同道合的江湖义士(都跟通缉令上挂着名= =||||||)。
这么着又过了三五年,风声越来越紧,也被官府追累了。哥儿几个一合计,这么下去不是办法,保不齐就会失风被捕。而且,人也不能一辈子没个根,东西南北飘到死。
于是乎,搭帮结伙退隐江湖,跑到赤单山占山为王,建立三光寨。放牧,耕田,打猎,捕鱼过起逍遥日子。
然而。
既然他们都是侠义之士,体内必然流淌侠义之血。
侠义之血时不时翻腾两下,就安分不住了。= =||||||
安分不住的时候,便摸下山继续行侠仗义。结果,行侠仗义的过程中山寨里收留的人口越来越多。= =bbb
人多了,吃饭的也就多了。
没办法,为了生存,只能干起响马的活计。
不过,响马归响马。突厥哥儿几个虽说之前都是盗匪,但都是劫富济贫的侠盗义匪。因而,他们结成的响马绝不能污了他们侠义的名声。
劫官劫富不劫民,劫贪劫奸不劫善。
劫贪官污吏,劫无良奸商,劫下他们压榨百姓囤积的膏脂,留下部分维持山寨生计,其余则归还于百姓。
顶土匪之名,行侠义之实。
他们的那些恶名,完全是官府恶意散播抹黑,蒙蔽不明真相的善良百姓。
百姓之所以被官府蒙蔽,惧怕他们并以讹传讹,扩大他们的恶名;则是因为他们在救助百姓时,都不会打着三光寨的旗号。而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将钱跟粮食趁夜摸黑扔进百姓家院。
除非碰到类似那日乌龙抢劫的情况。
可通常遇到那种情况,被抢的难民,灾民,都会跟他们上山,在山上安家。也就是跟入伙差不多。= =||||||
突厥一口气把自己的英雄事迹讲完,再一看,元萧已然不知何时入睡。
而且歪着身子,脑袋靠在突厥肩头。\(^o^)/
突厥舍不得动,分外珍惜此刻的肢体接触。
可不动,突厥又担心元萧这么睡,次日醒来时会浑身酸疼。
不舍跟心疼肉搏了一会儿,心疼占了上风。
突厥小心翼翼的扶元萧躺在铺好的干草垛上,拿已经烤干的自己的衣服盖在元萧身上。
然后,坐在元萧身边,一边守着篝火守夜,一边贪看元萧安详的睡脸,一边在心里流哈喇子。 = =bbb
此时元萧正不设防,突厥可以纵容兽性将元萧扑为己有。
但,突厥不愿。
突厥想在情投意合,两情相悦,元萧同意的情况下(最好来点花前月下、红烛啥的)成就好事。不想为一时之欲伤害两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感情(他认为的。= =bbb)。
突厥却忽略了,这么看着,也会痴了。
痴了,就会不受控制。
不受控制,就会窜出欲望。
窜出欲望,嘴巴就蠢蠢欲动,噘向元萧美丽诱人的唇……
啾——
俺果然还素记得更新滴,感动ING
/(ㄒoㄒ)/~~
-------------
欢迎抓虫~~~
-------------
请放心,介个文不会坑,只素更新慢些而已= =bbb
嗯……
遁逃……o(>﹏<)o
作者有话说
第66章 山洞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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