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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十八 ...


  •   小金子被我换上了黑色衣服,金色的大朵山茶纹样撒在丝缎的广袖上,腰间纯黑长绦将整个人束得像一支黑色的箭。头发也乌黑,些许丝缕飞散在他的额头。我看着他,手指抚上他的鼻梁,贪婪地一寸寸地抚摩下来,仿佛要把每一寸的感觉都牢牢铭记一样。
      他的鼻尖微凉,睫毛如蝶翅一般,我感觉到他的睫毛颤动。我把手掌合在他的眼睛上,遮掉这一部分,这宛然便是我的晚词。
      怔怔地,我的眼泪落下来。这就是想念么?
      他低低叹息了一声,我忙收了眼泪,笑道:“你就叫小金子么?我可不喜欢这名字。”
      “金城。”他说。
      “嗯?!”
      “我姓金,因为是城墙下头捡来的,所以就叫做城。”他的眼睛又低垂下去。
      “好吧,金城,我要出门去,我要你跟着我。”我站起来,径直向门外走去,他便顺顺地跟在后边,跟我保持着一尺的距离,脚步轻得叫你听不见。

      翠华楼是此地最悠久的茶居,当然也是最贵的,这里的茶点更是一绝。各色用江米,糯米包了馅做的小面果子被用心做成了花朵,小动物的样子,煞是可爱。我尤爱这里的大红袍。本朝开国以来都推崇绿茶,我却独爱这大红袍,绿茶只一泡便色寡味淡,如少女的颜色,只得一时,而这大红袍却在三四次后出色。翠华楼后院的那股冷泉是大红袍的绝配,我常在这里,喝着茶,一消磨便是一个下午。
      远远的,我便闻到了猪油芝麻和白糖混合的馅料的味道,快步走进店堂,找了个桌子坐下来。本该非常热情的那个跑堂这次却一反常态没来招呼我,那个看到我就满脸堆笑的掌柜这次也象看到了鬼一样,忙忙把脸别开。我看看身边的金城,安静地站在我左近。我指指旁边的座位,他便坐下。同时,我手臂一长,把那个小二抓了过来。
      “今天很忙吗?忙得没有时间招呼我?”
      “没——没有——”这小二一头毛汗,话都说不清楚了,“我们家大老板说,小号不能接待姑娘——要是我们没照办,就停了小的生意——”我把他放到地上,用手拍了拍他胸前的一点面粉屑子——这些做伙计的真的是无辜的——走出了那家店。
      我又进了一家绸缎庄,一进去,客人就哗一下散开了,我好象是得了瘟疫的人,所有的人都怕被我沾染了一样。我看见掌柜和伙计惶惶然的眼睛,不必问,这必然是他们老板的吩咐。
      我忽然不愿意惹事起来,尽管我已经听见了孙半城和她的姐妹们轻轻的笑声,甚至已经看见她伟岸的身躯越过面前。
      我在街道上,走过一家家铺子,我知道,就算我富可敌国这里也绝对没有一个商家敢做我的生意,因为这些铺子都是孙家的产业,孙家大小姐说个不字,做下属的谁敢违抗。再说了,这里非但不是我修真观的势力范围,离京城更远。落日把我的身影在巷子里面拉得长长的。

      更加要命的是,我回到住处的时候,发现大门被关上了,里面一切灯火声音皆无,往日的喧嚣居然凭空就不见了。我的衣物和行李被人整整齐齐地放在门口,摆放出一个悲凉寂寞的姿势。我咧咧嘴,提起行李,带着身后那个沉默的金城扬长而去。

      这一夜,江南开始了她漫长的雨季。

      城郊的破庙终于成了我暂时栖身的地方,整个城市已经没有任何地方能够接纳我,即使我有的是钱。我低估了一方之霸的影响力,孙半城在这里的势力岂止是“半城”那么多。

      江南的雨到了春天原来还是这样寒冷,金城在当间生了一堆小小的火,火苗红红的跳着亮着,我却不觉得温暖。我用自己的手臂抱着自己的膝盖坐在那里,抬眼看见金城黑色衣服上的金色刺绣在火光下闪烁。
      “本以为是救你离了那火坑,没想到却是让你陪着受冻挨饿的。”我说。
      “你买了我。”他说。
      “我只是想让你自由。”
      “受冻挨饿是我的自由。”他还是冷着脸。
      “那你不怕日后我把你带去修真观让其他女人亵玩?”我忽然想逗他。
      “你买了我。”
      “那里可是江湖著名的风月之地,你这样的小倌到了那里也不消片刻,或许就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了呢!”
      他也学我的样子坐下,把下巴架在膝上,淡淡道:“我本就是从那个地方出来的,谁又比谁干净些?”
      我有些无趣,讪讪地想不出话来回复他,只得眼观鼻,鼻观心地坐着。半晌,他才叹了口气,道:“像我这样的人本就没有过自由,你若给了我自由,我反不知所措。”
      “那都是我一时之气,我以为我可以让你更快乐。”
      “从未快乐过,更何谈‘更’?”
      “我不该令你如此的。”
      他忽然笑了,“我忽然感到‘自由’也不错。”

      一觉醒来,已经是大天光。我闭着眼睛不愿意醒来,却被一阵嘈杂惊醒。睁眼看时,一张笑得像开老了的菊花那样的脸出现在我面前。
      翠华楼的胖掌柜脸上同样肥美的皱纹此刻更加像一个蒸过头的包子上的褶。他捧着他们最俨的大红袍和最美味的茶点,哈着腰站在我面前。
      在他的后边,是一排各种各样昨天拒绝过我的店掌柜和店小二,一般地低头哈腰,手里捧着最好最出名的货物。
      “真人赏光是小号的光荣——”翠华楼的掌柜说。
      “光荣——”那一群掌柜鹦鹉学舌般。
      我伸了个懒腰,揉揉眼睛,生怕自己是饿糊涂了在做梦。确定清醒了,面前一切都是真的。我回头看看金城,他抱着双手站在我后边一尺的地方,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请真人上车。”一声大叫,从门口铺进来一条柔软的波斯地毯,一直到我脚下,我脱了鞋子,那地毯的毛柔软得能让我的脚陷进去。我大摇大摆地走出门,门口停着一驾四匹大宛骏马拉的大车。
      我跳上车,从车窗里面伸处头,向金城招了招手:“你也进来!”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快步上了车,却坐在离我很远的地方。

      这是辆豪华的车,里面包了锦缎,还有最华贵的毛皮,就算是外边还下着零星小雨,里面却温暖干燥。没有比在一个阴冷潮湿的天气里面,呆在温暖干燥的地方更让人快乐。更何况,这里还有酒,好酒。
      倒一点点酒,然后放到嘴边,喝下去。
      其实我要说,酒其实是世界上最难喝的东西,无论是好酒还是劣酒都是如此。入喉火烫,然后脸上红热,最后是头痛欲裂。然而,近来,我却愈加沉溺于此。
      “一起好么?”我说,回头去看金城。他远远离我坐着,很紧张的样子。“这么远做什么?你怕我?”
      他没有看我,只道:“我怕我自己。”
      我轻轻笑了,将杯中之物一饮而尽。前尘往事皆忘记吧!

      又是一次宿醉醒来,却是在一间静室之中。四面桌椅全无,只设一张无比巨大的矮榻。我从榻上起来,推开门,门外整齐地跪了一溜人。为首的便是那孙半城和她的一众姐妹。
      只见孙半城脸上有了可疑的青肿,嘴巴也破了,她身后的那群娘子军更是丢盔弃甲,衣衫褴褛。她们见我出来,齐刷刷向下磕头,口中大叫:“能给伺候姑娘,是小的们的荣幸!”口中虽然这么说,面孔却是一脸愁苦,全不见半点“荣幸”的样子。
      我几乎可以知道是谁做了这一切,只得以手扶额,让她们全数退下。

      我以为能够不再见他,可他终于还是出现了。

  •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抱歉,灰之前身体不争气,工作也忙了点。就这么点破字写了这么久,还让大家担心了。水下,A大,天使,妖妖各位真是对不起。我要努力锻炼身体,加快更文速度,谢谢大大们没抛弃我啊!!!!拱手,再拱手!!
    此后基本是周更,也可能人品爆发,多更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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