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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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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桃是个善于总结的智慧型选手,经过一番缜密分析,她初步将好感值暴涨的根源归结为“红袖添香”这四个字。
在现代时她便早有耳闻,说“红袖添香夜读书”是古往今来无数书生的美好愿景,想来狗男人也不例外。美人儿陪读格外旖旎,气氛一好心情就好,这心情好了,看谁都顺眼,看她顺眼了,那好感值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之桃越想越觉着有理,当即默默打定主意,包下狗男人从今往后的书童工作。她决定从明日起,辰时准点到,整一天泡在书房一步不挪,矜矜业业勤勤勉勉干工作。甚至对于如何提升客户满意度,她也做了深入研究与初步改进,比方说,从视觉层面入手,深入挖掘客户新鲜感。
第二日一大早,桓机步入书房,准备处理一天的事务。当他瞥见角落里窜出来的陌生白影时,第一反应就是施法将人倒吊起来。
正欢欢喜喜迎上去准备给雇主一个惊喜的之桃:……
全身血液一瞬间倒灌入脑袋,她头昏脑涨之际竟还有精力注意到发髻上簪着的几朵新鲜朔琼花扑簌簌掉了一地。借来的白纱裙也倒垂下来蒙住了头,将她的视线遮得严实。
瞧瞧这是人做的事吗?狗男人戒备心这么强,也不怕脱发脱成地中海。
提前来书房焚香暖塌的秦织低呼一声,忙道:“主上,这是桃子。”
桓机一挑眉,一个响指解了仙术。
之桃“噗通”一声摔了个屁股蹲儿,衣服乱了不说,求着岐黄帮忙挽的发髻也松散了。
她看着被压扁的朔琼花叹了口气。哎,如此不懂怜香惜玉,狗男人不愧是连原书女主都很难取悦的人啊,天生政治家,冷血无情,不耽于儿女情长,一门心思搞事业。她早该明白,靠着狗男人的好感值续命,这本就是一件困难重重的事。
桓机打量着一脸气急败坏的小青鸾,今日她抹了白粉,涂了胭脂,挽了发髻,甚至还簪了几朵花,显而易见是经过一番打扮的,但审美太差,整个人丑得匠心独运。这小青鸾莫不是昨日被他那句“对你这样的我还真是没什么兴趣”给刺激了?
桓机评价道:“姿色一般。”
之桃:???
白衣簪花,白脸红唇,她完全cos了女主装扮的精髓啊,狗男人不就是偏爱这一款吗?
她扶了扶摇摇欲坠的发髻,不解极了:“公子不喜欢?”她本着求知态度不耻下问,“那公子喜欢什么样的?”
桓机蹙了蹙眉,心道这小青鸾果然是想引起他的兴趣,昨日那番扭捏姿态竟是欲擒故纵。如他这般天之骄子,倾慕他的异性甚多,就连养只母灵宠都很是麻烦。得早些让她认识到爱慕他没结果,否则也只能弃养了。
他捧着一杯热茶,用杯盖刮了刮茶沫,道:“不喜欢。”喝了口茶,又接了一句,“你不必白费功夫,我并不喜欢女人。”
之桃:!!!
不喜欢女人?那就是喜欢男人咯?
震惊我妈!怪不得原书书迷一度热议男主似乎不太爱女主,怪不得男主与反派的邪教CP热度常年不褪,都以为男主是因为帝王人设所以才更爱江山,也都觉得是邪教CP粉太疯魔,任谁也不敢想事实真相竟然是——
狗男人爱男人?
狗!男!人!是!断!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