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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发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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俆城,C国一个不大不小的城市,共有五个城区,以中心城区为焦点,周围四个城区紧密围绕,万晓晓到达案发现场时,发现是学成区一个新开发的公园。
“学成”,顾名思义就是学业有成的意思,没错,这片区域大学云集,人虽多,却较为单纯,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和入学的学生,号称本市犯罪率最低。
自万晓晓到学成区警局入职以来,印象中就没碰见过什么大案要案,除了小偷小摸和学生间的打打闹闹;于是,正当万晓晓认为天下太平,自己英雄无用武之地时,她要的命案来了。
看见那具尸体时,万晓晓愣了愣,一时间还以为有人报错了案,这不就是个喝醉酒,倒在雪地里人事不省的醉鬼么?!可当她打开手中的手电筒,走近细看时,便不这样想了。
只见一个男生仰面躺在雾蓼公园相思湖边,离水仅有几步之遥,身材高大,看得出至少180以上,内穿墨绿色高领打底衫,外套白色中长款羽绒服,敞开着,胸口处一滩血迹,一把水果刀直入胸腔,只剩刀柄,下半身黑色牛仔裤,黑白相间耐克跑鞋。
说实话,这男生的衣着打扮甚合万晓晓的口味,若是个活人,万晓晓便会给个帅字,可如今,唉,真是晦气,以后这穿着怕是不能让未来男友穿了......万晓晓想着,又看了看周围,发现师父陈梅还未到,只有几个警察在维持现场秩序。
“怎么?陈姐还没到么?”这时,其中一个警察走了过来,又习惯性的看了看地上的尸体。
“我刚好在这附近吃饭,所以师父让我先来,她稍后就到,对了,李刚,你注意不要让闲杂人等进来,免得破坏现场。”
“放心吧,有我在,一个苍蝇都不会飞进来!”小伙子话音刚落,打脸便来了!
只见不知何时,一只汪星人从旁边的丛林间串了出来,靠近尸体嗅了嗅。
因事出突然,两人都被吓了一跳,然后万晓晓气急败坏的喊道:“李刚,快把狗赶走!”
那狗被李刚拿警棍作势吓了吓,连忙跑到几米开外,也不离开,只对着尸体汪汪叫个不停,引起了万晓晓的注意,发现原来是只流浪金毛,估计是被原主人抛弃,一身脏兮兮的,金毛都结成一团一团,远远望去,就像是狗身上挂着快要腐烂的金桔,被风吹来阵阵腥臭。
“哪来的野狗,这么不识趣!”李刚说着,一脸不耐烦,连忙上前驱赶,最终那狗吓得无影无踪。
这时,不知是谁透露了消息,记者来了,送来阵阵喧闹和灯光,李刚连忙跑过去帮忙阻拦。
而万晓晓借着记者带来的灯光和手电筒,蹲了下来,仔细观察死者的脸。
那是一张平静、年轻、轮廓分明的脸,一双剑眉下眼睛微微睁开,琥珀色的眼眸虽空洞无神,却倒影着灯光,闪着隐隐的光辉,居然有些栩栩如生。
在死者泛着青的眼帘上长着一排浓密、微翘、长长的睫毛,投下一层浅浅的阴影,那一刻,女主心里便跳出一句:简直睫毛精!
因天气冷的缘故,死者虽死亡不久,可嘴角溢出的鲜血早已凝固,就像在苍白的脸颊镶嵌了一颗颗红宝石,粗看起来就和活着没啥区别,除了那张曲线极好看的嘴唇再也呼不出一丝的热气。
万晓晓看着,顿时心中无限感慨,为何如此好看的男生自己尚未遇到,便英年早逝,真是暴殄天物....正想着,死者嘴唇处在手电筒的照耀下隐隐泛着星星点点的异样光彩。
这是什么?万晓晓好奇看着,慢慢低下头,认真的观察。这时,身后被人忽然用力一拍,万晓晓吓得不禁往下一靠,天,自己温热的唇宇便离死者的双唇仅一指之遥!!
啊,呸呸呸!女主吓得跳了起来,虽未碰上却顿觉晦气,连忙用手反复擦了擦嘴,回头厉声骂道:“李刚你疯了吧,我说过多少遍,办案的时候不要这样吓我!”
李刚也不生气,反而看了看死者,然后睁大眼睛坏坏笑道:“啧啧....你不会真的碰到了吧!”
“你再胡说,我不撕烂你的嘴!”万晓晓说着,脸居然红了红,天知道,自己差点初吻就这样没了!
“好,我错了,我只是想提醒你,陈姐来了!”见万晓晓真的动了怒,李刚也不敢再开玩笑,对着不远处指了指。
陈梅,俆城学成区警察局一级刑警,四十出头,眼神犀利,一直未婚,性格怪异,但业务精湛,号称警界福尔摩斯,万晓晓跟了她是一万个愿意,只盼着能偷其所成,学个一丁半点,就算做不了福尔摩斯,做半个柯南也是好的。
一想到这,万晓晓一脸敬意的迎了上去,甜甜喊了声:“师父!”
和往常一样,万晓晓总是热脸贴冷屁股,只见陈梅也不回应,带好手套径直向死者走去。看了好一会儿,方才问李刚道:“是谁报的警?人呢?”
“陈姐,报警人一直未出现,不过听声音应是个年轻女子,估计是个大学生!”对陈梅,李刚不敢造次,一板一眼的答道。
“估计?为何?”陈梅最听不得还没一丝证据便开始胡乱猜测,于是给了个冷眼,吓得李刚不敢说下去了。
倒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万晓晓帮其答了:“师父,今天是圣诞节,这里又濒临大学城,小年轻们出来弯弯绕绕才会来这么偏远的地,我也觉得是这附近的大学生报的案。”
“小万,你不要道听途说,就轻易下结论,我问你,虽说圣诞节出来压马路的情侣是不少,不过,现在这么晚了,天又冷,刚才李刚也说了,报案用的是公园公用电话,还是个女子,如果是情侣的话,报案不应该是男的出头吗?如何轮得到女孩?”陈梅话音刚落,两人面面相觑,顿时心生敬意,哑口无言。
这时,陈梅面无表情,继续问万晓晓道:“我让你先来一步查看,你看出什么了?”
“我....没看几眼,又没经验,能看出啥?”万晓晓说着,脸红了红。
“没看几眼?我来的时候,发现你看得可认真了,几乎都快爬在死者身上了!”陈梅轻叹一声,摇了摇头,她不知道,自己带的这个徒弟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出头,如今碰到这个杀人案件,兴许以后会有长进吧....这样想着,撇下徒弟,仔细看了看周围,然后蹲了下来,问道:“这怎么回事?尸体旁边怎么有狗的脚印?”
“陈姐,这都怪我,没保护好现场,一时疏忽,让流浪狗闯了进来!”李刚说着,一脸愧疚,就等着前辈责骂,可奇怪的是陈姐却不责备,若有所思。
“师父,您是不是发现了什么?”看到师父的模样,万晓晓知道,一定是有线索了,于是鼓起勇气问了问。
可陈梅却未回答,而是脱下手套,递给她:“小万,你带好手套,拿放大镜再仔细看看。”
“看什么?”
“什么都看,从头到脚,就连一根头发丝都不要放过!有什么可疑之处马上用笔记下来,记住,好记性永远也敌不过烂笔头!”师父说着,伫立一旁,等着。
于是,万晓晓生平第一次现场尸检开始了......
第一步,从死者头发处开始。那是一头浓密的头发,没有染,却泛着天然的棕,虽带着手套,万晓晓也能感觉出其发质柔软,而且才洗没多久,还散发着茉莉花香味洗发水的味道。万晓晓仔细看了看,翻了翻,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于是,目光继续往下,刚用放大镜看了看,心里第一句便崩了出来:靠,这皮肤也太好了吧,毛孔比女人还小!想着,闭了闭眼,力图把脑海里的胡思乱想全部抹去。
当看到死者饱满的双唇时,万晓晓方才弄清刚才疑惑之处,原来死者嘴唇上除了溢出的鲜血,还隐隐闪着金光。
“这闪闪的是......女人的口红?”万晓晓冲口而出,下意识抬头看了师父一眼,只见她对着自己点了点头,虽未笑,万晓晓便也知足了,难得得到师父的肯定,于是壮起鼠胆继续分析道:“看死者这一身帅气的打扮,还有嘴唇上残余的口红,看来是来约会的,就不知是不是那报案的女孩?!”
万晓晓还想继续,只听陈梅矫正道:“小万,废话不要太多,更不要带个人感情色彩!”
“师父,冤枉啊,我哪带什么感情色彩?我又不认识他!”万晓晓被师父责备,顿觉委屈。
“还说不带?那你刚才帅气这词怎么来的?”没想到,陈梅没接话,一旁的李刚倒是挤兑了一下。
“好了,小万,记住我的话就行,继续。”陈梅说着,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
“知道了,师父!”万晓晓应承着,白了李刚一眼,继续开始自己的探尸事业。
她看了看男主胸前的刀柄,发现那就只是普通的水果刀,但刺入力度很大,刺入部位也正好位于心脏处,估计是一刀致命,死者死前应该也没受什么痛苦,看来,凶手是非要置其于死地不可!
不过,现场看起来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而死者人高马大,又正值盛年,那凶手又是如何能近身,趁其不备一刀致命的呢.....
这些疑问在万晓晓脑海里逐渐浮出,却未问出口,而是心里暗自嘚瑟了一下,继续观察死者。
当看到死者摊在身旁的手时,万晓晓发现那手长得也极其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因万晓晓天生一双指短掌肥的手,于是对好看的手完全没有抵抗力,顿时又开始胡思乱想:这天生就是一双艺术家的手啊,不弹钢琴可惜了.....还好,师父又及时点醒了她。
万晓晓凝神一看,发现死者右手掌心处有一新结痂的伤痕,初看是被利刃所伤,就不知是不是此刻插在死者胸口的那把刀,而左手手腕处一道早已结痂的伤痕,一看便是割腕留下的,但是为啥自杀呢?万晓晓想到这,连忙记下,又往下看去,发现死者双腿笔直修长,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大长腿,感觉一眼难尽。
看到这,万晓晓终于按奈不住心中的惋惜,只觉得这男生死了都这么好看,活着那还不得把人给迷惨了!
“唉,太可惜了.....”万晓晓又一次犯了大忌,冲口而出,声音虽小,却被耳尖的师父听了去,自然又被教训了一番,吓得吐了吐舌头,快步来到死者脚跟前,顿时瞪大了眼睛。
只见死者的耐克跑鞋鞋底竟然干净得很!
万晓晓疑惑的看了看周围,又看了看自己的鞋,寻思着,不对啊,这附近都是泥巴路,先前下了雪,此处又临水,应该万分潮湿,一踩即脏才对!可死者的鞋却如此干净,不应该呀?!难道......这里不是案发第一现场?!
万晓晓想着,心里一惊,连忙记在随身带的小本本上,没有发现师父微微扬了扬嘴角,似笑非笑的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