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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林海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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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睡过后 ,初秋的日光懒洋洋地轻抚着有些年头的木桌上。
沈锦书找遍了沈虹的所有抽屉,只找到一盒雪花膏和一小罐口脂,口脂是时下较流行的梅粉色。
沈锦书拿中指摸了一点口脂屠涂在自己的手腕上,质感有点像猪油,她点点了自己的下巴,回想了一下,她好像是没有在沈虹的记忆里看到口红,眉笔,粉底液的存在,更别说什么眼影高光之类的。
在小镇的供销社里,沈锦书看见的大都是各种各样的雪花膏,再稀奇一点的就是珍珠粉了,根本就没有见到其他美妆产品的影子。
沈锦书猜想也有可能是镇上太小了,只有供销社。供销社的东西虽齐全,但生活用品,供应的都是老百姓平日所需的生活用品,不太可能出现专门出售美妆产品的门店。
市里倒是有百货大楼,那里的东西品种齐全,很利于沈锦书做市场调查。沈锦书看着雪花膏盒上面的图案,看来找个时间去百货大楼这件事必须提上日程了,她心心念念的制作口红的仪器也有可能是市里售卖。
“大嫂,大嫂在家吗?”沈锦书仿佛听到了林海昌的声音,算算日子,林海昌现在应该是做完工回到村里了。沈锦书走出去一看果然是林海昌,他手里拿着一个塑料袋,看样子里面应该是衣服。林海昌不好意思得看着沈锦书,“大嫂,我前些日子回家才知道你跟爸妈分家了。”
林海昌局促不安地跟在沈锦书的后面,沈锦书对这个小叔子倒没有什么意见,毕竟这可是林家人中最厚道的一个小伙子了,只淡淡地问“你爸妈又说为什么分家吗”
林海昌尴尬地搓搓手,他回家的第一天林母就找他哭诉沈虹这个恶毒媳妇竟然报警要捉她这个婆婆去坐牢。
林海昌原本是不信的,大嫂看起来这么厚道也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林海昌跟他哥的关系从小就很亲厚,刚得知他哥死去的消息后,林海昌的第一个反应是不可置信,他哥熟知水性,为人做事谨慎周全,怎么可能会出现意外。但得知大哥的部队为抗击洪水,所有人都连轴转,没有得到充分的休息。
林海昌了解自己的大哥,在这样危急的情况下,大哥就算体力不支也不可能抛下自己的战友回到营地休息。看到已经怀有三个月身孕的大嫂脸上愁云满布,一副天已经塌下来的样子,林海昌告诉自己,必须冷静下来,大嫂现在这个样子不可能操心大哥的后事,他必须振作起来。
林海昌想起自己爸妈听到大哥牺牲的消息后,没有丝毫的悲痛,甚至在兴致勃勃地讨论他们能拿到多少抚恤金,林海昌的心就寒了,他一点都不理解为人父母现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竟然一点都不伤心,那可是他们养了十几年的亲生骨肉。
但偏偏林海昌是最没资格怪他们的,毕竟他们对他这个儿子跟对大哥比起来简直是仁至义尽,作为父母偏心的既得利益者,林海昌夹在中间简直是进退两难。
林海昌也不想听他妈的一面之词,就问他媳妇刘忠霞到底是怎么回事。刘忠霞也不敢在自己丈夫的面前添油加醋,如实说了情况。当林海昌知道自己的妈妈在沈虹住院的时候没有去医院看一眼,最后还偷拿自己儿媳的钱,不在场的林海昌都觉得臊得慌。
可是这是自己的亲妈能怎么办,刘忠霞告诉林海昌就不要管这糟心事,顺其自然得了。想到大哥在世时对自己这么照顾,他不帮衬帮衬下大嫂那还有良心吗?林海昌想着今天是小侄子满月,就去镇上买了一套小婴儿过冬穿的衣服和玩具打算给沈虹送去。
“嫂子,既然分家了,我也没脸叫你回去,你以后有什么事要帮忙来找我就好了。”听着林海昌恳切的语气,沈锦书也没有为难他,让他去堂屋看下咕咕。
林海昌看着眉眼跟自家大哥如此相像的咕咕红了眼眶,想用手去碰下咕咕的小脸蛋但又怕自己手上的茧子太粗糙弄伤了他。沈锦书看着跟沈虹一样年纪的林海昌小心翼翼的的模样有些感概,这里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早熟显老,才20岁出头的林海昌身材比林海洋瘦弱一点,但也有了当家人的模样,放在21世界,只是个不太成熟的孩子呢,哪还知道怎么照顾家人。
沈锦书瞧着咕咕还是半睡不醒的样子,怂恿他,“要不要抱一下咕咕。”说着便抱起咕咕放到林海昌僵硬的臂弯,咕咕察觉到林海昌身上陌生的气息,微微挣扎着想翻身,但是上午那么多人逗他,实在让他耗费了太多精力,现在困得睁都睁不开眼,便随他去了。
林海昌抱着个这么软的小东西,感觉像是被他施了咒一般不敢动,他也没抱过孩子,紧张地都结巴了,“原,原来他叫咕咕啊。”沈锦书含笑看着这半大的少年,“是啊,他大名叫沈卓昊。”林海昌的心思都这小娃娃给占据了,也没在意他到底姓啥,再说了,就是他想管也管不了。
林海昌抱了会咕咕就提出有事要忙先走了,临走前递给沈锦书一个信封。沈锦书打开一看发现是钱愣是没收下,她现在暂时有钱,也知道林海昌准备承包山头处处都是用钱的地方。
“大嫂,你必须收下这钱,你一个人带着孩子有很多要用到钱的地方,再说了这算是我还大哥的,当时我上中专的学费还是大哥交的呢。”沈锦书看林海昌态度这么坚决,直接从信封里面抽出一张大团结,“我收这一张就够了,学费是海阳愿意给你交,不用你还的,他当初做这些事本来没想着要回报的,你是他唯一的弟弟,你还钱就伤了他的心。”
林海昌觉得不太对,感觉谈话的重点好像变了,现在怎么变成他还钱就是伤大哥的心,但见到沈锦书还是有收他的钱,便也没有说什么。看着沈锦书假装生气的样子,,林海昌只好稀里糊涂地收回了钱。看着林海昌摸不着头脑的背影,沈锦书笑了,深藏功与名。
沈锦书近些日闲来无事,看见沈母买回来的毛线就手痒痒,她没有那么好的耐性织毛衣,看到里面装着咕咕胎毛的红绸袋子心血来潮,村里的风俗是满月时剪地胎毛要收集起来,一周岁前都要放在宝宝的身边保佑他无病无灾,健康长大。平时是沈母都是把红绸带子系在咕咕衣服的内口袋里,这样就不会掉了。
沈锦书想起她之前做过的口红兜,毛茸茸的毛线,鲜艳的色彩,各种卡哇伊的图案和造型不知道怎么就戳中了少女的心,很是流行了一段时间。那玩意不是很费时间,织起来又不难,淘宝和小红书上有一大堆的攻略视频。
沈锦书和她的几个闺蜜心血来潮,也想赶一趟时髦,就买了一堆毛线,说好大家一起织,然后抽签互相赠送,所以说织得再好也有可能是别人的。不过她们几个人关系好,都是用心去织这个口红兜,成品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唉,一想到之前的事,沈锦书就忍不住唉声叹气。沈锦书最好的三个朋友是高中舍友,她就读的高中是市里的重点高中,本科的上线率相比较其他学校都是遥遥领先的,再加上有政府支持,学校把环境建设地很好。沈锦书运气好,到她们那一届刚好新宿舍建成都是四人间,宽敞舒服,室内设计都是上床下桌,学习氛围很好。她们四个志趣相投,有一个还是从小一起长大读书的青梅,关系自然不一般。
想到这些,沈锦书有点怀疑穿到她身体的沈虹会不会被她们识别出来,毕竟她们四个那么熟悉,沈虹的性子又跟她天差地别。不像她穿越这里来,还没等沈锦书跟他们解释她性情大变的原因,沈父沈母就自然而然帮她找好了借口,这两年跟沈虹一起生活的林母也没那个脑子看出她们之间的差别,所以沈锦书觉得自己的日子还是比较好过的,果然惨是要靠比较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