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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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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去市里,我这半个月几乎每天都会努力一下,但是我无力改变必须要离开的事实。我不愿意回到那个让我充满痛苦的城市,那样小的一个城,却仿佛意味着我所有难以回首的过往。这种感觉难以言喻,就像小时候被一根小小的鱼刺卡住了嗓子,痛苦很久,虽然最后被医生取出来,却因为那次痛苦,看见鱼就再没有那么强烈的想吃的欲望,大概是所谓的创伤后应激障碍。
还记得我很小的时候,能去一趟市里是最开心的事情,寒暑期去市里姨姨家住个一两周就能让我嗨得翻天,对我来说,市里代表了这个花花世界的全部精彩,总有去不腻的游乐园,看不腻的动物园在等我。可高中三年,磨灭了我对这个城市的所有热情,仿佛这个城市突然脱下那个华丽的面具,露出了狰狞的面目,让我望而却步。
毛团儿从门口探进一个好奇的小脑袋,伸出小爪子轻轻试探地上乱七八糟的衣服里一个小小的毛球装饰品。我跪在地上,抬手就可以抚摸到它柔软的皮毛,暖暖的。毛团儿是我一个月前才接回来的猫,短短一个月,居然也从一个毛团儿长成了一只漂亮的小家伙,时间真是可怕,仿佛看得见它从指间溜走,却无力去抓紧。
这段时间我感伤得很,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牵动我的心思,眼泪廉价得不像话。我知道,我是在逃避那种必须放弃这个安全区的无奈和失望。我没什么意识地摸着毛团儿的脊背,恍惚知道自己明明离那段时光非常遥远,还是让人无法释怀。
我开始给两个闺蜜发消息,一时间小小的微信群里热闹起来:
我:亲们,我要去市里过日子了,以后只能有空再聚了。
杨玥:你就要走啦?不是还有几天的吗?
林杉杉:真走?我以为你跟我们开玩笑呢!
我:我真没开玩笑,早就说要走了,只是一直拖着没动身而已。
杨玥:那今晚得出来搓一顿,搞不好以后还没机会了。
我:行啊,去哪?
林杉杉:你俩定,我没意见。
我:那就都先出门吧,找个地方碰了头再定。
最后,仨傻姑娘在雪地里遛了快一个小时,还是跑去涮串串了。
“你俩有毒啊,雄心勃勃要吃好吃的,就吃这个?”我扒拉着盘子里的香菜叶儿,无语地看着两个没出息的发小认真地涮串串。
杨玥咽下嘴里的肉,一脸自豪:“我跟你说,这家的生意超级好,平时根本没座位的,今天是咱们运气好!”林杉杉跟着点头,我哭笑不得。“夏,我们知道你不想去,但是有些事情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别把自己逼在角落里。”林杉杉举着手里的啤酒,语重心长。我笑笑:“我明白,放心吧!”
走之前,我去见了一个很重要的人。
“我走了,我知道你不在乎,但还是想告诉你,我或许没有时间再回来了,保重。”我看着许明新,他一身警察制服,眉眼还是他,却少了曾经的年少轻狂,我已经说不清楚对他是习惯还是依然难舍。
许明新摸了摸我的头:“去吧,照顾好自己。”
我想起曾经问他,八年时间,他究竟有没有一点点喜欢过我。
他说,喜欢过,只是当初没有搞清楚究竟是执念更重要,还是身边的人更重要。
所以在听到他说在准备结婚时,我甚至没觉得意外,当时我正在大学里为了考试奋斗,抓着电话沉默半晌,憋出一句:“好好过,对嫂子好点。”
我一直觉得我注定了颠沛流离,是从许明新开始的,用了十年的年少,换来那些模模糊糊若有若无的温存,纠缠到最后,他被一段婚姻绊住了脚,而我依旧要继续流浪下去,不能回头,不能后悔。