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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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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裹挟着凛冽的细雪扑面而来,肆意在瞿宇的大衣上留下痕迹。瞿宇拢了拢身上并不厚重的风衣,踩着梯.子下了直升机。
十年前他走的时候天气也是这样。他出门的时候雪不要命地下,等到他离开第二天,满城的雪就化了。
这是连天气之子都嫌弃他吗?
瞿宇低声骂了一句,踩着雪走出了停机坪。
“瞿哥,午饭是去饭店还是……”孟锋跟在瞿宇后边,轻声询问。
不算厚重的雪粒从瞿宇清隽的眉眼间滑落,给他本就缺少烟火气的脸蒙上了一层冷意。
他想了想,问:“洞庭街上那家饭馆还在吗?”
什么街?
哪个馆?
孟锋怔了一怔,似乎没明白他的意思。
“我忘了。”瞿宇只等了两秒钟,回头看了他一眼,自顾自地道,“你才跟了我八年。”
瞿宇离开这座城市,已经有十年了。
十年前瞿宇将所有财产都丢给了那个小崽子,只留下了一架私人飞机和A市海边的一套别墅,背井离乡,去了A国的拉斯维加斯。
A市洞庭街上有家饭馆,瞿宇当年最爱那里的饭菜,得空就去打打牙祭,半夜还要将人家大厨从被窝里揪出来给他做宵夜。
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那家饭馆还在不在。瞿宇已经记不清饭馆的名字了。不过若是见到了的话,他是一定能够认得出来的。
瞿宇都快忘了洞庭街怎么走,一路上带错了四次路。最后孟锋实在是忍无可忍,开了个手机导航,才成功把瞿宇带到洞庭街。
这条街和瞿宇记忆中的样子差不多,不过很多店面都换了名字,换了主人。洞庭街算是A市古典一条街,脚下是斑驳的青石板路,倒是有几分历史的味道。
瞿宇走过白石桥,穿过银针巷,终于找到了记忆中的那家饭店。
饭馆名字没变,店内装修似乎翻了一翻,比起十年前要漂亮些,不过原来的韵味没怎么变,还是老样子。
瞿宇当年是“山水色”包厢的常客,如今这包间的名字换了,改了叫“清蕖罗”。
十年前饭馆老板就想好了这个名字,不过瞿宇觉得“山水色”听起来也挺不错,就没让改。那时候这间包厢几乎可以算作是他租下来的,他不让改名,老板也就没改。
没想到他走了以后,老板居然还记得,把名字改了,还一挂就是十年。
怀念老顾客吗?
瞿宇其实还有点儿感动。
瞿宇将后背靠在垫着软垫的木沙发上,拎着菜单,随便挑了几个菜。
孟锋跟了瞿宇八年,也不怎么客气,直接在他对面坐下。他看着瞿宇点来的茶,忍不住吃了一惊:“瞿哥你怎么喝这么差的茶?”
“很差吗?”瞿宇扬了扬眉,“我家乡的味道。”
孟锋还从未听瞿宇提起过他的家乡,他一直以为瞿宇是在A市出生长大的,这么看来,似乎并不是。
瞿宇抿了几口“这么差”的茶,道:“味道比不上那些比金子还贵的茶,但是也不见得就差。”
确实不算差,怎么着也是本国十大名茶之一。
瞿宇平时其实不喝茶。孟锋一直以为他是看不上国外的茶,毕竟国外的好茶比起国内还是有一点差距的。
没想到他居然会喝这种……到哪都有的茶?
茶盅上方飘着茶水蒸腾出来的雾气,几乎模糊了瞿宇的眉眼。他端起茶盅,轻轻抿了一口,茶香弥漫在唇齿间,带着点苦涩的味道,一如他当年。
瞿宇品完一盅茶后,菜已经上齐。他将茶盅搁在木桌上,捏起了筷子。
孟锋抱着碗大快朵颐,而瞿宇却只是不紧不慢地尝,看起来居然有些富家子弟的做派。
瞿宇盯着光洁的红木桌上映出的自己的影子,忍不住走神了。
当年那个穿着破衣裳,会狼吞虎咽嚼馒头的小男孩,长大后举手投足间都是贵族风范,优雅而温吞。
满身的伤痕在时间的流逝中逐渐结了疤,再也不复血淋淋的痕迹,只有淡去的记忆里藏着一点儿余痕。
已经没有人记得二十年前的他是什么样子了,他自己都快记不清了。
他最初是因为什么接触“赌”的?他不记得了。
大概是回到了阔别十年之久的地方,他的思维略有些放空,更容易想起过去的事情。
瞿宇忍不住想起十一年前他收的那个徒弟。
那小子的天赋并不怎么样,跟他学了一年半载的,也没学到什么。
当时收徒的理由是什么?似乎是……他很像当年的瞿宇?
幸好那小崽子不知道。瞿宇忍不住想,如果他知道的话,可能会忍不住揍死自己——小崽子比当年的他过得顺心多了。
身世不算太像。就算像,也不是他收养对方的理由。
也许是因为,他的盛气吧。
那是十五六岁的瞿宇所没有的。
小崽子的嚣张与桀骜都摆在脸上,而瞿宇总是冷冷清清,不动声色。
但骨子里都有那种锐气。
像是凌厉的刀刃,刃面锃亮,泛着刺眼的光。
不过瞿宇是上了鞘的,小崽子的刀鞘却不知掉在哪个旮沓角落里了。
……
“吃完没有?”瞿宇不客气地屈起指节敲了敲桌沿,“吃完了就走,回去处理文件。”
孟锋依依不舍地和没有被消灭完的菜道了别,然后正了正神色,起身随着瞿宇走了。
“Quho那边传消息来了吗?”瞿宇站在落地窗前,盯着窗外的一片白茫茫,随口问道。
孟锋恭恭敬敬地低下头:“没。”
瞿宇的眼神不太好,医生嘱咐过平时能远看就不要凑近了看。当时瞿宇就觉得这是个歪理,死活不肯听,还差点把人医生给砍了。但后来这几年,确实有按着医生的嘱咐去做。
这家伙表面看起来老练成熟,内里却藏着一副暴躁的性子,再往里……剩下的都是温柔。
从那时候开始,瞿宇就经常站在窗子边上,没事的时候就盯着外边,有时候一看就是半夜。
孟锋总觉得瞿宇这种时候是魔怔的。但他在其他时间里都是好好的,孟锋也没敢管太多。
反正这话是医生说的,瞿哥这么做,应该也不会有坏事。
“瞿哥,现在还早,你要不去街上逛逛?”
A市可是国际有名的大城市,繁华得不像话。虽然瞿宇也算是繁华堆里长出来的,但A市的繁华,和国外总归不一样。
瞿宇没说话,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我在A市住了十几年,闭着眼睛都能走一圈……有什么可逛的?”
孟锋低着头,有点想提一嘴中午瞿宇带错路后他被迫用导航的事情。
为了求生,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瞿哥今天有点怪怪的,就好像……在躲着谁一样。
如果是放在平时瞿宇闲着没事干的时候,他提议去街上走走,瞿宇就算已经把那条街都买下来了,还是会过去逛逛。
当然,瞿宇并没有那种霸道总裁的特殊嗜好,不会为了什么没必要的事硬生生买下一整条街。
除非他脑瘫。
今天……根据瞿哥自己的描述,A市是他十年前的家。阔别了十年的地方,他居然不想去看看?
瞿哥躲着的那个人,到底是有多大势力,才能让他连远一点的地方都不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