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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尸体告诉我的 ...

  •   案发现场:清水街

      菱悦:哇,怎么死的这么惨?现场的保护不好。我还怎么动手?一天天的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

      抱歉,毕竟是一条人流量比较大的街,现场没保护好。虽然警察出现的很及时。但还是有几位市民破坏了。

      菱悦:不是,现场都保护不好,我还怎么验尸,知不知道有很多重要的线索都在现场里面?你们这么一搞,我又要加班了。我要加班,我还怎么回去陪我姐姐玩游戏?不陪我姐姐玩游戏,我哪来的小年糕?

      凌云:咳,现场没保护好是我们的错。如果你没有事情的话,现在开始吧。我想你再说下去,你姐姐可能要打你。

      菱悦:我操,你什么时候过来的?你是鬼吗?这么吓人?还有,我告诉你,我姐姐心地温柔善良,怎么可能打我?你这个警察破案一点眉目都没有,教训人来倒是有一套。你该不会是个花瓶吧?

      凌云:如果你再这样执着于这个问题而不赶紧破案的话,我想跟你动手的可能就不是你姐姐了。法医不验尸难道让我们警察来吗?如果人人都能验尸的话,还要法医有什么用?验不验你的问题。尸体保存好就行了,要现场有什么用?

      我,我,我,你这人怎么这样?你等着,我今天偏验给你看。

      那就赶紧吧。我倒是觉得你不太想下班。

      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等我回去让我姐姐教训你。

      那就请便吧。不过这案子没破之前,我觉得你应该回不了家。

      你。。。。。你等着!

      阿姨,今天不用给菱悦做饭了。他今天有事情。待会儿还拜托把小年糕送到他的办公室。他要是敢说到我,就让总部收拾他。别老惯着他。

      菱雅小姐,小年糕没有了,我现在出去买点。您要是有什么事情就打电话,还有啊,昨天我起来的时候看见菱悦房间的灯还亮着。估计晚上没休息好。今天要不然就让他回来吧。住在总部终归是不舒服的。

      他昨天晚上没睡吗?他不是9:00就躺在床上了吗?

      我昨天两点钟起来的时候,灯确实是亮的。可能是起来玩游戏了。你也别怪他,孩子还小,喜欢玩游戏是正常的。

      小兔崽子能耐了。敢背着我悄悄起来玩游戏。不用给他送饭了。我亲自过去问他一趟。

      凌云坐在办公室。法医那边没出结果,警察没线索。现在除了等什么都干不了。已经三个小时了。队长,你看那小孩儿行吗?看着才十几岁。不过新来的吧。

      说什么呢?有点眼力见,那可是最年轻最有能力的法医。人家来这儿就已经不错了,你还嫌人家小。

      不会吧,看着他那么点儿。像高中生。

      人家看着就算再小。那也是有实力的。你个不知道的瞎说什么?还有啊,这个大少爷宁可惹不起以后少说点。

      秦一一:咳咳,有没有能力待会儿不就知道了。话说你们警察都这么爱嚼舌根吗?

      不是,哪有啊。就是看着。菱科长有点小,还挺可爱的。

      凌云:你们别在这说些题外事。现在去现场说不定还能找到证据。我去看看菱科长。

      好的,队长。

      痕检科室内

      一个长得很可爱的“高中生。”正在聚精会神的解剖一个人的尸体。虽然说这个血腥的场面非常不符合他的外貌。但是他眼神里的坚毅盖过了他本来的有点幼稚的面庞。凌云没出声音,一直在角落里默默地看着。如此血腥的场面配上那个脸庞。竟有一点点的有趣。

      hi,凌队长,你在这儿干什么呀?秦一一悄咪咪的从背后堵过。

      啊,没什么,看一看菱科长的结果。

      哇,真的吗?你刚刚那个眼神儿,我还以为你在看媳妇儿。话说,凌队长还没有女朋友吧?有没有这么看过?真是让我好奇。不说了,不说了,我要去帮忙了。不然待会儿又炸了。我又要掏钱陪他去吃小年糕,你是不知道他是真的能吃,我工资本来就没多少,每次请他吃饭都是一笔巨资。这让我本来就不富裕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我们法医过的辛辛苦苦。一日三餐可能还要在尸体旁边。每次吃饭的时候,想着对面的房间里就躺着一个人的尸体。我整个人是食不下咽寝不安席。真是想不通他是怎么吃下去的。哎呀,话又说多了。我得赶紧去了。你要是想看的话最好别出声音,他要是真被点燃了我也拦不住。他亲姐也拦不住。走了走了。

      凌云听着他刚刚一系列的碎碎念。一时间竟然没反应过来。果然这么幼稚的面庞和幼稚的心灵是一样的。看着确实挺小的,没想到能力还挺大。既然都能混到科长。想必应该实力挺好。

      此时,躺在床上的是一个很悲惨的男尸

      外表没有致命伤。应该没有作案凶器。胃溶液里面是前一天消化的食物。不掺杂任何毒,麻醉剂。没有致命伤,也没有麻醉剂和毒药。死的是有点蹊跷。无辜暴毙于清水街。不排除自杀和敌杀,仇杀,现场被破坏的差不多了。应该已经找不到合适的有用的东西了。尸体外表没有致命伤口。但是他的瞳孔却是陷进去的。而且只有一个瞳孔是陷进去的。他少了一个左眼,可是拿一个左眼有什么用?如果只是为了眼角膜的话,为何不两个都拿走?尸体非常完整,除了少了一个左眼以外,基本没有少的任何东西。衣服钱包都在。如果不是为了器官和钱的话,为了什么?为了报仇吗?如果报仇的话为什么不把尸体粉碎的惨一点。尸体如此完整还没有致命伤。难道是家人吗?可是家人为什么要挖一个左眼?这可真是一个有趣的案子。

      凌队,死者已经找到了。一个普通人,家庭条件小康。父母早年离婚。他跟着他妈妈。大学以后基本就和妈妈断绝了联系。生活费和费用都是他自己挣来的。因为本科毕业不好找工作,再加上当时他很缺钱。去过工地一个月。然后用所有的钱开了家餐厅。但是出钱最多的不是他。是他的大学室友。但很奇怪,运营起来以后他的室友就撤资了。然后这个餐厅就一直属于他。死者与最后一个人见面的时间是前一天的下午3:00。很奇怪的是,他们下午3:00不在喝下午茶,而是在吃饭。吃完饭后他照常回家。第二天他去了清水街。去了他经常去的茶楼。然后再回返的途中遇害。情况大概就是这样。现在要准备去死者家里调查吗?

      不用了,你的这些我都发现了,跟茶楼没什么关系。跟下午3:00吃饭也没什么关系。我想你应该去他的餐厅。菱悦道。

      科长,你是怎么知道的?

      尸体告诉我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尸体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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