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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二十一章 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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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舒有自己的原则。
宋琦不能打破,也并不想打破。
但任何非原则的争执,磨到最后退步的肯定是林舒。
谁让宋琦就喜欢逮着人家这性格欺负。
总之年后才搬家的事就这么说定了。
期中考前,宋琦帮林舒恶补回他住院那段时间落下的功课,他发现人果然是各有所长的,尽管宋琦读不进去那些长篇大论的东西,但在数学方面的授课让他在林同学面前,找到了无与伦比的自信。
大概是人已经到手了所以有时候应对态度比较随意,被捉学习捉得烦了林舒就会私下小声嘀咕:“一个理科生,教我这个文科生数学,看把你能的。”
不幸的是,这句话最终传进了宋琦耳朵里。那天晚上宋琦待到很晚才走,在别的方面展示给自己年长三天的男朋友,自己真的能的。
可惜虽然年长三天,到底还是个没成年的,宋琦进退有度,在十八岁这个象征着很多意义的时间节点到来前,他不着急临门一脚把生米煮成熟饭,况且这饭也煮不熟,他想给林舒的第一次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必须是完美的,完美的时间、完美的空间、恰到好处的氛围,然后再“啪——”
自然而然地熄灯,怀里人想要什么都给他。
期中考试完的那个双休日,高二二班在老地方办了顿散伙饭,聚餐缘由还挺伤感,为相遇一场即将曲终人散的团体、为终将逝去的青春、为马上就要杀到的更加苦逼的高中生活、为……反正喝大了后,为什么的都有。
宋琦正喝着果汁,为他刚追到手正热恋期却暂时还没法公开的“地下情”男友,剥虾。旁边忽然传来一声发自肺腑地“宋哥!”,宋琦手一抖,虾肉掉进了酱里。
“叫爹干嘛?”宋琦用他男朋友递过来的湿巾纸擦干净手,举起果汁跟一脸死生契阔的周畅碰了个杯。
“我好他妈舍不得你啊。我们初中起,就没分过班,没想到还是逃不过岁月这把杀猪刀啊……”
宋琦笑骂了句:“我真佩服你选文科的勇气。”
“那怎么办嘛,我更没选理科的勇气。”周畅叹了声,“挑个智商不会成为硬伤的上,这是我读书多年领悟的真谛。”
“还好,领悟得不算太晚。”
周畅知道这话,直觉听着不对,但就是听不出哪里不对,等反应过来哪里不对的时候,餐桌上已经不见了这个班某个核心人物的影子。
“我们先走没关系吗?”
“没事儿。”宋琦嚼着薄荷糖,见多不怪地说:“这种聚餐,在毕业前他们能搞不下十次。”
林舒:“啊……”
宋琦把他下巴托上,趁着总算没人,赶紧耍个流氓,林舒躲不及,唇角被人亲了下后恍恍惚惚,宋琦看他这个表情就想欺负。
但他舍不得欺负过头,过头了以后就没有男朋友了。
“而我、现在得抓紧每分每秒在我男朋友搬走前搬到他身边去,享受会儿非单身时光,以消解此后的寂寞。”
林舒摸了摸他家寂寞的“大狗子”下巴,有点渣,情境之外地说了句:“昨天我就想说……你是不是该修修这儿了,扎手了都。”
“大狗子”后来不仅修掉了胡渣,还顺带便修理了一下随便乱摸的男朋友。
总之他们一路闹回了家,然后回家又接着闹。
期中成绩出来的这周星期六中午,大少爷带着他两个行李箱进门。
下午,两人去了趟商场,为了买新毛巾拖鞋什么的,路过学习用品区的时候宋琦想起来自己答应过的事情,问林舒要不要换个书包,林舒摇头婉拒。大少爷扫了眼那堆帆布包,觉得都不如自己送林舒的那个,便也没坚持。
两人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房子的时候,宋琦拿钥匙开门前说了句:“我们这样,像不像新婚?”
如果是新婚,那应该算闪婚,认识不到半年就同居的那种。
林舒并没有日子飞逝的那种感觉,他的生活大部分时间如旧,学习打工写些东西,只是少掉令人寒颤的夜晚,睡眠质量提高了不少,白天会听课的时间开始变多,与之相对的,宋琦陪他去图书馆的频率从每周一次,变成了每天一次。
每天一次午间,即便前天的书还没看完,宋琦还是会上二班找林舒,即便他现在已经是一班的人。年级十个班,理科班和文科班按单双数插空排是历来惯例,宋琦庆幸自己抱住理科一班这个实验班的尾巴,好歹还留在这层楼,隔着两扇窗偶尔上课还能往二班瞄到后座的人。
沈砚跟宋琦分到一个班,周畅形影单只地搬上楼去了六班,为此周畅颇为苦恼,因为他大中午找宋琦打球总是逮不到人。
“这感情它怎么说淡就淡呢。”周畅抱着球,坐沈砚桌上,周围都是学霸爸爸,他这个小垃圾说话都太不敢放肆,只能惆怅地看着倒数第一排靠门边的那个位置。
“去个文科班而已,你还多愁善感了?”沈砚写完最后一道习题,瞄了眼钟表,离宋琦回来还有大半个中午的时光,他起身,手背敲了下周畅抱来的篮球,一年半的默契让周畅马上从桌上跳下来,勾搭上沈砚的背一起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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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前的日子平淡无奇且舒坦,宋琦上课再也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枯燥无聊的课上就拿习题册刷题,或者瞅一会儿对面班某位同学的学习状态。
他发现自从自己教林舒数学开始,这位同学数学课的听课状态从偶尔记记笔记,变成了偶尔瞄一眼黑板,让宋琦捉急得不行,午间在图书馆的时候旁敲侧击地同他提过,奈何无论什么言语下的粉饰,林舒都能一耳听出重点。
他鲜少同宋琦提起过分班后班上的事情,这点跟以前一样,他不说,宋琦也会问,只是宋琦不问的,他从来不多说什么。
那次也只是迂回地说:“我觉得我理科有你就够了。”
这句话哄好了宋琦,而且学期末成绩下来,林舒确实做到如他说的那样,即便在文科班,通一模卷下的理科成绩也高过了理科实验班的平均分。
宋琦彻底放下心来,奈何少了个对他周末打工抱有怨言的理由。
“说好了啊,到了高三打工的事就得放一下。”宋琦从背后环腰搂住床上正在看书的林舒,林舒坐在他腿间,还是第一次被关心这些琐碎的事影响到成绩,有点被触动到,他不想让自己的小男朋友太操心,便放弃了高三攒完读大学第二年学费的念头:“好,等高二的暑假放完,我就不去了。”
宋琦相当满意。
满意的同时又有点心酸,他想这样听话的男朋友出生在任何一个哪怕贫穷点的普通家庭,都没道理受到那样的待遇。
二月初,林啸正从局子里出来。
期间没有任何人探视的男人,在立春时节穿着件长袖,房子也不回,直接又一头钻进了酒馆。
宋琦找到这个男人的时候,他脚边的空易拉罐已经堆得没地方落脚。
昏天黑地,烂醉如泥的醉鬼。
这样的人是林舒养父。
宋琦走到吧台前,问调酒师:“请问你们的老板在吗?”
调酒师是个身材修长的青年,闻言看了眼少年,用审视的目光。大概是判断出不是来找茬的,调酒师冷淡地收回视线,去后台请出他们的老板。
宋琦看到那位老板的时候,还以为调酒师请来的是个□□老大。
这位老板在暖气没开足的室内穿着件黑色短衫,右臂上有个梅花刺青,左边眼角有个疤痕,光站那儿就够唬人的,他叼着根烟,刀刃似的眸子瞥过,让尚未经历过刀光剑影的少年人发怵。
但也只是一秒钟,宋琦从羽绒服口袋摸出张卡递给这位老板,视线落在吧台角落的男人身上。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森冷地说:“以后这个人来,让他喝个够。”
这个世界没有能再伤害林舒的东西。
有就让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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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琦从酒馆回到小屋子前,特地闻了下自己身上的味道,确定没沾上酒味,才敢拉开门。
一时间面食的清香扑鼻而来,宋琦脱下外套去浴室洗了个手,走进厨房看见在林舒端着盘水饺正下锅,他瞄到桌面上还残留着面皮粉的托盘,使坏用手指捏了点面粉,从身后绕到林舒面前,一手环住他腰,沾着面粉的手指往他笔尖上点。
“幼稚。”
宋琦埋他脖间笑了一通,吃完水饺后跟他一起收拾厨房,第三次提起明天回家的事情,林舒不堪其扰,忙在他第一个字说完就道:“明天下午出发,我跟你一起。”
得了准音,宋琦便不再拿这事叨叨,以防把人弄得紧张。他捉住某人冲在凉水下洗盘子的手,帮他用温水冲掉洗洁精,进这个厨房来还是第一次接触洗涤工作的林舒便知道,自己以后大概只有掌勺的命,无奈叹了句:“唉,浪费。”
但没挣扎,洗洁精都浪费掉了,再浪费水得不偿失。
“以后盘子我来洗,你只管当你的主厨。”宋琦捧起他的手,跟亲吻珍宝似的在他手背亲了亲,要不是林舒确定自己是个带把的,他会怀疑在宋琦眼里自己是个如花似玉的姑娘。
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